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0,2008
有關陳水扁海外帳戶之碎碎念
從陳水扁開那個石破天驚的記者會以來,已經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了。有的時候,時間實在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沒有一段等待與發酵的過程,有些事情的本相便不容易浮現出來,大概就像烤東西吧!把麵團放進烤箱以前,你一定得讓它發一段時間,烤出來的麵包才會好吃;剛烤好的牛肉也一樣得讓它休息一下,讓熱騰騰的肉汁「冷靜下來」留在裡面,才能一口咬下去時肉是鮮嫩多汁最美味的狀態。這近一個月的時間,讓許多事情的輪廓越來越明顯,很多人的嘴臉也越來越浮現,不管口頭上他們是如何地高調,外表看起來又是多麼地憂國憂民,時間久了,摩擦多了,狐狸尾巴也就一不小心露出來了。
我不曉得還有多少人到現在仍然因為陳水扁有海外帳戶這件事情而傷心著,希望是沒有太多人,不然連續傷心一個月可是很傷身的。如果傷心之外還加上喪志,那更是 大可不必,這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們可以趁此把過去從國民黨教育那裡學來的那套聖人政治毒素徹底排除體外,真正地認知到,不管我們對台灣未來的期待 為何,不管哪個領導人物展現出無窮潛力,都不能將期待完全放在某一個人身上。唯有制度,能保障一個國家或一個政黨長久的正常運作,既然是眾人之事,自然應 該將國家體制奠基於一套得以規範眾人的法律之上,如果國家前途單單仰賴明君聖王,像今天出現馬英九這種不世出的無能領導人物,大家豈不只能眼睜睜地看他把 國家帶向滅亡?(不過,台灣很不幸地同時讓他所屬的政黨得到毫無制衡力量的權力,所以儘管本來民主體制之下的台灣應該不至於任憑馬英九胡作非為,今日的現 實卻是,朝中已無任何煞車攔阻的力道,如果台灣人民確實遵循憲法規章,那今天的確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馬英九把國家帶向滅亡…….)
對於陳水扁的事情,在看過這幾個星期以來政府與媒體對他的夾殺以後,我已經完全自憤怒的情緒中走出來,轉而變成對他與他的家人有著無限的同情了。即使是死刑確定的犯人,憲法上也保護他的人權,但在台灣,陳水扁一家人的人權似乎在 2000 年以後就被「褫奪」了。別人都是找到證據以後起訴,他們家則是先指控起訴再說,證據慢慢再找,不管是什麼事情,除了法院還沒有定罪以外,電視報紙執政黨的官員,所有有那個向全國人民說話的窗口的人及組織,全都已經定了他們的罪。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一遇上陳水扁似乎就會自動失效,跟馬英九的綠卡一樣。整個國民黨,從馬英九 、王清峰 、到邱毅,全都自打「偵查獨立」的嘴巴,對這個案子說三道四,連避嫌也不會或不屑做,把檢調單位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在背後偷偷報給他們知道的資料,像白痴一樣沾沾自喜地上電視說出來。邱毅的爆料更是越來越有創意,越爆越大,我想就是因為有那種「他爆十個料,只要有一個是真的就可以」(我真的聽過有人這樣子跟我說)愚蠢台灣人的溺愛,給他那種變態的養分,才會在今天養出這麼大一隻變態蟑螂來。台灣所謂的偵查不公開,遇上陳水扁一家人就變成「偵查不公開,因為那是檢調自己要爆的獨家」,一些蒐集資料過程中的事情,只有檢調人員才可能知道的事情,總是在事情的隔天就在報紙新聞上面巨細靡遺地描述給全國軍民統包們聽。這些新聞如果是真的,那麼洩密的人員早該被查辦,可是在台灣這個公權力不彰的地方,查陳水扁一家子就查得上氣不接下氣了,哪還有多的體力來管這些,而且,難說這些洩密的人就不是在遵奉上級旨意…. 如果這些新聞是編出來的,那麼這些記者編輯主編全都是共犯結構,怪也只怪台灣人民養壞了這些說謊成性的媒體的胃口,罵歸罵,還是照看,而且看就算了,竟然還相信,一天一天養出媒體這個比邱毅還大隻還變態的病毒,反過來侵害台灣人民的腦細胞,造成許多讀過書的人卻是非黑白好壞利害分不清的悲劇 ……
對陳水扁一家人的同情,其實也是為自己的權利在捏著一把冷汗,如果這個國家的制度可以輕易地因人而異,如果我們今天對於他們一家人所受之不公義對待漠然以對,那麼以後這個「大團隊」也可以同樣地以此種手段對付其他的政治人物,異議人物,甚至是你和我。因為偵查的對象而放水,與因為偵查的對象而越(人)權使用不合法手段調查,同樣都是強姦制度,都是在為少數人貪婪與野心的細菌預備溫床。不管在哪個國家,都會有這般將黑手伸進司法檢調的人,壞人並不是台灣獨有;可是,我時常在擔心的,是台灣的「好人」太少,或者應該說有膽量,有理想,有一種為公義往前衝的傻勁的好人太少,使得有心人士得以藉著「各個擊破」這種老招數,把辛苦二十多年才建立起來,目前仍然脆弱不堪搖搖欲墜的法理制度,一點一點慢慢地瓦解。看到媒體撲天蓋地的爆料報導,有多少人的反應是「媒體太超過了」,又有多少人接受了這些資訊而相信陳水扁死有餘辜?我相信後者多過前者,雖然我手上沒有資料佐證,不過從媒體的報導篇幅,以及網路上的一些言論看來,廣告的「效果」還是不容小覷的,只要疲勞轟炸夠久,名牌與地位能夠連結,陳水扁與貪污當然也可以畫上等號。
仔細想一想,這件事的事實與發展,其實也只有幾種可能:
(一)陳水扁實際上有貪污;檢方找到證據起訴,法官判刑 ---- 如果事實與結果是如此,那就表示台灣的檢察系統有認真在工作,綠營的老鼠屎也被揪出來並接受制裁,這絕對是台灣之福,全台不分藍綠都該感到慶幸,可喜可賀啊!
(二)陳水扁實際上有貪污;檢方找不到證據起訴,或者檢方還是起訴,但法院宣判無罪 ---- 如果事實與結果是這樣,那當然是挺可悲的。不過,這個組合其實只存在人心裡面,實際上無法驗證。如果陳水扁因為證據不足沒被起訴或者獲判無罪,基本上就是法律同意他沒有貪污了,你要堅信他事實上有貪污,那其實就已經無關正義,而是你的信仰問題了。法治國家的正義就是根據證據起訴判決,找不到一個人的貪污實證卻還是認定他有貪污,只要檢察機關別這樣子玩,你個人要怎麼想別人也是管不著的,但是絕不可以因為個人信仰就對他人做出名譽損害或者妨害自由的舉動,那是確定違法的。
(三)陳水扁實際上沒有貪污;檢方因為找不到證據不起訴 ---- 如果是這種組合,那表示台灣還有一些檢察官具有基本的專業素養,根據證據決定起訴與否,這是台灣之福。唯一倒楣的只有已經被媒體以及高官刺上「貪污」二字的陳水扁一家人。
(四)陳水扁實際上沒有貪污;檢方找了一些東西當證據起訴他,不過法院宣判無罪 ---- 這種組合之前在別人身上看過(如謝清志博士),如果奧戲再來一遍,我也不會訝異。但如果組合是如此,至少表示台灣還有一些法官還有基本的專業素養,判決結果還是照著證據來,判決書寫得也規規矩矩,沒有大爭議,這也是台灣之福。唯一倒楣的只有貪污之名已經被媒體刺青在身上的陳水扁一家人。
(五)陳水扁實際上沒有貪污;檢方找了一些東西當證據起訴他,法院也判有罪 --- 如果是這種組合,那著實是台灣的悲哀,司法公正倒退幾十年,回到那個「死刑可也」的年代。
(一)與(五)或者(二)與(四)怎麼分呢?其實還是可以稍微從判決書裡看得出來,雖然陳水扁實際上有沒有貪污這我們不見得能夠知道,但至少我們可以看得到法官判決所依據的證據﹑理由﹑以及引用的法條,可以判斷法官在判決過程是否早有心証認定,在推論的過程中是否有明顯的邏輯跳躍。像馬英九特別費的案件,很明顯地就是(二),他把錢放進口袋裡是證據確鑿,他自己也承認的,但是法官認定這樣子不算違法,所以他無須負法律責任,不過我心裡還是把他當貪污的人在看,因為他真的把公帑放進口袋裡嘛!只是我不會因為自己這樣子的認定,就損害他的名譽,或意圖傷害他的權利,我罵馬英九,一定都是有所本的,而不是萬流歸宗,講了半天繞了一堆圈子,還是回到特別費上面說嘴,像那些罵陳水扁的人,除了貪腐貪污以外,老是找不到新辭。
在某些泛藍人士的心裡,結果只可能是(一)或(二),陳水扁是絶對不可能無罪的。這,我前面也講過了,是一種信仰,用證據是喬不回來的。這些人愛怎麼批評陳水扁,都是他們的自由,其實也不關我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基於這種信仰而泯滅良心人性,眼見陳水扁一家遭受不公義對待時竟然鼓掌叫好自甘淪為共犯,這些人我就非得嚴厲譴責不可。陳水扁有罪沒罪,交由司法去偵辦,但是偵辦過程中絶對不可以因為個人的好惡而壓迫他的權利,這是基本的法治精神。這一點也是我對一些台派大老以及民進黨非常不爽的地方,前者因為痛心,後者因為怕被牽連而與陳水扁切割,結果兩者都因而對媒體與國民黨夾殺陳水扁一家之事不聞不問,彷彿陳水扁因為是陳水扁,所以死不足惜,不配得到人道待遇。這些個綠營的人,你們這種對於法律遇上陳水扁就自動緊縮一事態度軟弱的人,跟國民黨那邊將法律一遇上馬英九就自動鬆綁視為理所當然的人,難道不是一丘之貉嗎?你們豈不是同樣地藐視法律,只把它當作一種政治工具嗎?
既然談陳水扁,最後不得不也來談一談他海外帳戶的事情。即使陳水扁沒有貪污,很多人認為他把錢匯往國外就是不對的事情,把選舉結餘款自己收起來也是不對的事情,即使他沒有犯罪,也重重地傷了支持者的心,是台派的罪人。老實說,一開始我也這麼想。不過看到這幾個星期以來國民黨與媒體上演的好戲以後,我的想法慢慢改變了。不是因為國民黨爛媒體也爛所以陳水扁做什麼我們都該原諒,你可以不要原諒他,可是我漸漸地覺得自己能夠了解。如果今天的台灣像美國一樣,有兩個實力相當的政黨,兩邊都毫無疑問認為自己是美國人,沒有那個政黨會有向中國傾斜 、向古巴傾斜、向蘇俄傾斜、向加拿大傾斜…. 的問題,也沒有哪個政黨有著過去從國庫中偷來的天價黨產,更沒有哪個鄰國用一千多顆飛彈對著我們,隨時在國際社會上對我們絆腳架拐子,那我會同意,阿扁作為總統,應該把選舉結餘款攤在陽光下,即使對手暗坎得更多報得更少。如果阿扁像布希一樣,雖然很多人批評,但是沒有國會議員成天躲在言論免責權後面亂爆料,沒有媒體編造新聞騷擾他的家人,並且完全沒有平衡地讓新聞充斥攻擊他的言論,沒有毫無法治精神的人民想動用民粹拉他下臺,更沒有自己同陣營的人為自身利益領頭攻擊他,那我會同意,阿扁身為總統,不應該把錢匯到國外去。身為台灣第一個台派的總統(也許,也是唯一一個),陳水扁可以說是倉卒地上台,八年後狼狽地下台。只是他的倉卒與狼狽,不完全是他個人的問題,回想台灣這一百年來的歷史,再想想陳水扁兩千年上任時台灣的環境,尤其看到百年老店國民黨在馬英九的領導下,重拾執政權一百一十天以來的表現,我越發認定,即使經歷了這些風波,陳水扁依舊是最好的人選。我捫心自問:對於總統,我有什麼基本要求呢?我要的總統,如果經濟面上不能創新前進,至少要能守成,要有台灣心,要努力守護台灣主權;這些,陳水扁都做到了,而且是連戰宋楚瑜不可能做到的(當然,如果可以,我希望總統可以做得更多,最好能為台灣帶來公義,為世界帶來和平…. )。想要馬兒好,跑得快,又不用吃草,用嘴巴說,用腦子期待,都很容易;只是當這樣子的期待落空時,真的是馬兒對不起我們嗎?我們要他帶領台灣走向正常化國家,要他去想辦法拉攏國際社會上的友邦,要他有別於國民黨的貪腐,要他非常清廉(所以他把奉天當陽那幾十億繳庫了啊),要他打贏選戰,打敗有大把銀子可灑的國民黨,但是不准他私下留錢備用;是怎麼樣,大家以為陳水扁只要像馬英九一樣裝可愛,人民就會投票給民進黨,國際社會就會買我們台灣的帳嗎?我們要他自己去面對媒體的追打,說他活該不關 TVBS(是,最好他宣布戒嚴把所有批評他的電視台通通關起來,台灣媒體的亂象又豈是單單 TVBS 的問題?),要他自己去面對檢調濫權的追查,又不准他有任何為自己家人的盤算;這又是怎麼樣,人人都可以為自己家人規劃未來,只有被追殺得奄奄一息的陳家人沒有這種權利嗎?
前幾天還有這種新聞:陳水扁為何心情不錯
這種報導我只能說低級又沒人性,合乎他們一貫的風格,大概只有發生「陳水扁抑鬱而終」這種新聞時,他們才能體會心情不錯的感受,才不用去問這種白痴智障的問題。被這種新聞轟炸八年,難怪一堆自稱是中間選民的人,言談中總有中毒跡象,那種陳水扁貪腐貪污的標題朗朗上口,卻從來沒聽說過有什麼證據起訴判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了這種無聊新聞以後,會在心裡出現一個聲音說:對啊!陳水扁,你們家弊案纏身,你還心情不錯得起來!所以萬惡陳水扁一家被褫奪的還不祇人權而已,在媒體以及許多與媒體沆瀣一氣的人眼中,他們連笑都不配!
希望陳水扁一家人撐下去,不要在歷史上留下一個被國民黨家加媒體鬥垮的紀錄。如果他們成功了,倒下去的不只是陳水扁,還有台灣的法治精神以及人道精神。少了法治精神以及人道精神,獨立建國的台灣跟被中國吞併的台灣,又有什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