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7日

Paris Hilton的倉庫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三件事情:
  1. 不要什麼鳥事都錄影存證;
  2. 如果租了置物櫃、保管箱、或是儲存空間,一定要記得按時付錢;
  3. 上班的時候看網站請務必留意是否四下無人。

補記:有些朋友似乎不太清楚這是怎麼回事,來說明一下好了:以生活「自由自在」聞名的希爾頓飯店集團繼承人Paris Hilton前一陣子租了個個人物品倉儲空間,但因為欠繳租金一段時間,大概也經過通知催繳多次不回應之類的事情,所以寄存的物品被依法拍賣。

這裡頭的東西被有心人士買回去研究之後,發現不得了,有好多好多好好看的照片、錄影帶、私人文件等等好東西;光是這些東西就讓這位仁兄開了個收費網站,讓有興趣的人進去一睹為快。

有些人認為,光是這些私密的東西就足以毀了Paris的「一生清譽」,但也有人認為當年就是因為這類東西才讓Paris一砲而紅,再加上這批只是錦上添花而已。您覺得呢?

Posted by fredjame at 樂多Roodo! │11:51 │回應(2)引用(0)生活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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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lol, she got owned
but I don't think she cares anymore
Posted by etlove at 2007年01月27日 16:22
對她來說,和名譽或私人隱私受損比起來
紅不紅比較重要吧! = ="

她真的是一個奇人啊...
Posted by 藍色19號公路人 at 2007年02月10日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