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12日
台大進修推廣部---管理碩士學分班 課程推薦
【推薦理由】最近版主又有想要進修的念頭,透過朋友介紹,得知台大推廣教育學分班有推出 管理碩士學分班,剛上網查詢了一下,覺得課程不錯,可能考慮會去報名參加,在此推薦給網友們知道相關這課程的相關情資囉!有機會搞不好大家還會變成同學呢?^^
研修課程:
| 必修課程: | 第1學期:行銷管理、管理會計;第2學期:財務管理 |
| 選修課程:(實際開設課程,依本部每學期排定且符合開課條件為準) | |
| 一般管理類 | 策略管理、組織理論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產業競爭分析、組織行為、創新與價值鏈管理、績效評估、企業分析與診斷、知識與關係管理、技術與作業策略 |
| 財務金融類 | 投資管理、期貨與選擇權、資產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研討、資產證券化、金融風險管理 |
| 國際企業類 | 國際企業管理、國際金融投資、國際經濟情勢分析、國際企業經營策略、國際總體經濟分析、國際金融管理 |
| 行銷管理類 | 消費者行為、行銷研究、資料庫行銷 |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資訊科技與競爭策略、電子商務與數位行銷、多媒體網路與電子商務經營策略 |
| 其他類 | 併購策略、創投管理與高新技術投資、經濟政策與投資趨勢、企業經營與法律風險、談判:合作之決策及其他課程 |
※ 每一科目3學分,入學後4學年內須修得24學分,方可結業。(入學後的第1、2學期,必須修讀排定之必修科目;第2學期起可修讀網路課程)
【完整課程資訊】
國立臺灣大學96學年度第1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 簡章共2頁,請詳閱。 ※ 報名表可至http://training.dpd.ntu.edu.tw 下載
管理碩士學分班第十一期
一、報名資格:得有學士學位(或經認定合於報考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如專科畢業:三專畢業滿2年以上,二專或五專畢業滿3年以上)後起算,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二、招收類別及人數:1班50名為原則,共3班,得不足額錄取。
三、研修課程:
| 必修課程: | 第1學期:行銷管理、管理會計;第2學期:財務管理 |
| 選修課程:(實際開設課程,依本部每學期排定且符合開課條件為準) | |
| 一般管理類 | 策略管理、組織理論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產業競爭分析、組織行為、創新與價值鏈管理、績效評估、企業分析與診斷、知識與關係管理、技術與作業策略 |
| 財務金融類 | 投資管理、期貨與選擇權、資產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研討、資產證券化、金融風險管理 |
| 國際企業類 | 國際企業管理、國際金融投資、國際經濟情勢分析、國際企業經營策略、國際總體經濟分析、國際金融管理 |
| 行銷管理類 | 消費者行為、行銷研究、資料庫行銷 |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資訊科技與競爭策略、電子商務與數位行銷、多媒體網路與電子商務經營策略 |
| 其他類 | 併購策略、創投管理與高新技術投資、經濟政策與投資趨勢、企業經營與法律風險、談判:合作之決策及其他課程 |
※ 每一科目3學分,入學後4學年內須修得24學分,方可結業。(入學後的第1、2學期,必須修讀排定之必修科目;第2學期起可修讀網路課程)
四、上課時間:擬自96年9月26日開始,每星期一至五晚上7:00至9:45,依課程排定時間上課。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15日止。(通訊報名者請於7月15日前寄到)
報名表格請至本部網站下載(http://training.dpd.ntu.edu.tw)或來電(02-23620502#10)索取。
六、報名手續:線上報名、傳真或通訊報名。
傳真或通訊報名者,請將下列資料以傳真(02-23691236)方式傳送或限時掛號寄交
106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1樓
1. 報名表(共4張) 2.學歷證件影本 3.報名費(ATM或郵政劃撥之轉帳憑證)
2. 線上報名者,請依線上操作步驟完成報名程序後,郵寄學歷證件影本及繳款證明單至本部。
電話:(02-23620502分機18 瞿小姐 或分機11 俞小姐)。
七、報名費:1200元。報名費經繳交後一律不退還。
繳費方式 (下列請擇一,細節請參閱報名表第4頁): (1) ATM金融卡轉帳 (2)郵政劃撥
八、甄選方式:依相關學經歷審查成績高低決定。
九、放榜日期:96年7月23日於本部網站公佈錄取名單並寄發入學通知
※獲錄取之學員除重病外(須持健保局特約醫院出具之證明),第1學期不得任意休學或延期。
十、學費:第一學期每學分費伍仟貳佰伍拾元整(NT$5250/學分),不含書籍費。
十一、上課地點:本校進修推廣部推廣教務組(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
十二、結業:修得24學分者,由本部發給推廣教育證明書及學分成績證明
十三、學分抵免:(一)本部研究所/碩士學分班與本校管理學院相關研究所學分抵免標準如下:(如
有變動,以各研究所規定為準)
| 相關系所 | 申請學分抵免標準(研究所及格分數為70分) |
| 管理學院在職專班(EMBA) | 曾於本校修習推廣教育學分班之研究所課程者,抵免原則必須是入學前5年內所修習完成之課程,該課程之修業分數為85分以上或全班之前百分之三十者得可申請抵免,是否可以抵免(或可抵免之課程數),由各所所長認定。 |
(二)本班與國內外其他大學相關研究所學分之抵免,依各校之規定辦理。
十四、其他事項:
| (一)本班為學分班,僅授予學分,不授予學位證書。 |
| (二)學員編班由本部決定,不得轉班;第1學期(必修課)須依本部編定之班次及該班課程上課。。 |
| (三)學員在本部修習期間應遵守本部相關規定,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部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銷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
| (四)患有或疑似患有SARS或其它法定傳染病者,本部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
| (五)考生於報名後,若經複審作業或日後發現不符報考資格者,則取銷其報考及錄取資格,且不退還任何費用,考生不得異議。 |
| (六)經確定可錄取之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銷錄取資格或開除就讀資格,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分之證明。如係在取得學分後始發覺者,除勒令撤銷其學分證明、成績單及證書外,並公告取銷其取得學分資格。 |
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部(推廣教務組)
台北市106羅斯福路4段107號1樓
電話 02-23620502 傳真02-23691236
http://training.dpd.n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