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9,2009 10:44
改變心意:Picoult 《換心》
《換心》(Change of Heart)是Jodi Picoult的最新中文譯作。Picoult在台灣書市打響名號的作品是《姊姊的守護者》,《姊姊的守護者》的成功顯然讓商務十分振奮,認為自己轉型成功,最起碼擺脫了「百年老店」的包袱。
然而,Jodi Picoult擅長寫「爭議性話題」,兼且作弊一樣地用「多重視角」討好不同立場的讀者;我是說,商務的Voice系列不乏真正的好書,例如Ali Smith的《迷》和《旅館世界》。與其因為Picoult成功,就把Voice做小、變成Picoult系列,還不如好好經營Voice,把這個系列做大。
--- 當然最好,是能夠不把「百年老店」的根基、資產,都當成負債。以商務手上的版權,如果能跟上「未來學校」的e化,未嘗不是活水。
第一次看Jodi Picoult的經驗當然是好的。特別是《姊姊的守護者》探討的是「訂作的嬰兒」,而這不但爭議,可以想見的是,隨著幹細胞研究的慢慢開放(Obama已廢除小布希政府的相關禁令),往後類似的案例一定會陸續增加,兩難的處境也將愈形尖銳,直到出現可能的共識為止。
然而,Picoult其後的《事發的19分鐘》和《第十層地獄》就不再打動我了。一直到我注意到《換心》在博客來熱銷,於是忍不住好奇入手一讀。其中最讓我想不通的是:心臟只是一個器官,器官移植只要在乎是否合適、會否排斥,捐贈者是不是死囚,根本不是重點。我想不通這有什麼好爭議?
即便再加碼:這個死囚是殺害妳親人的兇手,心臟也只是心臟,一塊肉而已。而且,任何有理智的人,在生死交關的急迫下,即便一開始有點掙扎,但最後應該都會選擇接受,不是嗎?(其實《換心》原書名Change of Heart本來也就有雙重指涉,可以做「換心」解釋,也可以詮釋為「改變心意」。這顯然既可以指受害人改變心意,也可以指最後的發現真相)
不管怎樣,在《換心》,Picoult比較是把這件事當成引子;事實上,雖然《換心》也安排律師是廢除死刑的擁護者,可是廢除死刑的爭議也只是旁出的議題。《換心》花了最多篇幅在討論的赫然是:宗教。
美國憲法雖然明文保證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但實際上,宗教和政治在美國根本密不可分。尤其美國的很多政策的背後,都有宗教團體和利益團體運作的痕跡。又或者,更基本的,美國人在法院的第一件事,是對聖經發誓,總統就職也要對聖經發誓,甚至就連貨幣上都印著「我們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
(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杭亭頓)在《誰是美國人?》也提到相同的觀點;只是他的結論在Obama當選後,明顯為錯)
宗教禁止生育計畫、反對同性戀,宗教也禁止幹細胞研究、反對演化論......,宗教曾幾何時成為人們偏狹、迫害他人的最佳藉口;我很喜歡《換心》裡講的一句話:要是上帝知道這些以祂之名所行的事,一定會覺得很恐怖。
最後附帶一提,Michael Palmer的《第五瓶血罐》也是一本和「器官移植」有關的醫學小說。不過,他著眼的是「器官買賣」的問題。(又,Michael Palmer的這本書寫得比「醫學驚悚大師」Robin Cook要好太多了。)
Margaret Atwood曾經在《末世男女》提過「器官豬」,以如今如此多違法的器官買賣問題、特別是富國有錢人到第三世界買器官,如果科技真能突破到培育「器官豬」,看來也不是什麼壞事。畢竟,防堵人類想繼續活著的願望,怎麼想都不太可能成功。(Atwood這本書我寫過介紹,請見:http://blog.roodo.com/franwu/archives/908851.html)
另,「器官買賣」的問題,我還寫過:「死神在中國微笑」,中國的執行死刑率極高,很多法輪功的被迫害者都指證歷歷,中國政府在販賣囚犯的器官;請見:http://blog.roodo.com/franwu/archives/2521041.html
引用URL
「他的崇拜能力成了他種種惡行的根源:以不當方式愛神的人,會強迫別人也愛他的神,而若是碰上誰敢拒絕,便要把誰殺掉。沒有哪一種排斥異己的偏狹、哪一種意識形態的強硬、哪一種傳道布教的狂熱,不在向我們揭示所謂積極熱忱那獸性的根柢。人一旦失去保持淡漠的能力,便成為潛在的兇手;一旦把他的想法變成了神,那後果也便不可估量。...虔誠的時代最為擅長血腥的壯舉...」
特別是宗教介入公共政策的制訂時。
--- 香港最近就為了類似的事在舉辦「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爭論點在於近期的『家暴條例』,宗教右翼的領袖反對將同志納入保護的範圍。更早之前,則是反對制訂「反歧視法」。
------ 宗教的力量竟強大的這種地步,能夠為了合法歧視別人而反對平權法律的制訂,這實在是匪夷所思。
反正已經說到這件事了,我就把相關活動轉貼上來好了:
【「宗教霸權關注行動」召集人就「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發起的聲明】
我是「宗教霸權關注行動」的召集人,我是一個學生,但我不僅僅代表一把聲音,因為目前已有超過二千人支持這個學生的行動,這是由於一個自啟蒙運動以來世界各地陸續響應的理念,一個數百年來一直傳續著自由、平等、博愛、公義等精神的人權理念。2009年1月28日,我在facebook發起了一個網絡運動,名為「香港反保守基督教派霸權運動」,它不僅僅是一個停留於網絡的運動,它正茁壯成長,於2月15日,它會發起一個貫徹人權理念的遊行。它的出現,已經在短短十數天內得到超過二千人的響應,並且得到一群義士的支持,令遊行的籌備得以上軌道。
2.15遊行以「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為旗號,目標正是捍衛公民社會的人權價值和公民教育的正當性。
因為我們依然擁有著「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的理念,而我們眼前,正有一群自以為佔有道德高地的「宗教右翼」侵害著這個理念。他們正是一群「原教旨主義者」,將一己的宗教特殊價值強加於人、漠視基本人權、執著於瑣碎教義而忽略博愛精神、捨本逐末的宗教狂熱份子。
在香港,這群宗教右翼的代表例子是明光社的總幹事蔡志森。明光社早於二零零五年,已籌組運動反對制定性傾向歧視法,縱容歧視,漠視尊重異己者的人權原則。然而,這個組織竟然能夠得到教育統籌局的合約,為中小學教師開辦人權教育課程,此舉令人質疑這個曾經支持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組織,正是有意識地以道德之名扭曲香港人人權意識的兇手。
日前,明光社更變本加厲,在《家暴條例》的修訂爭議中表示反對立場,以「避免為同性婚姻亮起綠燈」為名來漠視同性戀者免於受暴力對待的需要,刻意混淆法例中家庭與婚姻的概念,混淆視聽。他們圖將「家庭暴力」改為「家居暴力」,然則這種做法已扭曲「具有親密關係者導致出現特殊的權力互動,需受額外的民事保障」的原意。蔡志森更認為只有建基於婚姻、血緣和領養才是可接受的「家庭觀念」,據此邏輯,無疑連「異性同居者」亦被排拒在外,顯然地,香港人的「家庭觀念」正被這種宗教右翼人士騎劫,並成為排斥異見者的工具。
而另一個宗教右翼的代表例子正是恩福堂的牧師蘇穎智,他竟然認為保障同性戀者免於受暴力威脅的條例竟會帶來更多「暴力」、「養鴨一族」、「性奴」「AIDS」、「HIV」,當中毫無科學證據,只是高舉《聖經》的宗教特殊價值,凌駕防止暴力的基本人權。這種透過「抹黑」對象來達到一己目的之手法,竟能動員數百計的人手包圍立法會。更嚴重是,這些宗教右翼份子更能左右立法會議員如黃成智和梁美芬就修訂《家暴條例》的立場,這顯示這群宗教右翼已形成一對香港政治生態有影響力的勢力。
至於在《淫審條例》的諮詢中,宗教右翼團體亦企圖透過公權力迫使他人遵從他們那套道德標準。譬如在公聽會中霸佔九成席位,以「一開五」的形式發表同樣的意見,企圖以人海戰術騎劫民意,煽動群眾的恐慌來實現他們的宗教價值觀。我們知道,法律和社會政策固然有部份源自道德,但是在多元社會中,這只能是最具包容性的標準,以不危害公眾安寧為基礎。故此,社會上有很多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法律也沒有權力干預。而這種宗教右翼教徒圖以一己的宗教特殊價值作為法律的基礎,企圖侵害以保障人權為原則的法律,當中更缺乏具科學性的相關及充分證據支持,只圖以民粹取代理性。
宗教右翼份子除了侵害公民社會,更侵害公民教育。例如部分教會中學發起一人一信要求收緊淫審條例,其中迦密聖道中學更發出家長信,請家長「以個人名義簽署」,支持收緊淫審條例,並在指定日期前交回學校。然而,學校的社會責任是教育下一代獨立思考,在討論社會事務時,學校宜不偏不倚,讓學生了解不同意見,並引導學生理性思考,而不是將自己的價值觀灌輸學生。有關信件內容對不同的意見極盡簡化,內容不盡不實,完全有違教育理念,只將家長作為政治動員之用。
然而這種侵害公民教育的事件絕非個別事件,宗教右翼份子所以能於每次事件中動員大量人馬的主因,正與保守教會學校的教條式貫輸手段有密切關係,多間保守教會學校在討論有關性、道德、公民教育等題目上,總附上大量《聖經》教義解釋,並不容許學生對《聖經》質疑,這種教條式的教育,無疑摧殘培養獨立思考的教學原則,令更多學生成為凡事以枝節教義為依歸的宗教右翼份子的工具。
基督講博愛,然而這群右翼忘記博愛。基督講謙卑,然而這群右翼卻最是狂妄。基督講公義,但這群右翼正是最大的不義。我雖然不是基督徒,但對於謙卑、博愛、公義的精神,仍然帶有嚮往,這亦是一個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我們並不反對宗教,而是反對個別右翼團體的壓迫行為,我們當中有基督徒,有天主教徒,有佛教徒,有無神論者,我們是「捍衛自由者聯合起來的多元群體」,我們尊重宗教自由,然而堅持向狂妄獨裁說不。
這就是這場遊行的宗旨。
我們反對個別宗教團體以一己的宗教特殊價值凌駕人權,獲得個別的權力輸送。
我們反對法律成為個別宗教假以道德之名,行專權之實的工具。
我們反對任何意義的歧視,任何個別宗教也不能夠因為一己的特殊價值而作出歧視。
我們反對原意為提升學生人權及公民意識的公民教育受個別宗教團體侵害,荼毒學子。
我們依然相信這個社會是一個能夠包容不同聲音的社會。
我們依然相信這個社會是容許學生獨立思考的社會。
我們依然相信這個社會的宗教團體可以保持理性和開明。
我們依然相信這個社會的政治並不會淪為家長式專制。
我們依然相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