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1,2008

果然是嗜血KMT-「馬上扁」--特偵組檢察官竟說扁「應槍斃才對」

陳水扁總統五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半卸任後,失去憲法賦予總統的刑事豁免權,十點「馬上」被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列為國務機要費案貪瀆被告偵辦,並遭境管。國務機要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二十日上午十時,正式簽分九十七年特偵字第三號貪瀆案偵辦,並指定由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主辦,其餘七位檢察官共同協辦。據瞭解,特偵組近日內將以偵字案被告身分,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到案,不排除因案情需要,傳喚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說明。

這是我國元首卸任後被列為被告偵查的首例,動員八位檢察官調查也甚為罕見。


陳水扁被檢方視為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的貪瀆共犯,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偽文罪,刑責相當重。

更露骨的是,二十日的記者會中,媒體詢及將陳水扁列為貪瀆被告的看法,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脫口而出:「應槍斃才對」,透露出台灣的司法系統「馬上」要「清算鬥爭」陳水扁夫婦的強烈慾望。

據指出,除承辦檢察官陳雲南外,另七位檢察官將進行責任分組。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負責清查資金流向;越方如、林喆慧負責研究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因公支用」的標準;沈明倫、周士榆則負責分析吳淑珍等人在法院答辯的說詞。主要希望藉此瞭解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國務機要費有無流於私用。

另外,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附表編號卷十至卷十二內的筆錄、錄音、電磁記錄與書面等資料,總統府秘書長已於九十六年九月六日華總字一義字第09610051450號函核定為絕對機密事項,應永久保密,不得公開。為利後續偵辦,特偵組下午派專人持函送請總統府儘速審酌是否解密,以利偵、審發現真實。

特偵組表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卸任總統出境,應經總統府核准,為禮遇卸任總統,特偵組認為暫無限制陳前總統出境的必要,但已於二十日下午函請總統府、外交部、移民署、警政署、海巡署等單位,日後有受理或知悉陳前總統出境事宜時,應立即通知特偵組所指定聯絡人,屆時再由檢察官斟酌處理。

而卸任的前總統陳水扁二十日上午結束總統交接後,前往慈濟功德會內湖分會當半日環保志工。談起卸任後的心情,他說「非常平靜!」,並認為當志工比當總統還要快樂。至於未來是否投身公益?他笑著說「我現在就在做」。

陳水扁在總統府完成交接後,來到慈濟功德會內湖分會,參觀環保教育站,並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親手做資源回收,整理回收寶特瓶、紙類分類、廢棄錄音帶等。陳水扁始終面帶微笑,專注於手上的作業,對於媒體發問大多惜字如金。

媒體詢問,交棒後的心情如何?他簡短回答「非常平靜!」,並認為當志工比當總統還要快樂。至於未來是否投身公益?他笑著說「我現在就在做」。

陳水扁表示,他不會開卸任記者會,「卸下就卸下了」。將來回歸民間,就回家「雞婆」做環保。


Posted by freemanh at 樂多Roodo! │06:38 │回應(9)引用(0)新聞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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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不知大家是否記得:吳文忠是靠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才進特偵組!特偵組須偵查政治人物,竟還去請託政治人物關說,可惡可恥。
Posted by Tenky at May 21,2008 12:32

喔原來是這號人物
Posted by 方齋 at May 21,2008 12:56

大家可以查查光明國中丟球事件..
就可以知道該槍斃的是誰了..
Posted by kk at May 21,2008 15:39

既然知道吳文忠是靠關說進入特偵組的,民進黨的立委幹麻不去告吳文忠買官啊?
而且還要去告他恐嚇陳水扁才對。
請民進黨的人不要以為那是陳水扁的事,這種垃圾泛藍檢察官存在一天,你綠營的就會倒楣一天啦。
等他槍斃完陳水扁,過幾天就輪到你其他民進黨[泛綠]的人了啦。
Posted by 孟芬 at May 21,2008 18:35
Posted by 硫酸銅 at May 21,2008 18:52

西瓜靠大邊的人
一駝狗屎罷ㄌ
Posted by kk at May 21,2008 20:11

吳文忠,你應該被槍斃加分屍啦!

你不要告我恐嚇喔!
我是開玩笑的ㄋㄟ!
Posted by Amy at May 23,2008 05:15

以後只要碰到吳文忠就先說他是垃圾[或其他罵人的話]他如果翻臉,你就說:唉呦~別生氣,我是開玩笑的啦。
Posted by 孟芬 at May 23,2008 20:15

報載最高檢察署詢問過記者吳文忠當初是否講過要槍斃陳水扁,結果記者說:吳文忠沒說。而說吳文忠有說要槍弊陳水扁話的記者則說:他們一聽就知道吳文忠在開玩笑。
而且媒體報紙也沒甚麼報導,於是最高檢察署認定吳文忠沒說要槍弊陳水扁的話,不罰他。
我說啊:誰說媒體媒報導啊?三立跟民視不就討論的好幾天嗎?檢察署怎麼可以說[統媒]沒啥大幅報導,就認定吳文忠沒說過要槍弊陳水扁的話啊。
我看最高檢察署問的那些記者應該都是統媒的吧。
我看像吳文忠[這種]檢察官,司法裡頭應該很多吧。
Posted by 孟芬 at May 24,2008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