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9,2007
Amanda Craig:幽暗森林
《幽暗森林》是Amanda Craig的作品。
Amanda Craig在1959年生於南非,由於她的父母親不願意小孩在種族主義橫行的國家長大,因而雙雙辭去新聞記者的工作,帶著她前往義大利,隨後又轉往英國。Amanda Craig在擔任全職作家之前,曾從事過廣告業和新聞業,目前則是童書作家。
不過,《幽暗森林》並不是一本童書。
《幽暗森林》雖然有童話故事在其中,不過,它其實更是一個探討精神疾病與創作力的故事。
著名的心理學家及《躁鬱之心》的作者Kay Redfield Jamison即說:「《幽暗森林》探討了想像與精神疾病之間的分野,這是一個無限複雜的問題。克雷格......深度探索『黑暗』的意象。」
《幽暗森林》的故事主角班尼迪克是個英國演員,故事開始的時候,班尼迪克不但失業、而且正在和妻子辦離婚。因為經濟不寬裕、加上和父親的關係疏離,班尼迪克最後選擇和年幼時的鄰居茹絲住在一起。茹絲是班尼迪克的母親(蘿拉)的朋友,蘿拉則是一位童書作家,不過在班尼迪克小時候就自殺身亡了。(班尼迪克一直將母親的自殺歸罪給父親)
班尼迪克因為失業無所事事,加上搬家整理雜物,因此重新又閱讀了蘿拉以前的創作,他驚訝的發現:他母親的作品,以童話故事的角度而言,實在是殘酷、陰暗得無以復加。他懷疑這些作品裡隱藏著他母親何以會自殺的真相,因此決定找出答案。
只是與此同時,班尼迪克也因為沈重的壓力而漸漸出現失衡的舉動,他失眠、無行動能力、成天窩在床上,更慘的是,他前妻臨時把小孩交給他照顧,這下他只得帶著小孩一起去美國找出真相......。
在某個程度上,《幽暗森林》探討的是藝術家的創作才能和精神疾病之間的關係。
隨著班尼迪克漸漸深入真相,他才知道,他母親蘿拉其實是一位躁鬱症患者,而她的創作,既有藝術才情的面向,也有精神疾病干擾的部分。
不只如此,班尼迪克後來在美國精神崩潰自殺未遂後,才進一步認知到,躁鬱症作為遺傳性疾病,他自己其實一直以來都罹患著躁鬱症只是沒有自覺......。他的演員才能、敏感敏銳,或是幽默輕狂,原來都有原因可循。
其實Kay Redfield Jamison曾經出版過《瘋狂天才 --- 藝術家的躁鬱之心》和《熱情洋溢》,這兩本書都和《幽暗森林》在題材上有直接的關係,都在探討「藝術」與「瘋狂」之間的關係。
如果各位有印象,Michael Cunningham在《時時刻刻》曾經刻劃過(想像)維吉尼亞.吳爾芙自殺前的情景。Vriginia Woolf患有嚴重的憂鬱症,在1941年3月28日,在大衣口袋裡裝滿石頭後投河自殺;遺書說是:再也不願意忍受再一次的精神崩潰了。
Kay Redfield Jamison在《瘋狂天才 --- 藝術家的躁鬱之心》檢視了許多案例,並問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如果那些藝術家的躁鬱症或憂鬱症都被治癒了,不知道他們的藝術作品會不會還一樣散發著才情?
以及:倘若基因科技持續發展,最後人們將可以透過基因科技而不再罹患這些精神疾病,屆時,不知道還會不會有藝術家?(如果不再有瘋狂)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也一樣有意思,是:根據達爾文的理論,罹患有這種會伴隨著自殺傾向的遺傳疾病的人,難道不是最應該滅跡、絕種的嗎?怎麼結果並沒有?反而還讓人類文明更璀璨。
除了上述兩本書以外,Kay Redfield Jamison還出版有《躁鬱之心》和《夜,驟然而降:瞭解自殺》,這兩本書我都介紹過,而且都非常愛不釋手。對這些問題有興趣的朋友,很是可以當作延伸閱讀的參考!
引用URL

不知道Fran有沒有看過《天性與教養》?
作者認為不論是憂鬱症、躁鬱症、精神分裂症,
目前都找不到單一「有罪」的基因,
關於基因如何影響人類行為,至今仍撲朔迷離。
作者也有一個有趣的觀點,
所謂的「天才」的家族中,
有精神困擾的人不在少數。
所以他推論,
一連串「有利」天才產生的基因排列組合,
有時會「出錯」。
這也是這些基因為什麼不會被演化淘汰掉。
從比較個人的看法,
呃…有時我覺得我的「心情不好」,
讓我覺得很糟,
可是有時它又讓我看到某些事情,
擁有某些潛力。
您好!
我沒有看過《天性與教養》,不過,就我所知,很多東西可能都不是單一基因所造成的,例如氣質、傾向或人格之類的特質。
另一方面,基因和環境(影響)之間的關係雖然還不明確,但是基因決定論已經很受抨擊;畢竟,不是你有X的基因,你就一定會出現X的狀況。
倒是,你的第二段,我有點沒看懂......。
你說的「出錯」的那部分,是指哪部分?
不知道方便解釋一下嗎?
所以這本書我看得很吃力。
以下就記憶所及,
我想作者是針對精神分裂症講的,
所謂的「天才」的家族裡,
也常見精神分裂症患者。
作者推論,
有些基因的排列組合,
有利個人成為天才,
可是這些排列組合,
剛好也容易產生精神分裂症患者。
也就是關鍵在於排列組合,
某些遺傳因子單獨存在時,都沒事。
同時存在時,就可能會有天才,
或是精神分裂症。
真正要講,我應該回去看書才是。
不過這個推論和「憂鬱/躁鬱與藝術才華的關連」好像有點遠。
精神分裂症與遺傳的關連是肯定的,但需要環境誘發。
雖然躁鬱與遺傳的關連比較明顯,
可是憂鬱相對而言有比較高的社會文化成份。
題外話,精神科改為身心內科這件事,
我覺得蠻還原精神科的真相的。
因為精神疾患的成因有程度不一的心理社會或社會文化影響,
精神科的假設則是透過生理的控制可以處理精神疾患的症狀,
這本來就會遭遇限制與無能為力的情況。
只回答這個問題當然,還有一個問題也一樣有意思,是:根據達爾文的理論,罹患有這種會伴隨著自殺傾向的遺傳疾病的人,難道不是最應該滅跡、絕種的嗎?怎麼結果並沒有?反而還讓人類文明更璀璨。
達爾文的理論從沒有這樣描述過,只要適合生存就會留下,而精神遺傳疾病並沒有不適合生存。畢竟以前的人類生命短,有沒有自殺都差不多。
人類生命長到一定程度後,可以透過控制而延長精神疾病者的壽命。
別忽略了隱性基因、輕微精神病變、突變存在。
最後,從沒有任何一項推論可知道精神疾病與藝術才華之間有關連!你不會因為雨人很會背電話簿,就認為會背電話簿的都是自閉症吧。
正確的說,有精神疾病的人可能會有極佳的藝術才華(通常是因為專心),但是沒有精神疾病的人只要專注於藝術上也能有極佳的藝術才華(你不會斷定這麼多藝術家都有精神疾病吧?)。而無論有沒有精神疾病,沒有藝術成就的人還是占多數(不然,有精神疾病的人就直接當大師了)。
說的極好!
其實我上面寫的,有些都已經經過和網友很久的討論了。
尤其是關於精神疾病與創作力之間的不能劃上等號。
畢竟,不是所有藝術家都是精神疾病患者,也不是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都是藝術家,這樣基本的道理,基本上大家都是明白的。
但也正是因為如此,問題才顯得有趣:到底精神疾病和創作力之間的關連是什麼?
事實上,本來Kay Redfield Jamison或其他討論這類議題的學者,所關注的都也只是比例上的問題而已。
要說到將兩者等同,我至今還沒看到過。而且,說起來,我其實更關心精神疾病患者流落街頭的問題,不過,這已經是題外話了。
(或許改天,等我較有空,把Kay Redfield Jamison的《瘋狂天才》做個簡單的摘要介紹,也可能可以比較不被誤解?)
至於達爾文那段,我一時找不到Jamison的原文,不過,我倒是想聽你解釋得更多一點,不知道你方便嗎?
我在懷疑,可能有一個地方是有誤讀的?
我所說的是:遺傳有自殺傾向的基因,難道不會因為自殺者眾,而導致有那個基因的人日漸減少,而最後消失?
我說的並不是:遺傳有精神疾病的基因。
當然,也有可能你有其它的意思,誤讀的反而是我。
無論如何,都願聞其詳!
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了,謝謝你的解釋。
我在想,你說的那個推論,和那些試圖探討「憂鬱/躁鬱與藝術才華的關連」的分析,應該基本上是類似的,只是可能進路不同。
那些研究「憂鬱/躁鬱與藝術才華的關連」的學者,基本上也是從相關的假設入手的。
只是話說回來,也正如網友M的提醒,對於「憂鬱/躁鬱與藝術才華的關連」的過渡關注,恐怕會導致不好的後果,例如誤將疾病視作才情。
另一方面,也如同另一位心理學家Deborah Anna Luepnitz所指出來的,很多人誤會精神疾病是「富有又無所事事的人」所會罹患的疾病,但根據她長期帶領精神病女遊民的H.O.M.E.計畫的觀察,結果自然是相反的:許多精神疾病患者最後的結局都是流落街頭。尤其在國家大幅縮減這方面的社福基金以後。
--- 這和Jamison等人幾乎是浪漫主義式的想法相比,就完全是不同的另一幅景象了。
至於你說到的憂鬱症與社會文化之間的關係......
其實在某個程度上,單單只改成「身心科」是沒有什麼助益的。只要醫療保健給付仍然僅只願意給付藥物治療有關,並繼續縮減心理諮商的醫療支出,那問題恐怕還是一樣的。
你說的很好,「精神科」的名字改成什麼不能改變制度。另外,凡是冠上模糊的「社會文化」這個詞,我想「病理/非病理」的爭議就出來了。
M:
我認為你的邏輯無誤。
另外從認知論的角度,大腦的可塑性強,所以有時也許不是基因不基因的問題,是文化、社會、父母、個人一起互動形塑的結果;大腦在基因上預留了很大的空間可以變化。
所以這還是會回到要不要病理化的問題?我的認知模式就是比較「想太多」,來咬我啊! :P
這句有語病,我的意思是基因的設計讓人類大腦的發展很有彈性,例如認知風格的發展。
「病理化」的問題也可以這麼表達:
根據美國精神病學學會(APA)所公布的《精神失調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精神疾病的種類與可能的範圍,一次比一次廣。
例如:閱讀能力失調症、破壞性行為失調症、書面表達失症、數學失調症、咖啡因過度興奮失調症、尼古丁斷癮失調症、抗拒接受治療失調症、或是「虐待兒童問題」、「性侵害兒童問題」......。
也就是說,照這樣的情況繼續發展下去,也許沒有一個人類行為可以不是疾病!
所以,有一個問題就產生了:到底要不要病理化所有的一切?又,在那個範圍內,是屬於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