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6日
經濟觀點看「部落格達人經濟」
上星期六晚上去參加一個由工頭堅、查理王、Schee主講的研討會;說實在的,由於這幾位都算是認識,而且內容不是太陌生,所以我不全然是抱著上課的心情在聽。或許因為有些blog玩法我也玩過、或許是「原先設定的題目有點怪」(主講人之一說的)、或許是準備的內容不夠或不一致,感覺上三個人講的東西並沒有很多交集;如果是衝著「個人品牌的風格技術」題目付錢進場的人,甚至可能會覺得有些困惑。

撇開是否切題不談,其中Schee的表現是最令我讚賞的。有條理的論述、極簡但有內容的幻燈片(可以下載)、以及在簡報過程中玩的「演繹再歸納」技巧,都製造了很好的說明效果。
在我的感覺裡,無論是這場研討會的主辦單位學學文創、或是可以算是個引子的前期數位時代雜誌,都想藉由這些討論來探討、釐清、或是操作「部落格達人經濟」這個話題。
究竟有沒有「部落格達人經濟」這回事情?有,也沒有。

撇開是否切題不談,其中Schee的表現是最令我讚賞的。有條理的論述、極簡但有內容的幻燈片(可以下載)、以及在簡報過程中玩的「演繹再歸納」技巧,都製造了很好的說明效果。
在我的感覺裡,無論是這場研討會的主辦單位學學文創、或是可以算是個引子的前期數位時代雜誌,都想藉由這些討論來探討、釐清、或是操作「部落格達人經濟」這個話題。
究竟有沒有「部落格達人經濟」這回事情?有,也沒有。
之所以說有,是因為靠嘴皮子買空賣空而成名的行業,從古時候號稱自己能代表神說話的巫師、到現代的股市名嘴所在多有;如果有部落客能光是寫寫文章就能名利雙收,大概也就是這個等級的武林高手。
這場研討會的主持人,是寫過「美學的經濟」一書的詹偉雄先生;依我的聯想,或許部落格達人跟「美學的經濟」有某種程度的同質性、也是一種「微型的經濟動力」。如果林志玲光是站在台上就能吸金,為什麼動嘴皮或動鍵盤的部落客不能只穿內褲就在家呼風喚雨?
不能。
因為其中有「經濟」這兩個字。
經濟是一種有人願打、有人願挨才能成立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供給和需求必須同時存在、並且彼此合意,才會有交易和利潤產生。不管你提供的是產品、服務、夢想、意淫,最後都必須讓供給和需求掛鉤,才有人賺到利潤、才能讓正向的經濟循環發生。
也就是說,大多數的「達人/美學/美女經濟」(以下就以「達人經濟」統稱吧),背後都必須有健全的市場和供需環境作為前提,才有持續存在的可能。「達人」只是觀念的設計師、行銷者、或是旗艦店,沒有產品、或是產品沒有品質是沒有用的;就算是請過林志玲代言的產品,也有倒店收攤的時候。
即使是被譽為「Power Broker」(超強仲介者)、在各種形式「部落格達人經濟」論述中絕不缺席的Michael Arrington,背後也有美國科技界的供需、以及成熟的創業投資環境,才能以「弭平創業者和投資者之間數位落差」的切入點,成為月入數百萬、助手十餘人的超級部落客。
與其說達人本身可以創造出經濟循環,不如說達人給了原有的經濟環境一個新的出口(例如「工頭堅給了旅行業一個新的出口」);或者退一步來說,blog這種網路運用/發表方式的出現,將過去比較少見的「供給創造需求」模式一下子爆發開來:blog刺激(文章的)供給、創造出(閱讀的)需求,再衍生出許多分眾社群、或是其他以「Folksonomy」為基礎的服務。
只要有社群,就會有共同的商業需求、也就會有意見領袖,這些意見領袖往往是生產者、消費者、行銷者、也是仲介者;在真實的世界裡,這些頭銜不見得能夠並存在同一個人身上,但在網路上並不困難。
因為這樣的角色融合(或者說混淆),於是有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部落格達人經濟」、也是它和其他「XX經濟」不同的地方。在傳統的領域中,「老王賣瓜」叫做「自賣自誇」;在美女或美學經濟中,「志玲賣瓜」或是「橙果賣瓜」叫做「不好吃也就算了」;在部落格經濟中,叫做「因為是某某種的瓜,所以網友有信心」。其中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無論瓜好不好吃,後兩者都為願意付代言費用的瓜農、或是願意投資種瓜的金主找到了新的出路。
此外,單一產品或是人物成為「經濟」還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圍繞著這個主體形成生態系,讓上下游廠商都能靠相關的產品和服務持續獲利;例如Windows系統之於PC產業、iPod之於數位音樂等等。
總之,從我作為行銷者的角度來看,除非達人們可以昇華到「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境界,否則「經濟」的說法可能略有過度定義、過度承諾的味道。
在這些高手身上,我們可以學習的是(回到講座原先的主題)是自我品牌的定義和行銷手法;但如同前面所說的、以及一切行銷活動不變的基礎,就是行銷對象的背後一定要有好的產品(以部落客來說就是個人的能力、魅力、或是服務)、以及好的經濟環境和生態系,才可能成為商業上的成功案例。
說句實話,在blog的世界裡,只要自己有料、抓準機會、敢於表達、甚至不吝於膨風,要建立小有名氣的個人品牌並不是那麼困難;但至少在華文世界的經濟圈和網路領域之中,別說建立自己的經濟圈,光是要成為名利雙收的部落客就很不容易。就算一天有數十萬訪客、數萬人訂閱RSS,並不代表就可以搬到有網路的南洋小島上翹腳寫東西,反而很容易為了滿足讀者的期望和挑戰、為了掙扎走完自己一時失察跨出去的路,弄得裡外不是人。
然而,這些已經建立品牌的有料達人們,由於多半具備某個領域的知識與經驗、再加上已經擁有的名氣與信任,在結合實體經濟的時候或許更容易獲得外界注目和更快的起步速度;無論賣的是產品、服務、或是夢想,都可以省下許多行銷自己的功夫。
至於「達人經濟」,我們可以期望;但說實在的,還沒有真的出現。
這場研討會的主持人,是寫過「美學的經濟」一書的詹偉雄先生;依我的聯想,或許部落格達人跟「美學的經濟」有某種程度的同質性、也是一種「微型的經濟動力」。如果林志玲光是站在台上就能吸金,為什麼動嘴皮或動鍵盤的部落客不能只穿內褲就在家呼風喚雨?
不能。
因為其中有「經濟」這兩個字。
經濟是一種有人願打、有人願挨才能成立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供給和需求必須同時存在、並且彼此合意,才會有交易和利潤產生。不管你提供的是產品、服務、夢想、意淫,最後都必須讓供給和需求掛鉤,才有人賺到利潤、才能讓正向的經濟循環發生。
也就是說,大多數的「達人/美學/美女經濟」(以下就以「達人經濟」統稱吧),背後都必須有健全的市場和供需環境作為前提,才有持續存在的可能。「達人」只是觀念的設計師、行銷者、或是旗艦店,沒有產品、或是產品沒有品質是沒有用的;就算是請過林志玲代言的產品,也有倒店收攤的時候。
即使是被譽為「Power Broker」(超強仲介者)、在各種形式「部落格達人經濟」論述中絕不缺席的Michael Arrington,背後也有美國科技界的供需、以及成熟的創業投資環境,才能以「弭平創業者和投資者之間數位落差」的切入點,成為月入數百萬、助手十餘人的超級部落客。
與其說達人本身可以創造出經濟循環,不如說達人給了原有的經濟環境一個新的出口(例如「工頭堅給了旅行業一個新的出口」);或者退一步來說,blog這種網路運用/發表方式的出現,將過去比較少見的「供給創造需求」模式一下子爆發開來:blog刺激(文章的)供給、創造出(閱讀的)需求,再衍生出許多分眾社群、或是其他以「Folksonomy」為基礎的服務。
只要有社群,就會有共同的商業需求、也就會有意見領袖,這些意見領袖往往是生產者、消費者、行銷者、也是仲介者;在真實的世界裡,這些頭銜不見得能夠並存在同一個人身上,但在網路上並不困難。
因為這樣的角色融合(或者說混淆),於是有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部落格達人經濟」、也是它和其他「XX經濟」不同的地方。在傳統的領域中,「老王賣瓜」叫做「自賣自誇」;在美女或美學經濟中,「志玲賣瓜」或是「橙果賣瓜」叫做「不好吃也就算了」;在部落格經濟中,叫做「因為是某某種的瓜,所以網友有信心」。其中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無論瓜好不好吃,後兩者都為願意付代言費用的瓜農、或是願意投資種瓜的金主找到了新的出路。
此外,單一產品或是人物成為「經濟」還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圍繞著這個主體形成生態系,讓上下游廠商都能靠相關的產品和服務持續獲利;例如Windows系統之於PC產業、iPod之於數位音樂等等。
總之,從我作為行銷者的角度來看,除非達人們可以昇華到「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境界,否則「經濟」的說法可能略有過度定義、過度承諾的味道。
在這些高手身上,我們可以學習的是(回到講座原先的主題)是自我品牌的定義和行銷手法;但如同前面所說的、以及一切行銷活動不變的基礎,就是行銷對象的背後一定要有好的產品(以部落客來說就是個人的能力、魅力、或是服務)、以及好的經濟環境和生態系,才可能成為商業上的成功案例。
說句實話,在blog的世界裡,只要自己有料、抓準機會、敢於表達、甚至不吝於膨風,要建立小有名氣的個人品牌並不是那麼困難;但至少在華文世界的經濟圈和網路領域之中,別說建立自己的經濟圈,光是要成為名利雙收的部落客就很不容易。就算一天有數十萬訪客、數萬人訂閱RSS,並不代表就可以搬到有網路的南洋小島上翹腳寫東西,反而很容易為了滿足讀者的期望和挑戰、為了掙扎走完自己一時失察跨出去的路,弄得裡外不是人。
然而,這些已經建立品牌的有料達人們,由於多半具備某個領域的知識與經驗、再加上已經擁有的名氣與信任,在結合實體經濟的時候或許更容易獲得外界注目和更快的起步速度;無論賣的是產品、服務、或是夢想,都可以省下許多行銷自己的功夫。
至於「達人經濟」,我們可以期望;但說實在的,還沒有真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