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7,2007

記住,忘了

從小逼自己學會的生存伎倆不過兩種:

一、忘記,以便轉身離開。
二、看不見,以便繼續留在原地。

我以為這是方便自己在社會人群之中漂浮的好方法,因為不論是記的過分清楚或是看的異常透徹,都是有點痛苦的。
但是當哪天突然記起,或是突然看見,到底會發生什麼呢?對於如此善於遺忘與眼盲的我來說?


Posted by fifiatainan at 樂多Roodo! │23:26 │回應(0)引用(0)上班族保留給''自己"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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