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2,2008

美國同志平權團體發起反對Prop.8運動

根據目前得到的消息,在這個週末(11/15)美國各地都會有相關的反對活動,當然,加州的反對活動預料還是會是重頭戲。

「拒絕仇恨」(Refuse to Hate)組織也製作了一個短片,如下:

Refuse to Hate from Refuse to Hate on Vimeo.

這很顯然是以「進步」及「the expansion of liberty」為訴求,當年黑人不只被視為奴隸,黑白通婚也被認為「違法」、「違反道德」和「違反自然」,但現在,美國有了第一個黑人總統。
當然,這段影片也有可能是希望打動黑人選民的心,畢竟他們多數都在Prop. 8投下了贊成票。

另外,Keith Olbermann(一異性戀者)先前演說的影片,也讓很多同志受到鼓舞,請見:


我注意到部落格「廢死人生」已經將大半的演講內容都翻譯好了,所以,各位也很可以直接去看中譯:http://blog.xuite.net/faithkasume/faith/20701097


另外,有篇文章的發問也很有意思,是: Is Gay the new Black?
(全文請見:http://www.shewired.com/Article.cfm?ID=20818

Posted by franwu at 樂多Roodo! │16:20 │回應(18)引用(0)人文觀點
樂多分類:閱讀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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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560619
回應文章
我曾經看過邏輯最莫名其妙的贊成Prop. 8的理由是:
萬一同志婚姻合法,那麼,以後學校在性別教育中,就會教導同性可以和同性結婚。
屆時,假如他(身為家長)想反對這樣的教育,將會被冠上「不寬容」和「歧視」的帽子。
--- 姑且不論家長能不能選擇孩子的教育內容,而是,反對這個動作本身,本來就是歧視啊。
------ 如果你真怕被別人說你「不寬容」,最好的方法是讓自己變得寬容,而不是把對方打到趴在地上、以便連指責你的機會都沒有,然後才得意洋洋自己很寬容。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2,2008 16:51
hey..
不是說不刪文的
文怎麼不見啦
其實我看了昨晚的文
竟然開始思索符合你提到的那一丁點線索的可疑份子們
只是怎麼都無法合致
好奇心害貓睡不著
Posted by garfieros at November 15,2008 23:51
因為我沒有深思,忽略了google的強大功能:
我那文等於曝光了對方。

所以,在朋友友善地提醒後,就把文刪了。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6,2008 01:02
挖,我的天
google真的很厲害
貓今晚應該可以睡得很沉
[Fran可以把這個留言刪掉沒有關係喔]
Posted by garfieros at November 16,2008 16:15
貓?

我想,如果你是想在同志圈子找,應該是找不到的。
--- 我本來就很少和同志圈混,現在更是已經脫離好幾年了。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6,2008 17:29
CC
本貓是說,本貓已經透過google找到了某位可疑份子
本貓一開始是從大學教授開始找ㄟ
舉凡政治、哲學老師都去張望
因為你有說德沃金,本貓連最近參與那個研討會的老師的相關網站都去東翻西找,不過很快的我就轉向了呀
反正後來本貓自認已經找到
至於找到的到底是不是,就不用深究
自我感覺良好就好囉
滿足好奇心以後,本貓就會很好睡
Posted by garfieros at November 16,2008 20:27
呵呵,同志圈裡據說養貓的很多
小名暱稱花名叫貓的也不少
呵呵,我的花名叫加菲,所以自稱本貓
據說我實在是和加菲長的很像
所以,本名大部分人都記不得
說到加菲才會有人想起來
Posted by garfieros at November 16,2008 20:39
讀到一篇, 請參考
http://www.wretch.cc/blog/ernesto/3154006
Posted by didierlin at November 16,2008 21:43
by fran
如果你真怕被別人說你「不寬容」,最好的方法是讓自己變得寬容,而不是把對方打到趴在地上、以便連指責你的機會都沒有,然後才得意洋洋自己很寬容。


以下留言與原文無關, 但與原文所運用的某種論述原則有關。
我想到intelligent design在美國某些州是禁止教學的這件事. 似乎在某些事情上寬容沒有模糊界限. 那麼, 到底什麼是"自由"? "自由"要如何"操作"還是"去操作"?
Posted by didierlin at November 16,2008 21:53
你用"自由"時,想的是freedom還是liberty?
--- 如果你分出來了,你可能也就會自己有答案了?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7,2008 12:04
garfieros,

我真驚訝你會對這件事有那麼大的好奇心。
不過,更驚訝的是,你能夠這麼坦然地承認。
--- 如果是我,我就會偷偷做、但打死不認。

想想真夠s..t!
不知道為什麼我活得那麼偽善@@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7,2008 12:07
喔?我怎麼一點都不覺得應該要隱匿這件事情呀
哈哈,只是超強的好奇心而已
請不要介意
Posted by garfieros at November 17,2008 13:27
didierlin,

你給我的連結我看了,事實上,前幾個月我也買了同一本書,也一樣還沒讀之前就很感冒。
同志菁英化確實沒有必要,不過,如果認真去思考它背後的運動歷史,卻又可以當作一個階段。
--- 你可能不知道,很多同志都是反菁英的,甚至有的反到變成反智。

你知道,很有意思的一點是,前幾年在談精障人權的時候,將瘋狂和藝術家氣質連結也曾經是策略之一。

你大可以站在外面的角度批判這些弱勢群體,但,如果你站到另一個位置去看,那麼,那其實只是去污名化的一個過程而已,根本不是運動的目標。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7,2008 19:36
garfieros,

我不會介意的。
如果有什麼該責怪的,也是我自己太愚蠢了。

而且,如果你已經找到,那麼,你替我保守的,應該是比我自己透露的多...。
謝謝你。

(如果有其他人也意外找到相關資訊...,我希望大家願意讓一切過去,畢竟,歸根結底,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而且,該付出的代價,我們當年都付過了。)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7,2008 19:56
garfieros,

另外,我也要向你道歉:
我知道我可以如你先前的要求一般,把留言刪除。
但我不能.....

因為,我必須往最壞的情況想。

也就是說,我留給你的言,其實不見得是留給你,而也是留給其他利用google找到人的朋友。
--- 我沒有資格說什麼,因為是我自己留下了過多的線索,但,我真心希望,大家能夠僅止於好奇心。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7,2008 20:37
去污名化是過程, 同意, 而且可能是最困難的過程, 每個人心中那個遺傳的小警總總是陰魂不散
Posted by didierlin at November 18,2008 01:38
有點左的人都會挑Liberty?
但仍不解原惑,我們的社會是仍然教神話的
為什麼他們會排斥教授神話卻接受同性戀結婚?
這個在同一個社會裡所發生的衝突我看不懂, 是我哪裡沒想到嗎?還請指點
Posted by didierlin at November 18,2008 01:47
答案很簡單:自由主義者不一定會寬容。
事實上,自由主義者最不寬容。
--- 對於和他們相反意見者,自由主義從不寬容,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9,2008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