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6,2009
串聯 : 我的31歲
其實很早以前,我就很想跟著做「31歲」的串連,因為,不多不少,我今年正好31歲(當然,精確一點地說,目前大約是31歲又3個月多(約多10))
然而,也正是因為如此,我發現我很難去參與這個活動。
因為,我一既不能緬懷、二也不至於是想像,反而是,我,正、在、經、歷。
一個人要如何去勾勒、詮釋她正在經歷的生命呢?更何況,她才走到前1/4。
因此,唯二我想說的是:
某天清晨,當我又一次淚流滿面地邊走邊笑自己傻的時候,我也把過去放下了。
老實說,我已經不記得自己為什麼突然想去那座山、也不知道自己怎麼下山的,只知道,當自己有意識的時候,我已經在台北市的街頭亂晃了。
那一瞬間,我才懂得了,什麼是「恍若隔世」......。
只是令人意外的是,不到十天,我除了結束記憶倉庫的舊回憶以外,竟也結束了另一段感情。
亦即,在我31歲的前三個月內,我在十天內,解決了兩份牽掛......
(一段是塵封六年的、當年未解決的舊問題;另一段,除非多年過去,否則我永遠不會提起的,畢竟,這是對女方的最起碼的尊重與禮貌。但我應該說的是,整個過程只怕不算短 ,而且我被很好地疼愛著、寬容著;甚至正是因此,我在反雛上一段傷害的時候,才會比較好地走過......。事實上,她柔軟地像跳樓的人的氣墊,一次又一次地承接住我、還沒有任何怨言......只可惜我很重地傷害了她......。)
我第二想說的,也是令我驚訝的。
我在閱讀相關的徵文時,意外發現,一個在NPO工作(滇緬)的女孩,竟受困於同志戀情......。
當下,我感覺到好難過,也很沮喪.
--- 看見有人的愛情或生命之所以被阻隔,僅僅只是因為性傾向,說真的,我很難不心疼、不氣憤。
特別是,我自己一直以來,在這方面,都被很好地照顧著。
我是說,我當年因為家庭歪斜、而很早地就求救於精神科,與此同時,1995前後,女性主義和同志運動都很蓬勃,所以,連帶地,我的性向認同其實是我母親幫我的。(也因此,我父親絕對也要算在內)
亦即,我並沒有經歷過「出櫃」。反而,在我約15歲的時候,我母親把我叫出門去(真的只是出門而已、因為我們就站在家門外),問我:「妳是同志嗎?」
我那時還很怕、也一知半解,想裝傻,支支吾吾以後就想迴避。
可是母親早一步:「妳要知道那不是病,電視也都有說。那很正常,只是愛上了比較不同的人。」(這是母親的教育程度以及1995年的狀況,所能說出的最好的話了)
緊接著,我父母就把我交給我當時的心理醫生XXX,他再利用他的人脈,讓我,一個在邊緣(花蓮)的高中生得以去旁觀女性主義運動的現場(台北),我很遺憾我已經忘了當年去機場接我的是誰(但應該是運動的中心份子吧?因為事後的討論她有讓我旁聽)。
--- 也是在那裡、那場運動,我聽到了何春蕊說:只要性高潮.......。
這導致了兩個結果,第一,首先我父母的目的是希望讓我不感覺到孤單,不會因為自己和別人不同就看輕、貶抑自己;可是作為保守的中產階級,何教授的宣言太過刺激他們了。他們因此對這類議題有點,不太願意談。
其次,那也讓我轉向了所謂的「國家女性主義」。亦即,從來,我就沒有和同志站在一起過。(當時的同志運動絕對是跟著妓權派的)
---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刺耳。但,我從來不必掩飾自己。在我還不知道我是不是同志的時候,已經有父母親、精神科醫師、社工師幫忙我了!
------ 所以,我是真的從沒有經歷過「出櫃」,我只是被他們帶到那個、我會很舒服的位置。他們就只是,接受我,如我所是。(連帶地,我們很親近的親戚、我父母的好友也都知道我是同志)
(或也可以開玩笑地說,以當年那樣的陣仗,我連要假裝自己是異性戀者,都會很難的)
所以,我在想,我希望自己在往後,能做到或參與至少兩件事:
- (1) 反歧視法。(我有點懷疑在邏輯上,這要先於婚姻平權?我是說,萬一社會對同志的歧視太深,以致於同志因為不敢曝光而不敢結婚?因為結婚表示曝光,而曝光將被歧視)
- (2) 婚姻平權法。(很抱歉我不會站在「同居伴侶條例」或「公民聯姻」的那一邊,因為,在最起碼,我們都需要一個很吵很討厭的烏鴉,去提醒我們,平等還未做到!!
引用URL
這篇文章太感人了
(尤其是令堂的態度)
今天我夫介紹我讀妳大作
真佩服令堂
但我很驕傲的對我夫說:
「我應該也做得到,不,
我一定做得到。」
妳提到的那位精神科醫師
哈,也恰恰是我的舊識
總之
多謝妳的大作
我是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的工作人員
冒昧請求
可不可以向妳索討word檔和作者照
貼文在基金會的官網上?
詳見
http://www.cwcmf.org.tw/joomla/index.php
我是聯合晚報的婉君。
上次邀你和美代子一起上推理專輯的版面,你還記得嗎?
我常來,今天看到這篇非常震撼,感動。
我兒子以前似也有同志傾向,他今年要上高中了,我常想我該怎麼面對這些事,你母親如此直接而正面,我想他內心大概也有過波濤洶湧,因此真的十分佩服。
想再看看美代子的文章,也藉此機會問候她?(是永遠關閉部落格嗎?)
我已經回信了!
我真是,太驚訝這個反應了@@
美代子正好從今天開始去大陸[慰安]一個月,所以,大抵很難可以聯絡得上她.
我之前也還問過她這個問題,但她似乎沒有重開的打算,事實上,連關掉的確切原因她也都沒告訴過我@@
我想應該也是的吧.不過,我們從來沒談過這個問題.
你知道,她總也不可能在自己的同志女兒面前說: 我知道你是的時候很失望...之類的.(即便是現在)
--- 那不就所有的努力都白費了嗎?
我們倒是有一直在修正一些錯誤的觀念.
例如以前,她還是會偶爾冒出[如果你結婚]或[如果有小孩],但這五年左右,已經不會再有這樣的字詞出現了.
但,最近換我再告訴她,我是有可能有小孩的,只要同志能夠結婚,人工生殖條例改過,那我可以和我女友一起做人工受孕.
--- 簡單講,也未必像妳們想的那麼輕鬆簡單,但確實是不困難.
熱線或性別人權都有一些Q&A給父母親.
但其實我想,你需要的也不是那個,只是得做好準備,好正面地帶領孩子吧?
我前陣子才和美代子在說,無論我是英雄或狗熊,蝴蝶或毛蟲,米蟲,我母親都愛我如昔,不會更多也不會更少.
--- 或許這是你可以切入的點?
31歲是指國曆還是農曆的...
我是算國曆,也就是我們去醫院看病時,電腦會秀出來的年紀.(你若注意,就會知道都顯示到月)
倒是,這事為什麼要先確認?
(反倒是,裡面的年代應該是有謬誤的,因為我在寫的時候,只是憑記憶在抓數字,當時並不知道會有特別的迴響.)
我並不會把事情想得太簡單。
曾有位朋友,為了生育種種動刀移植等等,痛苦不堪,但他甘願受。
我覺得你媽媽給我一個範例,我會放在心上。
我有在計畫想找一些人做共筆,特別是這幾年,我發現很多同志的部落格都經營得很好,也都公開;如果討論的平台有他們,簡直是如虎添翼!!
但,問題是他們得要願意,並且,我也不是一個喜歡出頭的人...。
--- 我不想因為我很想做到某件事,就被誤會是一個想拿到權力的人。更何況,我是一個很怕權力的人。
不過,我在想,我還是會去做吧?(只是還要再想想,怎麼做才好)
因為,我真的覺得這兩件事都很重要。
我當年可以那麼輕鬆地過關,其實是因為有前輩在開荒,而現在,似乎也到了我還給這個社會的時候了......。
妳覺得共筆這件事,
1.有必要嗎?
2.可行嗎?
還是就等同志團體運作?
妳能想像嗎?2006年耶,上次闖關是2006年,而連我們卻都是那麼疏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