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7,2009

你走了以後,我擺盪在機會與選擇之間...

你走了以後.jpg

你走了以後》是英國當代小說家瑪姬‧歐法洛(Maggie O'Farrell)的最新中文譯作。同時也是她的首部作品,並被《衛報》評為「25年來最佳小說」。O'Farrell的另一本中文譯作是《消失的愛思蜜》,有興趣的朋友或可參考我寫過的:「消失的愛思蜜:被監控規訓的身體」。這本書也很有意思。

英國的最大連鎖書店Waterstones將她選為「影響未來最鉅之25位作家」之一,我並不太清楚這個評選的公信力如何,不過,就我連續看了她兩本書來說,兩本我都沒有失望。特別又覺得《你走了以後》好看。

你走了以後》的譯者是王亦明,他並沒有留下個人在學經歷上的簡介,只知道是自由撰稿人,大概是廣義的文字工作者吧。他曾經翻譯過的書籍有:《我燒了大文豪的家》和《蠍子的甜蜜毒藥》。雖然對這位譯者很陌生,不過,我覺得《你走了以後》的譯文蠻流暢的,可讀性很高。


你走了以後》的主題和《消失的愛思蜜》有一點是相似的,即:家庭裡的秘密。不過,《你走了以後》處理的是愛和失去的古老主題,不像《消失的愛思蜜》處理了對精神疾病患者的監控規訓問題。

你走了以後》雖然不是犯罪或推理小說,但從故事一開始就十分「懸疑」:甫經喪夫之痛的愛麗絲,為什麼明明是前去愛丁堡找親姊妹散心,最後卻急急忙忙又離開愛丁堡、並在隨後發生了一場「疑似自殺」的車禍?


先說個題外話。很久以前我聽于美人在『新聞哇哇挖』裡講過一個故事是這樣的:她的某朋友A先生撫養了兩個兒子十多二十年,父子感情極好,他讓他們受良好教育也留給他們各自一棟房產。不過,他後來發現妻子長期外遇,更霹靂的是,原來那兩個孩子都不是他的。

我那時覺得莞爾,男性本來就不可能確定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這現象在生物界很普遍,事實上,現代的婚姻制度有一大半的原因就是為了確保自己不至於養錯小孩。

後來,看到社會新聞,一個年輕母親殺死自己的小孩,只因為她擔心自己的外遇東窗事發,特別是她不確定孩子是誰的。我那時才半信半疑到,原來其實連女性都有可能是搞不清楚的,而等到蘇沛事件,當然就更清楚女性其實也是弄不清楚的。(好吧,我承認,我沒有這方面的常識和知識,畢竟,我是女同志,不是聖母瑪麗亞,我沒有懷孕的問題,我沒必要知道這些事)

------ 《你走了以後》的「家庭裡的秘密」其實就是在說類似的事。



但我不太確定,知道是自己外遇所生之子,對一個人的自我認同所會造成的影響程度。因為,愛麗絲可能是因為已經承受了太多,而未必是因為這一件事而「疑似自殺」的。特別是,其中又很諷刺的,她和她先生的結合甚至鬧了家庭革命,她先生因而和父親疏遠,只因為她先生是猶太人、而她不是,但,其實她的生父是......。

說到這,我稍早前試閱的《血之罪》也在說類似的事,似乎「生父」是誰會影響我們的自我認同?但,這個影響的程度到底有多少?例如,可能有不少人會覺得,如果自己的生父是王永慶就好了,不是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背後的邏輯就有趣了:外遇沒關係,但挑個好一點的?

這令我聯想到,我稍早前讀了一些和外遇有關的書籍,其中都指出,女性外遇就生物學的觀點來說,是為了更好的基因,女性甚至會無意識地特別挑在排卵期和情夫做愛。不過,這種說法對同志來說沒啥意義就是了。而且當然也不可能是唯一的原因。

倒是有個有趣的地方值得提一下.無論是于美人說的例子還是[你走了以後]的安,甚至包含專門研究女性外遇的[Secret Love],都指出同樣的現象:女性外遇多半是長期且忠誠的,不會像男性的外遇對象常換.也就是,女性可能可以和情夫保持長達二三十年的婚外情感.很特別吧? 


------ 就此,《你走了以後》問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人生不就是機會(chance)和選擇(choice),只是兩個相比,哪個比較可怕?

存在主義常說人類其實是恐懼「自由」的存在,因為有選擇權代表了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可是,如果連選擇都沒有呢?那又真的比較好嗎?

我想我寧願粉身碎骨,也不要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你們呢?



最後,順筆提,最近台灣書市好像有很多本書都在處理類似的主題:如何面對與所愛訣別(死別)的巨大哀傷。例如被皇冠包裝成「療癒系天王」的紀優.穆索(Guillaume Musso,他的每本小說的主題都一樣,無趣到就像是好萊塢因為賣座而拍的續集電影,炒短線的企圖明顯。


Posted by franwu at 樂多Roodo! │02:03 │回應(7)引用(0)悠遊小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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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裡面還有一句話我覺得很值得想一下:

[你永遠不知道面對的是不是真正的惡魔,還是自己內在魔性的投射或具象](p.91)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7,2009 02:20
我相信好選擇、壞選擇,好歹是自己的選擇。與其聽從別人的建議行事,然後犯錯,倒不如是因為自己選擇所犯的錯。(好像在繞口令)

的確也是跌跌撞撞一路過來,但這就是我選擇的人生。
Posted by 喬安納 at November 18,2009 00:41
喬安納,

我想,比較慘的是讓別人替自己決定吧?
例如,小孩躲在父母或師長的權威之下,放棄自己的意願.很多時候,人們這樣做,只是因為將來可以把錯誤怪給別人:你看,是你替我選的!
又有的時候,是跟著[多數人]選擇...,這些,在某個程度上,都可以看做是逃避自己的自由.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8,2009 05:51
對了,上面雖然提到了外遇(其實兩本書的謎底都和母親的外遇有關),但,[你走了以後]並不是一本和女性外遇有關的書哦!
情況比較是以愛麗絲和丈夫約翰為故事主角,由此慢慢往外牽,安的外遇在此則又占了很大的比例.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18,2009 05:54
Fran:

最近跟妳的plurk,都快忘記來看blog了,哈哈。

我一直以為男性外遇較女性長期呢,週遭有個頗有社會地位的大叔結婚後沒幾年就有外遇,小孩都長大成人有錢有權,家庭和外遇對象哪個也沒放手。外遇對象接近四十了表面還是單身寡人,妻子表面家庭美滿一個禮拜卻見不上老公兩三次。

→人生不就是機會(chance)和選擇(choice),只是兩個相比,哪個比較可怕?←
我想到某個朋友,在17歲那年就表示以後人生決定權都交給她媽;似乎是因為她談了場轟轟烈烈的兩年戀愛看透一切,認為此生只需要一場像這樣真正的愛情就夠;估計20歲開始請媽幫忙安排相親,22歲結婚,23歲第一胎...etc。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如妳所說,抱著要是錯了便可以不用負責的逃避心態;但我想這種情況其實也不算"放棄"自由?

其實我不太懂問題(格局實在太窄請見諒),有選擇不就有機會嗎?選擇的機會?怎麼能比較哪個可怕呢?

PS:一如往常我的困惑,仍不能理解什麼是愛什麼是喜歡。我朋友不笨,個人特色濃厚,當初聽到她這樣講我著實吃驚。究竟是"愛"有如此大的力量改變她?還是我本來對她有誤會,她沒變?或者她對自己經歷過的"愛"有龐大的誤解呢?
Posted by Kikor at November 20,2009 21:44
Kikor,

我想那可以用[大富翁]裡的[命運]和[機會]來理解.
所謂的[機會]大約就是指人生的機遇,例如,老闆指派你去擔任海外分公司的管理工作,你捉不捉這這個機會?又例如,茫茫六十億人口,你遇見了你極度有好感的人,你要不要去告白給彼此一次機會?
而,[要]或[不要]則是所謂的[選擇].
更重要的是,這裡的[選擇]並不是一勞永逸地,你一旦做了第一個選擇(或決定)以後,接著就開始了隨著第一個決定的決定序列,你得一直處在做決定的情況中.
---所以,其實你的sense是對的,[機會]也涉及到[選擇].但,[機會]可能不是我們能控制的,即便有時可以創造.


又,我最近發現,妳們好像把我當作[微微夫人]了?
要不要去表白?愛/喜歡怎麼分?如果對朋友不會有欲望但我卻有了,是不是我愛上他了?甚至,還包括胸部尺寸的問題.......
嗳,我不是情感專家呀!而且,我也沒寫過甚麼處理兩性議題的文啊!
更何況,以我對情感那麼無能,問我簡直就是問道於盲,要小心呀!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21,2009 01:44
熊熊忘了外遇的事.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誰比較長期,而且,以目前那麼混亂的關係來說,女性也很可能和男性一樣,有多次外遇. ===>我是說,我基本上不太相信上面假設的,女性會把婚姻和外遇情感分開,然後對自己的情人忠誠,婚姻只是責任......之類的.
那種想法幾年前可能還行得通,但現在,也有女性是慣性外遇的高手啊!

不過,男女外遇還是有一個基本不同,懷孕的問題總是只有女性有,她們不像男性可以弄出個兩個家庭來,如果想保住婚姻,就只能把小孩生在原來的家庭裡.
當然,除非是背著老公去墮胎.不過,你要墮胎墮到妳老公不知道,嘿,有難度哦!
Posted by Fran at November 21,2009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