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4,2009 16:40
20090504隨筆
就我所知,很多喜歡讀書的朋友也都極其珍視書,而且各有癖好,完全不容侵犯。但奇怪的是,就此而言,我似乎還好。當然,太嚴重的破損我也是無法接受的。
例如,我家就連一個書籤也沒有,大部分讀一半的書都是翻開反放就算數,有時則靠封面延伸反折的部分(我是出版外行,不知道正確名詞,但我指的是作者介紹那部分)去充作夾書。當然,我倒是不會去折角,有時人在外面實在不方便,拿張廣告DM或紙鈔充作書籤也是可能的。(我有一回向研究所同學借書,結果在書裡發現一張千元大鈔;她應該也是遇到和我一樣的窘境)
此外,據說有人完全不能忍受在書裡畫線......。就此,我的閱讀習慣恐怕就「奇差無比」。對我而言,沒畫線和沒讀過,大概可以被算是同義詞。我不但愛畫線,而且還用各種顏色的筆去畫。除了直線,我還會把重要名詞圈出來,再不,一整段都喜歡或都重要的時候,就一整段框起來,並視情況打上一到五顆星。更別提看不懂的段落會打上問號,看了非常反感的地方就畫上大叉叉,而且視反感情況決定會不會索性就畫在作者本文上。
還不只如此。遇到可以互相參照的概念思想,我會在空白處直接寫上:cf. 某作者,某本書,如果剛好是正在讀的,可能會連頁碼都放上去。當然,有時只是簡單寫上某概念作為註解,有時則是簡單反駁、有時則是延伸出去的想像。總之,被我這樣讀過的書,沒有一家二手書店會願意收的。
當然,上述比較是指人文社科類的書籍。不過,某些小說或散文也會發生同樣的慘案。例如,最近讓我讀、寫得很開心的一本書,就是波德里亞(Jean Baudrillard;或,布希亞)的《冷記憶1》,這本書又因為剛好是斷簡式的文體,段落間的空白極多,有些我覺得有趣的段落,甚至還有空間讓我「戲仿」、另寫一段。
想當然,這類的「註解」就比較私密,因此是絕不可能外借的。但是當作情書送給情人,則很適合。試想想,巴特的《戀人絮語》加上自己喃喃自語、戲仿的情話,還有什麼情書比這更好?
(可惜的是,我自己倒沒有試過。當有這份熱情的時候,還太年輕以致功力不足;而當有能力時,卻已經沒那份熱情了)
引用URL
→折封口
恩,這個回覆有點無聊...
但我理解你所說的私密癖好
以及對於書頁翻掀的習性和莫名在意等等
關於記號
摘畫重點.旁注文字
有些書讀完後
我也覺得自己加註過的書比原書好看很多哪
..自戀狂吧
哈哈,妳比我嚴重多了!
因為,我只有在送給戀人或和戀人交換讀書的時候,才會覺得,自己加的文字是有「極為特別的意義」的。
其它時候,特別是人文社科的書籍,都比較像是工具類的參考書,因為,主要都是邏輯啊!
不過,說真的,以私人的閱讀歷程來說,所有的讀書筆記,其實都是有價值的。
只是,可能是因為我搬了太多次家,所以,多半的筆記都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