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2007

外傭沒睡滿8小時 罰雇主

剪報來源:http://www.udn.com/2007/2/13/NEWS/DOMESTIC/DOM2/3727297.shtml

外傭沒睡滿8小時… 罰雇主

外勞雇主要留意了!台北市勞工局昨天宣布,雇主應提供外籍家庭幫傭「合理休息空間」與「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外勞查察員將於下月1日起加強稽查,屢次違反的雇主恐被罰款甚至廢止聘雇許可。

不過外勞團體表示,勞工局雖然立意良善,但法源基礎不明、實施範圍不包括工作條件最差的外籍看護工、如何進入家戶查察雇主是否違法,都令人質疑。

菲律賓海外就業署目前正與行政院勞委會協商「提供菲勞單獨睡房」、「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等優於現況的勞動條件,希望3月1日起明文納入勞雇雙方共同簽訂的勞動契約,保障菲國勞工權益。

北市勞工局表示,全市家庭幫傭有914人,在「尊重人權、人道待遇」的理念下,雇主應依就業服務法既有規定,提供外勞獨立床位或在同一房間內有拉簾區隔的「合理休息空間」。

勞工局長蘇盈貴說,新提出的連續睡眠8小時,其實是基本的人道關懷條件,未來查察員會先積極宣導,若雇主違反且屢勸不聽,將依就服法與勞基法處以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中心台灣分會執行長龔尤倩說,幫傭、看護工等家庭類外籍勞工不受勞基法保障,勞工局預定執行的裁罰根本缺乏法源基礎,如何查察得知外籍幫傭確實獲得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也是一大困難。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指出,台北市有3萬多名看護工,工作條件比家傭還差,反而不在實施範圍內,令人感到新措施「只有宣示性的效用」。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主任韋薇也質疑:「超時工作、虐待外勞都很難查到了,更別提有沒有連續8小時睡眠時間。」她說,過去外勞查察員是由外事警察陪同到家戶查訪,但現在外事警察全部改編到移民署之下,查察員只能獨自查訪,遇到不願開門、合作的雇主也無計可施。

她建議,勞工局若要改善外勞的工作條件,不如先嚴格要求雇主提供外勞休假日比較實際。

【2007/02/13 聯合報】@ http://udn.com/


 

Posted by foolfitz at 樂多Roodo! │21:03 │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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