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9,2006

轉PO李班長的回應 BY琪

工作之餘,我沈迷於世足賽,驀然來此,赫見美杏的PO文,
趕緊去美杏部落一探究竟,發現李班長在美杏部落格中的回應欄,
這樣謙謙的回應了一篇小文,
讀完深感光榮,
為這樣一對在新聞界的夫婦,覺得難能可貴,
雖然也想挖角(美杏:我們媒體廣宣主管有缺哦~)
但又覺得應該支持他們繼續待在崗位上.
是的,崗位上.
以下是李班長的回應文:

寫離騷的屈原,跳下汨羅江的同一天;我的牢騷,出現在枕邊人的部落格上,叨叨絮絮快十五年,抱怨竟然換成白底黑字,公諸於世,心中誠惶誠恐,也難為太座考慮周到,我們家離辦龍舟賽的碧潭還蠻近的,如果鬱卒跳下去,她要改嫁也難,這也是我馴妻無方的宿命,識者當引以為鑑。

 我瞎猜,版主如此喋喋不休代夫出征,本意絕非指責某人、尤其貧賤夫妻都在同一個籃子裡,更不是挑戰他人,而在於觀念的溝通。

 受到媒體狗仔化的影響,社會大眾已經漸漸失去尊重他人的美德,我們習慣對別人說三道四,卻很容易原諒自己,主播拿著「怎麼會有這樣的……?」當發語辭,十幾家電視台,只有一個觀點的結果,連文字工作者,也從文字思考,變成影像思考,遑論耳濡目染的閱聽大眾,同時都養成了「有錯都是別人的錯」的慣性思考。 

 於是乎,愛慾之生,恨欲之死,對立場不同的人,什麼樣惡毒的字眼,都可以出口。只要不修理趙建銘,叫你「XX」又怎樣,看你以後還敢不敢撐傘?

 我們社會,從政治到牛仔褲,還吹一股懷舊風,老在等待果陀,老在話天寶遺事,說某某人多有風骨、某某人多有官箴、就不說當年沒有民主、也沒有狗仔隊,也不說當年威權者一個口令一個動作。那時的李敖在獄中、如有現代「邱毅」,恐早屍骨無存,不比較時代變遷,老要借古諷今,跟岳飛打張飛有什麼兩樣?

 坊間懷舊風前兩名,我猜是包青天跟大宋提刑官,偏偏這正是最不缺的東西,我們早已處在人人會辦案,萬民皆包公的社會,我們有一個眾口鑠金的媒體謠言中心,敢灑狗血就敢報,媒體從觀察者成了參與者,新聞從同一個思考模式製造出來,媒體說是特權就是特權、媒體說有罪就有罪。

 結果,媒體恃寵而驕,養成了「我說了算」惡習,只求自己爽,絲毫不考慮別人的感受。

 最可怕的是,「打著紅旗反紅旗」,我們現在的熱門媒體,操控在自己搞民粹、又罵別人民粹的人手中,記者別說法律,連普通常識都無知到家,亂槍打鳥,信口開河,前陣子有個超商強抱強吻案,「強制猥褻罪」判無罪,記者大罵法官的「國際禮儀說」尸位素餐,殊不知法官改用「強制罪」處罰,罪責也沒比較輕,可是電視反覆播放,誰還相信司法? 

 法律的本質,就是人性尊嚴,彼此尊重,當我們罵人家各種字眼時,自以為對仗有詩意,往往是肉麻當有趣,設身處地幫有任何特殊病症、各行各業的人想想,他們擔得起您這麼大的罪過嗎?

 趙建銘涉案羈押,從雲端到地心,說是罪有應得好了,現在是一片落井下石撻伐聲,可是,也不能因為有人對趙的善意、不論是有心或無意,就非得羞辱到極點為止。

 聖經裡耶穌制止民眾拿石頭丟妓女的故事,不是已經告訴我們,人非聖賢,就算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也有他的基本人權,何況是個正當職業的人。

 以前,我報導過一個苦學警察的故事,寫說他從「小警員」一路往上爬。原以為他會高興,結果,第一次碰面,劈頭就告訴我,他一點都不高興,因為他說我寫「小警員」,好像凸顯他是「大警官」,害他對不起基層警察弟兄,隔行如隔山,就這麼簡單。

 別說是侮辱字眼,放眼德國,若有人做出納粹手勢,還要罰錢坐牢,有人認為矯枉過正,可是這些規定,都不違憲,這就是歷史的代價。


Posted by five__6952__five at 樂多Roodo! │14:19 │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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