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5,2006
瘋狂簡史

《瘋狂簡史》(Madness: A Brief History)是Roy Porter的著作,Porter是醫學社會史學家,他同時也是《劍橋醫學史》的主編。據信Porter和Foucault(見:《瘋癲與文明》、《古典時代瘋狂史》)是建構精神醫學史的兩大健將。
《瘋狂簡史》的主要問題,套用誠品書店的介紹文,即是:人如何被認定為瘋子?是什麼原因造成瘋狂?醫學社會史家波特,以簡潔精準的分析,論述自古希臘文明用神魔力量解釋瘋狂開始到中世紀、文藝復興期間,瘋狂者的形象與社會所賦予的身分,再延伸至十八世紀啟蒙、理性歐洲,如何以社會機制處理瘋子,如何成為精神醫學發韌的年代。作者以細密的史料鋪陳,表達出對瘋狂者的人道關懷與問題關注。
我想,有些基本論述,只要大家稍有接觸一些資訊,應該都已經耳熟能詳。
例如,「瘋狂」此一概念,有時候和超自然力量連結在一起。如:印度教有一惡魔(Grahi),被認為是造成癲癇的元兇,或者,在「巴比倫與美索不達米亞文化,則認為有些疾病是靈魂附體、巫術、邪眼或違反禁忌所造成;被附身既是一種審判,也是一種懲罰。(pp.27-28)至於基督教的信仰中,也充滿了罪、贖罪等等末日啟示的象徵;在民間信仰中,人們認為超自然力量造成的疾病,就需要透過巫術來整治;而天主教更有所謂的驅魔儀式。
當然,啟蒙以後,人們已經比較少相信以上的解釋。反而,宗教被視為一種瘋狂,例如,佛洛依德主張上帝是一個幻覺,信仰不過是「欲求的滿足」,「只是為了滿足神經質需求的心理投射,是被壓抑性慾的昇華,或是死亡欲求的表現。(p.45)
(見:第二章〈神與惡魔〉)
除了以宗教來解釋瘋狂,早期文明也嘗試用自然主義的態度來解釋疾病。希波克拉提斯,醫學之父,用「體液」(humors)解釋健康與疾病的狀態,將這套體液理論類比到心理問題時,就是,「若專就精神疾病而言,血液與黃膽汁過多都會導致躁狂,黑膽汁過多則會導致情緒低落、抑鬱與沮喪。」(pp.51-54)從這套理論就可以瞭解,何以「放血」會被認為是治療精神疾病的有效方式。
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大致仍依循著這套「體液論」,Timothie Bright發表的《抑鬱的解剖》,則是體液學說發展到於頂點的一個代表。但整體而言,套句Porter的話,體液論不過就是「在錯誤的意象上,聳立著一座由妄想所構成的瘋狂歌德式古堡」(p.63),例如Bright相信結婚對單身女子的抑鬱症具有療效。
一直到十七世紀,「心靈」才成為哲人探討的主要概念。(雖然在西元前四、五世紀的希臘哲學家,就已經「普遍都把不理性視為理性與靈魂必須對抗的危險與恥辱。」(p.49),但距離正式討論則尚早)
笛卡爾的心物二元論開其發端,並對瘋狂的醫學造成重要影響。「因為既然意識本質上與定義上是理性的存在,瘋狂就像一般身體疾病一樣,必然起因於身體,或是來自腦部某些不穩定的連結。以這樣的方式被身體化的瘋狂,不再起源於惡魔作祟,也不再威脅靈魂不滅的完整與救贖,而清楚地成為哲學與醫學探索的合理對象。」(pp.68-69)
到了洛克,概念則更為清晰,如果心靈起初只是一張白紙,那麼錯誤的信念一定是源自意念錯誤連結的結果;是以,「瘋狂並不是魔力作祟或體液失調的結果,它基本上是一種妄想狀態,一種認知的錯誤。」(p.70)洛克把妄想當作錯誤教育的結果的這一看法,也為精神醫學帶來樂觀的期望:藉由再訓練,瘋人也可以正確地思考。
「因此在十七世紀哲學家的心靈理論中,理性的自我是確保心靈健全的基礎,瘋狂不再是惡魔作祟、體液或情感失調的結果,而是源於不理性。」(p.70)然而,何以會如此呢?著名的十八世紀的醫生William Heberden說:「對於身體與心靈之間複雜的連結與感應,我們仍然一無所知。」
(見:第三章〈理性化的瘋狂〉)
在笛卡爾後的醫學論述中,「精神疾病」嚴格說是一個自相矛盾的概念,因為靈魂和心靈不可能生病,因此,生病的原因只可能來自於身體。
Herman Boerhaave即系統地闡述了這種想法;Boerhaave和其學生Albrecht von Haller,「認為瘋狂最核心的症狀是把缺乏客觀依據的想法誤為真實存在的事物。身體異常則是造成這些妄想的原因……隨著這種朝向身體論的轉變,神經系統成為研究與解釋的主要對象。」(p.132)
例如,羅賓森在其《脾臟新說》中,強調「心靈的每一個變化都代表身體器官的變化」,因此瘋狂既不是裝出來的疾病、也不是不實在的妄想,而是起因於「物質與運動的真實機械性的疾患」。
但洛克以後,關於意念(錯誤)連結的理論,則成為一套理解瘋狂的新方法。William Cullen主張「瘋狂導因於神經的過渡刺激,激烈的腦部活動是神經系統異常的誘因。瘋狂是一種神經系統的疾病,當『腦部興奮不平衡』時就會發生。」(p.133)換言之,瘋狂是一種「不尋常而且通常是過於快速的意念連結」所造成的「錯誤的判斷與不均衡的情感」。
這個新興的理論模式認為,精神醫學的研究對象應該指向病患透過行為所表現出來的心理,而不是身體器官。由是之故,精神醫學轉向為對個案心理的系統性觀察,而某些病患的治癒也為精神治療帶來了樂觀的期望;並因此,療養院裡的病人成為主要的觀察/研究對象,而在十八世紀,「道德療法」成為心理治療的濫觴。
透過對療養院的病患的長期觀察,Jean-Etienne Dominique Esquirol區分出各種精神疾病,例如癲癇便被明確地與瘋狂區分開來;Antoine Bayle也區分出被稱為麻痺性癡呆的疾病(梅毒第三級的症狀)。
在德國,十九世紀初,受到浪漫主義對心靈深處非理性的力量的狂熱的影響,Johann Christian Reil(第一個使用「精神醫學」這一名詞的人)認為精神疾病起源於神經與腦部的異常;J.C. Heinroth駁斥器質性病因理論,以罪愿(sin)來解釋瘋狂;Ernst von Feuchtersleben則發展出一套以人格為基礎的精神醫學,結合神經心理學、心理學與心理治療,他並提出「精神病態」(psychopathy)的疾病範疇,認為正是一種整體人格毀壞的疾病,而這一概念類似於現代的「精神病」(psychosis)。
當然也有其它的學者反對上述的說法。例如解剖學家Franz Joseph Gall 和J.C. Squrzheim發展出「顱相學」,主張心靈的功能由腦部決定,顱骨的外型可看出並決定一個人的人格。(p.144)
柏林大學教授Wilhelm Griesinger則提倡醫學物質主義,他主張「精神疾病是一種腦部疾病」。他認為精神疾病研究應該要整合到一般醫學的研究中。Griesinger把精神科和神經科結合成為神經精神科,對後世更有著深遠的影響。而其後繼者 Carl Westphal, Theodor Meynert, Carl Wernicke等人,則繼續以科學唯物論為基礎,結合組織學、神經學和神經病理學的研究成果,有系統地發現了許多專門知識。(pp.145-148)
Porter為此時期的精神醫學發展下了以下的結論:「強調精神疾病身體病因的主張固然刺激了科學研究的發展,另一方面或許也有助於還給被污名化的精神病患應有的尊嚴。」(p.146)
(見:第六章精神醫學的興起)
「精神醫學一直追求兩個目標:以科學理解精神疾病,以及治癒精神異常的病患。」(p.182)而在十九世紀,精神醫學努力的是確立自己成為一門科學,對於治癒病患,則相對沒那麼樂觀。1940-1942年,納粹在九位具領導地位的精神醫學教授和三十九位的頂尖醫師的具名名單下,送了七萬七百二十三個病患精神病患進毒氣室。這份名單是「生命不值得活」名單。(p.184)
動力精神醫學即在此時漸漸成熟。透過對人格多重解離與自動行為的探討,精神醫學開始以催眠術挖掘出不為人知的自我。在佛洛依德以前,一切已經越來越清楚:人並不是他自己居所的主人。(p.185)
佛洛依德認為神經症源於早年的性創傷,有關這些創傷的記憶起初被壓抑,但在日後逐漸浮現,造成令人難以理解的歇斯底里症狀。(p.187)在《夢的解析》,佛洛依德更進一步地提出他的理論的基本預設:無意識心理狀態及其壓抑,以及因此壓抑而產生的神經症症狀;幼兒性慾,夢與歇斯底里症狀的象徵意義;此外他也提出兩個挖掘潛藏的潛意識的方法:自由聯想與夢的解析;以及他在臨床工作中所發現的「治療性情感轉移」等問題。(p.189)
容格則在與佛洛依德決裂後,發展出「分析心理學」,其中無意識的概念不再與性有那麼密切的關連,改而具有較多唯心的內容。例如,容格主張「集體無意識」,他認為其中蓄積了人類遠祖的潛藏記憶,藉著拉克馬式的遺傳機轉,這些後天的記憶一代一代地傳了下來;此外,容格也醉心於某些原型和神話,認為這些原型和神話構成我們的集體潛意識,並形塑了我們的經驗、構成我們創造力的泉源。(pp.192-193)
還有拉岡以結構主義符號語言學詮釋佛洛依德,阿德勒提出「自卑情結」,認為為此症所苦的人會過渡地以侵略行動來補償……。
隨著廣義精神動力學思維的盛行,人們日益接受精神疾病並非只存在於可被診斷為有精神病的人的看法,1950年代左右,大家開始認為,一般人也會有心理情結,神經症則是大多數人都會罹患的疾病,如家庭主婦的憂鬱症、酒癮、家庭衝突……等等。(pp.195-196)
這種把「每一件事情都精神醫學化」的傾向,最先在美國出現。到了二十世紀中葉,在西方世界,各種假設性的精神疾病,無論種類或發生率,都以驚人的速度成長;例如在1952年出版的美國精神醫學會的《診斷與統計手冊》(DSM),它的第一版約一百頁,第二版是一百三十四頁,第三版則近五百頁,到了2000年的最新版本,則暴增到九百四十三頁,精神疾病越來越多種,也自然,越來越多人罹患精神疾病……。(p.211)
(見:第八章精神分析的世紀)
Porter在《瘋狂簡史》中,當然有反省精神疾病定義的問題,如,怎樣算是瘋子?怎樣又是正常?這到底是誰的定義?誰在定義?當然,他也有提到精神疾病的標籤與污名化的問題,不過,因為我不覺得他談的有多特別,尤其傅科也都談過了,所以,在這個整理中,才會首先以簡短的發展歷史為主,但,沒想到歷史一點也不短,因此沒有多餘的篇幅回過頭去探討定義與污名化的問題,誠然可惜,但,正如我已經指出的,其中並無特別之處,因此,如果朋友們有興趣,或許我們在回應中談就可以了。
當然,得補充的是,Porter並不認同傅科所說的瘋狂監禁史,Porter的理由是,除出法國,其他國家並沒有相同的事情發生,因此把它普遍化似乎會有問題。Porter並沒有否定的是,對瘋狂與正常的定義,在很多時候,來自一種社會控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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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醫生的工作就是讓我們自己學會如何回到沒啟動之前的狀態,不管是用藥物還是其他治療方法。但前提也是病人意識底有沒有排斥讓開關回到原始的位置。如果還是排斥,那就有點麻煩了...
很佩服這些心理學者,花了畢生的精力來研究治療方法,而這真的是很複雜,面對同一種學名的病症有時卻必須因為不同的個體而必須思考出不同的方式來面對。而這也說明了,大部分的心理醫生描述的是案例,未必是某種特定的病。
我目前唯一一次進入精神病院是我當兵同梯退伍的時候,大家都說他瘋了。當時我放假回來他已經送醫院了,沒有親眼看到他的狀況。我百思不解,怎麼會瘋呢?平時都好好的啊?(我還想,怎麼不是我送醫院,哈!)後來我幫他拿退伍令到醫院裡給他和他的家人。第一次進入精神病房感覺很奇怪,似乎很多人看起來都很正常啊?話雖如此,我還是看得出來某些人的眼神不太一樣。而當我看到同梯時,他的眼神更是怪異,幾乎是看不出來眼神。(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是吃藥的關係。) 他似乎認出來我,然後很勉強地擠出來一點笑容。我帶著剛洗完澡的他去領藥,幾乎所有使用器具都設計得避免病人自我傷害,連湯匙都是,看得讓我有點小擔心。
拿著連在牆壁上的吹風機幫他吹乾頭髮...他又露出勉強的笑容,我告訴他:"你退伍啦,好好吃藥,才能快點回家。"(真像他的媽,哈!)
其實這趟探病,讓我受不了的是,我一出病房馬上有一堆好像是教徒吧?要我和他們手牽手圍成圈圈替病人們禱告,說著要上帝原諒他們...傻掉。當然,我還是照做啦,反正不是壞事。如果有教友們看到回應,我先說明,我沒有不敬的意思,只是...我感覺很怪而已。
幾個月後,我又到他中部的家裡去看他。很神奇,他完全又回到我放假前的那個樣子,老愛耍白痴講冷笑話,老愛和我鬧來鬧去,還比軍中胖了幾公斤!
不過,他幾乎不提這件事情,我也不會提...會鬧就好啦!哈!
精神分裂症、器物型精神病、情感型精神病、妄想症,是屬於「精神病」的範疇;而憂鬱症、焦慮症、強迫症、解離症(俗稱歇斯底里)、慮病症、及畏懼症則落在「精神官能症」的範圍內。
--- 醫學上定義的非正常(瘋狂)的人,比較是指前者。
關於「精神官能症」,確實可以說是一種人際、社交關係上的適應能力的問題,也因此,可能存在有定義的權力問題(但晚近已經發現精神官能症具有遺傳性、心因性的病理因素,不全是社會性的問題)。
可是,對於人格分裂、妄想這樣的精神病患者,問題可能就要複雜得多,不能全用「權力」解釋。
在我看來,用宗教、罪解釋精神疾病,其實是很不應該的事。(上帝果真全善、全能、全知的話,幹嘛不阻止人犯罪?)
宗教性的解釋常常使患者延緩就醫的時程,就此而論,上帝更該被大打十大板!居然任由自己的僕人做出侵害他人生命尊嚴的事,這不是罪是什麼?
一般人都不愛提起不愉快的過往,我也是,因此,我想,作為朋友,如果瞭解他的期望、而他的期望又不至於會傷害他人的話,那何不成全他呢?
沒錯喔...我想我描述的比較屬於"精神官能症"(我曾向我妹問過)。似乎研究這類疾病的學者都在探討形成原因為何(也就是定義。),是不是一定要知道原因,才有辦法解決呢?
用「權力」解釋,我看不懂...慘。
妳宗教上定罪的觀點,也解釋了我受不了的地方...明明已經可以用科學的方法來理解了,為何還要歸咎神學?(我想,只是讓那些定義上沒瘋的人能看得舒服點吧?但,出發點也是希望快點好...所以沒怪他們。)
p.s.最近天氣降溫,注意!去打保齡球也要戴著毛線帽!
簡單地說,我們現在有n種精神官能症,例如:社交畏懼症、社會邊緣型人格、反社會人格......。
以「反社會人格」來說,為什麼對社會體制有所不滿,就是「有病」呢?或者,為什麼不與人社交,也是一種病?
這是誰定義的?為什麼要這麼定義?
甚至,DSM在第二版(?)把同性戀列為精神疾病的一種,憑什麼性向的不同就是疾病?
最可笑也最受爭議的事情是:DSM是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什麼行為算是疾病。
Porter在引言就說得很清楚了,他引用Thomas Szasz的話說:「根本不存在『精神疾病』這樣的東西」,它不是一個自然事實,而是一個人造的「神話」。
由於這個「神話」可以提供處理社會問題成員的簡便方法,因而得到社會的認可。亦即,「瘋狂」其實是「虛構」的,目的是把那些可能會對社會造成威脅的人,貼上精神疾病的標籤,從而達到社會控制的目的。
--- 傅科也說了,精神疾病根本是一種文化建構的產物,才不是什麼自然事實。是以,整個瘋狂史是自由與控制、知識與權力的問題......。
P.S. 謝謝 W,我早在昨天就做好了萬全準備:去超市大採購以確保自己這幾天可以不出門。老實說,這種低溫引起的偏頭痛真是一件煩人的事,每次都得靠普拿疼解決,又浪費時間又傷害身體@@
在執行手術的醫院外,總有一群號稱救苦救難的「好人」,苦口婆心勸退著準備進入醫院的人們。勸不聽,就用罵的:「神會懲罰你們的」、「可憐的小生命啊」...
到後來,釀成流血衝突;更後來,有個反墮胎人士偽裝成求診者,進入醫院,槍殺了手術台上的一個女人,以及準備動刀的醫生。
那一幕,我尖叫了出來。整個心揪成一團。
ps.講到「精神官能症」,近期上映的「深海」裡頭,蘇慧倫即飾演這樣一個女人。Fran有空或許可去看看,雖然我覺得導演對於這角色的處理很不好。
這部影片很有意思。是說一個神父被控告害死少女Emily Rose,神父因為相信 Emily 是被附身才有一些奇怪的病情,可是醫學界認為 Emily是因為癲癇才出現那些奇怪的症狀...反正,神父以驅魔的儀式試圖幫助Emily,可是Emily卻死了,於是神父被告過失殺人......。
影片主要呈現法庭上的攻防,亦即,到底要相信宗教的解釋(邪靈附身)還是醫學科學的解釋(癲癇)?神父是否應該為 Emily 的死負責?
--- 其中有很多有趣的點,影片都有稍稍提到,儘管不是談得很深入。
至於墮胎,則又是另一個議題了......。老實說,我覺得基本教義派是很令人頭痛的一群人,因為跟他們說什麼都沒有用,比對牛彈琴還慘(至少牛不會亂殺人)。
P.S.我不是很想看《深海》,因為,我最近最好不要看會讓人沮喪的電影或故事,以免讓憂鬱症有機可趁(春天、換季都是危險的季節)。
(但正是因為這樣,我才覺得他把「精神官能症」議題給淡化了...)
《驅魔》這種片子我才不敢看勒。我是膽小小豪。
小豪也覺得自己膽小嗎?
我也覺得看《驅魔》是很痛苦的經驗,因為我的膽子非常非常小...。
可是,對這問題的好奇克服了膽小......不過當然,這部影片也不算很出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