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5,2007

蔣介石 殺人 但是功大於過??

殺人就是殺人, 至於他是不是有功 功多大, 都請不要跟他在中國與台灣殺了成千上萬的人扯在一起.

就算有功, 就可以殺人? 功跟過怎麼相抵 怎麼計算?
王建民這樣的台灣英雄, 他的功可以讓他有殺多少人的額度?
林懷民可以有多少殺人的額度?
李安可以有殺多少人的額度?

有過就有過, 殺人就殺人, 不要亂扯.


Posted by freddylim at 樂多Roodo! │02:21 │回應(5)引用(0)雜菜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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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你的話沒講清楚!
我幫你補充...
”都請不要跟他在中國與台灣殺了成千上萬的人扯在一起”

如果殺人可以有額度(基本上有額度就是一個很好笑的笑話!但假設可以好了...)
如果有功就可以有殺人額度,那麼他在”中國”作的事情:如北伐、所謂的八年抗戰、甚至新生活運動,那些額度只能拿”中國人”來充抵!
至於他在”台灣”呢?殺了那麼多人,但是他在台灣有哪些創造額度的功績?
搬黃金來台灣嗎?(早期竊佔台灣人民財產的黨產絕對遠遠大於他搬來的黃金!)
台灣經濟奇績嗎?(如果台灣經濟奇績是他一個人創造的,是把台灣老百姓都當死人嗎?他一個人就可以創造經濟奇績?)
抵擋八二三砲戰嗎?(如果你不逃來台灣,中國會打過來?)
就算有功可以有額度,我還是想不出他在台灣有任何事績???
Posted by JackiLin at May 25,2007 09:02
這有兩個問題
中國的內戰真的是國民黨所謂的"北伐"嗎??
而且"北伐"也不是對中國的功
包括新生活運動(?) 史實其實是??
只能說國民黨對台灣的歷史教育不只是美化國民黨對中國的貢獻
Posted by youthing at May 25,2007 21:53
我當時聽了也有相同想法~
真的是........

他的意思是應該還可以
再來個30年白色恐怖、20年文字獄、衝突迫害再來個50次
功過就能相抵了?

就像另一篇蔣友柏的文章
我不感動!我感動的是台灣沒有要求血償
只要個承認、只要個清楚、只要個能一起走下去的道歉擁抱。
Posted by walis at May 26,2007 03:29
看了蔣友柏的文章,我覺得國民黨似乎有東西沒放下
那種感覺,我不太能說明
但是只要還抓著放在肩上,感覺國民黨只能越來越沉重的走下去
Posted by charlis at May 28,2007 22:20
我是認為
在這種藍綠對抗的社會氛圍下
和人民對中華民國和台灣的兩極化國名認同
不如擬定一部綜合雙方己見的第三共和憲法

認同中華民國為名的人,應尊重台灣主體文化,和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事實。

認同台灣國為名的人,應體認新住民族群的歷史文化背景,和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享受的民主發展和經濟發展。


我認為未來國民黨阻擋不了台灣主體和本土的聲音。
民進黨也帶領不了台灣人走向打倒中華民國的地步。

但我可以想見的是國家正常化
在台灣人的自覺下會越來越進步
這個構想也就是這種想法的藍圖

我要說的是國家正常化不是統不是獨

台灣的獨立現況一直存在,只是國家體制憲法不正常

陳水扁就算今天捍衛中華民國也是獨的方式之一

國民黨說要跟中國統一(正確的說是要跟中國合併)

但這種想法在台灣是極少數,根本不用討論

所以兩大黨
一個不敢跟中國合併,所以只能說捍衛中華民國維持現狀
一個不敢完全打倒中華民國體制,所以只能持續以族群的矛盾來煽動台灣共和國的死忠支持者。

這種情況一直下去

只是內耗 分裂罷了
就像是李登輝說的只是在進行"民主內戰"而已


台灣這樣下去
並不會壯大

我期望這種內戰情況再2008謝長廷當選後
用中華台灣民主國的第三共和憲法構想
去跟國民黨討論 台灣的"國家正常化"

2008年後若國民黨再敗選
能確定的是黨內定會歷史重演主流和非主流的路線之爭


所以
謝長廷應該利用中華民國的體制立即協商談判
國家正常化的空間
並團結台灣黨派國族的認同

以防08年過後高漲的中國民族主義







>中華台灣民主國
>
>簡稱:台灣 或 中華民國
>
>The 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
>
>
>憲法:
>
>中華台灣民主國
>第三共和憲法
>
>
>第一共和
>1912-1991
>
>第二共和
>1991-1996
>
>第三共和
>
>
>
>國體: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三民主義部分應廢除
>
>應改為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
>
>國土: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應改為
>中華民國領土,依憲法治權所及領土為中華民國領土
>
>
>廢除國民大會專章
>
>
>另增加性別平權專章、族群平等專章
>
>
>
>另外依造姚嘉文構想
>
>總統、行政院、考試院三個系統合併為一個系統
>監察院系統一部分歸國會、一部分歸司法院
>
>
>主張總統制、三權分立
>
>
>政府組織架構方面:
>
>廢除蒙藏委員會、客委會、原委會合為:族群平等發展委員會 簡稱族委會
>廢除大陸委員會、所有職務轉移至外交部
>或在外交部下設置中國司
>
>其餘組織架構除客委、原委兩會外
>請參考
>http://reform.rdec.gov.tw/ct.asp?xItem=589&CtNode=59
>
>
>
>領土劃分方面呂副總統的構想不錯
>
>如下:
>台灣應以大安溪、濁水溪等河川流域為界線
>設置台北省、台中省、台南省、台東省等四省
>以及「高山」、「離島」兩個特別行政區。
>
>
>
>國旗、國歌、國徽可討論更換。
>鈔票部分不再使用人物為設計主軸。
>廢除國父遺像元首玉照 懸掛條例
>公家機關、學校往後不再懸掛國父遺像遺囑、不再設置已故元首之銅像、不再懸掛已故元首、現任總統玉照。
>
>
>教育方面:
>不強調、不著重第一共和1912-1949年的歷史與國共內戰
>
>1949年後之歷史,教導正確史觀包括客觀評論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等元首歷史功過。
>其餘包括荷蘭、明鄭、清國、日本等政權歷史教導應平衡不偏頗。
>
>
>不過分去"中華化",包含各族群文化信仰情感上。
>
>
>中正路 中山路 中華路 五權路 三民路 等黨國地名與大陸地名各街道路段
>
>應在不勞民傷財和依住民自決的前提下公投或更名
>
>企業更名、學校更名亦同
>
>
>中正、中山為名之建築或設施
>
>若為政府主管 應以行政命令進行更名
Posted by ALVIN! at May 31,2007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