June 9,2007

[07552]【糕友來稿】綠壹色桑來稿


感謝綠壹色桑提供的日文報導連結及譯稿。中國這次真的被法國鱷魚咬到了!中國北京中等法院判決,中國廣州的泰鱷生產的「金鱷T恤侵害了法國拉科斯特公司的「lacoste」商標權益,判賠76萬人民幣。說到這裡,中國法院遇到洋人也只能乖乖地依照國際慣例「賠款」,不敢造次,跟滿清官員的傳統似乎也沒啥變化。但是遇到中國搶佔台灣商標呢?情形又是如何,敢用國際慣例裁判嗎?中國法院根本不把被侵權的台商放在眼裡。有些還直接以政治手段直接排擠台灣產品,就好比青島啤酒能到台灣銷售,中國官方敢開放台灣啤酒到該國銷售嗎!?


本篇引用自  

http://www.news24.jp/85424.html
http://www1.ntv.co.jp/news/wmtram/dw/ng.html?m_url=070604083&n_url=85424

新京报 | 广州泰鳄服饰被认定侵权 法国"鳄鱼"获赔76

[原文轉載]

 

新京報 | 廣州泰鱷服飾被認定侵權 法國"鱷魚"獲賠76

時間:200762 :: 來源:微服網-中國紡織網-新京報

 

  因仿冒者眾多,法國“鱷魚”近年在京屢打維權官司。昨日獲悉,廣州市泰鱷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金鱷”T恤衫等商品,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審認定侵犯“鱷魚”商標權,賠償法國“鱷魚”50萬元,銷售商北京年年高服裝服飾有限公司和北京城鄉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盡審查義務被判共同賠償26萬元。

  法國“鱷魚”訴廣州“金鱷”侵權 

  法國“鱷魚”品牌的擁有者法國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稱,其於1933427日在法國註冊“鱷魚”圖形商標,並已在192個國家註冊,取得商標專用權。198010月在中國取得“鱷魚”圖形注冊商標專用權。 

  20054月初,該公司發現,年年高公司在包括城鄉公司等多家商場設置聯營櫃檯,銷售由泰鱷公司生產的侵犯“鱷魚”商標權的商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海澱分局對年年高公司和城鄉公司進行了查處,查扣了部分商品,並做出行政處罰。 

  拉科斯特公司認為,泰鱷公司、年年高公司和城鄉公司的行為,構成對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淡化並損害了“鱷魚”品牌形象。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並索賠100萬元。 

  “金鱷”商標突出使用“鱷魚”部分 

  一中院審理查明,泰鱷公司擁有“金鱷”注冊商標專用權,“金鱷”商標為鱷魚圖形、水波紋圖形和“金鱷”文字的組合商標。但泰鱷公司在其生產的服裝上,突出使用了商標的鱷魚圖形部分,其他部分並不容易辨別。 

  法院認定,泰鱷公司在相同類別商品上使用了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其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消費者,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年年高公司和城鄉公司未盡審查義務,主觀過錯明顯,其行為也構成了對“鱷魚”商標的侵害。 

 

 

 

【綠壹色桑來稿】

翻譯成臺灣漢文約略如下:

侵犯lacoste 的商標權 中國製造商被罰款 6/5 11:27

以鱷魚的標誌侵犯了有名的法國品牌「 lacoste 」的商標權,對於中國的衣料品製造商等三個企業,因此支付大約 1200 萬日圓命令的判決確定了。

中國.廣東省的衣料品製造廠「泰鰐」,八十年鱷魚的標誌在國內商標登記,正在產生男性用的襯衫等。法國的「 lacoste 」公司在去年,對於泰鰐和銷售公司的總計三家,以違反商標權提起訴訟。

中國.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 4 日之前,認定當時的標誌酷似 lacoste 公司的標誌,對於泰鰐,混淆容易做的標誌的時候衣服的生產和銷售的禁止和命令支付罰款 50 萬元,即使對於其他的 2 家命令合計支付罰款 26 萬元。

北京市內的百貨公司於4 日在賣場方面,陳列沒附加標誌的商品。 泰鰐總公司的負責人說了「我們沒有敗訴。還在上訴。世界上所有商品不可能做名字區別。如果做名字區別的話,中國 90 %以上的商品已成為違法侵權」。

在中國把國外的商品仿冒做違法的商品上市,然而以圍繞商標權的審判國外企業勝訴是極為罕見稀少的情形。違法仿冒複製問題,為接受國際性的批判給予了判決影響。

 

 

 

 

ラコステの商標権侵害 中国メーカーに罰金6/5 11:27

 ワニのロゴで有名なフランスのブランド「ラコステ」の商標権を侵害したとして、中国の衣料品メーカーなど3つの企業に対し、約1200万円を支払うよう命じる判決が下った。

 中国・広東省の衣料品メーカー「泰鰐」は、80年にワニのロゴを国内で商標登録し、男性用のシャツなどを生産している。フランスの「ラコステ」社は去年、泰鰐と販売会社の合計3社に対し、商標権に違反しているとして提訴した。

 中国・北京市の第一中級法院は4日までに、訴えた当時のロゴはラコステ社のロゴに酷似していると認定し、泰鰐に対し、混同しやすいロゴを付けた衣類の生産と販売の差し止めと罰金50万元の支払いを命じ、ほかの2社に対しても計26万元の罰金支払いを命じた。

 北京市内のデパートにある売り場では4日、ロゴが付いていない商品が並んでいた。泰鰐本社の担当者は「私たちは負けてない。上訴している。世界のあらゆる商品と名前を区別するのは不可能。そんなことをすれば、中国の90%以上の商品が違法になってしまう」と話した。

 中国では海外の商品を違法にコピーした商品が出回っているが、商標権をめぐる裁判で海外企業が勝訴するのは珍しいケース。違法コピー問題で、国際的に批判を受けていることが判決に影響を与えたとみられる。

以上資料來源:200765日本電視台

Posted by gamy543 at 樂多Roodo! │17:40 │回應(21)引用(0)糕友外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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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438939
回應文章
這次被狠狠咬了一口,這些426專幹些偷雞摸狗的事
真是好優美的中國人 我呸
Posted by jacky5233 at June 9,2007 17:59
泰鰐總公司的負責人還有臉說,如果做名字區別的話,中國 90 %以上的商品已成為違法侵權。

這種論述思維和馬丁丁團隊的好一致啊!
Posted by 無 at June 9,2007 18:39
台湾国李登輝前総統要搭機回台湾時,在成田空港被中国人襲撃的新聞
不知台湾的新聞有没有報道

http://www.news24.jp/85754.html
Posted by kensyu at June 9,2007 18:50
>>台灣國李登輝前総統要搭機回台灣時,在成田空港被中國人襲撃的新聞
不知台灣的新聞有沒有報導

剛剛3粒新聞有報,攻擊的是個支那工程師(依我看是陸勞)
Posted by jacky5233 at June 9,2007 19:10
>>這次被狠狠咬了一口,這些426專幹些偷雞摸狗的事

還有得咬柳~
只要一次成功,其他的外商會跟進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9,2007 19:27
>>>不知台灣的新聞有沒有報導

>>剛剛3粒新聞有報,攻擊的是個支那工程師(依我看是陸勞)

台視也有報導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9,2007 19:28
kensyu 及jacky5233!在六月份留言板小可已經貼上相關報導約略如下:

李登輝氏にペットボトル投げつける 男逮捕<6/9 19:11>

 台湾・李登輝前総統が9日午後、成田空港で、男にペットボトルを投げつけられた。李前総統にケガはなく、男はその場で取り押さえられ、現行犯逮捕された。

 9日午後3時半ごろ、台湾に戻るため成田空港の出国審査場に向かっていた李前総統に、突然、男がペットボトル2本を投げつけた。男はその場で取り押さえられ、暴行の現行犯で逮捕された。

 逮捕されたのは、中国籍のエンジニア・セツ義容疑者(34)で、警察の調べに対し、「台湾を独立させようとする李登輝が嫌いだから抗議に来た」と話しているという。李前総統にケガはなく、予定通り台湾に帰った。

 ★「セツ義容疑者」の「セツ」は、草冠に「師」の左側、右に「辛」
以上資料來源:2007年6月9日日本電視台 網址如下:

http://www.news24.jp/85754.html

http://www1.ntv.co.jp/news/wmtram/dw/ng.html?m_url=070609040&n_url=85754

翻譯成臺灣漢文約略如下:


向李登輝氏投擲保特瓶的男子遭到逮捕< 6/9 19:11 >

台灣.李登輝前總統在 9 日下午,在成田機場,被男子投擲了保特瓶。 李前總統沒有受傷,男子在那個場所被制伏,以現行犯被逮捕了。

9 日下午 3 點半左右,為了回到台灣在成田機場李前總統前往出國審查場,突然,男子投擲了保特瓶 2 支。 男子在那個場所被制伏,以暴行的現行犯遭到逮捕了。

被逮捕的,中國籍的工程師.薛義嫌疑犯( 34 歲),警察針對此事調查,傳聞說「因為讓台灣獨立,而討厭李登輝,所以來抗議」。 李前總統沒有受傷,預定順利回台灣。

★「 薛 義嫌疑犯」的「 薛 」,草字頭在「師」的左邊,「辛」在右邊
Posted by 綠壹色 at June 9,2007 19:14
因為中國政府獨裁專制!在中國不但沒有言論自由更沒有人權!
所以中國人不但沒有民主素養!文化大革命是當今中國教育的特色及成果!
在外國中國人不能包容不同意見!自是理所當然!
中國人出國更對外國人搞文化大革命!下場就是接受外國政府的民主法治教育!
中國籍的工程師.薛義嫌疑犯在日本好好坐牢接受民主國家的法治教育吧!
Posted by 綠壹色 at June 9,2007 19:23
Posted by 綠壹色 at June 9,2007 19:28
>>泰鰐總公司的負責人還有臉說,如果做名字區別的話,中國 90 %以上的商品已成為違法侵權。

這對在中國的外商
不啻是個好消息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9,2007 19:29
謝謝綠壹色桑的翻譯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9,2007 19:29
斗膽說一下,「予定通り台湾に帰った」應該是「按預定行程返回台灣」、關於最後嫌犯的姓的那段,應該是「草字頭,底下是師的左半部加上辛」
一點淺見,冒犯了=W=
Posted by 鰻魚 at June 9,2007 21:02
謝謝鰻魚大補充說明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9,2007 21:06
關於中國製造的貨,我有一個親身的小故事:

一個中國人很不滿的問我:「你們台灣人為什麼都不買我們的CD?」
我問中國人:「要聽實話嗎?」
中國人:「當然」
我說:「肯定是爛東西,沒人會花錢買,貴國的CD你肯花錢買嗎?」

最後,那個中國人視我為仇人
Posted by 老David at June 9,2007 21:24
>>最後,那個中國人視我為仇人

老David兄

中國人最聽不得實話
而你
偏偏對他說實話
你這不是明擺著在氣他嗎?
呵呵呵....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9,2007 21:48
分享一個小故事
有天
中國分公司的小姐問我
"為什麼去台灣要申請那麼久"?
我回答
"因為申請的人很多, 所以要等"
心中OS
"因為你們惡名昭彰, 所以台灣不歡迎你們"
這樣我們才能繼續合作
Posted by 小寶 at June 10,2007 01:03
謝謝小寶大的親身經驗分享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10,2007 01:07
>>>中國官方敢開放台灣啤酒到該國銷售嗎!?

如果改名叫台灣"省"啤酒大概有可能。
Posted by 荷包蛋 at June 10,2007 04:00
應該學一下中國大耳貓國營遊樂園官方說法:這不是鱷魚,是貓!是大耳貓。
Posted by Encoder at June 10,2007 11:48
>>如果改名叫台灣"省"啤酒大概有可能。

呵呵呵...
早就知道他們想來這一套
然後有人幫忙敲邊鼓
"政治歸政治,啤酒歸啤酒"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10,2007 13:30
>>應該學一下中國大耳貓國營遊樂園官方說法:這不是鱷魚,是貓!是大耳貓。

這好像有點差太遠了...
不太好凹
哈哈哈~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10,2007 13:31
西進中國的台商 , 是三郝加一郝.
Posted by v5j2y at June 10,2007 14:13
>>西進中國的台商 , 是三郝加一郝.

市郝~~~西鶴
西歸的鶴

好像是這麼解釋的...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une 10,2007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