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2,2007
「新唐人」拒播陳水扁總統過境美西新聞影片
在「媒抗」上有如下的貼文︰
由美國北加州台灣鄉親自行籌資建立的「台灣焦點」電視節目,是以租用電台時段播出方式,每星期日下午六點半到七點,節目採自行製作或外購方式,播放設備與技術經簽約由「新唐人」負責,開播以來反應熱烈,已經成為灣區鄉親爭相走告的一個電視節目。
日前陳總統過境舊金山以及洛杉磯,「北美蕃薯園」製作的片斷,經「台灣焦點」洽商購買在該時段播出(美西時間2007年1月21日),不料前一日竟然接獲「新唐人」通知,表示拒絕播出該影片。
新唐人電視算起來也是遭中國迫害、打壓的的媒體,不過他們財力顯然很強健,大概全球各地都能收看到他們所播出的節目。法輪功備受中國迫害,也獲得全球的關注和聲援,他們的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也是反抗中國迫害的一個象徵。最近新唐人電視所籌辦的「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在美西表演時,「台灣日報」為他們廣為宣傳,在他們受到中國打壓之下還努力如期上演,台日的記者也以專版廣為介紹,我想,海內外的台灣人對大紀元、新唐人、法輪功的同情和支持,即使不是摩頂放踵,至少也是不遺餘力了。
所以當我看到這個消息時,實在很驚訝。
我們先看看新唐人對於拒播所陳述的理由吧︰
以下是對我們(註︰新唐人)周六晚上關於“台灣焦點”第九集的溝通的總結﹕
1) 在節目內容方面﹐「陳總統過境舊金山、洛山磯美西岸」不符合FCC對公共電視臺的要求。KMTP32臺作為公共電視臺﹐播出的節目不能為個人做宣傳。否則將受到FCC高額罰款。
這個規定不是我們制定的﹐而是KMTP32作為公共電視臺所受到的來自FCC的規定。只有商業電視臺才可以播出類似內容的節目。在節目內容方面﹐新唐人沒有試圖控制“台灣焦點”的內容﹐過去几集有過很多泛綠的內容﹐我們都是盡力配合節目的製作和播出。我們在台灣蘭(藍)綠問題上沒有觀點﹐對於綠營揭露中共對台灣的統戰和欺壓上﹐我們是很敬佩的。但是這集節目「陳總統過境舊金山、洛杉磯美西岸」的製作違反了基本的KMTP32台播出的原則﹐而且沒有建立在道理和理性闡述的基礎上﹐相反表達了很多情緒上的宣泄(洩)﹐這更加不符合公共電視播出的準則。
2) 在節目質量方面﹐「陳總統過境舊金山、洛山磯美西岸」的製作質量不符合電視播出的要求。例如拍攝畫面幾次持續晃動數分鐘﹐且有幾處畫面銜接出現馬賽克﹐幾次採訪人物沒有錄到聲音﹐字幕的處理非常不規範﹐訪談節目背景出現很大“起壇捉鬼”字樣﹐不知與節目有何關聯﹐有一位被採訪人頭上有“GHOST(鬼)”字樣﹐等等。這樣質量的節目播出去﹐ 是對觀眾不負責任﹐是不能通過的。觀眾看到這樣的節目反應也不會好﹐對“台灣焦點”會很不利。
基于以上原因﹐「陳總統過境舊金山、洛山磯美西岸」不適合在KMTP32臺于1月21播放。如果希望在將來播放﹐則需要重新剪輯﹐以符合內容和質量方面的要求。我們做這樣的決定﹐確實是希望為觀眾負責﹐為“台灣焦點”和您們社團負責﹐也是對我們作為合作方負責﹐確保“台灣焦點”節目能夠順利播下去。希望您能夠理解。
本想在電話上跟您多些溝通﹐但無奈您掛掉電話﹐也不再接我們的電話﹐溝通無法繼續﹐我們很遺憾。互相合作需要溝通﹐而溝通是建立在雙方互相尊重和配合的基礎上﹐我們在過去本著這個原則對“台灣焦點”都是盡力配合﹐即便有時星期五晚才拿到DVD﹐我們都會加夜班趕出節目。但是有關原則問題﹐是沒有辦法改變的。我們也希望在今後能得到您的理解和尊重。
至於1月21日“台灣焦點”的時段﹐因為您不同意播原定的台灣工程師協會張鴻德、陳曉昇的訪談節目﹐我們與您溝通時談到﹐您可以從前幾集中選擇一集播放﹐而您有做出回復。如果在明天(1/21)早上10點之前沒有得到您的答復﹐我們將播放台灣焦點(六)“台灣 一個成功的故事。”
謝謝。
張芬
新唐人所持的理由,歸納起來有兩個︰一是,這段影片是「為個人宣傳」、二是影片水準不夠。
而明顯看得出來,這就是「新聞檢查」。這是極度諷刺的事!新唐人極力對抗中國的迫害,維護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沒想到在自由的美國這個土地上,他們卻自行實施新聞檢查!
陳水扁是台灣的總統,突破中國的封鎖與打壓,來到美國,又遭中國同路人叫囂,台灣人攝錄的新聞影片,忠實反應新聞事件,怎麼在新唐人眼中竟成了「個人宣傳」?陳水扁代表的是台灣,他以台灣總統的身份出訪,如果有所謂宣傳,也是讓台灣的民主與自由傳播到海外,這種意義和行動,新唐人理應「心有戚戚焉」才對,怎麼拿「為個人宣傳」這樣的理由當做新聞檢查的藉口?至於嫌人家鏡頭晃動,不夠專業,所以不能上他們的時段云云,更是不知所云了!
難怪媒抗上面就有這樣的回應︰
(1) 播出的節目不能為個人做宣傳
>>>陳總統過境舊金山「新唐人」也派出記者採訪,難道他們也是準備「為個人做宣傳」?
(1) 沒有建立在道理和理性闡述的基礎上﹐相反表達了很多情緒上的宣泄
>>>新聞照實播出本身就是道理,我們說的也是事實,何來情緒上的宣泄?
(2) 例如拍攝畫面幾次持續晃動數分鐘﹐且有幾處畫面銜接出現馬賽克
>>>畫面晃動當然有,「數分鐘」就太誇(夸)張,難道「新唐人」的攝影記者從來不會晃動?而且該節目絕對沒有打上「馬賽克」,就算「畫面晃動」、「打馬賽克」,也不能當做拒絕播放的理由。
(3) 訪談節目背景出現很大“起壇捉鬼”字樣﹐不知與節目有何關聯﹐有一位被採訪人頭上有“GHOST(鬼)”字樣﹐等等
>>>難道「新唐人」的室內節目永遠用「全景」?“起壇捉鬼”是北美蕃薯園的節目名稱之一犯法嗎?
此外「台灣焦點」製作小組以電子信件欲和「新唐人」溝通,但電子信件已被「新唐人」列為拒絕往來戶。信件均遭退回。
新唐人宣稱在台灣藍綠對立中沒有立場,我們不必強他們所難,只是,當他們把台灣的總統過訪美西的新聞影片看成「個人宣傳」時,我已經看到他們被藍水淹沒了!當民主與自由對上了統獨,號稱爭自由與民主的人就成了箝制新聞與言論自由的「電檢處」,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