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6,2008
「集會遊行法」阻擋2008同志遊行路線
根據昨天(20080925)的《自由時報》,今年同志遊行臨時變更遊行路線的答案終於揭曉:又是《集會遊行法》箝制人民憲法權利的實例。
當然,背後的政治算計還是有的,很顯然郝市長為了「拍馬屁」,因此禁止人民在國慶日籌備活動期間於博愛特區附近遊行。但如果沒有《集會遊行法》,台北市政府也就不能只憑一紙行政命令就檔掉相關的請願行動。
憲法明文保障人民有集會的權利,但威權體制留存下來的《集會遊行法》,卻屢屢成為政府阻擋人民請願的工具。
在同志遊行前夕,希望大家除了關心同志平權的議題以外,也記得要對《集會遊行法》採取反對的立場,最好是能夠盡快形成足夠的公民共識,逼迫政府廢止相關條例。
(《自由時報》的新聞: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25/today-taipei5.htm)
相關請見: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的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right_of_assembly/
『迷幻機器』整理的「人權照妖鏡:集會遊行法二十年」:http://blog.roodo.com/anarch/archives/7189869.html
另外也可見:
「集會遊行法哪裡違憲?! 」:http://blog.roodo.com/right_of_assembly/archives/2473112.html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245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