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6,2005

作賤台灣言論自由的黑手


正當台灣的TVBS資本結構案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美國洛杉磯傳出了在港資電子媒體工作的中國人和他在美國國防承包商公司任職的兄弟,因為涉嫌竊取美國國防科技,在企圖搭機返回中國時,於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捕的消息。

TVBS的資本結構問題,在「捍衛言論自由」的大纛下,好像政府已經是可惡至極的「箝制言論自由」的專制獨裁政府一樣,新聞局長姚文智還被一位退休的國中老師「電話恐嚇」,看得實在啼笑皆非。


回想七零年代初進中國時報擔任編輯,就聽先進說過有撿字員(當年是撿鉛字排版的時代)因為把報眉「中華民國某年某月某日」的「中華民國」誤撿為「中共民國」而被抓去當思想犯的故事。

我當時在已過世的常勝君先生之後負責主編第一版,就有一年刊登「蔣總統文告」時,被「疾風雜誌」在標題上雞蛋挑骨頭,還在他們的雜誌上要求余紀忠先生「清理門戶」。

陳文成命案發生時,我擔任三版主編,不過,在警備總部的「關切」下,當時的總編輯張屏峰先生在我編了兩天之後,把我和二版的主編對調,因為標題不符警總的要求。

箝制言論這碼事,在政黨輪替後的今天,要說民進黨政府「箝制言論自由」,我覺得是太「抬舉」了點。

廣播電視法是在政黨輪替之前所制訂的法律,當時如何「釋法」,也是國民黨官員的傑作。法律制訂有大漏洞,正好讓政黨輪替之後的台灣媒體成為世界上最無法無天的「製造業」,有為商業利益的、有為政黨惡鬥的,反正「新聞自由」嘛,新聞記者的新聞報導總可以夾雜大量的「觀點」、「立場」,這還不打緊,在這幾年的發展之下,港資、中資或明或暗,源源而入,這些媒體如果只是純粹商業利益掛帥也就罷了,最可怕的是他們背後的政治目的。

美國尊重新聞自由,但對於臥藏在媒體裡面的中國間諜卻沒有絲毫掉以輕心。

被捕的中國嫌犯,服務的媒體是「港資」的鳳凰衛視,鳳凰衛視的老闆劉長樂,早年是中國官方人民日報的記者。鳳凰衛視在它的員工被捕之後表示「還沒有接到美國方面的正式通知,不清楚有關情況。聲明表示,麥大泓雖然是鳳凰衛視的僱員,但是,其個人行為與鳳凰衛視無關,他是否觸犯法律,鳳凰衛視將尊重司法機關的裁決。」

鳳凰衛視本身有沒有牽涉到這個案子,我們尊重該台的宣告,也靜待美國情治單位的進一步調查。不過,媒體本身有沒有參與間諜行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媒體裡若暗藏著可觀的間諜,那就可怕了!

台灣規範媒體的法律漏洞多,全港資的衛星電視可以在台灣「捍衛新聞自由」,卻沒見到它好好爭取香港以及中國的新聞自由。

我們不禁要說,這家百分之百港資的新聞媒體,「委由專業媒體人」李濤來操弄、作賤台灣的新聞自由,果然是高招。


Posted by freemanh at 樂多Roodo! │11:59 │回應(4)引用(0)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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