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21日

亭子腳

亭子腳

上海有「亭子間」,台北有「亭子腳」。亭子間湫隘簡陋,住人不舒服。亭子腳則根本不能住人,遮雨避日是它的最大功用。


亭子腳的正式名稱叫「騎樓」,是華南建築的特色之一。建築物一樓臨街部分,打通為行人走廊,上方的二樓樓層狀如「騎」在一樓之上,故稱為「騎樓」。騎樓的由來,有說中國古已有之,係傳統「不見天街」的變形。有說乃洋人東來,不適應熱帶氣候,為求涼爽,在洋樓前加蓋了一層「廊房」(Veranda),隨著洋勢力擴張,便在南亞、東南亞、華南等地遍地開花,處處騎樓了。證諸所見,譬如台北的迪化街,上海的金陵東路,類皆洋樓所組成,後者的可能性似乎較大一些。

 

騎樓好用,住過的人都知道。尤其商店街,不分颳風下雨豔陽天,只要騎樓在,都可擔保顧客閒逛消費無礙。若說在台北逛街有何特色,那就是得個「慢」字。因為商街多半有騎樓,可以無「上顧」之憂,慢慢一間一間,一條街一條街逛過去,先站在騎樓對著櫥窗仔細琢磨,看準了再進去。優哉游哉,一點兒不必著急。至於像迪化街那樣,把騎樓當成展場的一部份,南北雜貨一簍一簍往騎樓擺,琳瑯滿目,熱鬧繽紛,隨手拈起,試吃還價兩無妨。那又是另一種樂趣,兼「傳統市場」與「現代商店」於一身了。

 

然而,亭子腳之妙還不僅止於此。除了商業,它還兼具休閒功能。住宅區的騎樓,一溜幾十間,早年更是左鄰右舍交際應酬的最佳場所。上午,左鄰右舍三姑六婆,妳拿著菜,我拿著針線,騎樓裡圍成一圈,三三兩兩,有的揀菜,有的補衣,七嘴八舌猛說張家長李家短,其樂融融;下午小孩放學,寫完或沒寫完功課,一溜煙到騎樓集合,跳房子、跳橡皮筋、玩殺刀、玩彈珠,玩得一身髒,母親從家裡一聲吆喝,方才紛紛回家吃晚飯;紅紅的太陽下山後,白白的月亮上來了。清風徐來,騎樓換成男人天下,幾條板凳,一張小桌,泡茶抽煙聊天,這邊是國事論壇,吵得面紅耳赤;那邊是阿公講古,聽得聚精會神。有人講有人聽,老少一家親,如此歲月乃真正靜好了。

 

騎樓份屬私地,卻讓公用,本來大好,顯現民風純樸的一面。但時代不停進步,人心也慢慢不同了。到了今天,車比人多,地比金貴。於是人人都把騎樓當成建築法規定,不得不讓出的私地,想方設法要再搶回來。有人私自墊高,方便自己進出,卻苦了路過行人。更常見的則是當作停車場,於是騎樓停滿了摩托車、單車,行走都不方便,遑論逛街了。

 

2008年台灣大選,選前網路設置「希望地圖」,讓網友描繪對新政府的新希望。出人意表的是,「我希望路是平的~」竟然排名第四。這件事引起一陣騷然,「連條路都擺不平,算什麼好政府?!」或許因為這樣,今年以來,把騎樓鋪平打通,成了台北市政府的施政要項。昔日騎樓文化能否因此恢復舊觀,誰都不知道。但一介小民,看到工人們忙著敲地鋪水泥,大概都會微微一笑。畢竟,就小老百姓而言,「路平」比什麼「巨蛋」都更要緊多多哩。



附記,本文刊登於上海『上海壹週』。

Posted by fishhead8178 at 樂多Roodo! │17:53 │回應(11)引用(0)家在台北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284297
回應文章
騎樓的由來,你這兩說可能性應該都不高,可以去請教老人家.我不夠輩份,不敢妄言.據說答案與日本有關.....
Posted by 魚逗貓 at 2009年07月10日 23:05
魚逗貓,謝謝你。我特別找熟悉台灣近代建築的朋友問了一下,所得答案,大概是這樣的。騎樓這一「建築形式」,跟洋樓建築有關,應該沒問題。跟日本有關的部分,當是指台灣城鎮「亭子腳」的形成:

台灣總督府於1936年公布台灣都市計畫令第33條規定,都市計畫區域內凡沿行政官廳所指定之道路,其建物應設置亭仔腳或類似之設備。戰後國府沿用,是為「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條文規定商業區面臨7公尺寬以上計畫道路之建築基地,應一律設置騎樓或庇廊,否則應讓出其寬度退後建築。

由於這些法令規定具有鼓勵興建騎樓之作用,因此台灣城鎮建築多半設有騎樓,從而形成台灣街道建築的特色。

個人所知大致如此,謹提供參考。
Posted by 魚頭 at 2009年07月12日 14:20
魚頭兄
台灣總督府於1936年公布台灣都市計畫令第33條規定
關鍵在於規定的動機與用意何在
遙想30年前漂泊江湖 流落市井 偶聞人言台灣「亭子腳」之用意 竊以為合理可信 然此非我所攻 未敢妄論 還是要尊重專業學者
Posted by 魚逗貓 at 2009年07月12日 15:49
魚逗貓,你這一說,我格外感興趣了。日本人規定臨街建築得設「亭子腳」,難道別有用心?這部分我一無所知。不管市井傳聞如何,聽聽總無妨。天下事本來無標準答案,更非專家學者所專利,蠹魚頭願聞其詳,也請不吝教我。呵呵~
Posted by 魚頭 at 2009年07月12日 20:52

亭仔腳?很有趣的文章,
讓我們了解了他的歷史與在台灣的發展.
記得"種村保三郎"著的"台灣小史"說,劉銘傳整修台北城內的道路,在兩側房屋的屋簷下,各留丈二的空間.這就是所謂的亭仔腳,供避暑之用,日據時代成為台北的勝景之一,而其淵源就是出自劉銘傳的計畫.

平安
Posted by lobo at 2009年08月16日 13:42
樂伯,種村保三郎這一說法,很可作為證據之一。下次到九份,跟你借來看看。呵呵~

這幾天,因為風災的事,心情始終鬱鬱,除了捐幾塊錢,好像也很難多做些什麼了。「最會自我安慰的是受災戶,時間消逝漸漸被遺忘了,就會發現,低利貸款是不會撥給破產者;房貸繳不出就會被法拍;上班族要多兼份差,開店者可能一生心血都流失還得負債.」你說得很對。現在是新聞焦點,各種資源蜂擁而至,等到時間過去,問題其實才剛要出來哩。長期來看,自己到底能做點什麼呢?這是這二天一直在想的事。><
Posted by 魚頭 at 2009年08月17日 10:40
請問樂伯:
種村保三郎這一說法的根據又是甚麼?
"台灣小史"有無細述?

即使是明清史學家"孟森" 其有關"順治與董小宛"之論證 依然頗有爭議 持反論的學者仍多
不是書上寫的就算數
誰都可以著書 不是嗎

一要經得起辯證
二要合乎邏輯
Posted by 魚逗貓 at 2009年08月28日 02:02
魚逗貓,樂伯所言,至少還有本書可作依據,論證有無問題,找書翻翻,都可檢視。「遙想30年前漂泊江湖 流落市井 偶聞人言台灣『亭子腳』之用意 竊以為合理可信」則僅是一語帶過,連拜託請轉述一下都不為,豈不更空虛無根了。畢竟,誰都可以說話,不是嗎?^_^
Posted by 魚頭 at 2009年08月28日 02:44

魚逗貓您好:早安。

您說得好。

我當時回應時,只是因為欽佩魚頭先生的文章引人入勝並且嚴守證據邏輯。同時,也有感於您無私地提出寶貝看法,而當起啦啦隊,為兩位加油。但是,忽略了嚴肅性,也忽略了孤證不立的精神。畢竟,我當時只是來插花的,來敲邊鼓的,真的很抱歉。

您說得對。

不過,我想順治雖然為一國之君,但是與董小宛之間,應該是屬於私領域;而劉銘傳訂定亭仔腳規則,那應該是公領域。私領域可以眾說紛紜,公領域只能法律森嚴,既然,種村保三郎著的『台灣小史』說,這就是公領域了。很可惜,『台灣小史』並不是逐句引述原文,我學淺,實在也不知道出處。

不過,既然是公領域,就應該從法律典章來追查。然而,我不是法治史,或者,建築史從業人員,也沒有這方面的資訊,不敢多置一詞。

我所知道的非常有限:

『台北市發展史』(台北市文獻委員會,民國七十年,卷三,331頁)裡頭說:

光緒五年西元一八七九年,知府陳星聚鑒於城內十九尚屬田地,殊少房屋街路,為了迅速促進城內的建設,特示公告,將城內土地,闢為整齊畫一的建築基地,招徠商民建築。(引用公告原文)「凡起蓋民房地基,每座廣一丈八尺,進深二十四尺……」這是台北市有都市計畫之始。

同上揭,「光緒十年西元一八八四年十一月,劉銘傳接任台灣巡撫,第二年將政治中心移到台北,積極……重新規畫街道……」

這兩個敘述是引用自『台北市志稿』(卷三,政治建設篇,朱萬里,民國四十六年,台北市文獻委員會))所載。然而,我手上沒有資料,不敢直接說,劉銘傳是否有規定亭仔腳的式度?但是,這是公領域的範圍,相信是可以查的。

說到公領域範圍,我們也可以看看私領域的記載。JOHN DOLD陶德在清法戰爭(1884~1885年)裡的『北台封鎖記』(原民文化,陳政三翻譯,頁155)說,基隆市區:

市區房屋大抵為一樓砂岩,磚造屋,有外地所無的騎樓,相對的兩排房簷直伸入馬路上空,底下,也就是中間的馬路就成了住家丟垃圾的地方,髒亂可想而知,騎樓塞滿店家,小販叫賣的商品,魚貨,壅擠不堪,氣味難受……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亭仔腳的描述?再來看看,片岡巖成書於大正十年(民國十年)『台灣風俗誌』(大立出版社,民國七十年版,頁73)說:

台灣家屋大體上分為兩種,一為院落式,一為連幢式……連幢式家屋即為市街店鋪,……家屋櫛比相連,各在簷下設通路,稱「亭仔腳」……

而我們台灣偉大的詩史,洪棄生先生是這樣描速他的家鄉鹿港的五福街(『清末鹿港街鎮結構』,林會承著,鏡與象出版社,民國七十四年版,)引述洪棄生著『鹿港乘桴記』說:

樓閣萬家,街衢對峙,有亭翼然,亙二三里,直如弦,平如砥,暑行不汗身,雨行不濡履……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亭仔腳的形容?

如果陶德與洪先生說的都是亭仔腳,那末,可見台灣亭仔腳由來已久。在劉銘傳將私領域轉化為公領域上的法律典章,那就有他的文化與習俗基礎。

至於,魚頭先生所說的亭仔腳沿革可能性,那是不同階段的論述,說明了亭仔腳的濫觴。

我很抱歉,因為懶散,已經三十年沒上圖書館。不是買就是收,又沒有研究精神,沒有找出清末台灣都市計化的典章,真的是不符合您所說的:
「一要經得起辯證,二要合乎邏輯」的基本態度,還請見諒。

我如果收到『台北市志稿』(卷三,政治建設篇,朱萬里,民國四十六年,台北市文獻委
員會),者更直接了當的清末法律規章,我一定會立即向您報告的。

魚頭,對不起,佔了您的篇幅。我寫得落落長,結果也是沒有提出直接的證據來證明保村種三郎的記載是無誤的。慚愧,慚愧。畢竟,我當時的回應也是一種啦啦隊看到得分時的當下反應,至於打擊手打到的是變化球還是快速直球,我就無法懂無法考,只是單純喜歡。

謝謝兩位,九份的窗外已經有輕雷,我要趕緊下山收書,以免臨得一身濕。

魚逗貓書友,街頭巷議也是采風,是很值得探索的。九份山下有一個老街,也是長長的亭仔腳,沒落了。但是當地老居民說,清朝起這裡就是大港,這裡不輸給基隆的繁華,後來找了咸豐同治間的地圖,赫然發現25開的全台灣古地圖,竟然標識著「火庚子寮港」,這名稱正是雞籠山古名,也是九份地號名。可見這一條狹窄的亭仔腳,的確有他曾經的榮光。

同理,您說:「台灣總督府……關鍵在於規定的動機與用意何在,遙想30年前漂泊江湖,流落市井,偶聞人言台灣『亭子腳』之用意,竊以為合理可信」這值得探討,或許可以引導出一段鮮為人知的說法。

如果您肯示下「動機與用意」,相信會有學者願意探討的。

謝謝您的指正,匆忙回覆,很不敬,若有謬誤,尚請 海涵;並祈不吝 賜知。

平安
Posted by 樂伯 at 2009年08月30日 09:24
樂伯兄:
多謝指教
小弟雖偶爾出入書坊
卻是讀書不求甚解 僅聊以遣懷
弟自慚胸無點墨 未敢與兄並席對論
為了避免佔篇幅 僅擇幾點向您討教

吾兄所指
1.JOHN DOLD陶德在清法戰爭(1884~1885年)裡的『北台封鎖記』說,基隆市區:有外地所無的騎樓,相對的兩排房簷直伸入馬路上空,底下,也就是中間的馬路就成了住家丟垃圾的地方,騎樓塞滿店家,小販叫賣的商品,魚貨……

上述乃是譯文,譯文與原文甚或原意,難免落差.小弟愚昧,不知當時英法文是否已有「騎樓」一詞,譯者何知陶德所述原意即是騎樓,也許是不見天之類型吧.

再者,「相對的兩排房簷」之距離長短,陶德文中既未描述.亦未提有簷柱,陶德所見是「不見天」或是「騎樓」,僅憑寥寥數語未可全知.也可能只是遮陽避雨的簡易搭棚.

還有,所謂:「有外地所無的騎樓……」

此句應只是陶德個人之閱歷吧,外地未必全無.

請注意:1884~1885年,正是吾兄所說「劉銘傳將政治中心移到台北,積極重新規畫街道」之同時.只是正在積極規畫中.


2.片岡巖成書於大正十年(民國十年)『台灣風俗誌』
說:台灣連幢式家屋即為市街店鋪,……家屋櫛比相連,各在簷下設通路,稱「亭仔腳」……

大正十年(民國十年)是1921年,台灣是不是時當日治時期?

3.洪棄生『鹿港乘桴記』說:樓閣萬家,街衢對峙,有亭翼然,亙二三里,直如弦,平如砥,暑行不汗身,雨行不濡履……

洪棄生(1866~1928),何知其所描述究是清治年代還是日治年代的鹿港景觀?
又何知其所描述究是「騎樓」「庇廊」甚或「不見天」?

4.小弟有所不明,誠心請教

「亭仔腳」一語,究係出在「騎樓」之先或之後?

「不見天」算不算「亭仔腳」?

「騎樓」「庇廊」「不見天」,有何差別?
Posted by 魚逗貓 at 2009年09月2日 14:17

魚逗貓您好:早安。
您好.
謝謝您的指正

您治學的嚴謹態度令人佩服

關於您所賜下的詰問與所關心的資料本身正確性
因為我學淺不敢妄置一辭

同時
為了慎重起見
且讓我努力研究
來年
有所得再到您的格子向您請教

多謝了
平安快樂

樂伯鞠躬
Posted by 樂伯 at 2009年09月3日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