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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2008

[轉載] 騎士精神與風雅之愛——《崔斯坦與伊索德》評析

羅新璋( 中國社會科學院外國語文研究所)
騎士精神與風雅之愛 ——《崔斯坦與伊索德》評析

中世紀是騎士躍馬揮戈、縱橫天下的時代。 騎士制度出現于歐洲特定的歷史時期,約當西元十一至十四世紀之間。法蘭西可以說是騎士制度發展的中心,大致形成於十一世紀,後來旁及 英、德、西班牙諸國。冷兵器時代,以“兵來將擋”方式打仗,騎士騎馬作戰,較優勝于步兵,“騎士制度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時,即在普利普一世在位期間(1052-1108)達到其全盛階段,”(基佐《法國文明史》III-120)顯示其獨特的存在價值,確立其顯赫的社會地位;而後,歷經二三百年,到十 四世紀,隨著封建制的解體,槍械火器的廣泛運用,早年那種熱情的減退,而走向末落。

騎士是中世紀的當代英雄。騎馬打仗的傳統,可追溯到中世紀早期,興 盛于加洛林王朝(751-987)。法國文學裏第一部紀念碑式的作品《羅蘭之歌》,其中的勇將羅蘭,就騎馬作戰,那是一般意義上的騎士。作品寫查理曼大帝於七七八年從西班牙撤師途中,後衛遭巴斯克人襲擊而全軍覆沒的史實,成

書卻在十一世紀中期。中世紀各小國以武力稱雄,征戰不絕。武功盛,“武 功之歌”也隨之興盛。《羅蘭之歌》是流傳下來的近百部“武功之歌”裏,最成功、最完美的一部。

《崔斯坦與伊索德》裏的崔斯坦,也是騎士,但與《羅蘭之歌》裏的羅蘭,已自不同。崔斯坦也善騎射,武功嫺熟,格鬥場上無人可敵,但兼擅彈唱諷詠的雅事,他是“由母舅封授的”(reçu de son oncle les armes de chevalier)真正的騎士。 照基佐的說法,“騎士制度的實質,在於許可取得戰士身份與尊榮,在於莊嚴授予兵器和從軍資格。”(《法國文明史》III-119)就是說,不像早先 騎馬打仗就算騎士,而須經授予騎士稱號的儀式。書中曾描述十二世紀一次封授儀式的細節: 儀式在教堂舉行。候補騎士,首先卸去衣飾,投入浴盆,入浴是“潔身”的一種象徵。出浴盆,先穿白色束腰上衣,這是“純潔”的象徵;再穿一件紅袍,是征戰時“流血”的象徵;最後罩一件緊身黑外衣,這是等待他的,也是等待一切人的“死亡”的象徵。 淨化和穿戴之後,需嚴格持齋一天一夜。翌日,第一件事是懺悔,教士予聖餐後,即參加聖靈彌撒,接受騎士職責的訓導。為他封授的長者提問:你是抱著什麼目的參加這個階層的?不想為騎士制度增光,而只想自己受益,就不配做騎士。要配得上騎士稱號,須得盡忠竭力,像教士侍奉主教那樣。”候補騎士作肯定回答之後,才有威儀的騎士或高貴的夫人給封授者裝備起來:盔甲、胸甲、臂甲、鐵手套、刺馬釘,最後,為他佩劍。這時長者 近前,給他施騎士授爵禮(accolade),用劍面在他肩上或頸背拍擊三下,稱“以上帝、聖∙米歇爾和聖∙約翰的名義,特授予你騎士,”並祝告“要勇敢、大膽和忠誠。” 新封騎士全身甲胄,不用馬鐙,翻身上馬,把佩劍揮舞得熠熠發亮,勒馬左右旋轉半圈,然後離開教堂,策馬飛赴城堡前的廣場,馳向翹首等候的人群,繞場一周,歡聲雷動。

“騎士制度,既有軍事、宗教和道德的性質,又符合于和優越于現行的 習俗。”(基佐《法國文明史》III-128)騎士道基本上是一個封閉的團體,一般說來,只有騎士的兒子才為成騎士。(陳剛《西方精神史》I-513)要成真正的騎士,需受嚴格的騎士教育,從小到貴族府邸見習禮儀,讓他知道如何照管馬匹、武器和服飾,學會服侍君王和服從君王,“否則當他成為騎士時就不知道一個君王的尊貴了。”騎士生活的主要內容是:比武,打獵,出征,談情,等等。騎士是封建君主或大小領主的僚屬,忝居貴族等級的末位元。大概在十二世紀,騎士與貴族的概念漸次接近。大凡騎士皆為貴族,但並非

所有貴族都是騎士。騎士憑自身價值,直有淩越貴族之勢。騎士雖不是一個 獨立的階級,但在社會中有獨特的作用和職責。在中世紀,種田勞作,是小人(vilain)幹的賤活;而當騎士,是一種身份,一種封建的顯職。那時,一匹好馬,一把利劍,加上一副鞍韉,費用不菲,“只有領主、封地所有者才

為成騎士”(基佐,III-134)。

上面所述騎士授禮,只是騎士制度的外表,騎士制度的核心,要深入到 其道德性質,深入到灌輸給騎士的訓誡條令裏去找。騎士受封後,要宣說誓言,如發誓:

——敬畏上帝,捍衛教會,寧死千回,絕不放棄基督徒身份。

——為至高無上的君主效命,為國而戰。

——嚴守軍令,公平格鬥,以一對一,力戒欺騙和偽詐。

——忠實、勇敢、謙卑,永不失信於人。

——決不為貪婪、金錢、私欲,去做有損榮譽和美德之事。

——行俠仗義,保護孤兒寡母。

——平日佩劍出行,從事冒險活動時,劍不離身,除非夜間休息。

——一旦被俘,按條款投降,武器與馬匹,當上繳戰勝者。

——為榮譽而戰,不實現誓言,決不罷休。

——真正的騎士,榮譽高於一切。

——以亞歷山大為榜樣,成就偉大的事業。等等。


騎士制度確立後,經過一二世紀,騎士精神才逐漸形成。整個中世紀, 是歐洲封建主義興起、發展、衰落的歷史時期。西元一○○○年前,社會風習仍停留在粗俗野蠻狀態,饕餮是常見的惡習,城堡裏一次狂飲所消耗的佳釀和啤酒,會使現代的醉漢瞠目結舌。餐桌上,人人用短劍割肉,用手抓來

就吃,骨頭和碎屑扔滿一地,大狗和小狗滿屋爭食。這是一個男人統治的世 界,婦女不受重視,甚至還受蔑視和虐待。可是,到十一世紀,由於通常所稱的騎士制度的產生,貴族階級的舉止大有改進,變得相當溫文。騎士制度是封建社會的行為準則和道德標準,體現了封建主義的最高理想和一切美

德……騎士制度規定一個理想的騎士,不但需要勇敢、忠實,而且要慷慨、 誠信、彬彬有禮,仁慈地對待窮苦無告的人。一個無懈可擊的騎士,可能首先必須是一個無懈可擊的情人。騎士的理想把對婦女的崇高的愛,變成一種帶有種種禮儀的真正的偶像崇拜。”(伯恩斯與拉爾夫著《世界文明史》II-14)根據史書的記載和敘述,騎士精神的要點,大致可歸結為:勇敢,忠誠,敬 奉天主,服從主子,珍惜榮譽,保護婦女,善待放下武器的對手等。朗松(Lanson) 提出,中世紀創造了一個新的概念,榮譽的概念,作為社會結構的基石(il crée un sentiment nouveau, celui de l’honneur, et en fait la base même de l’organisation sociale)

基佐看到,在有關騎士制的歷史文獻裏,“浪漫的東西和現實的東西往 往混在一起,”(III-133)騎士道德所追求的,遠遠超出騎士實際狀況之上,重要的是以一種偉大的道德抱負去激發他們,在行動中表現出來。但在漫長的時間裏,某些騎士由於疏懶而喪失武藝,或醉心逸樂,耽於虛榮,忽視自 己的榮譽和名聲,忙於個人的私利和嗜欲……“我們應該回到古代那種高貴 的騎士制度的光榮裏去,正是古時候的騎士制度,以其勇武、高貴和美德,在中世紀世界發出了燦爛的光輝!”

《羅蘭之歌》與《崔斯坦》,最早成書一在一○五○,一在一一三五, 相隔不到一世紀,卻分屬兩種文學類型:“武功之歌”(Chansons de Geste)崇武功,騎士傳奇(Légende de Chevalerie)則尚風雅。早期的勇士以打仗為天職,為自己的主子殺伐征戰,以博取功名,其詩以敘述戰鬥為主,多金戈

鐵馬之聲;《羅蘭之歌》整部作品裏只提到一位元“美貌的姑娘”,她唯一的 一次出場,是到宮中探得未婚夫羅蘭戰死疆場,便跌倒在查理曼大帝腳前,突然死去(二六八節)!米拉波橋下流過多少河水之後,時移俗易,再加戰事稍息,才由尚武之風,轉為愛美之心。到騎士傳奇裏,愛情故事占了主要地位,主人公已不再是赳赳武夫,而是新登場的風流騎士,甘願為“心愛的 貴婦”去冒險拚命,以博美人青睞。《崔斯坦與伊索德》這部騎士小說,只在開頭部分,寫了騎士的冒險經歷,主要筆墨用在敘述崔斯坦與金髮伊索德的戀情,兩人在船上一起誤飲了神奇的藥酒(le philtre magique),突發一種致命的愛(l’amour fatal),在外界的壓力下,不斷聚散,直到最後雙雙殉情,合葬一起。

在凱爾特民間傳說裏,崔斯坦是位傳奇人物。他與莫豪敵(le Morholt 的決鬥,依稀可以見出凱爾特族某種族規的遺存;按這種族規,大凡少年到發身成人,須作成一樁壯舉,與人與獸能搏鬥取勝者,方有資格結婚成親。而崔斯坦駕著無漿無帆的小舟,任憑波推浪湧,身蹈險地而性命得救,看 似神奇不可思議,實則引入了“奇妙的航行”這一古代神話主題。作品裏經常出現浩淼的海洋,渾莽的森林,廣漠的荒原,這種蠻荒色彩,實即凱爾特先民生活環境的寫照。書中有馬克王致函亞瑟王等情節,當可推知兩位首領應同時代人,他們在奇情灘(le Gué Aventureux)的高峰會晤,約時當西元 六世紀。崔斯坦的故事,口頭流傳在先,筆錄成文於後。經十二世紀的歌者吟誦成詩,這一傳奇人物給披上了騎士的外衣,賦予了騎士的靈魂,注入了新的藝術生命。

《崔斯坦與伊索德》,成為表現風雅之愛的騎士文學。法文風雅(courtoisie)一詞,系從宮廷(cour)這字衍生而來,足見風雅 與宮廷有某種淵源;也只有在宮廷、城堡等上流社會,才有精致與高雅的禮俗。當時法蘭西加佩王朝(987-1328)統轄的領地,只有盧瓦爾河到塞納河之 間那一片狹長地帶,周圍封建小國林立,各自稱霸一方。尤其南方的圖盧茲等公國,地處偏遠,“天高皇帝遠”,又瀕臨地中海,受到阿拉伯文化浸染, 宮廷建造得宏麗無比,王室貴胄更競侈成風,昌明隆盛的宮廷,恰成培育風雅習尚的沃土。

而婦女的地位,主要是貴婦的地位,正是在這一時期有著根本的改變。 西方教會歷來把女人看作是勾引男子墮落的夏娃,而在近東的拜占庭帝國,聖母瑪麗亞長期受到崇奉。這種聖母崇拜,經十字軍和朝聖者帶回歐洲,引起觀念上的變化。十二世紀時的一部短論,寫到“人人應努力為貴婦效勞, 以便受她們恩寵的照耀……因世人做的一切好事,都是出於對女性的愛,都是得到女性的讚美。”(André Le Chapelain : Traité de l’Amour)這時“一種神秘的力量,把婦女擡高到王后的地位,把愛情當作一種藝術,一種哲學,一種宗教,這是中世紀靈魂的昇華。”(Myrrha Lot-Borodine : De l’amour

profane à l’amour sucré)聖母形象漸次取代夏娃形象的過程中,婦女的身價無形中得到了提高。照朗松的說法,是“女人的王朝”開始了。(C ’était“le règne des femmes”qui commençait.)在宮廷中,在城堡裏,貴婦不再是僕婦的首領,開始與領主平分秋色;丈夫外出狩獵、打仗或東征時,往往還代行職權,號令臣下。有的女主,甚至比領主更有文化,更有教養。貴婦以其女性的委婉 細膩,定下精細的禮儀規矩,培植高雅的藝術情趣,為宮廷生活增輝不少。風雅的情趣,慢慢越出宮廷圈子,逐漸擴展到社會各階層。

平心而論,風雅是文明的一種進步,給粗鄙的中世紀塗上一層精神的亮色。 隨著社會風氣的轉變,關於婦女和愛情也開始形成新的觀點。見諸文學 作品的,在早期的《紡織歌》中,是癡心女子日夜惦記著遠行外出的情郎;到騎士傳奇裏,輪到俊逸騎士向名姬淑女來輸誠求愛了。貴婦加以理想化之 後,成為騎士暗中戀慕的佳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偶像。故事的模式通常是:風雅的騎士,向已婚的貴婦表示愛慕之情,而這貴婦的身份一般要比騎士高,故騎士須以勇武的行為,赫赫的戰功,來證明無愧於自己的所愛。女性的優越,貴婦的保護,對於男子是一種激揚,給予一種神奇的助力(L’amour et la

poésie P.15)。這種基於尊重女性的愛,文學史上稱為“風雅之愛”(l’amour courtois)。法國人按字面作解:L’amour courtois, c’était une amourette de cour ; c’était aussi une revanche idéale des pauvres poètes sur les grands seigneurs. —— L’amour et la poésie .p.17)。風雅的騎士之愛,開創了對女性的詩意的崇拜,成為當時一種新的愛情觀。這種愛情觀,雖說是新的,但終究因產生於封建制

內部,實際上仍未擺脫封建制的樊籬:騎士對貴婦的忠誠與屈從,只是臣僚 隸屬于君主這種關係的變相形式。有的研究家過於美化“風雅之愛”,說成本質上是一種精神戀愛,是兩腔熱情的交彙,兩顆靈魂的邂逅,但魯治蒙(Denis de Rougemont)指出:風雅之愛多半是肉體之愛的理想化(L’amour courtois serait une idéalisation de l’amour charnel)。

從《崔斯坦與伊索德》的情節可知, 騎士的“風雅”,並不僅僅發乎情而止乎禮義的。所以歸結起來說,風雅之 愛,是歐洲中世紀宮廷生活的特殊產物,是騎士對自己浪漫行為的詩意描寫,給宮闈穢聞披上一襲愛情的輕紗。如果說,騎士與我國舊小說裏行俠仗義的武俠不無類似之處,那麼,正是在“風雅”這一點上,有別於我國血性男兒不近女色的正氣。而騎士傳奇,將英雄美人並列,實則是一種西方中世紀的 言情小說,證之我國“舊小說、院本僉寫‘才子佳人’,而罕及‘英雄美人’”(錢鍾書《管錐編》965 頁),可見出中西言情小說的不同之處。

騎士時代已成為過去,但在騎士精神的輝映下,卻使黑暗的中世紀開出 燦爛的文藝之花,產生像《崔斯坦與伊索德》這樣的傳世之作。騎士作風,建樹了西方的禮俗(la politesse occidentale),男子的殷勤(la galanterie masculine) 和對女性的崇拜(le culte de la femme),間接開啓法國十七世紀纖巧的文風( la préciosité du XVIIe siècle)……騎士制度已成往昔的史實,但豪俠尚義的騎士 精神,永遠不會過時;騎士時代固然過去了,西方社會卻留下了尊重女性的習尚。這真是:“雄割據雖已矣,文采風流今尚存”!


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19:30

February 20,2007

為外傭爭權益 也應實事求是

中國時報 2007.02.13 
為外傭爭權益 也應實事求是
喬慧玲

    台北市勞工局為維護外勞家庭幫傭權益,要求雇主須提供外傭「合理的休息空間」與「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立意雖佳,也應考量實際操作面的可行性;再者比起幫傭,廣大看護工的勞動條件往往更差,勞工局以「執法困難」、「屬中央權責」為由,未納入看護工,執法有「柿子挑軟的吃」之嫌。

    菲律賓政府為保障菲籍家庭類勞工權益,希望各國引進菲勞的雇主,應於勞動契約中承諾提供勞工單獨睡房和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北市勞工局基於「人道考量」率先實施,並涵蓋所有國籍家庭幫傭,但家庭類勞工並不僅限於幫傭,勞工局既想扮演執法急先鋒,查察對象偏又捨為數3萬多人的看護工,僅挑914人的幫傭,難免予人為德不卒之感。

    就實務面而言,首次聘僱幫傭者限家有3歲以下多胞胎幼兒,按常理,照顧3歲以下孩童,大人鮮能「連續睡眠8小時」,勞工局認為目前欠缺後補人力下,給予看護工喘息時間,不夠務實,但規定雇主給予幫傭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是不是也忽略了現實面?若往壞處發展,可能反造成雇主為規避法令,不是減少聘僱菲籍外勞,就是乾脆全面改聘看護工,卻無助於改善惡劣的勞動現況。

    勞工局若真心為廣大外勞權益著想,其實毋須畫地自限,可在政策上多著墨,比如主動尋求跨局處合作,研擬喘息機制,且須納入看護工,畢竟,全天候看顧老殘者的看護工才最需要適當喘息。 a


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21:12

雇主應讓外傭連續8小時睡眠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2007.02.13 

雇主應讓外傭連續8小時睡眠
喬慧玲/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昨日表示,聘僱外籍家庭幫傭的雇主,應提供外勞合理休息空間與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如違反勞動契約及生活管理計畫書內容,勸導不改善者,將依就業服務法處6萬至30萬元罰鍰,最嚴重者將被廢止聘僱許可。

    菲律賓海外就業署日前表示,各國引進菲勞的雇主應在勞動契約中承諾「提供菲勞單獨睡房」及「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據了解,目前中央勞委會持續與菲國協商中,尚未定案。

    違反勞動契約 最高罰30萬

    勞工局昨日率先宣示,對北市914位外籍家庭幫傭,雇主應提供合理的休息空間,與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等合理勞動條件,這是基本人道關懷,市府自三月一日起將派查察員加強稽查,初期先宣導、糾正,若情況一直未改善,再以違反生活管理計畫書內容開罰。

    勞工局長蘇盈貴表示,實施對象未納入看護工,主要是看護工性質與幫傭不同,前者須和被看護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無法做到連續睡眠8小時,加上目前欠缺喘息機制和後補人力下,也有執行上的困難。勞工局希望先從幫傭做起,對雇主逐步宣導,減少日後納入看護工時可能出現的龐大阻力。

    勞工局曾稽查到台新銀行高級主管讓外籍幫傭睡在廚房餐桌下方,十分不人道。但考量北市住房面積多不大,對所謂休息空間採從寬認定,只要外勞有單獨睡床、具一定隱私程度即可。

    天主教嘉祿移民中心台灣分會執行長龔尤倩認為,這項措施立意雖好,但法理執行面上有困難,唯有將外勞納入勞基法或家事服務法立法,才能根本解決看護工超時工作的問題。她也建議,連續「睡眠」8小時改為「休息」,讓外勞可以彈性利用時間。

    喘息服務 看護工才最需要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說,最需要喘息服務的是看護工,政府可運用彩券盈餘或就業基金規劃喘息制度,讓同為弱勢的身心障礙雇主和外勞均能受惠,而非放任兩方打架。

    雇主張小姐認為,家中空間有限,無論是提供外傭單獨睡房或連續睡眠時間,都有實際上的困難,目前聘僱外勞已受層層法令限制,政府也應聽取雇主心聲,不宜貿然實施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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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21:05

外傭沒睡滿8小時 罰雇主

剪報來源:http://www.udn.com/2007/2/13/NEWS/DOMESTIC/DOM2/3727297.shtml

外傭沒睡滿8小時… 罰雇主

外勞雇主要留意了!台北市勞工局昨天宣布,雇主應提供外籍家庭幫傭「合理休息空間」與「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外勞查察員將於下月1日起加強稽查,屢次違反的雇主恐被罰款甚至廢止聘雇許可。

不過外勞團體表示,勞工局雖然立意良善,但法源基礎不明、實施範圍不包括工作條件最差的外籍看護工、如何進入家戶查察雇主是否違法,都令人質疑。

菲律賓海外就業署目前正與行政院勞委會協商「提供菲勞單獨睡房」、「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等優於現況的勞動條件,希望3月1日起明文納入勞雇雙方共同簽訂的勞動契約,保障菲國勞工權益。

北市勞工局表示,全市家庭幫傭有914人,在「尊重人權、人道待遇」的理念下,雇主應依就業服務法既有規定,提供外勞獨立床位或在同一房間內有拉簾區隔的「合理休息空間」。

勞工局長蘇盈貴說,新提出的連續睡眠8小時,其實是基本的人道關懷條件,未來查察員會先積極宣導,若雇主違反且屢勸不聽,將依就服法與勞基法處以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中心台灣分會執行長龔尤倩說,幫傭、看護工等家庭類外籍勞工不受勞基法保障,勞工局預定執行的裁罰根本缺乏法源基礎,如何查察得知外籍幫傭確實獲得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也是一大困難。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指出,台北市有3萬多名看護工,工作條件比家傭還差,反而不在實施範圍內,令人感到新措施「只有宣示性的效用」。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主任韋薇也質疑:「超時工作、虐待外勞都很難查到了,更別提有沒有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她說,過去外勞查察員是由外事警察陪同到家戶查訪,但現在外事警察全部改編到移民署之下,查察員只能獨自查訪,遇到不願開門、合作的雇主也無計可施。

她建議,勞工局若要改善外勞的工作條件,不如先嚴格要求雇主提供外勞休假日比較實際。

【2007/02/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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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21:03

December 19,2006

風之塔 - Re: 大家一起想想辦法吧!! - 2

文章來源:元智大學風之塔BBS YZU_DOG no.869

作者 cloudee (cloudee) 站內 YZU_DOG
標題 Re: 大家一起想想辦法吧!!
時間 Tue Feb 28 01:05:2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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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設身處地想一下,家長要的是什麼?
一個對小朋友來說完全安全的環境。

沒有狗、沒有貓、沒有腳踏車甩尾、沒有讓棒球亂飛的球隊
、甚至沒有被二一的爆走學生!

如果能做到這樣,那是最好了!

問題是不可能,執行上不可能,

家長為甚麼不帶小孩去馬路上散步?
車多,狗多...很危險,所以才來學校。

但學校就是沒辦法清除所有流浪犬才要讓幾隻校犬留在學校,以狗制狗。
既然是狗,就一定有風險,
校犬已經很溫和了,你把小孩放出去外面爬,看看會不會被吃掉!

附近的狗多達30~50隻,不誇張!
光遠東路的集團就有20隻以上,趕走了主力牛,
大頭幫還有多少戰力能防禦?

到時狗送走了,剩下的逃走了,或敗戰死了,小孩可能還是被咬...

到時候,打算怎麼辦?再找社團?

抱歉,新來的狗狗又凶又狠,沒人動的了他們,大家好自為之!
找捕狗隊?之前找過,三個月還不來,我們自己動手!

到時學校還能不能這麼和平,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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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7:01

風之塔 - Re: 大家一起想想辦法吧!!


文章來源:元智大學風之塔BBS YZU_DOG no.868

作者 cloudee (cloudee) 站內 YZU_DOG

標題 Re: 大家一起想想辦法吧!!

時間 Tue Feb 28 01:05:2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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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了不少,其實乳牛是大頭幫裡的大前鋒,算衝鋒陷陣的那種...

少了她,其實很難趕走外來狗...

大頭雖然猛,可是重心太低,阿呆根本就是擋箭牌,一點用都沒有,

黑嘴也只是啦啦隊壯聲勢而已。



以上都不是重點....



我想說的是,今天為什麼會有抗議的聲音傳到這裡來?

明明就是狗咬人,幹麻講的好像我們咬人...



雖然說社團有管理上的責任,但若

今天外頭來蹓狗的,進來被大頭幫圍毆了,是不是也要怪到社團頭上?



今天如果我們雙手一攤,說....咬就咬啊~不然你想怎樣!

那個家長能怎樣?



1.康學校。2.康社團。3.康狗飼主。4.把狗打死。5.自認倒楣



簡單來說,如果選1,學校會推責任,至選項2

如果我們不理,那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學校有告知校犬的負責人

那個負責人就倒楣了,我相信學校絕對會這樣做。



若很幸運的,學校沒有告知,而他們也不知道,那可能暫時沒事。

但暫時沒事不代表完全沒事,有可能跳到選項4



把狗打死或毒死,當狗顧人怨的時候,這種情形很容易發生。



至於5,不可能....除非那小孩真的白目到連父母都看不下去

不然護自己的小孩是理所當然的....



而更糟糕的是...



因為高調的舉辦記者會,導致現在這種情形大量發生

(甚至我們可以大膽假設,以前也有,只是被追追就算了..自己選5)



所以等於公告了讓大家complain的門道,也就是社團!



而學校....只要一通電話~嘿~你家的狗又咬人囉....



幹!那是狗,不是人....



以上為康學校太高調,愛現害死人...



基本上你帶小孩在路上走,看到野狗,我不相信你不會有戒心!

那為什麼看到學校裡的狗卻可以放任小孩被追,甚至被咬?



是因為平常看習慣了,還是他們太乾淨,太像家犬?

小孩的視線與狗平高,我個人無法保證說狗不追咬小孩,

應該也沒人可以保證...



既然大家都知道這樣,何不遠遠的看到狗,就小心看好自己的小孩。

難道說,學校裡的狗都是躲在草叢中,把經過的小孩當獵物?



呼......抱怨....

連抱怨都不能去康版.....馬的...一整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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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7:00

風之塔 - Re: 你們上報啦!

文章來源:元智大學風之塔BBS YZU_DOG no.1084

作者: fongyi (鳳梨) 站內: YZU_DOG
標題: Re: 你們上報啦!
時間: Tue Apr 11 21:47:56 2006


一群不到十個人的服務性社團努力於保護校內流浪狗的生命及生存空間時…

我看到的學校作為卻是:

好大喜功、大肆渲染,不斷地上報、搏版面,更進一步地接受媒體採訪…

什麼叫作“為我們社團打知名度”???

在和總務長聚餐時,社團就已經表態過一切都要低調!低調!低調!

上報=>讓民眾誤以為社團可以處理狗狗問題,便不斷地丟狗進來、

甚至連剛出生沒多少的小狗狗也整箱丟在學校的角落裡…

在人力、財力、設備等資源不足的情況下,社團沒能力也拒絕處理!

我們能作的,僅是提供相關動物保護團體的資訊!

不要把你不想承受的罪惡感,由別人來承擔

社團沒有這個義務,也無力承擔

我們僅僅是個學生社團,在允許的能力範圍之內,落實尊重生命之責

我們也不是專業的馴狗師,對於狗狗的照顧與認知,我們都還在學習

別把狗狗咬人、追逐小孩的責任都推卸給社團,

家犬都還會咬人了,更何況是流浪在外的狗狗

請記住一點!再怎麼溫馴的流浪狗,終究仍存有野性!

拒絕學校把社團當作宣傳工具,社團沒有義務也沒有必要接受採訪

更嚴加拒絕高調宣揚!

人類啊~人類啊~~尤其是以教育為高尚藉口的人類啊~~

請留一條生路給校內的流浪狗

上報?!搏版面?!拚名聲?!是禍不是福啊!

當狗狗愈來愈多時,是誰要負責?

學校是不是又要社團出面解決?

但是請仔細想想,到底是誰,是誰造成今天這種局面?

罪魁禍首是誰?

是自以為是、好大喜功、不知社團背後辛苦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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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6:54

December 3,2006

[聯合]愛狗人抗議虐殺 北京爆警民衝突

數百名北京愛狗人士昨天集會,高舉「尊重生命」等護狗標語,要求官方停止大肆捕狗行動。
中央社

大 陸著名演員葛優主演的電影「卡拉是條狗」,講一名月薪只有幾百元人民幣的工人,因為付不出一千元人民幣一張的狗證,想盡辦法找關係,希望能救回被警察捉走 的狗。昨天上午,數百名愛狗人士在北京動物園門口集會,抗議北京當局使用不當方式搜捕犬隻,虐殺流浪狗;愛狗人士和警方一度爆發肢體衝突,警方甚至出動鎮 暴警察,強制驅離聚會民眾。所幸雙方均極力克制,最後警方勸走民眾,和平收場。

這是中共當局自十月在大城市強力推動「文明養狗」活動以來,發生的最大規模民眾抗議示威事件。雖然事件暫時落幕,但中共官方「打狗」行動方式若不改變,類似活動可能會持續發生,演變成流血事件。

本月八日,許多北京民眾收到轉發的簡訊,上面寫著「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到北京動物園門口,舉辦保護動物反對虐殺犬隻簽名大會,若你也是愛護動物人士,歡迎你來參加,也希望把這個訊息轉給你的朋友」,簡訊並未註明主辦單位和發起人。

昨天上午不到十一點,動物園門口已聚集兩百多人,警方也出動約兩百多名警察。當攝影記者拿出攝影機、照相機對著民眾拍攝時,警方立即上前抓記者,約有數十名大陸記者和一名台灣有線電視台攝影記者被帶走,警方將這些人帶往動物園大門後的房間偵訊。經過五十分鐘,沒收記者攝影帶後,將台灣記者釋放。

但動物園門口的人群並未散去,反而愈聚愈多,加上圍觀民眾,現場聚集的民眾估計達到兩千人。警方在人行道和慢車道間拉上一條警戒線,用優勢警力圍成人牆,禁止更多的民眾湧入,並增派警力支援。有八輛警車增援現場,在附近主要路口實施交通管制。

接近中午十二點,愛狗人士在北京動物園門前,手拿反對「濫殺流浪狗」的紙牌和紅布條,高呼口號,呼籲政府部門善待犬類,儘快為養犬立法。一名年輕男子手持 擴音器,細訴最近官方採取的一連串措施,不僅侵犯市民養寵物的權利,還惡意虐殺、虐待流浪狗,把養狗嚴重妖魔化。這些打狗、殺狗的行為,都不利於建設「和 諧社會」,也不是「以人為本」。

被圍在警戒線內的民眾高舉抗議牌、被虐殺狗的照片、布做的玩具狗,要求警方停止虐殺犬隻行動。十二點四十分,外圍的民眾不斷想湧入,開始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十多人被帶走。民眾情緒十分激動,大叫:「放人!放人!」「警察打人!」

警方立即向民眾宣布,這是「非法集會」,要求大家立即離開,同時關閉動物園正門。現場民眾不予理會,繼續高聲鼓譟,不少民眾主動「搶救」被警方抓住的帶頭 者,並且破口大罵警察「只會殺民眾的寵物,不去抓小偷、強盜,抓腐敗的官員」、「只敢欺壓老百姓」、「人民警察打人民」。

在民眾與警方發生推擠緊張過程中,也出現有趣場面。愛狗人士大部分是年輕女性,或是中年的大媽、大娘們,警察要施鐵腕,「娘子軍」就挺身而出,大罵警察 「用人民血汗錢,殺人民的小狗」、「亂打人、亂殺狗,對得起你帽子上的國徽嗎?」圍觀民眾則鼓掌表示贊同,使警方不敢過於強硬。

僵持到下午兩點左右,警方開始勸誡、遣散人群,和平「清場」,鎮暴警車喊話,要求活動者離開。兩點三十分,活動總算和平結束,現場恢復正常。

【2006/1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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