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6,2006
謝清志博士抗告遭駁回
謝清志博士遭收押後,辯護律師提出抗告,不過六月五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
下面轉載自由時報的報導,供關心謝博士的朋友參考。
下面轉載自由時報的報導,供關心謝博士的朋友參考。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涉南科高鐵減振弊案、遭收押禁見的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五日裁定駁回;另原一審以五十萬元交保的鴻華科技負責人許鴻章,在檢方提出抗告後,台南高分院則裁定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
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台南地檢署依減振弊案被告身分傳訊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檢方並依謝清志涉圖利、洩密等罪嫌與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二十四日下午,台南地院裁定謝收押禁見。
謝清志不服被收押,提出抗告,昨天下午,台南高分院審判長陳義仲、陪席張世展、受命陳顯榮三位法官合議認為,謝清志僅對部分案情自白,據檢方查扣的相關物證與人證供述,謝清志確涉圖利、洩密罪嫌重大,還有多名與他關係密切的證人尚未傳喚,有串證之虞,自有羈押必要,因此駁回他的抗告,謝清志勢得在看守所多待上一些時日。
對於同樣涉案,但獲一審五十萬元交保的鴻華科技公司負責人許鴻章,高分院認為一審法官認定許鴻章非公務員身分的見解,嫌於速斷;高分院合議庭主張若許鴻章與公務員共同圖利鴻華公司,是屬相互一致的共同關係,應可與涉案公務員成立貪污罪的共同正犯。
高分院合議庭基此理由,撤銷一審諭知許鴻章交保的原裁定,要求台南地院擇期重新裁定許鴻章的聲押案。
至於涉及該案被收押的國科會科員林延旭、中華顧問工程司人員周功台、林秉洋三人,也提出抗告,高分院合議庭裁定發回台南地院重新檢視林延旭三人羈押的必要性。台南地院昨晚開庭後裁定周功台、林秉洋當庭開釋,林延旭則待今天再裁定。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71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