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4,2007
不一定要直接描述食物,但好的文筆不可或缺
我相信文筆好是決定美食寫作成敗的最重要因素,而且我也對此求教於人。《美味》雜誌總編輯柯爾曼‧安德魯斯坦言:「寫不出好文章的人,也寫不出好的美食文章。這事關清晰表達、風格、語氣、正確性、對結構及語言韻律的知識。認為美食寫作可以自外於此的想法並不正確。」
自由作家大衛‧萊特也同意。「雖然最好的美食文章要讓人食指大動,作者要立場鮮明,能生動地描繪環境氣氛,但是其它重點和所有好文章是一樣的。有的人能夠把換機油也寫得跟吃到美味桃子一樣令人陶醉。關鍵在於你怎麼使用語言,怎麼溝通。」
我甚為崇拜凱文‧崔林(註2)。他為《紐約客》雜誌寫美食文章超過十年,現在偶爾也替《美食》雜誌撰寫旅遊文章。他堅持不肯把自己的文章稱之為美食書寫,而是稱為「和吃有關的文章」,也不和其他非小說類作品作區別。他堅持自己不是廚師,沒有烹飪知識,也不給食物打分數。「叫我外行人也不為過。」他說。
為了進一步舉證,崔林告訴我,他寫的所有文章都不直接描述食物。我覺得這難以置信,怎麼可能有人不用形容詞來寫食物?我立刻在書架上找幾篇他的散文來讀。他在一九七四年所寫的《油炸美國:一個開心老饕的冒險》可說是最佳例證:「我自己身在旅遊界,我知道在陌生的城市請人介紹最好的餐廳,結果被帶到供應『歐陸美食』的紫色宮殿,其大廚的食譜寫得遠勝烹飪手藝,會是什麼樣的情形:我,一個無知的旅人,坐在這種地方,閱讀菜單上三段長長的描述,裡面詳細說明鱒魚要怎麼包、要怎麼煎,然後在我的碟子上滋滋作響的聲音聽起來又如何,只差沒有提到這條可憐的魚,在經歷上述處理過程前,已經冰凍了八個半月。」
有兩位得獎的作家都說,就像其他的藝術寫作一樣,美食書寫充滿揮灑創意的空間。《時尚》(Vogue)雜誌專欄作家傑弗瑞‧史坦嘉頓(註3)說,他的短篇故事採用「倒敘又順敘」的方式。《食指大動》(Bon Appetit)雜誌專欄作者兼特約作家亞倫‧里奇曼(註4)說,美食寫作比其他型態的新聞寫作提供更多自由表述的機會。「寫美食報導或食評的時候,經驗是很主觀的,所以你愛說什麼就說什麼。你要尖酸刻薄、逗趣詼諧、無所不知都可以。」他解釋道:「無論是以生菜、一家新店舖或餐廳開幕為題寫作,還是你寫的主題已經被人寫過成千上萬次,你仍然有機會去找出新的角度。美食寫作在本質上就是會重複,這應該是鼓勵人更有創意,而不是造成阻礙。」
註2:凱文‧崔林(Calvin Trilling),美國新聞記者、小說家,以文筆幽默的美食文章聞名。
註3:傑弗瑞‧史坦嘉頓(Jeffrey Steingarten),美國律師兼食評家。
註4:亞倫‧里奇曼(Alan Richman),美國食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