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6,2007
減刑條例通過 邱毅、蔡豪受惠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昨經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今年七月十六日施行。在國民黨主導下,經表決以一百零八票對九十五票,將減刑適用刑期提高為一年六個月,被視為「邱毅條款」,遭判一年兩個月,已於今年四月入監服刑的邱毅,將獲得減刑。藍營將適用刑期提高為18個月 暗助邱毅
立院也通過附帶決議,建請陳總統特赦已入獄服刑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以平民怨,並昭公信」。
本案歷經多次協商,仍有難以達成之共識,爭議包括:減刑理由是否納入「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以及減刑適用之刑期為一年或一年半。
經表決,藍營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刪除「為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也將減刑適用刑期提高為一年六個月,該條款被視為「邱毅條款」。親民黨立委沈智慧原提案主張將適用刑期提高為三年,但親民黨內部有不同意見,昨臨時撤案,改支持國民黨的主張。
陳總統於今年四月廿四日宣布推動減刑,該條例第二條明定,犯罪在該日以前者,減刑幅度為: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廿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額二分之一。至於適用減刑之犯罪類型,該條例第三條以負面表列方式,詳列觸犯刑法殺人、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一百六十餘項罪名,「經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之刑者,不予減刑」。
草案原定施行日期為今年六月卅日,經協商改為七月十六日。條例也明定,對於不予減刑而未發覺之罪,「於本條例施行前至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自首而受裁判者,依第二條規定予以減刑」。
蔡豪因遠倉案被判一年 將能減刑選立委
減刑條例通過,今年五月因台開遠倉購地弊案遭判決確定一年有期徒刑的無盟立委蔡豪,也將因此獲得減刑,將可參選立委。據轉述,蔡豪等在協商過程,不斷遊說務必於本會期通過此案。據了解,減刑條例若無法於本會期完成立法,他即無法減刑,並將入獄服刑。
2007.06.16自由時報
經表決,藍營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刪除「為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也將減刑適用刑期提高為一年六個月,該條款被視為「邱毅條款」。親民黨立委沈智慧原提案主張將適用刑期提高為三年,但親民黨內部有不同意見,昨臨時撤案,改支持國民黨的主張。
陳總統於今年四月廿四日宣布推動減刑,該條例第二條明定,犯罪在該日以前者,減刑幅度為: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廿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額二分之一。至於適用減刑之犯罪類型,該條例第三條以負面表列方式,詳列觸犯刑法殺人、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一百六十餘項罪名,「經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之刑者,不予減刑」。
草案原定施行日期為今年六月卅日,經協商改為七月十六日。條例也明定,對於不予減刑而未發覺之罪,「於本條例施行前至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自首而受裁判者,依第二條規定予以減刑」。
蔡豪因遠倉案被判一年 將能減刑選立委
減刑條例通過,今年五月因台開遠倉購地弊案遭判決確定一年有期徒刑的無盟立委蔡豪,也將因此獲得減刑,將可參選立委。據轉述,蔡豪等在協商過程,不斷遊說務必於本會期通過此案。據了解,減刑條例若無法於本會期完成立法,他即無法減刑,並將入獄服刑。
2007.06.16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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