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21日
阿ㄍㄠ\亂告;撤告
先生府發言人 王逾期 在接近中午的時候舉行記者會,代表馬先生發表了這份聲明
『對於選舉期間對手誹謗我所引起的訴訟,因為多數屬實,再告下去,法院覺得要硬凹到贏,很花費司法資源,如今為了弭平因選舉而撕裂的社會,因此,我決定將選舉中對於謝長廷先生,以及其他相關人士所提出的訴訟(因為都是我亂告的)全部加以撤回,已經判決的案件(算你們倒楣)也不再提起上訴。我也希望這些曾經以不實指控攻擊我的人士,也能夠停止攻訐(至於,以「事實指控」攻擊我的,嗯...),共同為台灣創造一個和解共生的社會!畢竟現在我已經坐上國王寶座,統一才是當務之急;要迫害台灣人、撕裂社會,不需要再使用明顯的法律工具。』
已經做出判決或不起訴處分,決定不提起上訴或再議的案件,包括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的小巨蛋案、前新聞局長謝志偉指控馬英九「職業學生」案,以及謝長廷指控特別費有假發票案等三案。
還在進行審理程序的案件,則包括前立委徐國勇和市議員顏聖冠指控特別費假發票案,謝志偉指控「職業學生」民事求償案,以及前立委蔡啟芳指稱馬英九接受力霸集團金援案等三案,這三案都將撤回告訴。
---
「馬英九撤選舉告訴 民進黨:我們告他的也會撤回《NOWnews》」
(看到沒?民進黨怎麼會站得起來?)
三八呢!你告他的,有憑有據;他告你的,打腫臉衝胖子、輸人不輸陣,告聲勢的?你撤什麼撤?!他馬的就等你這句話啦。這種交易,他太划算了嘛!他一個人撤,你全黨撤;那中國黨呢?「國民黨:不撤選舉期間告訴 盼還原真相《中央社》」
已經很多人說過,對待支那人,你不能軟!台灣不能再唱「軟調」了,什麼「和解共生」、「歷史共業」、尊重媒體自由、要有民主素養、...;你再唱軟調,你就只會繼續軟掉!
『對於選舉期間對手誹謗我所引起的訴訟,因為多數屬實,再告下去,法院覺得要硬凹到贏,很花費司法資源,如今為了弭平因選舉而撕裂的社會,因此,我決定將選舉中對於謝長廷先生,以及其他相關人士所提出的訴訟(因為都是我亂告的)全部加以撤回,已經判決的案件(算你們倒楣)也不再提起上訴。我也希望這些曾經以不實指控攻擊我的人士,也能夠停止攻訐(至於,以「事實指控」攻擊我的,嗯...),共同為台灣創造一個和解共生的社會!畢竟現在我已經坐上國王寶座,統一才是當務之急;要迫害台灣人、撕裂社會,不需要再使用明顯的法律工具。』
已經做出判決或不起訴處分,決定不提起上訴或再議的案件,包括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的小巨蛋案、前新聞局長謝志偉指控馬英九「職業學生」案,以及謝長廷指控特別費有假發票案等三案。
還在進行審理程序的案件,則包括前立委徐國勇和市議員顏聖冠指控特別費假發票案,謝志偉指控「職業學生」民事求償案,以及前立委蔡啟芳指稱馬英九接受力霸集團金援案等三案,這三案都將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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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撤選舉告訴 民進黨:我們告他的也會撤回《NOWnews》」
(看到沒?民進黨怎麼會站得起來?)
三八呢!你告他的,有憑有據;他告你的,打腫臉衝胖子、輸人不輸陣,告聲勢的?你撤什麼撤?!他馬的就等你這句話啦。這種交易,他太划算了嘛!他一個人撤,你全黨撤;那中國黨呢?「國民黨:不撤選舉期間告訴 盼還原真相《中央社》」
已經很多人說過,對待支那人,你不能軟!台灣不能再唱「軟調」了,什麼「和解共生」、「歷史共業」、尊重媒體自由、要有民主素養、...;你再唱軟調,你就只會繼續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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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選舉中的控訴是屬於選舉手段,可以不告,
乍看之下好像牠是在消彌一切選舉恩怨,
意圖展現出(怏怏)風度。其實牠已擺明了,
選後牠已當選台灣《最高領導》,已非選舉中,
如若再對牠提出批評
--綠卡(美國掩護)--特別費(余文自找的不關牠的事)--
女兒是美國人(用台灣人納稅錢去保護),
就是﹝故意毀謗﹞(有證據亦不行),
一定提告※絕不姑息※哈!哈!好戲就要上場了!
Posted by 飛 鷹
at 2008年07月21日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