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6,2008

理想性 [警告: 這是一篇又臭又長的文章]

『台灣人的悲劇乃在台灣島離大陸不夠遠,以至於無法永久分離,以及無法擺脫外來勢力干涉他們拓荒式的生活。該島小得無法獨立,同時也太富饒,普遭垂涎。』

-- George Kerr 被出賣的台灣 (陳榮成譯)

 

看到這一段文字時,胸口像是有一股喘不出來的鬱悶之氣哽在心上,嘆不出口,也吞不下去。腦海裡同時閃過的,是那部電影 North County 裡頭的女主角。幾個星期以前,我就想寫一點有關這部電影以及從之延伸出來的借題發揮 + 無病呻吟,只是多年懶病未癒,沒有馬上記下來, momentum 過了也就假裝忘了這件事。


為什麼會想到這部片的女主角呢?因為她跟這段文字所描述的台灣一樣,都讓我想到「水人無水命」這句話。與生俱來的美麗,不僅沒有為她們帶來特別幸運順遂的人生,反而因為不斷地成為他人覬覦和嫉妒的對象,而一路走來始終巔頗,始終辛苦。

 


之前我就聽人家說 North County 是部不錯的電影,只是裡頭有些部分會讓人看得很難過。過了一個年紀以後,不知不覺間我變得只愛看輕鬆喜劇,可能是因為看過的、聽過的、經歷過的真實人生悲劇quota 已經到了,不再像年少時喜歡藉著悲劇電影來提升自己「體驗人生的深度」。所以一聽到這是部會讓人難過的電影,管它再怎麼有深度評價再怎麼好,我馬上將之視為過敏原,離它離得遠遠的。直到幾個星期前,這部片子在電視上放映,我一時不察,看了半個小時才發現它是 North County ,只是既然都已經被難過到了,乾脆就豁出去,鼓起勇氣讓它完整地悲一場。


我實在不是當影評人的料,也沒有興趣介紹電影,只是為了要連接我的一些想法,還是得把大概劇情介紹一下,不想知道結局的人請自動跳過。(警告:我經常被朋友批評很不會講故事,總是開始一個「因為」,然後下一句就用「所以」把結局講出來,讓整個故事衰敗到只剩下邏輯推演,常被拜託不要開口以免故事被講壞。可是我就只會這樣子講故事,所以今天又要來如法炮製,還請大家多多包涵。)這部電影借用一個真實發生過的,美國史上第一個集體訴訟
(class action) 的職場性騷擾官司 (Jenson vs. Eveleth Mines) 的故事,內容再由編劇加油添醋編了一些人物與劇情,找來外表與演技都很出色的大美女 Charlize Theron 主演,從電影的呈現可以看得出來製作團隊的用心與企圖心。女主角跟幾個同事是一家礦場少數的女員工,當時因為政府的規定,礦場一定要雇用幾個女職員做做樣子才行。她們跟男同事做一樣的粗活,可是因為很多男性員工認為女人應該待在家裡相夫教子巴拉巴拉的,所以她們在那裡受到很多男同事的惡作劇與騷擾,又因為女主角長得美,很多男同事甚至在言語跟肢體上對她性騷擾。後來女主角就出來打官司控告公司,可以想見的是困難重重,尤其是其他女同事為了生存寧願忍氣吞聲也不願與女主角一起奮鬥,中間還揪出一些女主角悲慘的往事等等。最後的結局當然是女主角贏得官司,還得到很多賠償,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電影結局當然要符合美國迪士尼「正義必勝」的精神才足以振奮人心,可是實際生活裡的  Lois Jenson  雖然後來也打贏了官司卻是跟公司纏鬥了十四年之後滿身傷痕疲憊不堪地贏的而且,她只得到不算多的補償,實在是很虧啊

 
看完這部片子之後幾天
我在上班地方的信箱兼茶水間兼影印室兼廚房裡面等待微波爐發功熱午餐時看到牆上一堆公告裡面那張有關職場性騷擾的投訴辦法那種公告我想大概沒有幾個人認真在看吧不是大家不關心性騷擾的議題而是每個人對它都已經非常熟悉,熟悉到不需要再另外提起,就像今天沒有人不知道地球是圓的一樣地理所當然但是這樣的理所當然幾十年前只是一種看似遙不可及的夢想現在人人知曉的防止職場性騷擾規範當初可是一些女性不怕痛苦不怕困難勇敢與社會大環境搏鬥才得到這個局面的在沒有成功以前誰也不會曉得這些投入會不會都是白費也沒人知道後來的人會因為他們的犧牲而受益讓他們忍耐堅持十多年的動力不是一件事的成功率或者可行性而是這件事的重要性正確性與理想性這也是美國精神中最令我佩服甚至羨慕的一點

 
我一直認為
台灣的文化與教育裡頭講了太多實際卻講太少理想不知道這是不是強烈受到當初國民黨愚民教育的影響還是台灣過去四百年來巓沛的命運所養成或者也有可能純粹是因為我個人太過理想化才會衍生出這種偏見。(當然我說的理想跟馬英九的膨風或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種笑話是絕對不同的那種馬上就會破的漫天謊言臭氣沖天到沒有討論的價值。)我的想法是,「實際能夠決定我們現下可以怎麼維持如何實現但是理想才是帶動我們往前往上進步的動力啊如果二三十年前的台灣人囿於國民黨專制獨裁的實際」,每個人都忍氣吞聲領著國民黨恩賜的碎渣自由在其中沉默地過著日子而沒有人去做那種冒險搏命對抗獨裁政權的傻事我們又哪裡會有今日總統直選的實際?人類社會不是最講不進則退的嗎?如果今天我們沒有理想,那麼明天的實際跟今天的實際就不會有什麼不同,也就沒有什麼值得期待的地方。回想起來你我在成長的過程中是不是常聽到小蝦米對大鯨魚』『雞蛋碰石頭』『明知不可而為之』『雖千萬人吾往矣』『自找苦吃』這類的話以嘲笑的口吻用在我們或者週邊朋友身上或者是讀書要讀將來出路比較好的科系』『就業要找穩定的職業』(順便加上一句當公務員或老師最好),多以大環境來定義個人但很少鼓勵個人深入了解自己的特色與長處更遑論追逐夢想我試著想像如果 Lois Jenson 是一個台灣人在她與大公司奮鬥的那十四年裡不知道會聽到多少親友的勸告:『算了吧怎麼可能打得贏』『對方是大公司ㄟ』『忍忍就過了啦』『你自己的生活比較重要』『就認了吧贏了又能怎麼樣』『你為什麼這麼固執』『女人的宿命就是如此』『你自己難道沒錯嗎 blah blah blah …. 我不是說美國人就不會同樣如此勸她或許那十四年裡她就是這樣一方面跟  Eveleth Mines 車拼,一方面還得與這些善意的提醒搏鬥。我只是在想,像她這樣勇敢又有耐力的台灣女性,多嗎?不要說女性,膽敢為了理想和原則與大鯨魚纏鬥十多年的台灣小蝦米,多嗎?

 
在美國的高速公路上,有時會在電子看板上面看到「
Amber Alert」兩個字,我知道那是有關小孩子被綁架的通報系統,卻一直不明白為什麼它要叫「琥珀警報」‧‧‧。後來看了改編電影才知道,那是一個叫 Amber Hagerman 的九歲小女孩,於 1996 年在 Texas 自家附近被擄走、性侵、殺害以後,她的父母奔走成立P. A. S. O. (People Against Sex Offenders) 並草擬Amber Hagerman Child Protection act ,這個法案後由當時的總統Bill Clinton 簽署通過。因為小孩子的綁架案在案發後的二十四小時內是救不救得回來的關鍵時刻,所以他們開始了 Amber Alert,希望經由綿密的通報系統,包括媒體、廣播等等,能在孩子尚未受害以前救回。每次看到類似的故事,我對這些父母的尊敬就會油然而生。他們的孩子已經走了,事實上 Amber Hagerman 的兇手至今還不知是誰,所以他們的努力只會造福別人的小孩,對他們自己而言可以說是「已經沒有什麼好處了」。可是,為了「給小孩子更安全的環境」這個理想,他們付出很多時間精力奉獻他們的人生,親上火線去面對政治人物。做這些努力,他們沒有得到任何實際的好處,但社會卻因為這些人的傻勁而變得更好。如果一個國家裡面這樣的人民很多,這個國家怎麼可能不強?其實台灣也不乏這樣具有理想性的人,過去有一位柯媽媽,在就讀東海大學研究所的愛子車禍身亡以後,發現法律制度的不足,而用八年的時間催生通過「強制汽車保險法」。對柯媽媽,我的敬意就更上一層樓了,因為這種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故事在美國比較容易聽到,美國人一般對公共事務也比較有興趣和習慣參與,但是在台灣,這好像是我唯一聽過以個人的力量推動立法院的故事。(當然,那種馬英九「個人」叫「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換車的事情不算啦!)那八年期間,她所遭遇的挫折、羞辱、以及旁人潑的冷水一定不會少,可以這樣子一直堅持下去,我真的打心底佩服她的毅力與決心。

 
對於台灣人的理想性,我最近頗有些感觸,一來是這種勵志故事的刺激,另一方面是由台灣人對莊國榮與蘇花替事件的反應而產生的感想。我相信很多人對這兩件事情都漠不關心,這是五十年來國民黨教我們「為了經濟故,蝦米皆可拋」的後遺症,一時半刻間很難改變。不過讓我覺得有些無力的,反而是關心這些事件,卻不相信人民的力量可以做什麼改變的那些台灣人。即使能夠分辨是非,如果我們已經被嚇到不敢出聲出力捍衛公義,或者真的對人民的力量自卑到自廢武功的地步,那麼台灣精神的萎靡就真的很叫人傷心了。怎麼會沒有用呢?兩千三百萬聽起來很多,但還不是一顆一顆人頭數起來的。流行病學裡算一些疾病的比例時有個概念,就是分母不只是人數而已,而是所謂的
person-year 。簡單來說就是追蹤一大群人好幾年,然後估計某些疾病的比例,這些人裡面有人可能被追蹤了三年,有人可能被追蹤了十三年,他們對分母的貢獻當然就應該不一樣。所以前者的 person-year 3 ,後者的 person-year 就是 13 如果有五個人追蹤了五年,他們的 person-year 就是 25 。這當然是有些假設前提啦,比如說一個人追蹤三年跟三個人追蹤一年對分母的貢獻都會一樣,這不一定完全正確,但大致可以接受。如果一位柯媽媽付出八年能夠讓一個法案通過,那麼或許有八個人以同樣的力道奮鬥一年,也就可以推動其他類似的法案?當然啦,這種比例或許不能這樣子算,可是如果給你八十個人呢?八百個人呢?八千個人呢?八萬個人呢?或甚至八十萬個人呢?大家還會覺得這些投入都只是白費嗎?或許有人會說,哪裡找來八十萬個人?恩,不知道,如果用一傳十、十傳百這種等比級數,只要傳個六層就到了耶!就算是一傳二、二傳四這種低階的等比級數,傳個十九層也就超過了。現在網路這麼發達,要傳二十層或許還不需要用到一年咧!也許有人會覺得我是異想天開,癡人說夢。恩,可以這樣說,不過這種異想天開癡人說夢的事情,卻曾一再地在人類歷史上發生。在我們的故鄉台灣,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這種近似奇蹟的人類行為數次發生在我們眼前。我覺得真正奇怪的,是那些忽略這些奇蹟,固執地對人民力量悲觀的人們吧!對於理想,我以為只要它的發生機率不是零,就有追逐的價值了;但是在台灣,我常常感覺到人們好像只願意對成功率比較高(超過一半?)的事情努力。不過這個成功率的大小,又常常是由權力掌握者定義的,所以轉了一圈之後,人們還是臣服於權力之下,把人生中追求
方向,把一生成就的可能性,自動讓出主權由別人來替你決定。

 
寫了這麼長一篇,從台灣的命運跳到
North County ,又從 North County 撇到理想性,最後終於要來呼應主題做結尾了。結尾是什麼,其實我已經講了:我認為台灣的命運取決於台灣人民的態度,就好像
一個人的個性而不是運氣決定了一個人的人生。雖然台灣因為天然美色屢遭強國垂涎而無法輕鬆享有平靜日子,算是比較命運多舛一點,但我相信只要台灣的人民可以一代比一代叛逆,一代比一代更不認命,勇於為理想奮鬥,為對的事情奔走,而不要鎮日一個算盤在手,對一切作為的利害得失斤斤計較,那麼,台灣也可以像Lois Jenson 那樣,在一場權力不對稱的戰爭中贏得勝利。其實我相信台灣人的堅忍性格,過去這一百年來有太多實例證明,所以事實上應該是我個人需要繼承這種堅忍的性格,站穩腳步,不要被一時與一部分的惡例打擊了信心。恩,所以我說自己在無病呻吟,還真沒說錯。最後,為了文章前後的對仗,我就以其他的外國人對台灣的評論來做結束:

 

Ilha Formosa

 

 

 


Posted by gaabie at 樂多Roodo! │08:35 │回應(6)引用(0)咖啡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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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有認真看完呢! 而且還學到了"Amber alert"怎麼來的.
很佩服你這樣努力的寫, 總要有正面的聲音傳輸, 讓悲觀的人也能一起 high 起來, 台灣加油!!
Posted by didi at July 16,2008 13:11

我也有看完喔!回台灣之後,開始懷疑自己的理想性可以支持多久。現在生活在這裡,許多事情都看不下去。舉一個例子來說,政府要老百姓減碳,JY和我也是騎腳踏車的愛好者。但是,捷運只有週末可以上腳踏車,而且只有特別幾個站可以上下車(我使用的車站剛好都不可以!)。一列車中,只有頭尾兩節車廂可以停放腳踏車,一節車廂最多停十部。如果是在自用車上裝腳踏車架呢?規定後面加掛的腳踏車不得長於車寬,也不得擋住車牌。置於車頂呢,則不能超過多少多少公分。台北市街道上的腳踏車呢,則與人車搶道,走一走還會撞樹和電箱......反正很不可行就對了啦!簡言之,連這麼簡單的事學國外都只學一半。更不用提其他更嚴重的事了。一個多星期下來,我好想去當總統候選人(不然市長也可以)喔!
Posted by Euphtw at July 16,2008 17:07

我的志願比較小 當校長就好了 不然國科會主委也可以啦
Posted by JY at July 16,2008 21:44

哇, 太感動了, 這篇文章長到我自己都不想再看了, 各位竟然把它讀完, 果然不愧是讀書人啊!


To didi:

我除了唱唱高調, 對台灣從來也沒有什麼實際的貢獻, 這種文章寫得越多, 我就越覺得自己像那個只出一張嘴的馬先生.... 唯一堪稱欣慰的是, 人家我至少沒有每個月乾領台灣人民八十萬薪水. 台灣人民每個月付八十萬元雇用一個二流諧星來裝可愛, 難怪經濟不好啊.....


To Euphtw:

你這個例子提醒我, 在台灣的時候, 我確實也比較會有那種被壓在權力下面當個無力小老百姓的感覺, 好像所有的施政建設都是由上而下的賞賜, 而不是政府對我們這些老闆的服務. 所以台灣人會比較沒有理想性真的不是基因的問題.

這種用大眾運輸系統載運腳踏車的做法, 在台灣可能還是一個很新很陌生的概念, 所以政府開放得不甘不願的, 把騎腳踏車當成只是一種假日休閒的娛樂, 其他的規定也沒有一個是認真從腳踏車族的需要出發. 我們在西雅圖會覺得很理所當然, 我想一開始一定也是有一群腳踏車族在倡導, 練習久了, 美國的人民很習慣發出自己的聲音, 美國的政府也比較習慣要去聽人民的聲音. 這在台灣目前可能還是有點困難, 不過, 你要不要考慮來當個台版的 Lois Jenson 啊? 像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裡的 Tim Robbions 那樣, 一天一信, 直到市政府回應為止! 其實台灣說不定有自行車愛好者的網站, 也許同好們也都有類似的抱怨, 你們就可以組織一下, 集體署名去建議市政府改善啊!

要當台灣的總統可不容易啊, 你要有會自動失效的綠卡, 還要三不五時游泳跑步給人家看, 然後粉絲擰你的肉時還得不慍不火才行, 這若不是酒儒久嘶的人可是辦不到的啊!


To JY:

這個空一格孫中山先生說過, 要立志做大事, 不要立志做大官, 你竟然連職稱都寫出來了, 先生在說你有沒有在聽?

要改說你是要做那種 "苦民所苦, 視民如傷, 概括承受, 退居二線, 我好倒楣, 不要這樣" 的大事這樣才可以.
Posted by FAN at July 17,2008 00:55

贊!
Posted by Mr. LEE at July 17,2008 12:30

To Mr. LEE:

謝!

plus 歡迎光臨~~~~

這麼簡短的留言, 注音輸入法要打好, 不然不小心把 ㄗ 打成 ㄎ 或者 ㄍ , 那就會讓我臉上三條線啦!
Posted by FAN at July 18,2008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