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集遊法可能修改的方向一出來,立刻引起社運團體的譁然。
什麼是越修越糟、越修越限制人民的權利,國民黨團所支持的行政院提出來的方案就是!
因為,根據他們的方案,不但將採取「強制報備制」,而且,還賦予了「警察禁止集會遊行的裁量權」。不只如此,還多了一個新規定,即:可以處以「連續」罰款三萬以上到十五萬以下的罰鍰。
--- 哪種人會被逼得上街頭?對弱勢團體處以這麼重的懲罰,哪個社運團體有那麼多的資本可以去支付?拜託,NGOs可沒有黨產!
以下是轉貼新聞:
台灣人權促進會, 國際公約才通過,「馬上」打壓集遊權!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記者會後新聞稿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勞工陣線、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野草莓等團體等團體於今上上午召開記者會,重申民間社團對於行政院版集會遊行法修正案的不滿。民間社團認為日前執政黨才剛通過二大國際人權公約,明天國民黨卻要甲級動員,試圖強行通過這個無法保障人權集會遊行權利的法案,令各社團感到非常憤怒,各社團並揚言,不排除明天院會表決時,在場外發起抗議。
在立法院第六屆第四會期、第七屆第一會期,國民黨立委雷倩、張碩文、侯彩鳳、周守訓、鄭麗文、朱鳳芝、吳清池、邱毅等委員都曾連署提案修改集會遊行法,在他們連署的版本中強調:應採「自願報備制」及「在無重大明顯立即之危險的集會遊行,警察機關不得加以干涉」、刪除「禁制區」、刪除所有罰責(也沒有加入目前行政院版的「行政罰緩」)。
而明天國民黨甲級動員,企圖強行通過行政院版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吳豪人表示這些曾經連署過的立法委員應該要先為他們立場朝夕多變,向全民道歉。吳豪人表示目前警方對於集會遊行的管制方式越來越氾濫,甚至連室內的公聽會舉牌都遭警方強制驅散,像日前台東環保人士徐蘭香等人在台東縣議會議長同意之下,於核廢料公聽會中舉牌抗議,卻遭台東縣警員強行帶走並留置警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及台北律師公會高涌誠也表示民間社團已經多次表達民間社團對於集會遊行法的意見,法案卻仍要強行通過,跟日前通過的二大國際人權公約根本背道而馳。他們沉重呼籲,立法者需重視集遊修法之歷史責任,不要為了政治鬥爭而犧牲人民的基本權利。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明定:「和平集會的權利應被肯認。除依法律在民主社會中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秩序、保護公共衛生或道德、或危及他人之權利自由所需,對此項權利的行使不得施以任何限制。」以此為準,國民黨團所支持之行政院版修正草案中的多項規定,即違反了此國際公約的精神。
首先,強制報備並授與主管機關禁止集遊活動之裁量權,即是在集會尚未舉行之前,便得以「推定有罪」,把人民直接民意之表達,當成潛在犯罪;而非站在「肯認和平集會權利」的立場上,維護並促進此基本權利之實現。這樣的「強制報備制」,與充斥解戒嚴思維的現行「許可制」,並無不同。
再者,行政院版以刪除了現行法中違反命令解散之部分刑罰,作為進步修法的象徵;卻新增了可連續處罰之行政罰責。小規模的和平集遊,沒有報備而舉行,又不願解散,警察可以連續處罰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如此的規定完全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平集會不得限制」的精神。弱勢團體正是因為缺乏資源獲得公共發言空間,才上街頭直接表達民意,行政院版祭出重罰,小型弱勢團體往後更沒有發言的「本錢」。
兩公約之施行法已於4月22日公布,具有國內法效力,施行法並言明各及政府機關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馬英九總統裁示兩公約火速通過、高喊邁向國際標準,但國內修法卻背道而馳、大開倒車,民間社團不禁要問,這樣完全矛盾的人權政策,就是馬總統所謂的邁向國際標準?
一套謬誤的集會遊行法,將深化威權心態、讓警察國家復辟。集遊法表決前夕,民間團體除了召開記者會作最後呼籲、也將向國會絕對多數之國民黨團陳情意見。上街頭的人民不是社會亂源,集遊基本權利也不應是施政恩典。若意識倒退的集遊修法強勢通過,民間社團絕不服從!
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電信工會、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台灣綠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教育公共化連線、全國教師會、台灣法學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台灣環保聯盟、台灣法學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記者協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鄭南榕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綠色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核四公投促進會……..等
苦勞網:集遊法死性不改,國際人權公約簽假的?
苦勞網特約記者,苦勞網實習記者
集遊法的修正草案,將於明(28)日進入立法院院會表決。今(27)日上午,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召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支持的行政院版本,不僅大開人權倒車,也違反了3月31日三讀通過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如強制報備制及授與警察禁止集會遊行之裁量權,皆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規定和平集會不得限制的精神。而連續處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的新規定,對於缺乏資源的弱勢團體而言,甚至比原來的刑罰更難以負荷。
兩國際人權公約在4月22日由總統公布後,具有國內法效力,並將由法務部統籌,兩年內檢討修正所有不符兩公約的法令。然而國民黨對集遊法的修法方向卻與公約背道而馳;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吳豪人質問,「馬英九為什麼要立法院無條件通過兩大人權公約,然後再把自己打一個巴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提起陳雲林來台期間,大受媒體撻伐的「上揚唱片行事件」,日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謀信,竟以「沒有證據顯示,關音樂拉鐵門是警方強制所為」,而決定不起訴。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說,台灣在國際金融風暴的影響下,隨著關廠失業潮而起的工人抗爭只會愈來愈多,政府若通過行政院版集遊法,人民勢必會對政府採取一切形式的不合作運動。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呼籲,上一屆具名贊成廢除集遊法的多位國民黨立委,在明天投票支持行政院版集遊法修正草案前,要嘛為「過去的思慮不周」向全民道歉;不然就承認自己跟成龍一樣,認為「台灣人就是要被管、不該享有自由」。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於記者會後,前往國民黨團辦公室遞交陳情書,黨團拒絕出面接受。28日立法院兩黨將動員表決集遊法,集遊惡法修法聯盟預計號召200多人於立法院外監看。
台灣人權促進會:戒嚴幽靈二十年,集遊修法不能倒退!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新聞稿
上周五(4/24)立法院會因民進黨強力杯葛,延宕集遊法表決之後,兩黨皆傳出將於今日(4/28)高度動員。佔絕對多數的國民黨團並揚言務期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行政院版修正案三讀。本會期還剩一個月、集遊修法高度緊繃之際,由數十個民間社團所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長期關心此法案之進展,在數度召開記者會、投書陳述意見之後,甚至日昨(4/27)至國民黨團置放陳情書遭拒後,再度於今日號召大規模的公民社團到場至立法院請願,以展現公民社團對此一法案的高度重視。
一部箝制人民基本自由20年的違憲惡法,在本會期總算有了翻修的機會,集盟要盡最大努力,提醒立法者、施政者,尤其具有絕對優勢的國民黨團,勿輕忽修法的歷史責任。集盟尤其要點名指出本屆中41位國民黨、無黨籍委員(名單如下表),皆曾在過去支持過符合民間社團立場的集遊修法版本,莫因政治鬥爭而輕棄修法誠信。
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但日前立法院通過兩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律與政府施政即應遵循兩公約之標準,人權政策也會受到國際社會檢驗。台灣人權促進會於今年一月於非官方場合與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報告員(Special Rapportour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薩佳雅女士(Margaret Sekaggya)會晤,針對台灣人民行使集會遊行權利的狀況交換意見。兩公約通過之後,集盟將繼續以締約國之社團身分向聯合國報告員陳情,要求關注台灣人權現況。
國、民兩黨長期以來都因政黨之私,犧牲人民基本權利,一再錯失了廢除集遊惡法的重要時刻。在集遊法重啟朝野協商之際,我們要提醒政治人物,今日的執政並不表示可以永遠掌握權力,符合民間社團期待,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集遊法版本,對當朝或在野的政黨都是一勞永逸的最大保障。集盟在4月28日立法院院會日依請願法程序,分別向國民黨、民進黨黨團表達民間社團的基本立場,盡各種努力,阻擋一部不合憲、不合理的集遊新法產生。身負人民修法期待的最高民意機關應好好體認肩負之重責大任,勿輕易讓台灣走回威權時代。一旦立法院違逆國際人權標準和民意期待,通過一部倒退的集遊法版本,公民社團將號召不申請、不報備之各種抗議活動,向政府追討這項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
本屆國民黨、無黨籍立委中,曾簽署符合民間社團立場版本者:羅明才、廖婉汝、林正二、鄭汝芬、簡東明、陳根德、黃義交、孔文吉、徐耀昌、邱鏡淳、林明溱、李嘉進、林滄敏、江義雄、黃志雄、陳秀卿、蔡正元、楊瓊瓔、徐少萍、李明星、張嘉郡、吳清池、陳 杰、邱 毅、吳清池、鍾紹和、傅崑萁、羅淑蕾、張顯耀、周守訓、張碩文、林郁方、帥化民、黃昭順、賴士葆、林鴻池、候彩鳳、鄭麗文、黃志雄、翁重鈞、高金素梅。
4/28立院行動出席團體名單: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綠黨、台北律師公會、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野草莓學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鄭南榕基金會、民間真相調查與和解促進會、台灣記者協會、公共監督國會聯盟、小米穗基金會、人民火大聯盟、北社、公投護台灣大聯盟……
集會遊行法,本來就是惡法。惡法越修越惡真是不可思議到了極點,就是有訴求才會上街頭,這是再警告人民不能再有不同的聲音了嗎?完全不能苟同!
請支持並參與516全國和平大露營_一場不流血革命 (20090515修訂版)
活動宗旨與目標:
一、政治詐騙馬戲集團下臺、簽署書面文件承諾並招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宣布:「盡速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人民。」
二、凝聚共識、籌備新國家﹝暫稱台灣共和國﹞第一屆臨時國會代表選舉事宜,選出第一屆臨時國會進行接收政權工作,制定新憲法,籌組台灣共和國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新憲法暨獨立建國公民投票,並查封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攜帶來台之「故宮國寶」,以便日後進行國際拍賣,賠償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台灣期間受迫害的台灣人與其家屬﹝包括但不限於原住民、228受難人及其家屬等﹞。
活動開始時間:
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中午12:00起。
活動結束時間:
馬英九夫婦搭乘專機流亡美國﹝全家暫時在美國團圓;建國後與美國簽署引渡條約,再將馬英九全家引渡回國接受公平審判﹞,以詐術騙取政權的在台國民黨政府簽署書面文件承諾並招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宣布:「盡速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人民」為止。
活動地點:
第一階段,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中午12:00至5月17日 星期日 下午18:00:
台北228和平紀念公園、中正獨夫鬼廟。
(說明:本活動與民進黨517活動可以相輔相成,所以本階段先避開民進黨517活動已經申請路權之地區。)
第二階段,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下午18:00起,擴大範圍: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府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鄰近的廣場與空地﹝包括但不限於:台北228和平紀念公園、中正獨夫鬼廟﹞、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立法院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台北市火車站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
(說明:在野的民進黨已經失去昔日爲台灣積極奮鬥的精神,最近才勉強宣布5月18日要繼續靜坐24小時抗議。老天爺!只有24小時!?如果24小時就能救台灣!民進黨就不會在立委及總統選舉中全都敗選了!! 民進黨一副標準的「朝九晚五」心態,想敷衍一下民怨、「交差了事」,如果沒有決心,就早早回家吃自己吧!!所以本階段由 台灣人民 當家作主,展現 直接民意,為自己與子孫掙權益 。)
參加者資格:
準台灣人民:目前居住於台灣、澎湖群島這塊二次大戰結束後被日本放棄的土地﹝簡稱台灣﹞,或是曾經居住在台灣,但是因政治迫害因素而目前居住於其他國家、地區﹝包括但不限於金門、馬祖﹞,符合以上二種身分之一,並且認同與愛護台灣,願意和台灣共命運的準台灣人民,不分種族……
……
活動細節持續更新中,請隨時查詢本文網頁
http://www.shadowgov.tw/20749_f.htm?page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