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5日
兩則新聞
(1)網路購物標錯價 消基會:還是要出貨
消基會指出,相較於傳統銷售,網路消費多了提供平台的業者,「出包」多次的PChome曾表示,真的標錯價及後續處理,完全由商家決定,但做為平台業者,應該有雙重認證程序、確實管控產品型號、價格、數量、圖案等資訊無誤,維護交易安全。出了事,購物平台對消費者也有責任,不能賴皮。
(2)違法下載 提供技術的也罰
提供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供網路違法下載的業者,也將受到處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對不肖平台業者處罰。
這樣一來,Ezpeer & Kuro 就沒辦法存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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