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7,2008
同志平權運動一頭撞上文化的牆?
然而,2008年美國California, Florida, Arizona and Arkansas所通過的創制/複決提案,很顯然再一次證明了,各種不同的「整全性學說」,對於什麼是「正義」,是很難形成「交疊共識」的,即便是在一個「良序社會」如美國。
--- 對於那些提案否決同志權利的人來說,所謂的「正義」就是同志不能結婚也不能收養小孩。
而在《紐約時報》的評論新聞裡,更是明確地指出,同志這次撞上的牆,不是別的,而是文化的牆。
The losses devastated supporters of same-sex marriage and ignited a debate about whether the movement to expand the rights of same-sex couples had hit a cultural brick wall, even at a time of another civil rights success, the election of a black president.
(全文請見:http://www.nytimes.com/2008/11/06/us/politics/06marriage.html?ref=us)
---不只提案者是基於宗教文化的理由,支持者,特別是非裔美籍、拉丁裔、亞裔,這些族裔的文化背景本來也就對同志不寬容。(根據Prop. 8投票結果,白人反對的比例約53%,但非裔美籍卻高達70%贊成,至於拉丁裔和亞裔的贊成票也都大約有50%)
若此,如果真是撞上了一道文化的牆,那麼,或許,和 John Rawls不同的立場的,如Ronald Dworkin、Joseph Raz和Will Kymlicka等人選擇的perfectionist liberalism(至善論自由主義)的立場,有可能會是另一個出路?
自由主義中立性(Liberal neutrality)過份強調應在諸多競爭的價值中保持中立,然而,看看美國這四州的公投結果,尊重多元社會存在有分歧之事實,最後卻導致了弱勢者被「合法地」一槍斃命。
我想,Brian Barry的陳述值得我們思考,他說:“我认为自由主义者承受不起这个单方面解除武装的奢侈品。我们很可能被引向一个新的黑暗时代,而信奉自由主义学说的哲学家不能做任何事情来阻止我们进入新的黑暗时代。如果让我在努力说服非自由主义者接受中立性原则和努力质疑他们的信仰之间作出选择的话,我认为后者显然是一种更好的策略。”(見Barry:怎样捍卫自由主义制度;這段話我直接引用網路上的資料,亦即,是由大陸學者應奇所寫的文的再引用)
換言之,如果亙在我們眼前的是一道「文化的牆」,那麼,直接質疑/否定他們的信念、價值觀,恐怕會比尊重更為有效。
更何況,那些保守主義者也從來沒有尊重過任何人。
引用URL
可點我的名字去看他的理由。
我完全可以理解他想要否定的原因,因為,一旦承認同志運動「撞上文化的牆」,接著就很難構想出新的論述了。
--- 「文化差異」的牌一打出來,大家都只能摸摸鼻子。
最多就是:對話再對話。
Richard Wolin曾經說過:反啟蒙思想的後現代主義其實是在向法西斯靠攏。(見其:『非理性的魅惑』)
我想價值虛無主義或相對論,應該也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變成法西斯的同路人...。
只是,曾幾何時,對多元文化的尊重竟也有可能開啟新的黑暗時代?
--- 很顯然,我們必須構想、堅持一種具有普遍有效性、也就是跨文化的人權觀點,或者整全性的學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