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0,2007
媒體對法律案件不應小題大作
《中國時報》、《聯合報》連兩日對侯寬仁的筆錄大作文章,我對此有一些意見。首先,筆錄不是逐字稿,喝喝哈嘻哼啊嗯那些不用一對一寫進去, 這本來就是整理過的稿子,重點是要表達出證人原意。其次,中央社的報導已經指出,媒體拿到的筆錄不完整,關鍵字句有被刪去,這導致了上下文的脈絡被破壞,證人所稱「不清楚」並不是回答那個問題。問和答都對不起來了,媒體又從中引申推論,所得的結果當然也只是垃圾。
另外一個小題大作的例子是關於侯寬仁起訴時「詐取」的用詞,檢察官一定都會參考法條的用語,如果不把這些用語寫進去,檢察官幹嘛起訴他?當檢察官決定起訴時,那些嚴厲的形容詞都是正常的,要用平常心看待,寫那些用語只是讓法律程序能繼續進行而已,根本一點都不值得討論或爭辯。有時這些嚴厲的用詞甚至具有保護案件其他關係人的作用,比如說被告如果不是詐取,那該單位發錢出去的出納可能就要倒大楣了。所以這些用詞是必要而不必大驚小怪的,檢察官說了又不算,最後裁定還是在法官啊。
看到現在的侯寬仁,我就想到2004年的詹啟賢。當初被罵得跟什麼一樣,張昭雄和朱浤源等人還說詹啟賢幫阿扁造假云云,唉!侯寬仁檢察官,辛苦了。
另外一個小題大作的例子是關於侯寬仁起訴時「詐取」的用詞,檢察官一定都會參考法條的用語,如果不把這些用語寫進去,檢察官幹嘛起訴他?當檢察官決定起訴時,那些嚴厲的形容詞都是正常的,要用平常心看待,寫那些用語只是讓法律程序能繼續進行而已,根本一點都不值得討論或爭辯。有時這些嚴厲的用詞甚至具有保護案件其他關係人的作用,比如說被告如果不是詐取,那該單位發錢出去的出納可能就要倒大楣了。所以這些用詞是必要而不必大驚小怪的,檢察官說了又不算,最後裁定還是在法官啊。
看到現在的侯寬仁,我就想到2004年的詹啟賢。當初被罵得跟什麼一樣,張昭雄和朱浤源等人還說詹啟賢幫阿扁造假云云,唉!侯寬仁檢察官,辛苦了。
August 1,2006
拒絕採訪暴力 聲援執勤法警
台灣的媒體,已經囂張到連公權力也無視的地步了。如果因為搶拍,互相踩踏出了人命(雖然還未發生過),媒體是不是又會指責法警沒有維持現場秩序?法警抓人,職責所在。
東森S台被迫關閉時,我就認為媒體不會有所謂的「寒蟬效應」。因為,這個國家是媒體在統治,媒體至高的權力和所受到的監督完全不對等。但是,警察或法警只是基層人員,他們會有。連現場開幹了還不能抓人,那以後誰還敢碰記者呢?以後媒體採訪,更加予取予求了。連警察來了都抓不了我!
媒體天天都在施行採訪暴力。等到暴力受害者是他們自己人,同業一面倒地媒媒相護。全台灣誰像朱文正有這種「特權」要求不要採訪?
記者控訴法警暴力相向,但是人的互動是互相的。記者粗暴採訪,得到暴力回應,很意外嗎?很意外嗎?若是互相尊重,工作人員待在該待的地方,衝突不會發生。
媒體最大的暴力還不在於採訪,更嚴重的是新聞編排。媒體搗亂,透過畫面剪輯,把元兇張冠李戴到別人頭上,不是第一次了!楊振寧前陣子來台灣的時候就發生過。「鏡頭外,不知道還有多少沒拍到的。」這是真的。媒體可以肆無忌憚地施暴,因為只有媒體自己有鏡頭豁免權。
東森S台被迫關閉時,我就認為媒體不會有所謂的「寒蟬效應」。因為,這個國家是媒體在統治,媒體至高的權力和所受到的監督完全不對等。但是,警察或法警只是基層人員,他們會有。連現場開幹了還不能抓人,那以後誰還敢碰記者呢?以後媒體採訪,更加予取予求了。連警察來了都抓不了我!
媒體天天都在施行採訪暴力。等到暴力受害者是他們自己人,同業一面倒地媒媒相護。全台灣誰像朱文正有這種「特權」要求不要採訪?
記者控訴法警暴力相向,但是人的互動是互相的。記者粗暴採訪,得到暴力回應,很意外嗎?很意外嗎?若是互相尊重,工作人員待在該待的地方,衝突不會發生。
媒體最大的暴力還不在於採訪,更嚴重的是新聞編排。媒體搗亂,透過畫面剪輯,把元兇張冠李戴到別人頭上,不是第一次了!楊振寧前陣子來台灣的時候就發生過。「鏡頭外,不知道還有多少沒拍到的。」這是真的。媒體可以肆無忌憚地施暴,因為只有媒體自己有鏡頭豁免權。
June 18,2006
《聯合報》,請不要向壞榜樣學習
主文:「江青心態」:陳水扁,你默認了嗎?
一九七六年,毛澤東逝世,中共政權審判四人幫。江青在法庭上表現倨傲,拒絕回答庭訊。審判長說:「妳不說話,那妳就是默認囉!」
三十年前的那一幕,江青噘著嘴、一臉不屑的表情,及審判長鄉音濃重、慢條斯理的口吻,不但留存在錄影帶中,也留存在許多人的腦海中。
如今,難道陳水扁也要學江青?
我的天啊,如今難道《聯合報》也要學老共法官?江青留下醜惡的鏡頭,難道這審判長就不醜惡了嗎?我不是什麼學法的,但是至少有點現代法治常識。我們知道嫌犯有權行使緘默權,有權不作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審判長的這句「妳默認」是非常傲慢的!
我們也知道四人幫被捕的主要理由,不是因為犯罪,而是政治失勢,這場審判當然也是政治審判。他們下台不是因為人民要他們倒台,而是掌權的要他們倒。法治和民主是不可分的一體兩面,舉這種兩方都是負面示範的例子,還學老共的口氣講話,《聯合報》真是損不到人又不利己。
雖然《聯合報》為政治立場而扭曲事實,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參見:聯合報不要那麼藍)但我看到這篇社論依然大吃一驚。這種教歹囡仔大小的文章怎麼會出現在一個民主國家的報紙上?連基本的格調都失去了!阿扁可以下台,也終究會下台,但是國家法治是長遠的。對讀者進行反法治教育,極為可惡,無論什麼理由都說不過去的。
May 13,2006
中國時報:毫不遮掩的造謠
完全昧著良心,無所懼怕,擺明就是要抹黑!這風範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了。
全篇都是造謠,我只摘第一段了:
一、官網上都可以查得到,預定通車日期本來就是民國96年10月!
二、部分通車哪是什麼首例?我們甚至可以說台北捷運到現在還沒有一條是完全「全線通車」的!(藍–板橋土城線、綠–松山線、紅–信義線、棕–內湖線)
三、橘線坍塌哪會影響到紅線的部分通車?
四、如果真如文中所說,不得對外售票,哪裡可以為選舉造勢?人又不能坐上去還造個鵰!
《中國時報》2006.05.06 A15版
全線延至明年10月通車 高捷紅線南段 年底試運轉
黃如萍/台北報導
事故、弊案不斷的高雄捷運系統,確定將延至明年十月底才能全線通車,高雄市捷運局日昨並首創先例,向交通部提出今年底高雄捷運紅線南段試運轉計畫,為年底高雄市長選舉造勢意味濃厚。
全線延至明年10月通車 高捷紅線南段 年底試運轉
黃如萍/台北報導
事故、弊案不斷的高雄捷運系統,確定將延至明年十月底才能全線通車,高雄市捷運局日昨並首創先例,向交通部提出今年底高雄捷運紅線南段試運轉計畫,為年底高雄市長選舉造勢意味濃厚。
全篇都是造謠,我只摘第一段了:
一、官網上都可以查得到,預定通車日期本來就是民國96年10月!
二、部分通車哪是什麼首例?我們甚至可以說台北捷運到現在還沒有一條是完全「全線通車」的!(藍–板橋土城線、綠–松山線、紅–信義線、棕–內湖線)
三、橘線坍塌哪會影響到紅線的部分通車?
四、如果真如文中所說,不得對外售票,哪裡可以為選舉造勢?人又不能坐上去還造個鵰!
April 27,2006
[惡搞] 新聞自由殺人事件
其實看到各報紛紛為高年億報不平,我心中想到一段劇情。這故事應該多少可以反映,新聞自由可以操作成怎樣,記者涉及犯罪卻不供出消息來源,有什麼後果。
東亞的一個島國正在進行國會選舉。某日,該國新聞媒體《聯X報》頭版新聞刊出消息,文中據高層官員指出,該國政府XX委員會將實行某項新政策。一向反對該政策的X聯黨籍國會議員候選人陳XX聞訊,揚言聚眾前往XX委員會抗議。不料遊行途中卻發生爆炸事件,陳姓候選人身亡。
在爆裂物附近找到烤玉米,傳言是「玉米炸彈客」所為。事後政府XX會首長出面否認有此項政策。法院審理時,撰寫頭條的高XX記者拒絕供出消息來源。各黨派吵得不可開交,有人說是操弄悲情的選舉賤招,有人說是敵對黨派的政治謀殺,有人說是自導自演,有人說是政府放風向球,出事了才趕緊否認等等。
X周刊爆料稱陳XX有婚外情,疑似因愛生恨而情殺;國會議員邱X爆料指陳XX收取工程回扣,因利益擺不平而被殺。X聯黨國會黨團要求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還透過關係請來日本名探毛利小五郎先生來進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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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的一個島國正在進行國會選舉。某日,該國新聞媒體《聯X報》頭版新聞刊出消息,文中據高層官員指出,該國政府XX委員會將實行某項新政策。一向反對該政策的X聯黨籍國會議員候選人陳XX聞訊,揚言聚眾前往XX委員會抗議。不料遊行途中卻發生爆炸事件,陳姓候選人身亡。
在爆裂物附近找到烤玉米,傳言是「玉米炸彈客」所為。事後政府XX會首長出面否認有此項政策。法院審理時,撰寫頭條的高XX記者拒絕供出消息來源。各黨派吵得不可開交,有人說是操弄悲情的選舉賤招,有人說是敵對黨派的政治謀殺,有人說是自導自演,有人說是政府放風向球,出事了才趕緊否認等等。
X周刊爆料稱陳XX有婚外情,疑似因愛生恨而情殺;國會議員邱X爆料指陳XX收取工程回扣,因利益擺不平而被殺。X聯黨國會黨團要求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還透過關係請來日本名探毛利小五郎先生來進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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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3,2006
禍害遺千年
最近記者用載口罩抗議不能到機場管制區採訪,真是幹得好。既有創意又符合產業特性,那就是不要臉。這麼說或許會冒犯了媒體從業者,但是罵得這麼難聽也只是狗吠火車而已。
媒體在機場製造衝突已經不是第一次。是的,製造。媒體本來應該探訪,不應詃跳下海一起演出。大家記不記得何如芸在機場被媒體圍攻?要採訪的機會多的是,誰規定一定要在機場的?載口罩抗議只不過是因為因為受害者得到逃走的機會,記者享受不到嚴刑逼供的快感罷了。
最近偉大的揭弊媒體TVBS,還幫精神病患安排了最終解決方案,那就是死。新聞裡控訴著,因為警察打不到要害,所以該死的精神病患沒死,害死一個無辜的國中生。
病患砍人是悲劇,國中生受害也是個悲劇。國中生受害是無辜,但是病患得病竟是死罪。TVBS對待這個弱勢者的方法,就是還不去死?你死了就不會害到人!人命的價值在這裡,多麼不相等。新聞自由!自由!自由!但是精神病患別說是自由了,連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這就是所謂公義的媒體啊。
我們祝福寫這篇稿子的新聞從業者長命百歲,活上一千年。
就是打不中歹徒! 隨便一槍少女亡(TVBS)
March 8,2005
中國時報,誰來叫他們別鬧了?
看到這篇網路野馬,給牠韁繩我真的只能說怒了。整篇文章完全胡說八道,陳記者的姓名電話連絡方式是她自己張貼出來的,而中國時報自己身為「引用文章」的複製貼上一族,怎麼有臉刊出「違反著作權」這種鬼話?看來中時是打算死不認錯,還選立場最偏見報社的文章來刊登,雖然這種事以前就知道了,可是還是不禁讓人想問:誰來制止這些「名門正派」大報?
March 2,2005
蘋果,你贏了
看到今天中時聯合蘋果三家報紙都把毒犯引爆瓦斯案的受傷血腥照放頭版,也只能說:「蘋果,你贏了!」不知道蘋果現在拿到市佔率第一了沒,不過實際上已經可以說是第一了,因為中時聯合的頭版都已經徹底「蘋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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