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20日

贊成陳致中留美

陳致中可有多種途徑滯美不歸《中廣新聞網》」

陳志中若是選擇留美,小編給他贊成。但是有一個建議:搬去他馬的「美國人」女兒馬X中隔壁。

讓記者去站崗盯梢的時候,常常被提醒到台灣還有淪落在外當美國人的「公主」--是為國恥!

而最好的方法,恐怕莫過於像馬X中一樣拿美國籍啦!這樣才能讓台灣人徹底明白「美國護照」的優點。為了提升台灣人的國際觀、脫離一高二低的卑賤水準,小編熱切呼籲陳致中留美,並申請美國護照!XD

人家都拿美國護照(美國籍)了,上無咱嘛拿一咧啊「綠卡」,對否?

Posted by formosa2008 at 樂多Roodo! │08:39 │回應(18)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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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馬的,我老爸還真是無能,當了一輩子的國民黨黨員,居然連一張綠卡還是一本美國護照都沒弄到,實在太差勁了!!
Posted by pc at 2008年08月20日 11:07
確實是白當了
阿福知啊一咧國民黨棍,有夠厲害,只有高職畢業喔。據說某科學園區要談規劃案的時候,那些科技大老闆們不知道怎麼跟政府溝通,結果說需要這位黨棍帶路去溝通「科學園區該如何規劃」啦!有厲害無?
真是鬼才相信。要不是黨棍身份,一個高職畢業的人,會(因為當了一輩子公務員,所以)比(眾家科技大老闆)較善於跟政府「溝通」、爭取?
Posted by 阿福 at 2008年08月20日 11:31

今天自由時報的特稿
查扁案 人民不要黑手 要真相
寫得很清楚,這案子政治操作司法的痕跡已到的明目張膽,毫不遮掩的地步了。
先不提這案子爆料的各個時間點多湊巧及各大官員的講話有多明顯在干預司法、誤導群眾。光看那個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在機場大開記者會,還穿的光鮮亮麗,笑的嘴都咧到耳根了,就知道國民黨花了多大功夫在利用追殺陳水扁來掩護馬英九。
陳水扁要是還有心為台灣著想,不如趁此機會拼個魚死網破,把國民黨的狗屁倒灶事情全部爆出來。
台灣的民主之路就是少了大審判這段過程,才會讓專制獨裁餘孽有繼續做亂的本錢。
Posted by Jinx_Li at 2008年08月20日 11:59
咱雖然有法度「看破他馬的腳手」,問題是,誰能來對鬥爭喊停,救阿扁一家。
看得實在想欲起來革命,否則,好像拿他們沒辦法。完全執政,完全鬥爭。
Posted by 阿福 at 2008年08月20日 12:40
網友說, 馬告上任的過程, 完全就是俄國普丁的翻版, 沒錯, 復辟, 清算, 到最後, 死的就是你我,台派的台灣人了
Posted by silvie at 2008年08月20日 13:55
他不是早就預告他有「狠的一面」
Posted by 阿福 at 2008年08月20日 17:26

Yeah, why not? He should set an example by staying in America.
Posted by Joe at 2008年08月21日 02:51
就是啊
Posted by 阿福 at 2008年08月21日 08:27

現在所有的媒體都被模糊焦點了,對於馬先生的無能反而暫放一邊,國民黨真是厲害啊!民進黨是蠢還是自命清高落井下石呢
Posted by 歐三 at 2008年08月21日 13:22
你就知道為什麼國民黨5月上台,事情要擺到現在才拿出來「使用」

這個時間點把阿扁綁上十字架,大家不會去計較他們在中國奧運賣台,不會去計較他馬的「先生」花公帑出國旅遊,有沒有 鞏固邦誼「低調賣台」,更不會計較到底還有沒有在「拼經濟」

這個時間點把阿扁綁上十字架,嚴防830像「紅衫」之亂
Posted by 阿福 at 2008年08月21日 14:26

我為甚麼希望陳志中夫妻回台的原因是因為畢竟那些錢是在陳志中夫妻的戶頭,他們算是關係人。
檢察官傳喚不到他們就會拘提,到時候再不回來就會通緝。
我不要陳志中變成這樣。
因為明明沒有貪污,卻再也不能回台,多冤枉啊。
所以回來講清楚是必要的。
想想國民黨一堆貪污的高官,不但沒被關,其家人還能享用騎貪污來的錢,還能在台灣與國外出出入入的自由的很。
我當然知道陳志中回不回來都會被羞辱。
但最重要的是如果陳志中夫妻回台解釋清楚,或許會暫時被列管出境,但至少事情弄出楚後就能解除了。
不要弄到最後變成無緣無故、莫名奇妙無法回台。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8月22日 05:03
沒錯,我同意。
但是你信不信,我猜到時候亂來個收押、...,就先把你關起來。這樣勢必輿論嘩然,那些無知的人都想「可見真的有罪」。

等他馬的高興了,再來個宣判無罪釋放,像謝清志博士那樣。支那人不高興就把你抓來凌遲,高興再放人。然後認命惜「福」的台灣人就會「謝天謝地」謝謝「老天有眼」。不不,是謝謝他馬的「印度增開第3隻眼」
Posted by 阿福 at 2008年08月22日 09:18

唉~誠如你說的既然馬桶純心要栽贓,那怎麼做都會有事。
不如回來面對一切。
我只是不忍陳志中夫妻啥事都沒做,啥錢也沒貪,卻要被迫流亡海外啊。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8月22日 14:35
我想他們會回來啦
(新聞不是說了,期限是9/1,--現在都還沒到,不知道他們在靠夭什麼)

阿扁總統國務機要費等等背十字架已經背到一半了,不可能落跑。再說,也沒有他馬的綠卡。逃到國外,也是會被中支追殺的。各國都跟中國有建交。
Posted by 阿福 at 2008年08月22日 16:12
陳致中的事我有辦法圓滿解決
請聯絡

chengenergy@livemail.tw
Posted by Chen at 2009年07月13日 17:13
阿福:
看到這個在去年的留言,再看看現在扁案的發展,我忍不住要說:我錯了,你對了。
他們不該回來的回來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反而更慘。
唉~果然我的智慧還沒有阿福的高啦。
Posted by 孟芬 at 2009年07月14日 01:26
m 是我卡gau想,更加 m 是啥物智慧啦
就是,凡是面對這些高級中國人,往最壞最殘忍的去猜,就對了啦。
Posted by 阿福 at 2009年07月14日 21:31
Chen 大
就算你告訴我(們),我們也不認識扁家、不認識民進黨人。
Posted by 阿福 at 2009年07月14日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