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4,2006

鵝肝、龍蝦與高貴的慈悲



芝加哥市議會在八月底通過一項引起爭議的單行法:禁止販賣鵝肝(foie gras)。理由是灌食鵝的過程過於殘忍不人道,藉由虐待動物而取得的美食,應該被禁止。當動物保育人士歡天喜地慶祝這個伸張動物權的大勝利,芝加哥的主廚們則氣得跳腳,覺得自己的專業被侵犯,餐廳協會也即刻提出了告訴。被夾在中間的市長,一方面承認這個法案確實很荒唐,政府實在不應該干涉大家吃食的選擇,一方面又因尊重議會之故,不打算推翻議員們的決議。一些原本不賣鵝肝的餐廳,故意販賣鵝肝料理,以示抗議;比方有名的Connie's Pizza聯鎖店,便反骨地推出鵝肝深碟比薩。

八竿子打不著的鵝肝與比薩,被湊在一起,卻顯出了這個禁賣鵝肝法令背後微妙的階級性。動物保育人士從一兩年前開始,集中遊說中產階級區選出的市議員,以人道與動物權的訴求,強力推動禁賣鵝肝。這次投票獲得壓倒性勝利,據說得歸功於在會場播放的灌鵝恐怖實況錄影帶。這讓我想起數個月前,主打自然永續,生機人道,以城市雅痞為主要客源的W超市,慈悲的創舉:由於研究顯示,龍蝦在被殺死時,會感到痛楚,他們決定從今以後不再販售活龍蝦,只供應冷凍龍蝦。不論是鵝肝或活龍蝦,對於住在城南的窮市民而言,老實說,關係並不大。雖然比薩我們經常吃,但鵝肝從來就不會在餐桌上現身,超市裡的冷凍龍蝦都嫌貴了,更遑論去買野生活龍蝦來大快朵頤?不論禁賣與否,大家的日子照樣過。

這是一種選擇性的仁慈。「人道」地將動物養大,並且合宜地殺掉,煮成佳餚,吃入腹中,重點恐怕是食客們的自我感覺良好。如果鵝與龍蝦的痛楚應當被正視,那麼打了生長激素的雞與被閹割的豬也相同可憐。若雞豬被全面抵制,想想也只好吃蔬果去。然而強灌青菜肥料,便不是虐待生物嗎?要怪,青菜也只能怪自己不會哭叫吧。

Posted by fhwang at 樂多Roodo! │04:24 │回應(4)引用(0)億萬顆星在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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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您好,
今在中國時報副刋見到您的這篇文章,
寫得真好,
深表認同,
人類之自大,
認定是萬物之首,
所以自以為的這樣那樣,
其實也不過是自以為文明.
引用您的文章了.
Posted by Nan at October 15,2006 00:23
其實法律該不該把動物福利或道德考量列入,到底該不該干涉到連個人飲食享受都加以限制的地步,當然是一個可以論辯的問題,所以我並非認為芝加哥這樣的作法不可以被質疑,只是對於以強灌青菜肥料是虐待生物的類比方式來處理這個議題有些不同意見;我們當然也可以提倡愛護植物,但是將植物被採收的過程類比於有具體感知痛苦能力的動物,不知道這個立論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凸顯吃素和吃各種肉食都一樣殘酷嗎?我的第一個問題是,真的一樣嗎?第二個問題是,如果選擇性的仁慈是有所不足的,而仁慈又是我們欲肯定的德行的話,那麼照這個邏輯來推,應該是如何作到不只是選擇性的仁慈,但文中的邏輯好像是說,既然不可能全面性的仁慈,那麼何必偽善?(如果overreading或誤解請見諒)我個人認為,動保人士應該是認為,既然人類在各方面都不可能完全不利用動物,如何盡可能在利用過程中降低動物的痛苦,以及盡可能不推廣殘酷料理或皮草等並非必需的殘酷,是他們起碼可以推動的事,換句話說,既然全面的仁慈在人類中心的社會中是遙不可及的,那麼至少可以以量化的評估方式,降低受苦動物的數量與程度,這應該不是為了自我感覺良好,相反的,是笛卡爾傳承下相信動物沒有靈魂沒有思考能力,也不須考慮其苦痛者,才能比較感覺良好地在各方面利用動物吧!
Posted by stray at October 16,2006 16:27
我不是法律、人權、動物權或者道德專家,我在這個小文裡想提出來的也不是人可不可以吃龍蝦鵝肝,可不可以殺動物的原則性問題;我只是想要提出芝加哥禁賣鵝肝與超市不賣活龍蝦這兩件事情背後的偽善與階級性,而我們在討論保護生物的時候必須同時意識到這些。每個人選擇自己的價值與立場,也選擇自己想要吃的東西,我對吃素吃龍蝦吃拖鞋,基本上是沒什麼意見的。

認為鵝肝應被禁賣的動保人士跟議員們主要的立論是灌鵝過程很殘酷,而超市決定不賣活龍蝦也是因為龍蝦會痛苦,說到底是近乎於「聞其聲,不忍食其肉」的邏輯,但「不聞其聲」的話,是不是就可以安心地「食其肉」呢?這是我想問的問題。不賣活龍蝦的超市繼續賣著冷凍龍蝦,而因為冷凍龍蝦比較人道,不需面對龍蝦死亡的顧客買了冷凍龍蝦,大快朵頤之際的自我感覺良好,對我來說就是一種偽善。叫大家不准賣鵝肝的議員或許仍然在晚餐時享受著小牛肉、羔羊或乳豬的鮮美滋味,對我而言這也是一種偽善。

另外是這兩種食物都有很強的階級性。並不是每個人都經常會吃到鵝肝或龍蝦,也不是每個人冬天都穿貂皮大衣。如果動物的受苦應該被注意且被減輕,為什麼某些動物的痛苦先被注意到而另外一些則沒有呢?這是我想問的另外一個問題。大家經常吃著豬肉,卻很少人在保護豬的動物權;很多台灣人是到了國外吃到明顯比較腥的豬肉後,才意識到台灣大部分的豬其實是被閹過的。豬被閹的時候應該也相當痛苦,復原的過程想來也不輕鬆,但似乎不太常聽到有人會因為這緣故,而主張要保護豬的動物權,或者願意吃有腥味的豬肉來保全豬不受虐待。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有趣的事情。

任何現代人都難免偽善,有階級性也無可厚非,我只是好奇有多少人意識到自己日常生活中,不自覺的偽善與階級性表現呢?

(這真的只是很短的專欄,六七百字可以說的東西非常有限,如果含混不清,請多多見諒啊^^)
Posted by 海兔吱吱 at October 25,2006 11:42
只要是想為了別人減少痛苦的動機,都是高貴的。
就算只能減少一小部分動物的痛苦,都是人類自我節制的了不起行為。
就算仍然吃肉,可是不忍心看到動物在眼前受苦,這種「偽善」,仍然表示人性中有善的光輝,在底層閃亮著......
不能因為救不了全部,就麻木,就放棄。
當別人依照心底的善念做出改進時,我們可以鼓勵他做得更多,但是好像不太適合打擊他。
想到鵝的痛苦能減輕一些,就覺得快樂!
Posted by 路過的Jon at October 31,2006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