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9,2006
「還我偵查不公開」全民告發第三狀
第三狀要告發的是犯罪嫌疑人: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幸玲
告發狀請寄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由於檢察署不接受電子郵件告發,國外的朋友,請委託您在國內的親友代為告發。或將本書狀轉貼至法務部長信箱,作為抗議信。
詳細的書狀內容都刊登在「還我偵查不公開」部落格,我就不再另貼於此,請認同此一行動的朋友移駕到「還我偵查不公開」部落格「2005縣市長選舉,告宜檢、中檢、南檢等單位」的專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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