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9,2007

RS(搞笑)訪談

借這篇來幫乾旱的大嘴村澆澆水好了。

其實我應該要接著貼香港遊記的...可是我看到這篇真的忍不住。
把這篇訪談翻譯然後貼出來完全是自嗨的舉動。XD
翻譯這種東西真的很有趣。我不是什麼神人高手,只是覺得好玩所以才翻。

好了,不用懷疑了--還能是誰的訪談呢?XD

Robert Smith自著之Robert Smith必備指南

The Hit
1985年9月21日


他是The Cure的領導者;他曾是The Glove的半個核心,以及兼職的Banshee吉他手。他也是個懶鬼──至少他自己這麼說。在此,Robert Smith嚴格地檢視自己與他的唱片,試著解釋他如何在兼顧這麼多音樂工作的同時,還每天在床上賴12個小時。

歌手

我從不真的認為自己是歌手。早期的我完全不在乎用唱歌表現自己這回事,只會想辦法讓自己進入適合唱某首歌的心情,就這樣而已。我有些地方唱得不錯,不過很多地方會走音。

我一度認為自己的唱法開始變得太沒創意了,那之後我就試著用不同聲音去唱歌。要我用跟平常講話很不同的聲音唱歌,對我來說格外困難;當歌手這麼做時,聽起來總是很不自然。

打從The Cure創團以來,我已經進步了不少,不過我覺得自己大概沒太多進步的空間了。如果你讓我選,我還寧願聽Billy Mackenzie唱歌──不過我沒辦法想像別人來唱Cure的歌就是了。

歌曲創作者

我覺得自己寫出了一些當代最棒的歌──也寫了一些糟透了的歌。整體來說,我寫的歌比現在排行榜上99%的歌都要好。假如我真的想要的話,我也可以寫出像Wham那樣糟的歌,不過何必呢?現在許多歌都很膚淺。

我不喜歡某些樂團認為寫歌就是要不停地硺磨。我可以說要寫歌、就輕易地坐下來寫出一首單曲──就像是某種作業一樣。我們所謂的「歌曲」,其實大多是一段音樂──寫這些東西的方法是有所不同的。

我真的不把自己看作是歌曲創作人。我護照上的職業寫的是「音樂家」:這更妙了。

吉他手

對於吉他,同樣的,我一直沒有一頭栽進去苦練。我不算技術很好的吉他手,不過至少我彈的東西聽起來跟別人不像。對我來說,身為音樂人的關鍵與演奏技巧無關,不過我想還是要具備某種程度的技巧,才能將想法化成音樂。

我認為重要的是,要超越只是能在台上自在演奏的境界。你必須虛心學習──多數人常停留在某個程度,聽起來就很沒意思。

我從來沒有自己一個人抱著吉他,單純為了娛樂而彈奏。對於鋼琴,我倒是會這麼做,這對我來說有意思多了,因為我只有基礎的程度。

我想我可以說,我一點都不想當樂團裡的鼓手或貝斯手。那一定是史上最糟糕的職業了。

表演者

五年前,我在台上像個木頭人,因為我們的音樂是那麼的強烈。現在我在台上自在多了,不過我依然不是個天生的表演者。我得讓自己完全投入於表演中。有時候我唱完一首歌,眼睛一睜開,一看到這麼多張臉都盯著我看,真的挺嚇人的。

我是不可能在台上「完全」放鬆的。假如我完全放鬆,我就會坐下來打瞌睡了。

我們大概是靠現場表演建立起這樣深厚的觀眾群吧──我一直覺得我們的現場很不錯。現在我們的曲目選擇越來越廣,做起來也比較容易了;我們沒有票房的壓力。

假如我還年輕,現在的英國團裡,只有三個團讓我想加入,而我們的團就是其中一個。這是我對自己在做的事情、以及我為什麼繼續做下去,唯一能給的充分理由。

音樂錄影帶之星

音樂錄影帶應該算是很好玩吧,不過我還是很討厭拍攝它們。我們上一支幫In Between Days拍的影片累死人了,因為我有五個小時得綁著一條連著攝影機的帶子在身上。

我們也為另一支單曲拍了MV──它說的是幽閉恐懼症,而導演Tim Pope建議我們藉由被關在衣櫃裡的方式呈現。那是我度過最不舒服的12個小時。最後他把整個衣櫃──我們人還在裡面──丟進一個裝滿1000加侖的水的大水箱。你看影片的時候會覺得很有趣,但我當時只覺得自己正以緩慢而痛苦的方式死去。

Lovecats的MV,是趁晚上在一棟舊房子拍攝的,我們假裝有意買下那棟房子混了進去。我們帶了一組拍攝人員,在裡頭辦起派對,然後中間拍攝了這支影片。隔天早上六點,我們坐在房地產經紀公司的門口,等著還房子的鑰匙。

這正是我討厭拍MV的原因──你得一大早就待命。假如我要在早上九點上天堂,我想我也會很不爽。

而且你還得投入很多精神,好讓自己看起來像是玩得很開心的樣子──但實際上你根本就快失去意識了,只希望回家倒在床上。

偶像崇拜

我有時候走出唱片公司,會疑惑為什麼我剛才要接受某某訪談,或是拍了某些照片。當我去書報攤隨手拿起一份音樂報紙時,我就明白了。那上面充滿了笨蛋。

我不懂為什麼大家要崇拜我,不過我可以理解他們想仿效我、或得到我簽名的那種心情。我從來沒有追逐過什麼有名的人,不過我記得有一次,我假造Cyril Smith的簽名,還編出一堆我如何與他相遇的故事。那可有意思多了。

碰到那些因為你玩團、就期望你對他們有某種回應的歌迷,讓我覺得很不自在。我只是個寫歌、唱歌的人而已。

風格領導者

我只穿當天想穿的衣服。

有一次,我們一起買了一堆一模一樣的衣服,那感覺很棒,因為我就不用去想要穿什麼,而且沒人會把你挑出來品頭論足。

以前我常穿皮衣和靴子,不過那主要是為了跟人唱反調。現在我不這樣想了,因為你只會吸引和自己的穿著與想法接近的人,其他的就只會嘲笑你而已。

我還在唸書的時候,就曾經化過妝,同樣的也是為了激起一些反應──這些反應通常是負面的。隨著樂團的進展,這些反應越來越可怕,所以我決定低調一點。我在台上得化妝是因為假如我不化的話,沒人會知道我的嘴巴在哪。

早期的Cure

我幾乎完全不聽我們的舊東西了。一但這些歌錄好、壓成唱片時,它們就成了別人的娛樂,而不是我的。

我想我們是變了,不過改變的方式比較不按牌理出牌。一開始我們做的是流行歌,像是Boys Don't Cry──在理想的世界中,這首歌應該會成為冠軍單曲。

當時我們並不想紅,因為這麼一來,別人就只會記得我們是唱某某歌的團。我們上一次去美國時,觀眾都是些以為Lovecats是我們第一支單曲的少女。不過我倒是不怎麼在意。我一直都希望我們的聽眾改變:沒什麼比跟同一批聽眾變老更糟的事了。

排行榜

很多從一開始就喜歡我們的人,都為了遵守某種原則,沒有買Lovecats;但它卻比我們其它單曲都要暢銷。

我覺得我們的行事作風比別人誠實,因為我們不會掛念著要做出類似的東西,或具有同樣吸引力的歌曲。我們的方式很自私──為了自己的快樂而做。

我對於不計代價也要成名這件事毫無興趣。我很努力想在Lovecats的成功擴大之前,把它壓下來,否則它會整個蓋過我們在它之前與之後做的東西。

作為一個樂團,The Cure並沒有活在所謂的搖滾神話中,認為玩團的一切都超酷什麼的。假如你是為了對的理由加入樂團,那麼玩團的確是很有趣。假如我發現自己的歌上了前十名,我會暫停那些訪問,然後消失一陣子。我不會容許我們變成「大團」──假如這件事發生的話,我會把The Cure解散。

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

回想參加Banshees的時光,我的感覺很複雜。我很享受幫Siouxsie的團彈吉他,但結束的時候有點搞砸了。

我會決定暫時加入他們,是因為我對於只當The Cure的主唱感到厭煩。但到後來我覺得很挫折,因為我對於他們做的東西,沒辦法擁有與在The Cure一樣的掌控權。

我本來就是個混亂的人,所以要跨兩個團也不怎麼難。但我覺得我不是適合他們的吉他手。我會加入主要是基於和Steve Severins(Banshees的貝斯手)的交情,不過我本來就一直是他們的歌迷。

The Glove

在我剛加入Banshees的時候,Steve跟我就決定要一起做一張唱片,當作是某種藝術上的實驗。雖然這張唱片做得很開心,它卻弄得我精疲力盡,讓我老了大約十歲。我想這是因為我們把彼此最糟的一面帶出來了──也就是那些最多餘的想法。

我們在錄音室花了12週,但只有5天是真的在錄音,其他時間都花在永無止盡的派對上──我們接連不斷地邀請人來。那裡就像個車站──等這批人真的玩夠了,他們就會閃人,然後下一批人又會進來。我們會在這些派對中間錄一段鋼琴或鼓。

在跟Steve度過這段時間後,我身體情況糟到連自己刷牙都沒辦法。整件事感覺很不真實,就像一場夢一樣,而我一時之間都不想再過這種日子了。

大部分的時間來說,我是個職業混球。我真的不在乎別人怎麼想,這有時候蠻糟的。

The Cure

現在的團員中,唯一真正的新人是(鼓手)Boris,他在The Thomson Twins裡忍耐了三年的時間,現在正陶醉在The Cure給他的自由中。我們團最棒的一點,是大家都很好玩,有一種尖銳的幽默,你永遠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認真的。

我常遲到,其他人會因此而生氣,但我有時候真的搞不清楚時間──雖然說我已經盡力不讓別人等我了。我們似乎沒有樂團以外的社交生活,這可能是因為大家都住在離彼此方圓一哩之內的地方,認識的人也都是同一群。

在出國參加音樂節的時候,我們盡量維持一定的文化水準和禮貌,即使在狀況最糟的時候也不例外。我們只會把彼此丟出飯店窗外,而不丟家具。我常常批評跟我們在同個地方表演的其他樂團,我覺得這很好玩,尤其是大家在旅館大廳互瞪的時候。

在任何樂團裡,最糟的事就是不把心裡的話說出來。以我們來說,大家都對彼此很熟悉,假如有人因為某某原因而有所保留,你會看得出來。要向別人逼問祕密真的很沒意思,除非你把他壓倒在地揍一揍!

我們的計劃都是以六個月為單位──否則對我來說會很可怕。至少假如我明天厭煩了,我知道不久後我就能脫離這些責任。

兩年前的我並不認為我們到現在情況還能這麼好,不過現在我覺得,我們有辦法做出每年的唱片中,最精彩的其中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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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此去

Posted by jennyh at 樂多Roodo! │21:21 │回應(7)引用(0)愛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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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好有趣的訪談
難怪忍不住
Posted by 春卷 at August 30,2007 16:49
被你看透我忍不住的理由了。XD
我最喜歡不化妝就不知道嘴在哪那句啦!
還有把彼此丟出飯店窗外,而不丟家具!XDDDD

其實他講話搞笑程度不輸靈鴨兄弟檔?
Posted by Jenny Hardy at August 30,2007 22:41
「假如我完全放鬆,我就會坐下來打瞌睡了。」
想像口紅澎在表演台上坐下來打瞌睡的模樣...ZZZZ

他講的每三句話就有一句有笑點→真可愛

「假如我真的想要的話,我也可以寫出像Wham那樣糟的歌。」
這讓我想到以前在補習班老師還特地教全班唱 Last Christmas,那樣情景被口紅澎看到不知會怎樣? OTZ
Posted by 春卷 at August 30,2007 23:15
他年輕時很會亂講話,還會唬弄媒體,不用太在意。XD
真的是每三句就有一個笑點啊!超級可愛的!!
有些時候是邊覺得他欠扁,邊覺得真是太好笑了。

我記得他也曾經抨擊過惠妮休士頓...XD
Posted by Jenny Hardy at September 1,2007 23:59
真是篇驚悚又逗趣的澎澎肥料。
大嘴村乾旱是怎麼回事?
我的熟米村整個煮成一桶油飯啦,正疑惑著該如何上下一道菜。
我有偷瞄到大嘴村裝潢的過程喔!這裡現在像是貼了張口紅澎大海報,位置很不錯。地板顏色看起來很不錯,粉黑的感覺很善待我的視力XD,粉粉的真的很棒。
熟米村暫時不會改版,因為米站長還沒來看過。(等他收到我的信可能要到九月底= =")
Posted by 胖米太太= =" at September 2,2007 13:55
煥然一新的大嘴村真不錯
為什麼阿澎的鞋子都胖胖的這麼可愛 XD
Posted by Jessica at September 2,2007 21:16
熟,
大嘴村乾旱是我遊記一直沒寫完,所以乾掉了。
現在改版可以製造一些有在update的錯覺XD(毆)
我愛吃油飯啊!熟米村的下一道菜是什麼呢?好期待啊!

原來裝潢的過程被看到了,亂害羞一把的。
(中間一直在試顏色什麼的~弄到快抓狂!)
現在這樣的清爽感正是我要的,不過大海報當然是我最愛的部分。(心)

Jessica,
謝謝你的讚美!
被你發現阿澎都穿胖鞋!!這是他的招牌穿著之一!!
他的穿著讓他整個比例顯得很可愛。XD

對了,之前承諾的擠汁系列我趕快來弄。^O^/
Posted by Jenny Hardy at September 3,2007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