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2007

為外傭爭權益 也應實事求是

中國時報 2007.02.13 
為外傭爭權益 也應實事求是
喬慧玲

    台北市勞工局為維護外勞家庭幫傭權益,要求雇主須提供外傭「合理的休息空間」與「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立意雖佳,也應考量實際操作面的可行性;再者比起幫傭,廣大看護工的勞動條件往往更差,勞工局以「執法困難」、「屬中央權責」為由,未納入看護工,執法有「柿子挑軟的吃」之嫌。

    菲律賓政府為保障菲籍家庭類勞工權益,希望各國引進菲勞的雇主,應於勞動契約中承諾提供勞工單獨睡房和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北市勞工局基於「人道考量」率先實施,並涵蓋所有國籍家庭幫傭,但家庭類勞工並不僅限於幫傭,勞工局既想扮演執法急先鋒,查察對象偏又捨為數3萬多人的看護工,僅挑914人的幫傭,難免予人為德不卒之感。

    就實務面而言,首次聘僱幫傭者限家有3歲以下多胞胎幼兒,按常理,照顧3歲以下孩童,大人鮮能「連續睡眠8小時」,勞工局認為目前欠缺後補人力下,給予看護工喘息時間,不夠務實,但規定雇主給予幫傭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是不是也忽略了現實面?若往壞處發展,可能反造成雇主為規避法令,不是減少聘僱菲籍外勞,就是乾脆全面改聘看護工,卻無助於改善惡劣的勞動現況。

    勞工局若真心為廣大外勞權益著想,其實毋須畫地自限,可在政策上多著墨,比如主動尋求跨局處合作,研擬喘息機制,且須納入看護工,畢竟,全天候看顧老殘者的看護工才最需要適當喘息。 a



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 │21:12 │剪報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