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20日

仿來仿去

一早起來,就看到兩則關於剽竊的新聞:一家專門仿冒名牌電腦周邊商品的深圳公司(這一頁仿冒的是iPod Hi-Fi;照片動過手腳,不過技巧十分拙劣)、以及「Iris老師」疑似抄襲迴紋針的文章

即使不用禮義廉恥之類的標準來批評,將別人作品據為己有的行為還是不值得取法。「未經別人同意就不告而取」所定義的那個字,相信也不必多說。

我自己是連全文轉載(不管有無告知)都不太贊同的;不過幸好文章寫得不怎麼樣,就我所知還沒發生過被大篇剽竊的慘狀(不過長輩有說過,「還沒有」的事情是不能鐵齒的:-P)。

剽竊這種事情大致可以分兩類;一種是出發點還算良性,只是為了自己留檔、為了跟更多人分享、或是遂行某些重要用途,所以把人家的東西挖來放在自己的網站上、論文上、或是情書上,但是為了怕丟臉,只好不小心忘了註明出處;或是抱著僥倖心態,希望別人誤認(「不是我的錯喔,是你自己誤認的」)成自己的作品。

我相信被指控的Iris比較接近這樣的情形,只是網路上互相剪接引用轉貼的行為太過普遍,恐怕有些人已經搞不清楚界線在哪裡了。

另外一種則是為了賺錢,用別人的研發成本來節省自己的成本、順便搭上人家的行銷順風車。

這種情形過去在台灣外銷廠商之間是很普遍的,不過近幾年大概都跑到對岸去了。就我自己接觸的經驗,這類仿冒品銷路最好的地方是在中東和北非地區,或是其他只在乎外型、不在乎是否真品的市場;這些地方的使用者甚至會指定要假貨,只要外型跟原廠一樣就行(我們這兒的名牌包包市場好像還是這樣吧:-D)。

比較有良心的廠商在接到這類訂單時,即使願意生產,也會要求不貼仿冒品牌,客戶要貼你自己去貼,不過其他廠商就很難講了。仿冒品牌不說,還有辦法運用「高科技」用原版產品來開模翻製。外觀是像了,不過品質就很難預料。

有時候我自己也會想一件事情:同樣是仿冒,一種是原封不動仿得魚目混珠,另一種是像前面舉的仿iPod Hi-Fi一樣,自己還會加上電子鐘之類的功能;哪一種仿冒的程度比較低?哪一種比較「厲害」?

單純看起來,當然是加東西上去的比較厲害;一來青出於藍、二來跟原版之間多少有些差異,道德上的問題似乎低一點點。

其實並不盡然;一篇文章被剽竊之後還遭到修改,可能把原來的理路和邏輯完全打亂、甚至加上的是不夠水準的東西(比原來更好也不是沒可能,但很少見);產品被仿冒之後加上一些廉價功能,只是為了逃避追訴、甚至掩蓋瑕疵或某些仿不出來的部份,這些都不見得高明。

至少對於新聞報導而言,「仿得跟真品完全一樣、連接縫處的花都有對齊的某牌包包」得到記者「市價高達某萬元」的讚嘆評價(其實可能很想當場A一個回去),似乎地位還是高一點點的。

唉,何必呢,不管是老師、仿冒廠商、記者、還是我們這些爬電腦格子的,還不都是混口飯吃,偶爾偷雞摸狗一下在所難免,只是嘴巴最好都擦乾淨就是了。

Posted by fredjame at 樂多Roodo! │10:11 │回應(4)引用(0)評論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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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嘴巴最好都擦乾淨?

我覺得擦得再乾淨,他吞下肚子裡的還是別人的心血,
卻長成他的肉身。這事情沒道理得很。

就算不相信報應什麼的,難道一點法律都不看在眼裡﹖
Posted by Y. R. at 2006年05月20日 12:18
哪一個人的知識,不是站在前人的智慧之上的呢?
吸收進去,吐出來是不一樣的句子,應該算是嘴巴擦乾淨的。
多數文字原封不動照抄,就比較拙劣了。
Posted by pjhuang at 2006年05月21日 02:15
剛好看到有個日本網站蒐羅了很多「學習」與「被學習」的例子,而且資料調查還滿詳細的。

http://nandakorea.sakura.ne.jp/

或許會看到一些有趣的東西 :)
Posted by JT at 2006年06月1日 03:56
> 剛好看到有個日本網站

看來這個站是針對韓國收集的;裡面的例子有些還頗有年代,真令人懷念。:-D

如果到台灣、大陸、香港來收集資料,應該也可以洋洋灑灑做出一大站來吧。:-P
Posted by Fred at 2006年06月1日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