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4,2006

★性和性別

壹、 前言
性別的差異往往是制度和結構下的產物,性別不昰一簡單的分類,也不是統
計研究中的一個變項,而是代表著一組關係和結果,這種關係經常是不平等的,以下從縱斷面和橫切面分別加以探討。


一、 縱斷面 ─ 生命歷程(life-cycle)

女性從出生前就開始遭受歧視,女嬰的墮胎率較男嬰高,而在養成過程中,
男、女生的衣服、配飾、玩具及青少年時期對男、女行為規範的規訓都在為一個男女有別、男尊女卑的社會作準備。

而在升學上,女性也常因家庭經濟因素而被迫中斷,在身分歸屬上,女性的身分附屬於丈夫或父親,是「家屬」或「家眷」,昰戶長的女兒或配偶,這種思考和運作模式情話了女性在「經濟」和「身分」上的依賴男性。

在現行保限制度中,主要是以就業身分危保險或協助的依據,許多終身在家承擔家務、養育、照顧工作的女性,在和先生離異或先生去世後,因得不到制度的保障而淪為貧窮人口。

二、 橫切面 ─ 社會階層(social stratification)

女性在金錢、權力、聲望上,都不及男性,而且在各方面都可見性別不平等
的影子,到現在雇主仍可以以「男人要養家」作為同工不同酬或是升遷歧視的理由,有些工作會要求女性結婚或懷孕時辭職,但結婚生子的男性員工則被視為「比較穩定」的勞動者。

貳、 社會學和女性主義觀點

一、 生物性和社會性

從社會學和女性主義的角度來看,生物的性別和社會性別不同,前者指的昰
身體上或生理上的男性和女性;後者指的昰社會上我們慣稱的男人和女人,社會上的性別昰被人為建構的,我們的社會對何謂男人或何謂女人有一套特定的評價標準或期待,男人往往必須展現男性特質(masculinity)女人則必須展現女性特質(feminity)。

西蒙波娃便說:「女人不是天生的,昰變成的。」

人們長期以來,對於性別角色和性別差異的接受,昰社會化的結果,而「家庭」、「學校」、「媒體」都是重要媒介。

二、 女性主義理論和流派

從社會學和女性主義觀點來看,造成歷史性、跨文化的性別不平等主要
關鍵在於父權(patriachy)的意識形態和實踐。

美國女性主義者Kate Millete(1970)在《性政治》(sexual politics)一書中,將父權定義為「老男人控制年輕男人,男人控制女人的權力關係」。

她強調兩性關係就是男人統治女人的政治,是一種赤裸裸的權力關係,男人對女人施展權力的現象,不斷透過家庭、學校、法律……等各種機構和制度不斷加以鞏固和延續。

1.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論述承襲西方自由主義的哲學觀,主張個人的平等
與自由,將之推展到女人身上,論述的主軸在於爭取女人應該享有作為人的基本權利

主張「女性自我的存在本身即是目的,優先於母親、妻子的角色」於是強調女人和男人一樣有能力,應該一視同仁,給予平等的政治和勞動參與機會。

強調男人和女人間的相同性,女人應享有和男人相同的權利,因此此派女性主義者並不主張女性有受特別保障的權利,反對選舉中的婦女保障名額限制。

呂秀蓮所提出的「先做人,在做女人」就是自由主義的具體呈現。


2. 激進女性主義

相對於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強調公領域中的平等權利,激進女性主義者
則側重於分析私領域中的性別權利關係,例如:女人的月經往往被視為不潔,女人的身體往往成為男人窺視的個體。

激進女性主義者強調「個人的就是政治的」分析焦點從公領域中的不平等轉為家庭中的兩性關係,以及女人的「性」和「身體」。

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下,選美、強暴、墮胎、色情、性騷擾成為這派女性主義者的分析重點。

部份激進女性主義者,認為女性的被壓迫基植於女性的「生殖性」身體,因此,特別著重於分析女性的「生殖能力」如何被衍伸為女人必須擔負養育、照顧下一代的社會責任,進一步使母職成為天職,而且「職」昰一種強制所有女人都必須生育、照顧下一代的父權制度。

因此,此派學者認為女人應有自行掌握生殖權利,決定自己命運的能力。

3.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

部分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試過試圖分析資本主義和父權體制如何相互
聯結、共謀、進而壓迫女人,Hartmann(1982)即指出父權制的存在有其物質基礎,具體表現在男性控制女性的勞動力,並從中獲利,女性在家中的無酬勞勞動就昰一例。
  
此派學者主張用公權力改善現有、法律制度,將育嬰、托老等照顧工作的成本社會化,以去除妨礙女性發展的障礙並保護兩性公平競爭,台灣婦女運動要求廢除勞動市場中對女性就業和勞動力的歧視,力促「兩性工作平等法」就反映了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的精神,而許多婦女團體先後推動的「家務有給」要求國家正視家務勞動的價值給予從事家務管理者應有報酬,也和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的論點一脈相承。

參、 台灣社會的性別不平等

一、 工作上
工作上的兩性不平等可以分成幾個層面。

1. 機會:女性的工作選擇有限。

2. 升遷:雇主常因結婚、生子等因素而較少將女性升遷制管理階級的位置。

3. 性騷擾:性騷擾指具有性暗示、不受歡迎的言語或行為,職場中的性騷擾其實是一種權力關係的反映,不只反映了男尊女卑的社會文化,也表示了對女性個人和女性工作的貶抑。

4. 其他:2001年8月中華開發公司高層突然公佈女性不得著褲裝,違反者將罰一千元台幣,原因只是「女性穿裙子比較禮貌」。後來臺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員委員會裁定中華開發就業歧視成立,罰款3000元。

二、 身體、性別暴力

1. 性侵害:性侵害昰指對他人進行攻擊,性侵害的產生不只是一種性慾的表現,同時也反映出控制、佔有的心理,具體形式包括性騷擾、強暴、性虐待。
我們的社會常常存在著許多強暴迷思,認為性侵害的發生係因女性自己穿著暴露、過於招搖,這犯了責備受害者的謬誤。

2.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家庭中性別權力關係不平等的結果,同時也反映了男人如何將女人當作家產看待的普遍心理,結婚後女人成為男人可予取予求財產迷私下的產物,1998年「家庭暴力防治法」通過,目前各縣市政府也設有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幫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3. 物性、商品化: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運作下,女性身體不只被物化,同時也被嚴重的商品化。資本家藉由不同形式的媒體,誇大社會對女性容貌、身材的期望,而美貌、纖瘦也逐漸被建構成標準的,女人應該追求的模樣,於是一種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逐漸形成,也就是女人必須有廣告明星般的身材和容貌,才會受到男士青睞,才會有幸福的人生,於是,女人不但要「為悅己者容」,還要「為悅己者瘦」。

4. 生殖自由:在「優生保健法」制訂通過後,成年女性已經取得了合法墮胎的權利,但配偶同意條款卻使得成年女性的墮胎權落入丈夫手中。而未滿18歲少女需要家長同意始能墮胎的規定,不但為達保護作用,反使未成年少女私自尋求秘醫墮胎而造成惡性循環。此外,代理孕母的問題也備受爭議。

三、 貧窮女性化

1. 女性缺乏經濟的自主能力
2. 在就業市場中的歧視待遇,女性的低新和職場中的附屬性,導致女性無法取得和男性平等的雇用條件,如薪資、升遷、福利等。
3. 以女性為戶長或自立謀生的女性逐漸成為窮人中的多數。

Posted by fayefaye at 樂多Roodo! │17:28 │回應(0)引用(0)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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