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7,2008 09:01

LGBT名人4 --- 約翰‧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

keynes.jpg
約翰‧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是英國經濟學家,並且可以說是經濟學界最有影響力的人之一。他的著作《就業、利息和貨幣一般理論》出版後,更掀起了「經濟學革命」,經濟學界因此稱為「凱恩斯革命」。
Time也選他為本世紀百大影響力人物。

約翰‧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早年的戀人都是同志。
同性戀情之於當其時的 Bloomsbury Group(布魯姆斯伯里團體,英國當時非常重要的菁英團體,裡面隨便一個名字都大有來頭)十分常見,Virginia Wolf(bi )、E. M. Foster(男同)都是其中的成員之一,Henry James(也是男同志)、E. T. Eilot也和該團體的成員十分緊密。
事實上,有一個說法說是,有2/3的Bloomsbury Group成員都是公開的同性戀。

Keynes的同志戀人、藝術家Duncan Grant也是Bloomsbury Group的成員之一。不過兩人後來各自結婚,但,有意思的是,Duncan Grant的妻子Venessa Bell(Virginia Wolf的妹妹)還替Keynes留了一個房間。
Keynes的另一個同志戀人、傳記作家Lytton Strachey,也是Bloomsbury Group的成員。
後來Keynes和俄羅斯巴雷舞蹈家Lydia Lopokova結婚,但兩人終生並無子嗣。

最後解釋一下:
在gay名人這部分特別難選出又有代表性又能「石破天驚」的人物。
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男同志在歷史上一向擁有比女同志還高、還友善的能見度。因此,Michel Foucault、Roland Barthes等等,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男同。(當然也包括我在上文提到的Henry James和E. M. Foster)
因此,我後來選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時,著眼的比較是他屬隸屬的Bloomsbury Group,因為,這個團體裡有一大票的同性戀,寫一個就等於寫了一堆。

另一方面,Keynes的同志身份也讓他的經濟學理論飽受抨擊,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http://www.books.com.tw/books/series/series9868132827-2.php
詳細自然要看書了:《不朽的天才--- 凱因斯傳》。

  • franwu 發表於樂多回應(91)引用(0)編輯本文
    樂多分類:閱讀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321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249361

    回應文章
    好啦,L、G、B、T都各有一個,應該也算是功成圓滿吧?

    不過不否認,可能對很多朋友來說,我選的人可能在代表性上不夠?
    --- 我也想選Michel Foucault或Roland Barthes,但他們太有名了@@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09:48
    挖!原來凱恩斯也是阿
    真正是石破天驚
    | 檢舉 | Posted by garfieros at September 27,2008 11:04
    實在..太震驚了!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7,2008 11:12
    該怎麼講呢!
    昨天我和同學(大學的)到燒肉店時,提到了琳賽是女同志的事實時,其中一個就說她怎麼變得那麼糟糕。
    我不曉得她所謂的糟糕是針對女同志ㄧ事,或著還有那些使她頻繁上報的新聞在,但是我還是覺得很難過。

    畢竟就以某方面而言,
    上大學的我人際關係總算順利成為一般人有的一團人聚在一起的交友模式(而非我以前的同樣是ㄧ團人聚在一起,但都不同班,讓著朋友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和興趣連接起來的)。
    可是這ㄧ圈可聊的話題當然沒像我與高中的好友那般廣闊和深入。
    也可能是因為彼此都還在摸索的階段,
    太表達自己的個性和喜好反而太彰顯和使自己不可親,只能聊些簡單的東西像是電影等等,而後者又因為沒有所有人看過朋友只能說聲好恐怖,好好笑,超精,彩女主角好美,女配角超醜,男主角很帥等詞。(其實我也不確定真是這樣,還是她們純粹不想深入地講)
    雖然也有遇到可以散播奇幻和推理的傢伙,但對方要不就是接觸不深等我去推她入坑,要不就是和我領域不同無法有共鳴的人。
    總覺得有些氣餒,想挖出和自己很合,聊得來又有深度的人真的很難。
    或者該說我自己本來就比同年紀的人想得多之故?
    (媽媽說我的文筆和其深度比同年齡高些,可是卻又沒那麼深)
    請問Fran有在我的文章感覺到沉重嗎?
    雖然媽媽到我的部落格探班嚇到我了(真是糟糕的事萬一她發現我的部落格文章有太多都是高三發的怎麼辦),但她提出這點看法也讓我害怕自己是否得需要別人才能看到自己文字缺陷的盲點很大。
    以前朋友說我的小說有些疏離感就讓我驚覺不妙。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7,2008 12:14
    另,
    凱恩斯大叔也是?
    Fran你直接說誰不是好了。@_@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7,2008 12:14
    玥璘,

    我很懷疑我會不會是個適當的advice giver......
    不過,我倒是覺得大學是一個人心智開始邁向成熟的開端。如果妳可以,很值得以開放的心態去認識這個世界。
    至於大學同儕...,我的經驗是,人生隨時隨地都會洗牌,有時社團朋友更加容易志同道合。

    令慈給妳的建議十分中肯,然而,深度有時得依靠眼界。
    而大學,如無意外,正是開闊你的眼界的開始。
    該怎麼說呢?多接觸一些當代思潮/理論,應該會有一定程度的助益。
    文字本身其實無所謂嚴重缺陷,只怕內涵貧乏。

    比同齡的人老成、但又受限於人生經歷、以及伴隨年齡會有的淡然,這樣的尷尬我也曾有過。
    我只能說,給自己時間吧。
    有些事情,終究是急不來的。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14:34
    garfieros、FC,

    沒想到Keynes會讓你們感覺「石破天驚」。
    我當初自己覺得最「石破天驚」的是Rachel Carson,可是反應最冷淡的卻是她......。

    你們有去遊行嗎?
    我最後終究選擇不去;我實在一點都不想走回原點@@
    更何況,主辦單位並沒有作任何行前說明。
    --- 幾乎沒有人能從網路上知道這次遊行的目的。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14:38
    又,玥璘,

    要有「反骨」。
    特別妳所在的大學和學系都非常保守。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14:41
    看了四篇,這些人都太震撼了!
    好像看到啥米秘辛八卦一樣 :D
    | 檢舉 | Posted by xy. at September 27,2008 20:10
    唔...
    但,我這裡不是八卦網站哦。

    我確實介紹了一些名人,但我背後是有原因的。
    事實上,我有一些想法,只是目前還不知道要怎麼去實踐......。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0:24
    老實說,我是有在想一個計畫。
    但,那個計畫太大了,可能不是我一個人能做的。
    --- 或者說,根本不會是我一個人能做的。

    說真的,妳/你羨慕過歐美嗎?
    為什麼the l world,不過只是一個電視節目卻最後可以變成網路上的our chart(女同重鎮)?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1:57
    我也看了,當然,那些經濟學的東西都看不懂,只看得懂八卦XD 看Bloomsbury那群人,如何用性關係串聯在一起XDD

    如果有買股票投資的人,可能會更熟悉他的股王事蹟和名言。

    選凱因斯很好,打破一般人覺得同志是藝術家、藝人的刻板印象。他是學者又是同志也許不令人驚訝,但他也是個大官這就讓人掉了下巴。

    Fran可以在充滿陽剛氣息的政界和運動界找找看,有誰是有代表性又「石破天驚」的人物。
    | 檢舉 | Posted by signor_chi at September 27,2008 21:58
    我也沒去.該怎麼說呢?
    我沒參加過這類活動,周遭的朋友也不會對它有興趣,
    一個人去實在有點..
    不過,我真正在意的是,遊行後有遞交陳情書嗎?
    還是只是走好玩的?因為從電視上的轉播,
    看起來好像在開同樂會(Sorry,如有冒犯,請原諒!)

    數日前報載,內政部於去年十月頒布新的行政命令,
    發文給全台戶政機關,指女變男除須完成摘除女性器官,
    還要重建”人工器官”,才能改身分証.
    重建手術費約60-80萬,一般人哪負擔得起?
    雖然和我沒有切身關係,還是想說,
    政府對性別政策的不重視,開倒車,
    同志們還能守得雲開見月明嗎?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7,2008 21:58
    我目前應該已經不需要去找誰是同志......
    我是說,以現在來說,應該也不會有網友指望我做那麼初階的工作?

    我是在想,接著要怎麼做、才算跨了一大步?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2:12
    FC,

    變性一向是這麼被政府剝削的。
    完全沒道理,可是存在。

    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每一步都要合乎邏輯、而非像現在這樣。

    所以,讓我們一起試著去想:到底我們要怎樣的未來?
    又要怎麼去達到?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2:22
    好奇一問,我還需要去辯論很低階的問題嗎?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3:11
    哪些問題?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7,2008 23:20
    不好意思,FC,妳問的是?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3:25
    我是想知道妳所謂低階的問題為何.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7,2008 23:32
    老實說,去區分問題的高、低階,很愚蠢。
    不過,我所以分,是很無奈的。

    對我而言,所謂低階,是指,大家都已經知道的問題。
    (想當然爾。每個人都會問:那是什麼?)

    我該怎麼說呢?

    我想,我們設下一個最低最低的標準,也就是,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標準。
    目的是:我們想要繼續談下去。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猜,很普通的認同問題,應該是大家會放過我的?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3:39
    或者,FC,妳願意說多一點?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3:43
    我是說,我發現,我好像真的沒聽懂問題?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3:46
    我了解妳的意思了,
    難怪妳會有那則慷慨激昂的留言,和這個有關吧?

    那麼,標準的下限..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7,2008 23:48
    我們好像在雞同鴨講..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7,2008 23:50
    ???

    「那則慷慨激昂的留言」是被激的,我的脾氣雖然不好,可是還不至於隨便發洩。
    而且......

    總之,不是你想的。

    不過,我也覺得我們在雞同鴨講@@

    如果你信任我,或許,你會願意在明天再說一次?
    我現在不是很能體諒別人,事實上,我現在很生氣,很可能誤解別人.....
    對不起!真的。
    可是..........
    很難解釋清楚啊@@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7,2008 23:55
    請不用道歉!
    雖然我不知道妳在生氣什麼,
    天這麼黑,風這麼大(好像還沒開始颳)
    還是消消氣吧!
    真的,不要說對不起!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8,2008 00:02
    FC,

    沒生氣你啊.......

    天啊,文字真差@@

    我是說,我知道我自己因為情緒不妥當,所以可能誤讀,而我的誤讀,和任何人無關,只是我自己有問題@@

    這樣,你可以理解我的意思嗎?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8,2008 00:07
    讓我再說一次:

    我現在恐怕根本不適合和任何人討論任何事。
    因為,
    我很可能搞不清楚。
    (而這,只和我自己有關)

    我很希望,如果大家願意給我機會,可以在明天以後,說得更清楚給我聽......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8,2008 00:10
    我知道了,我也沒說妳在生我的氣喔..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8,2008 00:13
    嗯~樓上兩位的發言很好玩,
    不過說真的誤會來誤會去不太好。

    呵呵~(不曉得為何打呵呵,可能是下意識覺得會紓緩氣氛吧!)
    其實我也只是打來發洩情緒的,至於為何不打在自己的部落格呢!
    因為當部落格的觀看者可能包括了自己抱怨的對象時,我不想再還沒有機會和對方深交時就把別人趕跑。

    這其實是很弔詭的現象,因為自己的部落格寫的都是比較公眾的東西後,某些較私人較情緒的文章就不敢發了,因為當觀看的對象超過想給他看的對象時,反而會有種不知所措的狀況。
    像我知道我媽媽探班時真的被嚇到了,不過立刻冷靜地想到她沒有常常看,只是看到我遺留在桌面的WORD檔想看看我的文字而找到我的自傳,咕狗去找部落格的說。
    但是當時腦內除了ㄧ句"完了"別無他想。

    總之,也可能尋求ㄧ種還是有人關心我的慰藉。或者該說尋求指引也是目的,但不是最主要的目的。發洩和慰藉才是初衷。
    當然我也不清楚你是不是喜歡被當成一個被倚靠的人啦!

    想跟你說的是,如果我留言不管怎樣都還是要回ㄧ下。
    是我的心病,當有人對我的留言好幾次都不回時就會出現恐慌,害怕自己上次的發言得罪人或怎樣。
    因為網路的熟悉程度很難掌握,彼此潛水來潛水去感覺很熟也不盡然。留過幾次言就熟了,感覺又很隨便又無所謂。距離的長短給人測量不出的疑問。
    幾次的誤會,都讓自己雖不算心神盡瘁,但也確實是不小的心靈負擔。挑白地問又太直接了,多次地等待確認也耗掉心神。
    可能骨子裡怕得罪別人是我的缺點吧!

    另"文字本身其實無所謂嚴重缺陷,只怕內涵貧乏。"是形容我的文字嗎?
    請問內涵是指那些呢?由於我的書評都以評論為主,心得倒是挺少提及地是此原因嗎?還是其他的?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8,2008 01:12
    又,
    以前曾在某疑忘的網站聽到別人說到ㄧ本入門用的社會學書籍。
    說是常被大學教授指定的書籍。
    雖然本身很棒,但賣得不怎樣(這點其實不確定)。
    能提供資訊嗎?
    那時好像是在書店的部落格還是相關網頁看到的,
    麻煩的是名字忘了,又不知道書本的樣貌。
    只有這樣的線索。

    真希望世上有書偵探的職業啊?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8,2008 01:16
    FC,

    我的意思是:僅僅介紹LGBT名人,是很基礎的事,不應該停留在此。
    而且,老實說,以台灣同志運動的發展,台灣也老早離開這個階段了。
    --- 我當初所以選名人,一方面是貪圖方便(最不需動腦),二方面也是覺得能見度高,多多少少可以推昇活動?

    今天撿到颱風假一天,總算可以一鼓作氣把報告寫完了。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11:15
    玥璘,

    很有意思,妳提到兩點我也有共同點的問題。
    一是,當部落格內容主要是公共事務、文學介紹時,格主的私人心情該發洩在哪裡?
    --- 我每次發完都會後悔,因為那文怎麼看都很不協調。
    二是,雖然部落格越多人看越好,但,顯然不包括親友,或對工作的人來說,同事和上司也絕對在被禁止之列。
    --- 開什麼玩笑?怎麼可以讓上司發現你在抱怨他呢?

    老實說,到別人的部落格發洩,倒是一件可行的事。
    或者,私下寫信、打電話給信任的網友。
    我還會去BBS「鬧場」,觀察人們的反應呢。
    只要是沒傷害性的,我想都可以做。

    另外,回應留言那件事,妳讓我想到我的姪女。
    她也有點沒自信,怕別人不理她、怕得罪別人。
    可是,這該怎麼說呢?
    這世界上有各式各樣的人,每個人在乎的東西都不一樣、爆點也都不同,有時候實在很難防範。
    --- 總之,朋友來來去去,網友也是。或許都只是時間的事。

    那本社會學入門的參考書,我沒有任何資訊。
    社會學到底不是我的本業啊。
    不過,妳倒是可以試著看一本書,『液態之愛』,是社會學家、後現代理論大家的作品,而且主題應該是你能輕易上手的,內容又很像隨筆。
    --- 有時不一定要從入門書籍開始看起。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11:29
    嗯!我知道了!我們就不要再討論那些了.
    害玥璘妹妹以為我們在吵架..
    她等了妳好久,她才不是沒自信,
    只不過因為信任妳,希望妳給她一個回應,
    Sorry,我又在多管閒事了..

    今天真是個無大風大雨的颱風假,可以出去透透氣了.
    寫功課要專心吶~~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11:51
    對了,"文字本身其實無所謂嚴重缺陷,只怕內涵貧乏。"
    並沒有任何指定的對象哦!
    --- 這句話比較是一個泛稱,我自己也可能會是對象。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11:57
    FC,

    「信任」其實是很沈重的課題,妳不覺得嗎?

    我得先去覓食,然後再來寫我那雞勒似的報告。
    希望這個週末後,就能把因為報告延後的事情,一一做齊。例如『海角七號』。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11:59
    信任嗎?的確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概括清楚的.
    能見得著面的朋友都不知是否能信任,
    何況是網路世界了.
    我想我是個容易相信別人的人,相信大多數人是善良的,這也許是我的大缺點之一.
    想想我還能活到現在,真是不容易了.

    海角七號真的好看嗎?聽說票房破兩億了..
    ”雞勒”??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12:17
    學術性的報告大半都是「雞勒」,遑論是這種作業性質的。

    倒是,我昨晚睡前看了一本推理小說,『適者生存』。
    內容(兇手的動機)很令人反感,但也因此很有意思。
    --- 我最近看了很多純粹打發時間的書,大半都不覺得值得寫,不過,這本書實在太噁心了,晚些看完、有空後,倒一定要寫。

    另,我以前也覺得我能活到現在很不容易,但,我現在覺得我以後恐怕還會繼續這樣地活下去,而且活得更好。
    --- 我的意思是:慢慢地人都會被生活磨練出一種看待人生的、更寬容的角度。
    而這甚至包括一定程度的得過且過、見怪不怪。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13:40
    嗯!沒錯!
    人是需要被磨練出更圓滑,更能適者生存.
    一身稜稜角角是很容易受傷的.
    有時就別太有原則了,要看開點,沒什麼大不了.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14:27
    FC,

    妳可能有點誤會呢。
    我一點都不喜歡「適者生存」的概念哦。
    我覺得這是被錯誤應用/闡釋的概念,而它一旦被實踐,常常會引來很可怕的災難。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0:31
    哈哈!
    我們一定是八字不合,才會老是誤會妳的意思.
    可以請妳舉例說明嗎?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0:48
    晚點我介紹書的時候,再一併說。
    現在雖然有空留點小言,但還是沒時間解釋完整的東西呢@@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0:52
    還是先簡單說一下好了。

    妳聽過「優生學」的概念吧?
    納粹當時處死的不只是猶太人,還包括身心障礙者、同性戀者。
    妳覺得這是可以被接受的「適者生存」的理念嗎?
    我可一點都不覺得!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0:55
    《不朽的天才--- 凱因斯傳》我讀了,當初以為主要會介紹他經濟學上思想的孕育和大成的歷程,但他經濟學上的成就不是這本書的主軸,反而卻看到了許多他在 Bloomsbury Group 裡的八卦。

    當初 1929 年的經濟大蕭條,造成整個資本主義搖搖欲墜,當時蘇聯在國家計劃經濟下可是不受經濟大蕭條的影響,強盛的很。如果沒有凱因斯的經濟學理論,讓當時的資本主義向左轉修正,也許資本主義當時就玩完了。一般而言,同性戀政治立場多偏左,凱因斯救了資本主義,不知是不是他的初衷。

    同性戀名人裡有一個反教材,是同性戀裡的叛徒。美國前中情局特務頭子胡佛。他本身是一位同志,但卻以反同性戀行徑惡名昭彰,他不僅利用職權掌握了國會裡的諸多秘密,許多部長級官員和國會議員及助理之間的同志戀情皆被他據以從事敲詐、勒索或操控,並且對同性戀者的暗殺和恐嚇。

    也許他因為痛恨自己是同性戀,才更極端的打擊同性戀。
    | 檢舉 | Posted by faintglow at September 29,2008 21:09
    那只是納粹個人的偏激行為吧?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1:12
    FC,

    「納粹」不只是「個人」呢。
    我是說,不能把「納粹」,一個時代/一大群人的集體行為,化約成個人意志。

    不論是優生學主張、或菁英主義、種族主義、性別主義,都是非常法西斯的。
    在我看來,完全沒有道理去認可。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1:15
    faintglow,

    不瞞你說,《不朽的天才--- 凱因斯傳》我還沒讀。
    但我不會意外同志多半在政治立場上左傾(當然我也承認,左的程度一定不會相同)。
    事實上,右翼的、保守派價值觀,一向就和「同志」不相容,除非是像胡佛這種本身有「恐同症」的同志.......。

    但話說回來,我這幾年慢慢發現到,華人同志社群倒不一定。
    我是說,似乎很多華人同志的政治立場偏右?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1:21
    不認同優生學的主張啊..
    那麼生下有缺陷的孩子怎麼辦?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2:09
    嗯...

    那你說,你以為要怎麼辦?

    --- 沒想到要提前玩這問題呢。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2:13
    我想..是絕對不可能任由那些孩子被生下的.
    所以..能說凡事都有例外嗎?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2:18
    那些孩子不能被生下?
    只因為他們殘障?

    那,推論得更遠一點:
    異性戀者、基督教徒、保守派,也可能覺得同性戀是一種障礙、疾病、需要被矯正,那,所以同志的基因也要被剷除嗎?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2:29
    如果妳目前很難回答,發現怎樣都會誤入陷阱,那,沒關係,我們晚點在來玩這個遊戲。
    --- 看看更詳細的脈絡,然後再來思考。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2:41
    嗯~樓上講的很沉重,我這個很突兀的說。

    老實說到你這邊發洩,除了感覺上妳是個比我有經歷可依靠的人,和還算熟,以及你不會很在乎我把這些東西留言外。就是因為我認為你的圈子和我的圈子沒重疊的那麼多,但是其實後者其實很不可靠,因為僅憑著感覺上來你這邊留言的人好像沒幾位是我的圈子的,不代表潛水客中就沒有。

    不過我所不想讓人看到的圈子其實也挺小的,就是我提到的新交朋友和親友。而她們到你這邊的機率遠比到我那邊的機率小。
    部落格寫的東西太公眾,以至於不能寫私密的東西。看樣子有這種煩惱的不只我,雖然我的煩惱點和你不同,是害怕這些東西被當事者看到,你是感覺上就不搭嘎。
    不過這也算是某種矛盾的現象,樂多有那種要加入其朋友才能觀看的隱密性網誌。但我覺得這種邀請和允許加入朋友的過程中,本身就有測量你到底算不算我的朋友的衡量在。畢竟有些事情我把你當朋友,但當書寫的只想給身邊的人看時,這種侷限性會不會把也算朋友但不想給你看的人擋住,造成誤會。(還是我純粹想太多,因為我是都不敢邀請別人當朋友的人,因為害怕受傷?!)
    這就是網路人際關係上奇怪的現象嗎?
    像妹妹的網誌屬性和我就不同,是純私密性質的。也就是只想給她的朋友看,但偏偏又是公開的,自己也希望能有人氣。所以就造成真的有完全不認識的網友來留言時,她自己反而氣的說這乾你啥事的狀態。
    這就是某種常見的矛盾吧!

    其實這些煩惱也不是不能和別人談,只是難免會遇到那種很敷衍或妳在煩惱這些幹麻,甚至是你該好好配合人家的狀況。
    畢竟這些東西在口頭上就只像是抱怨,而生出的回應不是我所期待的也是正常的。

    關於同志議題的話,我發現身邊的人都頗冷淡的說(事實上不認識你我自己也是。現在是默默關心型,還是順便關心型呢?)可能沒有切身相關吧?只是難免在碰到完全不能接受型時,會有點驚訝這傢伙原來在這方面是這樣子的(雖然目前都還沒碰到一個真正確定是這樣子的人)。上面提到的那位同學不曉得是不是呢?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9,2008 22:41
    等ㄧ下~
    我發現你和我同時回應啊!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9,2008 22:42
    別生氣,妳說得太遠了!
    我只是單純想知道,那些孩子怎麼生存而已.

    我想,認為同志是一種障礙的族群,
    並不能完全代表這個世界來發言,
    雖然異性戀是世界的主流,
    但他們還是不能完全迫害到同志,因為同志也是人,
    不是寵物或其他低等動物,
    他們沒權力矯正同志,剷除同志基因,不是嗎?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2:42
    FC,

    很奇怪,妳很像很怕我生氣?
    我雖然自認脾氣不好,也確實會把人趕出去,但,好像也不至於亂發脾氣吧?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2:47
    我沒說妳在亂發脾氣啊..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2:49
    這,
    樓上的兩位。
    誤會來誤會去雖然說是傷感情的,
    旦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
    不曉得怎樣就很樂(好像連續劇在身邊上演?),
    你們好像越吵越好嘛~~~

    加油~
    慢慢進入可以互相理解的tone吧!
    我發現我完全不用擔心的說!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9,2008 22:53
    玥璘,

    潛水客確實是很難預料的,不過,根據我的經驗,潛水還好,匿名比較討厭。

    老實說,每次我看到妳,我都同時還另外看到兩個人:一個是我還在讀國中的姪女、一個是以前的我自己。
    我很希望我姪女以後也會有個blog(或那時已經不再是blog),然後她會寫些不是自言自語的日記。
    同時,我也想到以前的我自己,我覺得我完全沒有現在的妳聰明。當年我的目光非常狹隘......

    該怎麼說呢?
    我其實蠻羨慕妳的。
    如果我有機會重來一遍,我會很高興可以擁有妳現在的位置、然後再做多一些進修。

    或許在妳的學校,情況/機會比較少,但,我蠻建議妳去鄰近的T大,去參加一些社運、學運、NGO團體。
    --- 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就應該有理想!
    去接近次文化、質疑主流,以後,妳將不會後悔自己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2:55
    玥璘,
    妳好像在幸災樂禍喔..
    我有去看過妳的部落格,真的很值得一看.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2:57
    玥璘,

    因為旁觀者事不關己,所以就算火上加油也一樣會很樂的!

    好奇一問,妳的父母是做什麼的?
    感覺上妳應該是中上階層的小孩?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2:58
    因為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真的就像一對小情侶在誤會來誤會去(大誤)(這不是這樣形容的!!!)
    應該說你們好像在好像找出可溝通的狀態下,又莫名其妙走到回頭路。
    在旁觀者真的是很有喜感的說~
    尤其是互相澄清的那部份~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9,2008 23:00
    在旁觀者來看
    ~打錯了

    不過我真的笑到不行~好像十分欠揍的說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9,2008 23:04
    玥璘,
    早就過了小朋友該上床的時間了喔..
    明天要上學吧?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3:05
    嗯~中上階層嗎?
    我父母最近常哭沒生意呢!
    害我和弟妹遭受連累,父母有閒暇來盯緊我們的說!
    其實我自己也不太懂他們的工作,應該是自己的辦的小型企業,當塑膠合成皮的中間批發商。
    據他們的說法是,現在都靠以前的老本在撐。
    所以我媽才威脅我妹若考上私立大學有她好受。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9,2008 23:08
    我在印四書老師的講義!
    為什麼老師都喜歡拿一堆講義來轟炸學子呢?(歪頭
    因為他們自己當年也被如此欺壓過嗎???

    重點是網路被擋了好幾次終於進去,不好好多印一些對不起自己。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29,2008 23:11
    玥璘,
    也許吧!有些老師們總會說:..想當年..
    我在高中時期,午休必須去集訓,
    教練總是說:讓你們只游一千公尺算很好了,想當年我們都是二千起跳的...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3:20
    Fran,
    妳不打算回答我的問題了?
    因為我是妳所謂令人討厭的匿名者?

    我不是怕妳生氣,
    只是,從文字中看不出對方真正的倩緒,
    我只是不想引起妳的不快而已.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3:31
    FC,

    妳想太多了。
    一般我比較討厭「路人」這樣的匿名,其他的網名,我沒有太大的意見。
    除非是一來就踢館的。

    我剛剛在處理其他事。
    而且老實說,照理我也不該在這時還上網玩,我不但有很多事還沒做、也希望自己盡量在10點前睡。
    --- 當然,妳知道我已經破例好幾天了@@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29,2008 23:37
    嗯!我知道了.去忙妳的吧!晚安.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29,2008 23:39
    玥璘,

    妳這樣做有點不太恰當哦。
    我和FC只是一般網友,難免會有溝通問題,如果兩人都成年、理解到文字的侷限,自然有可能會多給對方解釋的空間。
    太多的詮釋,說真的,不太必要。

    我不想再看到,OK?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30,2008 00:16
    沒錯,我同意!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30,2008 00:25
    太多的詮釋?
    嗯~可能我還是有所誤會吧!
    因為感覺上你們兩個交錯在解釋和誤解之間,有點旁觀者的幸災樂禍(雖然此詞好像有點不對,但暫且找不到可替代的用詞)
    總之,如果造成不快請見諒。
    (嗯~我這次留言的話是否有點詮釋的味道在呢?
    老實說我有點搞不清楚詮釋的意思,是否在我認為只是記錄我對於上面一連串的留言的感覺的時候,對妳們就是一種詮釋呢?
    有點糊塗~)
    不過如果覺得不高興,能迅速回應就好。
    刪除留言也不失為好方法喔!(老實說今天一看,發言的確不妥~能刪最好~大家看起來都不會刺眼)

    嗯~不是想拿身體來當牽拖的理由,不過我明明今天小桃紅來了(事實上是昨天來的,今天是大爆發),結果中午和學姊家聚太高興不小心點了冰咖啡,結果在跑廁所後經歷國文課轟炸有點不知所云。
    如果這次發言又不太好請見諒(小心翼翼)。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September 30,2008 16:59
    玥璘,

    我只是把我的想法表達出來,希望妳日後留言避開這種讓人尷尬的猜測而已。
    我沒有什麼其他太多的意思。

    倒是,昨天話可能說重了點,對FC很不好意思。
    希望FC不要介意才好。

    * 留言晚回,還請見諒啊!
    我的大腦目前完全被報告的事情佔據。暫時沒有餘力去想其他的。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September 30,2008 20:12
    我不覺得妳有說了重話,
    沒什麼好介意的,也請妳不要放在心上.

    倒是,妳改了昨晚最後的留言..比較好了.
    玥璘只是開開玩笑,別嚇著她了.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September 30,2008 20:57
    FC,

    多謝海涵!

    對於人際,我十分無能;在進退之間,常常無法拿捏適當。
    冒犯之處,我向妳致歉:對不起。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October 1,2008 11:21
    幹嘛老是說抱歉,我們都沒有錯啊..
    倒是覺得我老是在找碴,和妳唱反調,
    害妳作息大亂,心情不好.
    是我叨擾太久了.
    | 檢舉 | Posted by FC at October 1,2008 12:27
    我只是想留言告訴Fran,我看到約翰‧凱恩斯這個名字時,也吃驚不小.因為讀大學時好像接觸過一點他的經濟學,雖然內容大半忘了,但名字卻是記得的.

    不過呢,滑鼠一路拉下來,卻發現我不在台灣的時候好像錯過了什麼,哈哈...

    我覺得在這裡,經由Fran的介紹,我似乎了解了一點這世界精彩的另一個側面,以前對於這些我真的所知非常少.
    | 檢舉 | Posted by 美代子 at October 7,2008 19:28
    真的嗎?聽起來很高興......
    但是,話又說回來,其實,什麼可以算是世界真正精彩的那一個側面呢?

    像我一直覺得理論和現實是無法分割的,只是用字遣詞讓人排斥。
    但,一直對小說做理論詮釋,想想也頂無聊的哦?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October 7,2008 21:59
    我覺得這世界是由很多個不同的精彩側面組成的,就像彩虹的顏色一樣,但我沒有用“真正”這兩個字,因為這兩個字有一點隱約的排他性,而這世界各個精彩的側面是共存的.你覺得呢?

    理論如果不和現實連結,理論存在的意義又何在?所以我和你的想法是相近的,因此對小說做理論詮釋沒什麼不好啊,我就很喜歡看.
    | 檢舉 | Posted by 美代子 at October 8,2008 07:09
    我想問一個問題, 但不知是否冒犯, 如有冒犯亦請指正
    這個百大的名單的意義在於
    1, 顯示LGBT的成就
    2, 加強LGBT的身份認同
    3, 瓦解異性戀意識的獨斷優越性
    4, just a sort of Discovery Channel instroduction?
    | 檢舉 | Posted by didierlin at October 26,2008 22:45
    補充上文
    我會這麼問是因為我不曾想去問這些人的性別意識(maybe是我自己的性別意識作祟?)
    我會喜歡吳爾芙的文筆或討厭她的極右, 但這都跟她的性別意識是沒有關係的, 因此想知道這一系列精采介紹文字的意義在於何者?
    | 檢舉 | Posted by didierlin at October 26,2008 22:51
    首先,這一系列只有四個人,完全不是你以為的百大。
    其次,如果你從第一個人開始看起,就會知道,這四個人是為和「2008同志遊行」共襄盛舉而寫的文。

    至於,找名人的原因為何,你之前提的三個原因都可以是。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October 26,2008 23:50
    補充:

    看來您的傅科讀得很好,對後現代也很瞭解。
    不知道您下一個問題會不會是:那麼,這又是誰的LGBT?其中的代表性為何?

    我的答案很簡單:
    沒有。純粹只是在四天內找出來的人而已。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October 26,2008 23:53
    謝謝。
    不過,我喜歡巧合說這個答案,純粹透徹至高的答案,所以後續的問題是不會再有了。簡單的答案在這個單單出於直覺的問題上,就是個好答案。如果LGBT是個人性的標幟,那麼在那個標幟底下,他們擁有無上不可置疑的權力。懷疑對方的同性戀權即等於懷疑自己的異性戀權,兩個答案要一起解決才算是回答了這個問題。
    再者,成就和性別的背後有某種既存的關係存在,這無法否定,但對某些天才型的人物來講,這個關係是一種除了巧合外,應該是難以有更令人滿意的解答的。
    另外,我覺得我偏好巴特,也唸得比較勤,比傅柯勤得多,只是怎麼現在都沒人講巴特......都在講傅柯,這倒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否因為台灣目前關心的比較是權力相關議題之故而已, 還是巴特真的已經該被丟到書櫃底層去? 這點不知能否請益?
    | 檢舉 | Posted by didierlin at October 27,2008 19:21
    或者說, 我對於既有男性/女性論述中的優勢論述(女生觀察細微, 男生視野格局大之類....)不太能夠接受,所以放大到同性這個領域來,望請諒明。
    | 檢舉 | Posted by didierlin at October 27,2008 19:25
    didierlin,

    質疑「男性/女性論述中的優勢論述」很正常,放大到同志論述,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有點脫離脈絡。
    同志運動在早期(或者現在也是)所以喜歡和名人有所聯繫,是因為被歧視、打壓,被所謂的「正常社會」視為「異常」。因此才會在優秀人物上尋找認同,但主要還是想向主流社會發聲,藉著名人的資源。
    --- 我寫這四個人的動機基本上也只是如此,當然,我也知道,以目前的台灣的同志運動來說,實在也老早該過了這個階段。
    但話又說回來,白先勇、蔣勳、林懷民如能登高一呼要求同志婚姻權利,恐怕又另當別論。


    巴特.....也是,十年前誰不讀巴特?
    但是,現在我也很少聽到他了。至於原因為何,我也不知道。也許跟著後現代一起陪葬了也不一定。
    對了,我後來想到,後殖民的文化反抗的策略,可能也會是你有可能有興趣的?不過,這方面我並沒有涉獵倒是。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October 29,2008 16:46
    寫到這,不免覺得奇怪:

    巴特、傅科也都是gay.....
    但,歷史上的女同的能見度卻相對上很低,不知原因為何?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October 29,2008 16:54
    我剛好在讀你的文章時想過這個問題
    以下純GUESS
    因為男同享受的男性優勢不比男異少
    同性戀受壓抑, 但不代表男同會與女同陷在同一劣勢裡, 女同在中世紀遭以女巫之名株殺, but 男同沒有(?)
    男同的社會優勢在歐洲應該....可以寫個兩千年以上的文化史了吧, 但女同在歷史上似乎受害者的歷史居多, 受害者是不會有歷史的
    總之, 男同排除史的厚度似乎在我所知的範圍內比女同排除史薄很多
    | 檢舉 | Posted by didierlin at October 30,2008 00:33
    此外, 這也是我對男女同一起上街的做法感到奇怪的地方, 男女同處境大不同.

    至於白蔣林等人,及蔡X永等男同, 他們的男同身份和家族政治衝突之下, 是很難叫他們站出來的, 那需要的勇氣不是只有出櫃而已. 他們都是望族之後. 說到這裡, 我想我們也可以承認, 同志權與其他許多弱勢權利爭取運動相比, 對社會上層階級來說, 其位階其實可以排後面一點, 這點是我對同志運動的微言, 但也許只是我了解不夠多

    另外, 我聽說1994年後第三世界和歐美世界的女性主義者分道揚鏢, 跟那年聯合國婦女大會在天安門發生的事件有關, 是否屬實? 相關文獻何處可找? 還望指點一二
    | 檢舉 | Posted by didierlin at October 30,2008 00:40
    didierlin,

    聯合國婦女大會在天安門發生的事件?
    --- 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呢,你可以解釋一下來龍去脈嗎?

    我在想,女同志的更「不可見」,應該和性別的壓迫史有關。性別弱勢 + 性傾向弱勢,最後就是整個弱勢到不行。

    至於如果加上階級問題,我不確定上層階級是否對性傾向比較開放,有時望族反而有更多限制。
    但很清楚地,上層階級的社經資源比較豐富,例如,孔家二小姐。她的女同形象得以留存,和蔣家的權力不無關係。

    您說:
    「同志權與其他許多弱勢權利爭取運動相比, 對社會上層階級來說, 其位階其實可以排後面一點,」

    無論在怎樣的狀況,我都不會說同志平權的位階可以比較低。事實上,這些權利並不衝突,完全沒必要劃分位階。又不是同志擁有公民權利就會排擠弱勢,不是嗎?
    而且,如果你的針對性是指「上層階級」,那麼,你確定那種階級的人還需要去爭取什麼弱勢權利嗎?
    | 檢舉 | Posted by Fran at October 30,2008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