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1,2009

樂團彩,你中了嗎?

樂團彩,你中了嗎?

2006年,新聞局為了支持獨立音樂,要辦一個厲害的獨立音樂比賽,邀請了獨立音樂界的許多「委員」提供意見,我也在受邀名單中。

新聞局說,冠軍的獎金可以高達五十萬,我說,早就有民間企業辦的創作比賽首獎是一百萬了,新聞局就說那乾脆提高到兩百萬。我問,政府辦比賽來幹掉民間的比賽是為了什麼?這算是想要支持獨立音樂嗎?

委員一致的意見是,不贊成辦比賽。

什麼是獨立音樂?

與許多國家一樣,台灣有許多不同樣貌的城鄉。都會、港口、農村、工業城市;原住民部落、客家庄、眷村;上山下海,懷抱著不同的感情、憤怒、悲傷、快樂與幸福,這是孕育基層獨立音樂創作、發展各種流行音樂風格的養分。

這就是獨立音樂。

獨立音樂越厚越寬,代表國民熱愛創作、喜歡聽多元音樂,整個流行音樂都會更精采豐富,獨立音樂這層越薄越窄,則流行音樂不但會單調貧乏,即便有成功的商業市場,也不是根著於社會、人民。

在這個尊重創作自由的民主國度,我們對台灣的流行音樂有更廣更深的合理期待。
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將煙火式的慶典活動資源轉為紮根基層的音樂文化政策。

新聞局的這個超厲害比賽活動案受到反對,終於被眾委員用力轉往紮根政策方向研擬。我們整理了澳洲、加拿大、歐洲等許多行之有年的政府文化機關補助獨立音樂的方案做為借鏡,建議預算做為針對基層創作者的小額常態補助之用,讓音樂人可以自由地隨時去申請,而且主管機關僅審核申請者是否真做音樂製作之用,而不審核音樂內容與風格。

這類補助的原意是要鼓勵更多國民投入音樂創作,而不是要獎勵菁英。讓創作的土壤越肥沃、根越茁壯,菁英自然會多。而且,台灣早有許多獎勵菁英的比賽,如金曲獎、母語創作大賽與民間比賽等。

台灣一般新進或中小型樂團的錄音成本在十五萬上下,公部門的補助應低於總製作成本的一半,在五萬~十萬算合理。因此,獎金加上原編列成果發表及行銷的預算總計一千五百萬,若作為每年固定補助基層獨立音樂的基金,那麼每年可以鼓勵近兩百個樂團錄音製作!

終於,新聞局在2007年推出樂團補助,開始接受申請。雖然與各國同類補助政策的完整性還差很遠,但我們天真的以為,這個雛形將越來越成熟。

結果這個雛形是每年歪掉一點,最後是徹底歪掉了。整個補助案又變回了比賽,原意想要廣泛鼓勵基層創作人,又變成只有十幾個經過審核「表現良好」的樂團會得獎,獎金高達40萬,還聽說要提高到60萬。

花錢辦比賽,發高額獎金給十幾個得獎者,對政府而言,省時省事又簡單;但這與鼓勵獨立音樂人、活絡基層創作風氣就無關了,甚至會導致獨立音樂生態的不良發展,讓樂團以擠進這過度集中且高額的補助為目標。這比較像是政府推出了一個樂團彩,彩金是四十萬與零的差別,連安慰獎都沒有。

說是徹底歪掉了,其實是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

站在這原點,我們已經沒有力氣再問紮根的音樂文化政策在哪裡;
只能建議朋友,如果缺錢,就去賭賭樂團彩吧!

(文 by Freddy. 並刊登於蘋果日報 2009/06/11)


Posted by freddylim at 樂多Roodo! │06:12 │回應(0)引用(0)雜菜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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