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7,2009
第三死罪:為什麼女人只能是受害者?
作為一名喜讀推理/懸疑小說的女性讀者,我最大的疑惑並不是為什麼女性偵探那麼少,或即便有了女性偵探、但整個遊戲規則卻仍然是男性的、只見女性偵探在其中順著男性的思維玩,而是:為什麼連續殺人犯都不見女性?或,女性不能犯下「完美的謀殺案」嗎?
亦即,困擾我好幾年的問題是:為什麼女性只能當受害者???
(即便在以女性為偵探的推理/犯罪小說中,女性偵探在和兇手拼搏中,也常需要另一名男性的協助才能成功脫困)
另一方面,讓我很不解的是「犯罪心理剖繪」的ABC的假定。
根據大家耳熟能詳的「犯罪心理剖繪」ABC,變態殺人兇手多半是:幼年受虐、爾後會虐待動物(缺乏同理心),而且多半有尿床問題(承受極大心理壓力)、並因此飽受嘲笑或進一步被虐,總之,最後他們就成為連續或變態殺人兇手。
我一直覺得「幼年受虐」有些地方讓我很疑惑。特別是具有性侵犯意涵的連續謀殺案兇手的「心理剖繪」ABC,如果男人老是殺害女性性工作者、或某個類型的女性,那問題百分百出在他媽媽、或某個傷害他幼小心靈的女性身上。又因為連續殺人兇手多半是男性,所以這幾乎變成定理。
我感覺不舒服和疑惑的地方就是:爸爸跑去哪裡了?一個破碎的家庭不會只有一方有責任。而且,社福人員為什麼沒有及時介入?
----- 我的意思是說,「犯罪心理剖繪」ABC或許是因為只講心理問題,所以才完全忽視了社會脈絡的問題。然後又不知為什麼很容易污名化女性,以致幾乎可以公式化成:每個性變態兇手的背後都有一個失敗的母親。
但,為什麼、又什麼是「失敗的母親」呢?
同樣地,只因為一個女性拒絕了他的追求,所以這就成為他日後成為兇手的「原因」?
為什麼原因不是因為他覺得他的「男子氣概」(manliness or masculinities)受損、令他在朋友間抬不起頭?我是在說,「男子氣概」或「陽剛特質」其實是社會性的建構,關係到性別間的歧視與霸權,兇手受傷的並不是「幼小的心靈」、而是他以為他應該有的「性別權力」被挑戰、侵犯了。(亦即是說,被女性拒絕意味著權力被挑戰;而反擊不但意味著奪回權力,也是證明自己的「男子氣概」)
Lawrence Sanders的《第三死罪》就是一本問「為什麼連續殺人兇手不能是女性?」的犯罪小說。而且,為了讓問題能呈現出足夠的深度,還讓小說中退休警探的老婆是一位熱衷女性主義議題的女性。
------ 我們的社會也常認為女性就該擁有「陰柔特質」(femininities),體貼、細心、溫柔、柔弱,但,女人難道不會是殘酷的嗎?
我以前寫過一篇「漫談推理小說中的女性偵探」,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http://blog.roodo.com/franwu/archives/3216673.html
引用URL
話說天培似乎真想把瑪格麗特‧愛特伍做起來的樣子,大概是在賭她老人家能得諾貝爾吧,哈。
Atwood的《女祭司》我計畫在年假期間閱讀。
諾貝爾文學獎一向是政治的事,加拿大的Atwood要得獎,那可能得先看加拿大有沒有發生什麼驚動天地的事。
--- 在我看來是難了點。
而且,我這幾年觀察下來,國內出版社多半都不是「押中」寶,而是寶不知怎麼地剛好在家裡。
Doris Lessing肯定是意外,J. M. G. Le Clézio不也一樣?我想應該是連皇冠的編輯自己都嚇一跳吧。
但話說回來,去年諾貝爾文學獎的委員似乎得罪了美國,也許今年木馬押的Philip Roth會比較有希望也不一定。
Lawrance Sanders 在70~80年代
將"連續殺人犯"描述的還算合情合理
當年是看皇冠的當代小說版
令人懷念的80年代.....
您好!
我也有在圖書館看過皇冠版的Lawrance Sanders.
不過,我覺得翻譯的筆法實在有差,以現代的眼光回看,總覺得文法很卡...
但嚴格說起來,皇冠的[當代小說]其實選出了不少當時的傑作,只可惜我一直覺得讀不太習慣.
你說的沒錯,我也覺得皇冠當年的翻譯有股莫名的不順
皇冠或許可以考慮將當年的當代叢書重新包裝或
甚至重新翻譯再發行
不過我認為難度頗高,第一,工程浩大
第二,我總覺得現在的"讀書風氣"遠不如以前
虧錢的生意應該沒啥想做
話說當代系列,如果有人有收集到全部
那可是一大寶藏喔 :)
是啊,很多東西如果收集齊全,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我懷疑皇冠那套可能不是重新包裝就行的,大概要重新翻譯吧?如果是這樣,那就真是浩大工程了,而且更重要的是:當年取得的版權不知道還有效嗎?
我猜版權問題應該就打死這整件事了.
那只有去舊書攤尋寶了...
話說我會經過這裡其實是因為看完Spin之後
搜尋網上的同好而發現這兒的
我會欣賞這裡,並不是因為我完全同意您的觀點
而是因為我認為您的觀點頗有欣穎之處
網上還蠻多人云亦云的"觀點"
捫心自問,我也算一個 :D
謝謝喜歡。
我當然知道大家不一定同意我的觀點,我的觀點、想法也不是沒有問題的。
我想比較是大家都很客氣,沒有以「網路警察」自居吧,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