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5,2008
基督徒的回應
我第一次讀到曾韋禎這篇文章的時候,底下才三個回應。讀完以後因為對版主的看法不甚同意,當時僅有的三個留言又比版主文章內容更直,所以・・・其實也沒什麼所以,我反正總是悄悄的來又悄悄地走,這一次沒什麼跟以往特別不同的地方。
對四川伸出援手,無論是賑災或者派人幫忙救援,我都是贊成的。會有這種想法其實只是一個直覺,也沒去深入想過人道不人道,總之是一種強弱平衡的天性吧!就像熱能總是從溫度高的一邊傳到溫度低的另一邊,看到比自己更弱勢的一方有需要,自然便會伸出手來,是天性還是後天的教育使然,我也無法分辨得很清楚。這裡所謂的強弱,是一種相對的、隨時可能改變的狀態,而不是永久不變的性質。比如說,老師之於學生、醫生之於病患、富人之於窮人、監獄的管理人之於受刑人等等, 同樣的兩個人,換個環境換個時空強弱之勢便可能易位。相對於四川的災民,現下生命安全飲食自由都受到相當保障的我們,自然便處於我所謂的強勢地位了。看到這麼大的災害,這麼多的死傷,暫時忘掉這些可憐人的統治者是什麼樣的渾蛋,以及十幾二十年來他們在國際上如何恃強凌弱對我們無情打壓,本能地希望就能力範圍內對他們伸出援手,我認為是很自然的事情。不過,如果有些人雖然同情四川人民,卻還是無法忘記中國之前對我們的惡形惡狀,或者憂心幫助了一向對我們凶狠惡劣的中國之後會被反咬一口,而在心理上無法認同捐款賑災等等做法,我覺得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能夠原諒是高尚的﹔不能夠原諒,不過就是人性而已。至少我還沒看到有誰說要去落井下石﹔如果有,我大概也會忍不住出聲反駁吧!
(不過今天看到政府說要撥出二十億,實在還是很不能理解,難道民進黨政府也覺得馬・上台灣的國庫突然就飽足起來了嗎?『量力而為』這四個字他們沒聽過嗎?巴紐案被平白弄掉十億,立刻就一堆人在那邊計算每個人要出幾塊錢,現在一下子海撥二十億,那之前的民不聊生豈不是馬上就要升級成為路有餓莩了嗎?即使分成兩階段,錢還是錢啊!)
我不贊成的是把救援不救援與人道不人道套上 one-to-one 的對等關係,尤其是文章下面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網友的回應,讓我看了很不以為然,很想一時之間撇清自己是基督徒的事實脫口說出『難怪基督徒討人厭』 ・・・・我雖然不同意曾韋禎的看法,也不太認同他對引用經節的詮釋,至少我肯定他寫得很誠實,也認真充分地闡述了他的理由。這種文章沒有矯情的部分,讓讀者要同意要反對都可以很阿沙力地正面回應,比起很多更政治正確、可是動輒拿民族大義道德高帽甚至聖經道袍當自己槍砲的文章,他的東西還讓我比較欣賞。
對『基督徒』三個字的定義,除了字義本身『小基督』的含意以外,最令我印象深刻也最感動的,當屬從 Pastor Earl Palmer 那邊聽來、由 Francis Schaeffer 下的定義了( quoted from Salvation by Surpris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Romans):
The Christian is one who has bowed twice: “once in humble admission that he is not autonomous, and again in humble gratitude to God for salvation in Jesus Christ”.
認知到自己的罪無法由自己來潔淨,俯伏在神面前感謝領受祂藉著基督賜下的救恩,這就是基督信仰的核心。至於基督徒應該有怎樣的外在表現,聖經雖然也講了一些,但那些都是領受救恩以後的果,雖然果實可以反應出這顆樹的體質如何,光是改變或裝扮果實是不可能提升樹本身的品質的。常常可以聽到未信主的人對基督徒的外在表現提出質疑,我想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還沒有深入了解以前,我也以為基督徒應該像那些個得道高僧一樣,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不自誇也不張狂,無論我如何壓迫欺侮永遠都能露出溫和的微笑把左右臉都伸過來隨我打・・・・偶爾被朋友問到這樣的問題,我的回答總是—不是我要耍賴—基督教信仰的重心在神不在人﹔也正因為人不可能完美無罪,所以我們更需要神。耶穌自己也說啦,『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二章十七節)。當然,如果一個人信主信到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那的確很難讓人相信他是一個真心跟隨耶穌的人。不過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基督徒都在好人壞人光譜中間的某一點上,領受著救恩並與老我抗衡著,要挑剔的話個個隨時都有難以計數的缺點可供批評。不過,如果不要跟人比,只在自己的時間縱軸上看,我相信大部分的基督徒也應該都是朝著更平安、更喜樂、更合神心意的方向走著。
我認為,基督徒既不是一種身分也不是某種會員,除了聖經以外,不該有什麼衍生出來的會員手冊可以約束所有的基督徒,替聖經定義罪的範圍。比如說,神是愛,聖經也叫我們要愛神愛人,但若有人跳出來替這個抽象的愛訂出實際的行為準則,所以這樣這樣做就是愛,那樣那樣做或者不這樣這樣做就不是愛,這我就不太能接受。在上述文章的回應裡面,我就覺得好像看到了以前小學國中時代的『聖經小老師』還是什麼的,他們力行聽道行道並詮釋聖經的道,告誡別人不要說出他的基督徒身分免得讓人更討厭基督徒(這樣子告誡別人就會讓人家喜歡基督徒嗎?)、不要引用聖經讓上帝的名蒙羞(這・・・這也未免太看得起曾韋禎了,哪一個基督徒被罵就會讓上帝的名蒙羞?誰又能罵到讓上帝的名蒙羞?而且叫人家不要引用聖經,是誰給你的權炳?),或者告誡別人你的牧師教導不對應該換個教會(那我可不可以請這些人說說看他們是在哪個教會聚會,好讓我看看是什麼樣的牧師教你叫人換教會),更絕的還有人說版主不配當基督徒(聖經上就已經說了,認罪相信你就是基督徒了,哪裡還有什麼配不配的,又不是在選好人好事代表)。至於那些高唱要愛你的仇敵卻隨便叫人下地獄、稱那些意見相反的人是魔鬼、或者是顯然一點也不愛曾韋禎的基督徒就更有趣了,直接在留言裡就打自己一個耳光。
基督徒雖然是跟隨基督的人,卻沒有像耶穌那樣完全的神並完全的人雙重身分,基督徒就只是人。雖說要愛神勝過世界,當納給該撒的也還是要納,世界上的規範一樣要遵守,講話一樣要有邏輯,對人一樣要有禮貌。我以為基督徒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意見,而當你的意見跟別人不同的時候,請好好就事論事地討論,不要動輒祭出聖經教訓來提升自己的高度。基督徒間常流傳著一句話:不要禱告求神來跟你站在同一邊,要努力去跟神站在同一邊(忘了語出何處)。我相信很多基督徒在靈命的追求上面非常認真,他們可能長年都很努力地想要去跟神站同一邊,只是我時常聽到的一些話,包括這篇文章的回應,都會讓我忍不住有這樣子的聯想:這些人因為長年的努力,可能真的越來越靠近神﹔漸漸地,覺得自己是跟神站同一邊的想法,隨著日日的操練越來越強烈﹔然後,不知不覺間這種感覺更上一層樓,謙卑的祈求逐漸在信心中落實,終於有一天,他們的信心昇華成『神跟他們站同一邊』﹔於是,到後來他們講話就越來越有『代替月亮懲罰你』,儼然以神的代言人自居的味道・・・・所以,如果他們被別人嫌惡,是因為這些人恨惡神而不是他們討人厭﹔如果他們遭人反對,是因為這些人不認識神而不是他們思慮不周﹔如果他們傳福音不順利,是因為魔鬼作祟加上人們硬著頸項而不是他們的方式粗魯又自我中心﹔如果他們受人批評,是因為別人不夠屬靈沒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木而他們的眼睛都是清澈無礙的・・・・
唉呀,看完上面寫的,我自己都覺得我真是個 cynical 又偏激的人。不過算是有感而發吧!一些累積許久的想法,總覺得不吐不快,特別是看到那些回應以後,過往的『怨氣』似乎突然一下子就被引爆出來。不管是教會裡面還是外面,那些最常拿著聖經指摘別人的人,常常也恰是最讓人聞不到基督馨香之氣的人—— 這當然也包括我在內﹔或者應該說,特別是我・・・・話說回來,一個四川大地震,震出一堆台灣基督徒在網路上互相丟聖經,這大概也可以算是一個『中國震撼台灣』的例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