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3,2006

為謝清志不平(作者︰黃子端)

下面轉載的這篇文章,非常短,但,非常清楚易懂,是我看過聲援謝清志博士的文章裡最能讓人心領神會的文章。
只須花您一分鐘,再外行的人也能懂!
作者黃子端先生我並不認識,這篇文章原刊於自由時報的「自由廣場」,特別轉載於後,供大家參考︰


為謝清志不平

■ 黃子端


從前有一個國家,要蓋座監獄,設計時忘了圍牆,所以監獄蓋好後,典獄長找幾家營造廠來投標加建圍牆,有兩家業者投標。一家要價十八萬,另一家八十萬。
要價十八萬這一家,他的工法就是用竹籬笆將新的監獄團團圍住。至於要價八十萬的工法,是建十四尺高的鋼筋混凝土高牆,厚一尺,上面盤有鐵絲網,四個角落還建有崗哨,另外加裝五十支閉路監視器,所以他要價八十萬。典獄長找了九位工程專家開會研討,結果一致通過給要價八十萬這一家承包。
本來故事到此結束。沒料到,要價十八萬這一家找了一位議員提出質詢,說十八萬和八十萬差這麼多,「顯然有弊端存在」,正好有一位檢察官覺得很有道理,提起公訴,先用貪污罪,不成,再用違反採購法,不成。結果用洩密罪、圖利他人罪,這下成了,遭法官收押。
這個故事,套用在南科減振工程謝清志案,剛好適用-工法都未定,何來洩密之有?若是圖利,豈不是全國採購人員都有罪?
我不是要干涉司法,但是司法人員若連簡單的常識都沒有,怎麼能擔當正義的最後防線?
(作者為民進黨海外黨部聯合通訊主編)


Posted by freemanh at 樂多Roodo! │05:58 │回應(0)引用(0)聲援謝清志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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