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8,2009
另一種自由
最近台灣有兩個新聞,在網路上面討論得很熱烈,一個是 NCC 對一個「巨乳晃奶」的線上遊戲廣告開罰,另一個則是鄭南榕逝世二十週年。這兩個看起來似乎沒什麼關聯的新聞,卻讓我想起同一件事,一個放在我心底多年的遺憾,我今日的鄉愁的根源。不曉得我紊亂的思緒與禿筆能不能將這個連結說得完整,總之,我盡力寫,看倌們請慢慢看。
當年鄭南榕驚天動地的決定,感動了許多人勇敢地站出來爲台灣的言論自由發聲並行動,這二十年來,除了馬英九上任之後的一年,台灣的言論自由確實有很大的進 步,在陳水扁執政的時代並達到高峰。然而,有一種自由,過去我在台灣生活的時候便深感受到壓迫,到了今天,儘管台灣人民現在已經將言論自由視為理所當然, 這一種自由,在我看來,卻尚未得到解放。而且,極有可能我所嚮往的這一種自由,永遠不會在台灣這個地方發光發熱,因為地理人文環境歷史等種種因素,也因為它 不像言論自由那樣,是一種非有不可的普世價值。
我曾經這樣形容過台灣的生活情形給美國同事聽:「In Taiwan, everyone is in everyone’s business。」這當然是誇大的說法,可能也有污名化台灣的嫌疑,不過,那是我在台灣生活了二十多年以來,最真實的感受。過去在台灣,我總是有一種喘不過氣來的感覺,自己不知道爲什麼,只知道生活中好像有很多顧忌,手腳總是不能隨意放開,雖然不若前一世紀的女性那樣裹著小腳,但是心靈的自由卻同樣地隨時碰壁。等到我來了美國,親身體驗到過去我彷彿知道又彷彿不知道、心裡不知從哪生出嚮往的那種模模糊糊的自由以後,我才明白讓我感覺受到束缚、一直想要卻得不到的自由是什麼。
我說的是什麼自由?就是個人空間受到尊重的自由。
台灣也許是地狹人稠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總是好像很密切,又因為很密切,空間的重疊性就很高,不但是 physical 的空間如此,psychological 的空間亦然。在台灣,不知道有沒有人從小到大都不曾聽過親戚、朋友、認識的人與不認識的人給你的建議、忠告、勸戒、與意見?該找什麼工作、應該要結婚了、應該要生小孩了、應該要生第二個小孩了、臉上的青春痘該怎麼處裡、頭上的髮型該怎麼 sedo,小孩該怎麼教、丈夫該怎麼管、唸哪一所學校比較好、唸哪個科系比較有出息、你薪水多少、該不該出國 ……... 好像不管什麼事情,我們的身邊永遠都有一群 experts,知道怎麼樣對你比較好,知道如何指導你找到幸福的生活。身為女性,這類的「善意的建議」種類就更多了,除了前面提的外表之外,女孩子應該怎麼樣表現,應該怎麼樣才「像女孩子」,或者應該怎麼樣才算是「現代女性」,建議多得比電話簿還厚。
我的意思不是別人的意見都聽不得,而是,一個人要怎麼過他的日子,我認為該由他自己來做選擇,如果他選擇聽聽別人的意見,選擇「邀請」身邊的人給他建議的話,那他當然應該感激這些熱心提供善意建議的人。可是,我過去的經驗是,遠在我開口邀請別人之前,甚至根本也沒有想問別人的意見時,意見就自己源源不斷地向我滾過來了;大多數時候,這些意見都造成我很大的困擾,尤其當對方是那種十分肯定自己意見就是最好的選擇、再次見面時還會不悅地表示「我上次不是跟你說什麼什麼了,你爲什麼不聽」的個性時。
其實,會給我這諸般意見的人,大多數是我很親近的人,不是家人、親戚,就是好朋友,所以,儘管困擾,儘管我常會因為「不想聽話」而選擇沉默,這些都還算是「甜蜜而沉重的負荷」,還可以忍受。真的最讓我抓狂的,是別人不請自來的 comments,而且這些 comments 時常來自於不熟的人,有時甚至是陌生人,通常他們也不是基於什麼善意的出發點,只是因為很多人習慣不尊重別人(好吧,還是要強調這是我的定義,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看到別人的行為、言語、穿著、甚至是長相,便覺得自己有莫名其妙的發言權,有權利對著別人說三道四,指指點點。最悲哀的是,這種「個人外表乃是社會共有財產,應受社會公評」的文化,總是特別強壓在女孩子身上,好像身為一個女孩子,如果你不能達到一個社會共識的標準,就理所當然應該受到群眾言論制裁 ……..
當然,因為我不是男孩子,所以不能體會他們的苦處,或許台灣的男孩子也一樣辛苦吧!如果造成這種自由受到壓迫的根源來自於每個人的空間無法受到尊重,那麼我可以想像,身為男孩子,一定也有他們空間受到 violated 時的痛苦。只是我只能就我所了解的事情來談,對於身為男性而感覺「台灣居,大不易」的經驗,就得看有沒有人願意跟我們分享囉。
對於女性,台灣社會至今仍有很多 stereotype 的框框,媒體要吹捧美麗的女子我沒有意見,畢竟漂亮的女孩子大家都愛看,可是他們沒有權利對於不是那樣子的女孩子口出惡言,無論是嘲諷她們的外表,或者揶揄她們的打扮,反應出來的其實不是這些女孩哪裡有問題,而是這些媒體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事實。明星們如果靠著臉蛋吃飯,他們的外表或許還可說是可受公評之事,但是台灣社會表現出來的,是好像只要一個人身為女性,就人人都擁有一小塊她的外表的「債權」,是她這個「資產」的「董事」,如果這個女生膽敢「不合規定」,他們就有權對她批評指教;而且這個「人人」還不只是男人而已,也包括女人,這是最讓我覺得悲哀的地方 ---- 許多台灣女人不懂得主張自己的自主性,反而跟著這個父權社會一起對其他的女性自主空間侵門踏戶,就好像受到國民黨壓迫多年的台灣人民,竟然在擁有投票自由以後,親自以民主手段把行政立法權都送回不懂民主的國民黨手上。奴隸得到解放以後,擁有了做決定的權利,卻用這個權利選擇回去主人身邊受其管制,這是多大的悲哀啊。
我反對 NCC 對那個線上遊戲的廣告開罰,因為其中太多的自由心證,有很強烈箝制言論自由的嫌疑。當然,這種廣告令我厭煩,不過這是社會文化風氣的問題,不能試圖以法律的手段來扭轉。美國到了晚上深夜的時刻,也是一堆這類的廣告,電視畢竟是一種營利的事業,只要有人愛看,就會有人要提供。存在這類產品事業,其實不會讓我感到困擾,真正令我感到困擾的,是社會上沒有尊重個人空間的風氣。
前一陣子我從外地搭乘飛機回西雅圖,在飛機上聽到機長廣播,之前早有耳聞 Southwest Airline 的機長與空姐廣播時都很幽默,那天機長在報告完飛行高度、目的地天氣狀況等等例行資料以後,果然名不虛傳地開始用麥克風跟全機乘客 La Le。
他說:「有乘客問我,平時我們的工作狀況如何,是這樣的,我們公司的規定是起飛前一個小時要到達機場,然後看看今天的飛行路線,沿路的天氣預報,乘客乘坐的情形等等 ………」
頓了幾秒,他又接著說:「事實上,我們大多時候都會提早三個小時到,因為那樣才能挑選當天最漂亮、最年輕的空服員跟我們一起飛行。」
飛機上的乘客們紛紛對這個閒扯回以淡淡的笑聲。
「從今天的空服員,大家應該看得出來 -------」
本來我以為他是要褒獎當天的空服員,沒想到他接著說
「我們今天睡過頭了。」
結果,大家猜一猜,完全坐滿的飛機上,乘客們的反應如何?我原本以為大家會爆出笑聲,回應這個機長機車空服員的笑話,沒想到,飛機上整整齊齊的一片「噢~~~」聲。
那個「噢」,就是觀眾聽到 stand-up comedian 說了一些殘忍又不好笑的笑話時,比「噓」聲更給一點面子的倒采。
同時,我還聽到隔壁排的一位先生說:「That was brutal。」
當時,我真的非常地感動。這位機長雖然飛行技術很好,可是他這樣開空服員的玩笑很不公平,那天的空服員服務態度非常好,我很喜歡她們,重點是,即使她們的服務不好,也不因此就給機長如此拿他們年齡外表來開玩笑的權利。我的感覺是,jerk 到處都有,全世界到哪裡都會有那些認為自己可以任意揶揄別人外貌的人,但重要的是,社會的氛圍如何,對個人空間尊重的標準在哪裡。這一班飛機上的乘客腦袋都很清楚,他們清楚地知道尊重別人的那條線在哪裡,雖然全機乘客的命都操在這位機長手上,雖然大家都知道機長只是想輕鬆地搏大家一笑,但因為那條線被超過了,大家不領情就是不領情。
前面說過,來到美國以後,我發現自己過去所追尋、幾乎天天都要跟四周搏鬥才能換來的自由,在這裡竟然是每個人天經地義的權利;但是因為職業病使然,我也曾想過是不是自己運氣好,碰上了 bias sample,來美國以後遇見的老師同學同事都剛好是這樣子尊重別人空間的人,會不會事實上美國與台灣在這方面並沒有太大的不同,我遇到的人其實只是少數。直到這一天,我親眼看到這一群隨機組合,來自不同地方、有著不同背景、從事不同職業的人,對於尊重別人發出同樣清楚捍衛的聲音以後,我才確定,美國人的 upbringing 裡,尊重個人空間與自由是寫在上面的。
過去在台灣,最讓我感到困擾的地方是,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會習慣性地踐踏別人的空間,可是即使是不會侵入他人空間的人,對於個人空間應受到尊重一事,也沒有跟我一樣的價值觀。大部分人似乎都不是很介意其他人不請自來的問題建議與評論,對於因為感覺空間受到侵犯而發出抱怨或者怒吼的我,總也只有一句:「你不要理他們」。這句話,其實跟「你忍忍就過去了」沒有什麼兩樣。總之,不曾有人跟我站同一陣線,也不曾有人跟我一樣出聲捍衛個人自由,即使我常常捍衛的還是那些告訴我「你不要理他們」的人的空間。就像那位機長雖然損的是空姐不是我,但是我聽了還是很不以為然,那是一個原則問題,不是我自身有什麼權益受損;後來我一直想,如果今天這個場景在台灣,如果飛機上坐的是經常性接收各個公眾媒體所散發出來「評斷女性無傷大雅」之訊息的台灣人,那麼聽到機長的玩笑話以後,眾人的反應會是什麼?過去在台灣時覺得很辛苦,是因為深刻意識到自己的孤單,沒有同伴分享我的價值觀,總是只能孤軍奮鬥。也不是沒想過要學著忍耐,但是學了二十多年,我只學會壓抑,在心底卻始終揮不去對於一個人踐踏另一個人空間的厭惡;我厭惡別人踐踏我的空間,也看不慣別人踐踏別人的空間,可是這種厭惡與看不慣似乎都只是我這怪人獨有的情緒,四週圍的人卻是一點也不介意。以前就有被我抗議的男同學這樣子對我說:如果她們(例:那些空姐)都不介意了,你強出頭個什麼勁?其實他們說得沒錯,我沒有權利自作主張去維護別人的權利,如果別人根本不想主張這個權利的話。
大學時代,我時常因為這類問題,與班上一群男生爭辯(我到現在還是很不能理解,台灣的教育是哪裡出了問題,爲什麼一群聰明絕頂又受過良好教育的男孩子,就是學不會女生也有獨立的人格,不是放在架上任你們品頭論足挑選的寵物或著物品。不過這些人現在都已經結婚生子了,不知道他們將來對於別的男生在言語上吃他們的女兒豆腐會有什麼感受)。當時,因為自己對於個人空間的概念也模模糊糊的,我只是就著空間受到侵犯的直覺,向他們一些言行提出抗議;因為我沒有他們能言善道,因為我對自己的理念也沒有一套完整的想法,因為我還是在台灣社會裡,還是受制於許多現在看來一點道理也沒有的壓抑女性的論點,所以我總是吵不贏。吵不贏就算了,還總是被他們以譏諷的口吻稱作「女權主義者」來倒打一耙,他們對「女權主義者」這個詞有個很歧視的定義,就是沒有吸引力而專找男人麻煩的女生。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女權主義者,我只知道自己是「人權主義者」,今天是因為我認為你們壓迫到女性的人權了,所以我才就著女權跟你們抗議;如果讓我看到男性的人權受到壓迫,我也一樣會出聲抗議的。現在想起來,這種先污名化「女權主義者」一詞,然後再將這頂帽子套在我頭上的做法,其實正好說明我對於我的同學們不懂得尊重他人的評價,還真是雖不中亦不遠矣;吵架就吵架,應該對事不對人,做人身攻擊實在沒品。那時我們都弄不清楚一點,跟一群同學處得來,大家喜歡在一起 hang out,並不表示我們就不能反對對方的意見,或者對對方的言行提出抗議,更不表示大家永遠都要將「以和為貴」奉為最高指導原則才能相處。台灣人總是將爭辯與吵架畫上等號,總是想要避免衝突,但是表面的和平卻常常是受壓抑的一方隱忍的結果,看似和平卻一點也不公平。那個時候的我,看在很多女同學的眼裡,簡直就是個難以理解的笨蛋,她們不懂我為何總是要「強出頭」,爲什麼學不會「不要理他們就好了」,既然大家常在一起 hang out,爲什麼總是要跟那些人爭辯,而且常常還是為了他們對其他女孩子的評論出聲抗議,到頭來弄得自己傷痕累累。其實我也不懂,我只是覺得,這些人這樣子做不對,也覺得身旁的女孩子隱忍不對,所以就忍不住「強出頭」啦。其實一開始我也想跟大家一樣,聽聽就算了,可是他們後來越說越過分,在我看來已經踩過了性騷擾的邊界,所以讓我實在是忍不住(若依美國今日的標準來看,他們確實已經構成言語性騷擾了)。而待我開始出聲抗議以後,他們都覺得我「翻臉翻得莫名其妙」,其實不是突然翻臉,而是不想再隱忍了,沒能在第一時間把原則說清楚是我的問題,可是就後來的跡象看起來,無論我早說或晚說,他們一樣不會明白我在爭取些什麼。他們至今應該還是這麼想的:社會上大家都是這樣子說話,誰不是這樣子開玩笑的,爲什麼就你要有意見?其實,過去在台灣,我也常這樣子問自己 …………
直到我來了美國,親身體驗自己一路嚮往的自由以後,我才確定當年的我不是吃飽沒事幹,我那空間受到侵犯的感覺是其來有自,至少在這裡,有很大一群人都同意,個人的空間是應該受到尊重的,無論男女。後來,跟這群同學又再大大吵了一次以後,我終於決定放棄,畢竟教育他們不是我的責任,而且在台灣大多數人都認同/願意忍耐他們的做法的情況下,應該被教育的人說不定是我。我只能說,那裡可能不是適合我的環境,我要的自由,在美國有,而且有很多,如果回去台灣,我又得回到那種天天都好像要披荊斬棘殺出一條生路,才能夠走在可以呼吸的道路上的生活。
我其實不太明白他們所說的「物化女性」是什麼意思,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即使沒有那個無聊的線上遊戲廣告,女孩子在台灣,還是某種程度地被要求在精神上「裹小腳」。在美國,每一個人要如何穿著打扮說話走路,都有著極高的自由;當然,如果我們談的是人身自由,那麼這種自由在台灣也有,只是如果你的穿著打扮說話走路恰在「社會共識」的框架之外,就得準備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評審給分」。如果一個人可以完全無視這些「評審給分」,那他也許可以真正地在台灣做完全的自己;可是如果一個人就是無法超脫,他就只有兩個選擇,一是乖乖回去社會框架裡,另一個就是離開那個地方。在我看來,台灣社會對於女性的框架,給得非常狹隘。我自有記憶以來,好像就從沒有乖乖地將手腳完全收在框架裡的時候,所以讓旁邊的人一直看得很不順眼,一直想要幫我改變;這些旁邊的人,包括了我的親人、親戚、朋友、老師、同學、同學的同學、各種店的店員、理髮師、不認識的路人 ......... 可是我不喜歡他們給的框架,喜歡自由地伸展手腳,所以住在台灣的二十多年間,我一天到晚感覺在跟人過招,幾乎天天都要經過一番奮鬥才能舒服地將手腳伸出框架之外,即使宅在家裡也避免不了。我也一直不懂,我又不是有三隻眼睛,或者是長了個尾巴,我有五官四肢就跟所有人都一樣,這樣還不夠「合群」嗎?而且我做我自己,既不踏進你們的空間裡,也沒請示你們的意見,這樣到底是礙著了別人什麼?在美國的自由,是一種眾人見怪不怪的自由,這裡的人好像比較沒有框架,或著是他們的框架非常地大,所以他們在看你這個人的時候,接受的就是百分之百的你,而不需要一個「更怎麼樣」的你。讓你就是你,不用再「修正」,這種自由,著實難以言喻。更重要的是,當他們看見別人侵入別人的自由時,也會挺身而出捍衛這個自由,這點讓我覺得自己不再是孤單的,因為我跟這群人有著同樣的價值觀。其實,世界上本來就有各式各樣的人,會有像林志玲那樣甜美可人、溫柔親切的女孩,也就會有我這種意見特多、認為衣服只是穿來防止感冒的實用主義者;能夠讓各種極度不同的人都自在地生活的社會,才是我心目中「自由」的社會,而台灣,不但是我住得不舒服,我猜連林志玲也活得很辛苦 ---- 她的辛苦來自於隨時要努力並且小心翼翼地將手腳完美地放入框架中。我想,只要有框架,框架內外的人都很辛苦。
當然,美國這裡也有他們的框架,明星媒體也都是按著這些框架在運作,但是一般的人所擁有的自由空間,以及眾人公認不得侵入的個人範圍,顯然比起台灣社會是大得多,我自己的體驗是如此,那一整班飛機乘客的反應也是如此。
每次被問到爲什麼不回台灣時,我總是答不出來,只能找一堆聽起來有點道理,可是總感覺有些不痛不癢的理由來回答。我非常關心台灣的消息,來美國十多年那個胃袋也從未改變過台灣口味,可是每一次我寫關於台灣的文章時,心底總是有個聲音在對自己說:「你這個 hypocrite。真的這麼掛念台灣,爲什麼不回去。」我確實常常想念台灣的生活,想念那裡的風景,想念那裡的食物,想念家人朋友,也想念台灣人的親切;只是我總是無法忘記那二十多年生活的束缚感,害怕回去那個老是要跟框架搏鬥的日子。言論自由是一種普世價值,值得鄭南榕以生命爭取;可是我想要的自由極可能只是一種個人選擇,與價值無關,與是非無涉,台灣沒有義務要往那個方向「進步」,我也沒有權利如此要求同胞。況且,以日本為例,因為地狹人稠,即使是如此進步的國家,一樣不存在我所嚮往的自由。
對這個問題,目前我還是無解,只能一邊走,一邊想,期待哪一天時機成熟,或許我就會有更清楚的意念 ……. 會寫這一篇落落長的文章,大概也是想要將心裡長久以來對於自己言行不一的罪惡感,做一個交代吧!我心繫台灣是事實,但是躲在美國生活也是事實,至於這兩個矛盾的事實是如何交集在同一個人身上的,我 ..... 我也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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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想給妳一個擁抱,因為妳說出了我心中的話和體驗!
唸什麼類組和科系,生不生小孩,臉上荳荳多不多,上班該穿什麼衣服,都有人管。在路上,侵犯我空間的人也一大堆。難道真的是因為住在地狹人稠的地方,大家自然而然撈過界?
怎麼改善我也是無解,只能一再衝撞、生氣啊!

聽說不只是台灣,義大利、希臘等崇尚家庭價值的社會都是如此,我倒是不太會為這種問題苦惱(難道是神經比較大條嗎?抑或是我太兇了閒人不太敢來煩我,哈哈!)
不過我喜歡看帥哥也喜歡看美女,喜歡看好風景跟美麗的生物,拜託不要說我物化這些事物啊~
Euphtw,
唉 .... 你辛苦了。當年聽到你們義無反顧一心要回台灣時,我心裡是既羨慕又佩服。羨慕就不用講了,回家當然是一件好事;而讓我佩服的是,你們在美國生活了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回去台灣一定得重新適應這種文化上的變化,可是你們卻一點也不猶豫,可見你們對台灣的熱情,比起我這個膽小鬼,又多了好幾分 ........
我真心地認為這種文化跟環境有關,根據我住在歐洲的朋友形容,只要是地狹人稠的地方,多少都有這方面的傾向,雖然可能問題與台灣的不完全相同,但是他們所擁有的個人空間,聽起來的確不像得天獨厚的美國人來得大。而同樣是歐洲,地廣人稀的北歐就比較不會,不過當然北歐也有他們自己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也覺得是無解 .... 可是我們也不用太悲觀,或許一段時間以後,你就會找出一個能夠保護你自己,又能夠在台灣生存下去的方法。過去我找了二十多年找不出來,但不表示你就找不出來啊!有時我也會想,是不是離開台北就會比較好一點?台北有夠擠的,說不定就是這樣子擠,才更把大家的空間都擠在一塊 ............
Rebecca,
神經大條的人是有福的!!!可是台灣真的讓神經稍微小條一點的人住得有點難過 ....... 要說兇的話,我也絕對不是善類,所以應該不是這個原因 .....
我想歐洲還不只是義大利、希臘等等國家如此,中西歐國家,只要是人多一點的地方,個人空間多少都會受到限制。
美麗的人事物大家都愛看,重點是,我們不能夠在看人的時候,還要求他們「這樣、那樣」以滿足我們自己更高的欣賞標準,他們哪有這個義務滿足我們哪!況且,有些人說不定根本就不喜歡被看,我們偷看他們就算了,畢竟那是我們的自由,但是偷看不夠還要出面指教別人怎麼樣才能讓我們看得更順眼,這 .... 這會不會太超過啊!
我想我們每個人心中對於美麗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與想法,對於很多人事物,也都會有我們的評價,但是我覺得很多人沒有搞清楚的一點是,那些評價是我們自己主觀的意見,並不是受我們評價的人事物的義務與責任,在別人沒有主動邀請我們發表意見以前,把這些主觀評價丟給別人,在我看起來,是一件冒失而沒有禮貌的事情。不過,在台灣,好像「不虛心接受別人好意」反而才會被當作冒失而沒有禮貌喔 ........
好,底下有幾個問題。
1.橫行臺灣的OLG廣告,為什麼絕大多數跟色情有關?這樣不知道算是不是廣告不實?請問一堆宅男跟在巨乳妹妹後面邊呦喝邊跑,跟遊戲有啥相關?
2.OK!我尊重他們拍攝這種廣告的自由,但也該尊重我的視聽權利,不要在晚飯時間播出。我想看自然會在深夜時段光顧。我被強迫收看的感受,就像妳被強迫接受意見的感受一樣。真的是「沒有尊重個人空間的風氣」。
3.以上兩點各觸犯廣告不實&妨害風化,NCC接受檢舉不罰,就該檢舉NCC尸位素餐。如果說部落格有自由精神,不想看即可離去,那麼難道我要因為充斥這種主張他有言論自由的廣告而不看電視?豈有此理!
4.如果那位機長該受到譴責,那麼瑤瑤&舒舒的確該受到譴責,她們因為她的言論自由,有胸便秀,強化臺灣人們只注意女性胸部的風氣,深化藉胸部大小評斷女人價值的傾向。
5.NCC和我都覺得瑤瑤的廣告雖然童顏巨乳,但是只能算是無厘頭,看完就是囧。舒舒的廣告就是被罰的那一支,我就覺得我受到攻擊,舒舒自己如果不覺得被物化那隨便她,可是這支廣告明顯攻擊宅宅,塑造世人「宅宅們滿臉蠢樣看到巨乳妹妹就腦殘」的印象。遊戲公司以為宅宅們都是掏「槍」在玩遊戲?等等……重點是遊戲根本無辜被色情廣告帶累啊!
請藉以上幾點思考一下。
最後我要說,臺灣男孩子的辛苦跟女孩子不一樣。在每個人的人生都會受到別人指點這一點是一樣的,但是男孩子受到傳統價值的束縛也不會少過於女孩子,男孩子要背負的社會價值其實更多過於女孩子,像是雖然對不起另外一半,但是有愛沒有愛都沒差,傳宗接代還是很重要。
女孩子會主張自己的權利了,女權主義提倡新好男人了,在舊傳統尚未從男孩子身上剝離的時候,新好男人的價值觀又加上來了。男生還是要比女生的成就好,但是同樣要能分擔家事。要對女生好,又要符合家裡的期望,男人有淚又要不輕彈以免被誤認很娘,所以可以交心的朋友又不多,可以交心的又會被當成同性戀。
好,這帳是算不完的,反正像這種「近之則不遜」(太親近就會喪失尊重)的人,我現在都學會笑笑著聽過,如果再遇到「早叫你怎樣怎樣……」就說「我自己會負責,還是你要自己來幫我做事?」
臺灣人基本上還是很可愛的啦!雖然會耍這種白目,但緣事而發,嚴正表達自己立場,也不大會碰釘子。如果清楚表達立場,結果對方不高興,那肯定是對方的不對,又何必把事情攬在自己身上,讓自己不愉快?
嗯~我想起了某外國朋友來臺灣,指定要看龍山寺和蛇肉料理,他覺得這才是東方!跟他講有西門町和101可看,他都興趣缺缺。其他地方我覺得觀光就好,外國人雖然尊重你,卻不見得了解你,對於他們來講,東方都是很神秘的!
我自己還是覺得──果然!在臺灣最愉快!
你真是太給面子了,一口氣留了三個言,還都這麼長 …
1. - 3. 廣告分級是另外一回事,我在文章裡已經說過了,你不喜歡一個文化,不表示你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來箝制改變,這是封建的思維。
4. 你完全不懂我在講什麼 … 機長跟瑤瑤與舒舒放在一起類比,你是真心的還是開玩笑?我不同意機長的做法,可是我用法律去對付他了嗎?即使今天全機人員都跟著笑,我也只能自己不爽而不能動他一根寒毛,這樣子你懂了嗎?我對台灣的某些文化不能適應,結果就是我離開,這樣子你懂了嗎?
5. 還是那句老話,法律不是用來照顧你的奇蒙子的。
我已經說啦,在台灣,重點是大家會習慣性地侵入別人的空間,所以男生女生應該都是一樣辛苦的,只是辛苦的方式不同。台灣人當然是很可愛的,這點我百分之百贊同,只是一樣米養百樣人,不一定所有的人都適合在哪裡生活,只是這樣子而已。能夠在台灣生活得很愉快,Good for you!愛孕育自己的土地是天經地義的事。
外國人也一樣是一樣米養百樣人,很難一言以蔽之的啦,重點是,我們能不能尊重每一個人的差異性,也許有的外國人喜歡西門町跟 101,可是就有人喜歡龍山寺跟蛇肉料理,這沒有什麼好壞之分啊!當我們在看他們的時候,能不能就是不帶框架地看著他們,才是我覺得最重要的事。
私密回應
哇,你動作好快喔,我才去你家寫完不久就看到你的留言了。
很謝謝你的分享與鼓勵,看得我真是心有戚戚焉。我來美國以後,一開始聽到人家的讚美都會很不自在,因為實在是不知道「無啦,喜哩m甘嫌啦」英文要怎麼講 …… 學了好久才學會我只需要真心的說一聲謝謝,然後坦然接受別人的讚美即可。過去在台灣,對著別人的讚美說謝謝還會被說是「驕傲」,這個邏輯我到現在還是不懂,好像他們的讚美給得很不甘願似的,可是我又沒跟他們討,不想給大可不用給啊!
最近我剛好跟幾位朋友分別聊起「究竟自己想要做什麼」這個話題,對象從二十多歲到五十多歲的人都有,而且其中不乏 high SES的人(大概就是俗稱"有成就"的人)。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是每個人遲早都會遇到,也都得去面對、去選擇的,只是我們以前在台灣所受的學校、家庭、社會教育各方面,都教我們把它放一邊,「不要想太多」,所以我跟我的朋友們(大概就是太聽話了)才會好像逆著過我們的人生,先變成大人了,然後現在才開始去做孩子時期就該做的功課;先有了一堆所謂的「社會成就」,才又回到自己裡面來了解自己,學習接受自己,並且思考自己真正想要過的生活。不過 better late than never,我們在還有追尋的力量時發現自己需要追尋,已經是很值得慶幸的了。
私密留言
謝謝你的留言。我很同意自由經常伴隨著疏離,而親密就難免要面對空間交錯的不自由,世界上的事情,在我看來,都是 package,每一種選擇都有它的代價,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只是對我來說,自由的意義,就是你可以選擇自己想要什麼 package,願意為什麼目標付出什麼代價;喜歡接近人群,不介意人群介入你的生活,那很好;不歡接近人群,很介意人群介入你的生活,也可以;重點是,一個環境能不能接納各式各樣不同的人,並且讓大多數人(大概很難要求百分之百吧)都可以過著某種程度的自在的生活。
我想,過去在台灣,讓我感覺不舒服的是「沒有選擇」這件事。就像很多朋友跟我說的,「你不要在意」就沒事了,而確實也是如此,很多人對於空間被人重疊雖然不喜歡但也不會很在意,所以他們就可以快樂地在台灣生活。但是不幸我剛好生就一副會在意的雞腸鳥肚,對自己的空間看得很緊,一次兩次就算了,每天不請自來闖進我的空間可讓我受不了;不過我這種人也不是一無是處,我們的好處就是我們喜歡空間大大的,所以也就不會去侵犯別人的空間,可以說是一種「大空間」的 package。可是,台灣社會卻並沒有接納我們這種人的意思,我在台灣生活那二十多年,隨時都感到四周試圖要「改造」我的壓力,好像就是不能 leave me alone,一個人若不能變得喜愛那種 everyone in everyone’s business 的親密感,至少要能夠習慣「不要在意」;總之我那種大空間的 package,對很多人來說好像是「不正常的」。其實,我若沒到美國來,再磨個二十年,說不定也能練成「不在意神功」;不過因緣際會來到這裡之後,就好像嗜甜如命的人找到糖果屋一樣,嚐到了嚮往多年的自由以後,當然也就很甘願地付出自由的代價而一直住下來了。
去年一個朋友從台灣來找我玩,看到我住在美國卻還是老吃亞洲菜,老跟台灣人 hang out,就皺著眉頭問了我一句:「這樣好嗎?」
這讓我想了好久,一直在想我現在的生活到底有什麼不好,為什麼她會這樣問。後來我懂了,我想她應該是認為住在美國這個「西方國家」裡,我們就應該領受西方文化,吃西方菜,交西方朋友;從這個「標準」看來,我在美國的生活的確「不太好」。
但是這也提醒了我,美國這個國家最迷人的地方在哪裡:我選擇住在這裡的原因,不是想要從一個「遵循東方規範的國家」搬到一個「遵循西方規範的國家」,更不是為了把主食從米飯換成麵包,而是因為在美國,每個人都可以在這裡定義你自己要的生活。這裡當然也有規範,但是除了基本的民主法治人權精神以外,每個人都擁有很大的自由來完成自己人生這個 project。用做作業來比喻的話,以前在台灣的生活,就像求學時期的作業那樣,每個字抄一行,把習作填空寫滿,從自修上抄簡答題的答案 ….. 而美國則是給你一個主題,或許加上一些提示,剩下的,就由你自己去找尋資料,照著你自己的想法完成。
在這裡,我們可以選擇吃西方菜,也可以吃東方菜,就看什麼東西合你口味;在這裡,我們可以選擇跟「西方人」做朋友(光是這個詞就有非常豐富的意涵,白黑黃拉丁 …. 美國真是一個有趣的地方啊~~),也可選擇跟台灣人做朋友,就看你跟誰合得來。你要想過著很「西方」的美國生活,不要與亞洲人有任何瓜葛,可以住到中西部一些幾乎都是白人的地方;同樣地,你要想把台北的日子搬到美國來過,也可以在南加州找到這樣的環境!重點是,不管你做什麼選擇,除了危害美國的事情以外,這個國家社會都會認同你。這種寬大,大概就是我所嚮往的自由;而這種自由,也就是我眼中的「美國精神」。當然,身為第一代移民,也會有一些心酸與辛苦之處,不過跟得到的自由比起來,這個代價不算太高。
寫了半天,怎麼好像都在歌頌美國。以後歡迎多多來留言啦~~~ 雖然我的回應常常不知道在寫什麼,但我都有很認真地在看你們的留言跟思考如何回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