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25日

要採訪我嗎?

這一陣子大概因為某些話題正在火熱、也或許是因為醜男當道的關係,接到了多家雜誌社的採訪邀約。以我好出風頭的個性、再加上過去多年做雜誌的經驗,通常我是很喜歡上上封面、至少當個本期專題人物的;講得好聽一點,也算是幫幫雜誌同行把內容做得精彩一點。

不過也許是因為炒作話題,所以時間緊迫的關係,我發現某些採訪邀約其實早已經近乎寫好文章、下好結論,只是想找一些似乎有報導價值的人物來「背書」而已。採訪內容其實並不重要,因為要不是我說的話完全沒出現在後來刊登的內容上,就是被斷章取義引導到他們事先做好的結論上。

最近在一些網路寫作者之間,流行著一個笑話:只要有人寫信來要求做市調、或是要求採訪,只要信上寫個「我很喜歡你的網站」,多半都有問題。因為會這樣寫的人,十個有八個根本沒仔細看過「你的網站」、也沒做什麼功課去瞭解你這個人、你做什麼、你寫了多久,只是憑著口耳相傳某人網站還可以,於是就廣發武林帖,看能拉到其中幾個人來幫文章背個書。

對於這類性質的採訪邀約,即使是三代以下無不好名的我,也不得不謝絕參觀了。因為我不知道我花了一下午、講了一堆連家人都不知道的心底祕密,到了文章出來的時候會變成什麼樣子、或是為什麼產品代言,去抗議還會被美其名曰「找你是給你面子」,實在不怎麼愉快,很想放狗咬人。

不過話說回來,這些也只是針對不怎麼用心的採訪者有感而發;如果有認真需要過氣美形男、或是陽光石花菜老伯撐場面的媒體,小弟還是衷心願意配合的;青春短暫,(雜誌)能上就上嘛。:-D

Posted by fredjame at 樂多Roodo! │10:18 │回應(8)引用(0)評論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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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很喜歡你的網站」,唉!確實,這句話怪得很耶(*.*)
Posted by JUTE at 2005年07月25日 22:02
我(曾經是)記者,而且我很喜歡你的網站 :)

現在很多年輕小朋友不懂禮數,你要多擔待啦。
Posted by Richy at 2005年07月25日 23:16
Richy兄太客氣了。:-)

其實您應該讀得出來,我在意的不是禮數問題(雖然從禮數多少也可以看得出用心與否),而是大家做自己工作時的態度。

原本「我很喜歡你的網站」應該是一句恭維的話,但是被炒爛至此,也不能不說是一種無奈。:-P
Posted by Fred at 2005年07月25日 23:41
其實這句話還不算離譜啦,
大家在意的只是稿子寫出來是什麼樣子吧。
Richy兄別一竿子打翻一船小朋友。
Posted by since at 2005年07月27日 01:29
挖哈哈哈哈 我懂我懂
好像是一種覺得自己沒幹啥卻被捧的很像做了什麼了不起的"什麼什麼"

對了 差點忘記今天要來說的是 早上作公車來公司時看到bee tv
說28號以後台北市英文路名找錯有獎的事

讓我聯想到某一篇大哥你寫過的 特來通報
Posted by yoshigi at 2005年07月27日 09:44
"陽光石花菜老伯"不錯哦,可以繼阿婆(伯)鐵蛋之後變成網路傳奇:)
Posted by charlesc at 2005年07月28日 22:17
一位blog友類似的經驗和類似的感想

想了想這個問題,自己歸納出了一個也許不是很準確的結論。

要說是禮貌問題嘛,這些小朋友(相對於我的年齡來說)不是沒有禮貌,無論寫信、或是用其他方式要求採訪的時候,至少言辭上都有該有的禮數,多半不會一開始就讓人想給閉門羹。

說做事不夠圓融嘛,或許有一點。小朋友嘛,也許不知道提供足夠的事前事後資料給採訪對象,其實是一種禮貌;送點小東西(至少刊出當期的雜誌)感謝對方撥給你的時間和精神,讓你得以把工作交差、讓貴雜誌這期可以賣錢,也都是應該的。

其實反過來想,能成為你採訪對象的人,要不是你認為(不然幹嘛找)有兩把刷子、就是在某些社群有一定的地位;就算是狗腿巴結好了,跟這些人建立好一點的交情,對自己往後的工作、或是在道上混,多少總是有點好處。就算公司沒給小禮物的預算,自己去買包面紙送送也不會傷到皮肉。至少依小弟做雜誌時的經驗,那時候建立的人脈可是後來自己創業的寶貴基礎哩。:-)

我的不精準結論是,對於廣義「版權」觀念的淡薄。很多小朋友不知道「拿人家的東西要有回報」這種觀念;如果記者自己從小就有拼命從網路上下音樂、下影片、下軟體的習慣,在自己網站放人家東西只會寫「若有侵權請告知」,我看也很難要求從別人網站上抓東西來報導之前要寫封信問問、報導之後要送本當期雜誌。

就算到處下東西的習慣改不掉,至少也該知道下了東西是自己偷偷看;而網站上拿了東西、或是用了人家的時間做採訪是公事,是會登出來「供大眾討論」的,白紙黑字跑都跑不掉。如果手法不好,不僅影響貴記者自己的名譽,連貴報貴刊在江湖上的評語都會受到影響,可不小心乎?
Posted by Fred at 2005年08月9日 11:50
我之前在一篇「blogger的所見略同」中還整理了其他blogger類似的抱怨!呵!
timo的「因為看到你的blog很喜歡」很是經典啊~
耀輝的「受訪經驗談」也是!^^
Posted by Joe at 2005年08月13日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