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4,2009
讀書手札:20090804
Ⅰ.
前幾天看到一則電視新聞報導,美國華盛頓州的一名懷孕婦女慘遭殺害、並被取出腹中的胎兒。(詳細新聞請見:華盛頓州懷孕女遭殺害 胎兒竟被取出)
這則新聞簡直就是泰絲.格里森(Tess Gerritsen)的《莫拉的雙生》的「現實版」。醫學體系出身的泰絲.格里森在《貝納德的墮落》探討的是非法的器官買賣的問題,而在《莫拉的雙生》則是在說販嬰的故事。
想想也真有趣,錢能買到的東西居然那麼千奇百怪,而且,什麼東西都有人願意買......。這令我不禁聯想到多年前的電視連續劇【第八號當鋪】,人們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所願意付出的代價,有時想想,真是匪夷所思。
更有趣的是,所有這類的交易,都會被描述成浮士德的悲劇,似乎我們的文化或社會氛圍並不太願意相信:涉及敗德的金錢交易行為也可能會有好結果?當然,我這裡的前提是並沒有害命。例如,為什麼代理孕母必須無償?
並且,以【第八號當鋪】來說,還多了個這樣的信念:小心妳/你的慾望!慾望的滿足不見得是件好事。(這可能有點類似英諺: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 it might just come true.)
但是,為什麼我們的文化有這樣的擔憂呢?
Ⅱ.
我常常覺得推理/犯罪小說看到一定程度以後,就很難再有什麼讓人驚豔的作品。除了北歐的作家因為台灣較少引進、兼且歐美文化差異導致作品風格不同,因此還比較能夠讓人期待,其它無論是美、日,不知怎麼地我都有點意興闌珊了。
不過,麥可.康納利(Michael Connelly)倒是我還蠻喜歡的美國作家,就推理/犯罪小說這一類型。他的新中文譯作《林肯律師》也不錯看。《林肯律師》裡的律師米奇.海勒就是那種專門替壞人辯護的律師,他的信念是:遇上真正清白的當事人是最糟的事。
律師該不該替有罪的人辯護?替辛普森辯護的律師就是壞人?
我記得以前看潘軍的《死刑報告》(以小說探討死刑)時,對於故事中的主角的一席話印象很深,即:一個公平的審判本來就包含雙方都有權利去聘請法律顧問。換句話說,這應該是被視為程序正義的一部份。真正有問題的可能是:司法體系本身的漏洞,令得技高一籌的律師能夠幫他的當事人免除刑罰?
Ⅲ.
寫這篇札記的原因主要是希望能夠「醒腦」,因為我這幾天睡得很差,所以昨晚吞了顆安眠藥入睡,結果,人醒是醒了,但卻又不是真的清醒。該怎麼說呢?這種感覺就好像跟這個世界隔著一塊毛玻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