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0,2007

NCC缺失未改 政院擬法辦、停職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多項業務缺失,行政院函文限期改善。兩個月期限已到,行政院認為NCC的答覆避重就輕,乏有改進,將研議把任用親屬當駕駛的兩委員移送法辦並對正副主委祭出停職等重罰。兩機關法律攻防戰將再起。

今年四月初NCC因吳忠吉、劉孔中兩位委員任用親屬擔任駕駛,遭行政院停職處分;主委蘇永欽及副主委劉宗德等因批示違法公文也遭告誡。

行政院羅列九點限期改善事項,要求在兩個月內完成與答覆。重點包括儘速收回中廣的寶島網及音樂網的頻率;以及配合改善治安,儘速建置「電信人頭戶」資料庫與防範詐騙電話等。

NCC已函覆行政院,上述意見多遭「拒絕」。政院深表不滿,認為這不只是兩機關權責之爭,更攸關NCC作為是否已影響公共福祉。後續回應正由政務委員許志雄處理中。

告誡正副主委遭反譏

政院官員舉例,NCC兩委員違反利益迴避任用親屬,蘇內閣時原希望NCC儘快完成內部處分,所以僅對正副主委「告誡」。但NCC卻回文「反譏」法令對政務人員沒有告誡的懲處規定。

兩委員懲處一再拖延

政院高層指出,吳忠吉、劉孔中的不當行為事證明確,NCC卻用內部訴願程序一再拖延。行政院將研議進一步處置,考慮將上述事證以貪污罪嫌移送法辦;另並思考對蘇永欽及劉宗德正副主委給予停職處分。結果預計本週出爐。

對於政院要求收回中廣電台寶島網及音樂網的頻率,NCC表示,應將這類所謂「遏制匪波」一併繳回,除中廣外,警廣、漢聲等也應一起整體規劃。

政院官員搖頭說,這是兩件事。繳回寶島網及音樂網的頻率,是前新聞局長林佳龍任內對中廣換照,中廣所做的承諾;政府可隨時將這些頻率拿回來,進行更公平的電波資源分配。但NCC卻單方與中廣和解,放棄權利,等於讓全民的電波資源,繼續淪為私人壟斷。

政院官員質疑,NCC一方面在抄地下電台,另對頻率的重新配置卻又裹足不前,等於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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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無改正必要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行政院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權責爭議,近日恐再度延燒。NCC針對九項缺失給政院的函覆強調,做為獨立機關,可排除上級機關對個案的指揮與監督;「原就無改正命令的必要」。

包括對TVBS涉及製作恐嚇錄影帶及瀝青鴨事件,政院認為相關處分並未符合社會期待與比例原則。但NCC則強調這屬職掌事項,予以拒絕。行政院認為,行政部門與獨立機關的運作應有其一致性,不能「各行其是」。

行政院要求的九點缺失改善中,還有一項攸關社會治安與民眾利益,就是建置電信人頭戶資料庫及防範詐騙電話等措施。NCC則以非「治安主管機關」為由,不願配合辦理處理這項業務。

政院官員表示,行政部門應相互分工,國內因為沒有電信人頭戶資料庫的整理,使得詐騙電話與事件層出不窮。政院之前針對改善治安工作的檢討會議上,已做成決定,要求立即辦理,但NCC仍拒絕。官員憂心資料庫遲未建立,將成為治安死角。

對於兩機關的角力,政院官員認為,之前提出九點缺失改善,都是針對原則性內容。例如要求NCC委員行使職權時要利益迴避;就是基於行政一體與政策統合的需要。但NCC卻以獨立機關為由,對業務配合採取選擇性的作法。

拒建電信人頭資料庫

政院官員並抱怨,NCC還以「人力不足」為由拒絕建立電信人頭資料庫;但對象涉及交通部職掌的「網際網路位址及網域名稱註冊」登記業務,又興趣濃厚,逕自訂定子法,機關間的溝通與協調發生嚴重的問題。

2007.06.10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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