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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4,2009

我願活在妳的散文裡—寫靜好的陳寧(《文訊》2009.7)

我想當小寧的好朋友。
但是她的好朋友太多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輪到我。所以我有時候很羨慕周夢蝶啦、傅月庵啦、運詩人啦、駱以軍啦、周月英啦⋯⋯嘩啦啦的一群人。而我這個人很愛抱怨,每次都抱怨她幹嘛來台北老是去住運詩人家,反正白天眾多朋友們全都排好隊陪她看電影、逛書店、去北海岸玩、喝咖啡、吃飯、拜訪作家有的沒的一類的,也該過癮了吧!那麼,如果晚上來住我們家,不是能多一些說話時間嗎?
之前我們去香港旅行,住的就是小寧家。她只要有空,班可以少上一些,幾乎全程相伴,吃大館子、泡道地茶餐廳、準備宵夜、跟香港作家混PUB喝酒,一點錢也不肯讓我們花。回程前和我們深深擁抱,又率性推開,彷彿往後難得再見般的猶疑不捨。
回來後,女友說:「唉,難怪小寧朋友這麼多,你要多學學人家。」
「往後小寧來台北,食宿一切由我們打理。」我發誓說。
小寧不肯。
「不好意思麻煩你們啊。」她說,「阿運那邊住慣了。」
結果還是輪不到我們。
「唉,台北等著讓小寧住的地方可多了。」女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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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6,2009

比參加大屠殺更難以啟齒的事—專訪《我願意為妳朗讀》幕後的韓娜施密茲與麥克柏格


讓戰爭在雙人床外進行
躺在你長長的斜坡上
聽流彈,像一把呼嘯的營火
在你的,我的頭頂竄過
竄過我的鬍鬚和你的頭髮
讓政變和革命在四周吶喊
至少愛情在我們的一邊⋯⋯
—節錄〈雙人床〉余光中

當韓娜施密茲與麥克柏格往後回想起來的時候,必定會覺得這首詩寫得如此貼切。在那段耽溺於淋浴、性愛與閱讀儀式的短暫倆人歡樂時光裡,至少麥克柏格這邊是完全不知道的:那些久遠戰爭所殘留的餘孽與傷痕,那些在奧許維茲集中營裡被以瓦斯處死,那些於死亡行軍路途與教堂大火中煎熬喪命的鬼魂,正在他們纏綿不休的雙人床邊,雙手攀附床架,瞪大眼睛看著、怨恨著或嘲弄著。
假如麥克柏格稍微有點留意的話,或許赤裸的肌膚就能感受到鬼魂們口鼻吐出的寒氣。但他畢竟只是個15歲的孩子罷了,這年紀的男生心裡所想的,無非只有談一場將來一定會搞不懂為什麼而談的戀愛,和盡快脫掉女生的胸罩跟內褲而已。假如當韓娜施密茲兩手撐在他的胸膛,在達到高潮的前一刻舉起雙手,發出低沉的啜泣聲時,麥克柏格的視線能夠穿越她凹陷的腹部與一大一小的乳房,他或許便能看見天花板上,早已盤距著沉重而無法原諒的歷史濃霧,一吋一吋地降下,即將籠罩他們的雙人床。麥克柏格往後曾回憶說:「為什麼我回想那段日子時,總覺得如此悲哀⋯⋯難道是因為知道後來會發生的事情?或者,後來那些事情,其實一直都等在那兒?」
但是,韓娜施密茲這邊究竟是怎麼回事呢?36歲的她並不是個無辜的不知情者,她當然知道那些鬼魂非常熱切地在一旁看著,「審判之前,我還可以在他們想來的時候趕走他們。」她說。如果是這樣,那她是否在筋疲力盡的性愛之後,曾經反省不該將怯弱善感的麥克柏格帶進一個血腥荒謬的歷史?當麥克為她朗讀時,她是否曾回想起那些過去為她朗讀的瘦弱猶太女子,最終懷抱什麼心情走入毒氣室?韓娜施密茲是否曾後悔,何必為了不識字,居然得去參加大屠殺,最後送掉自己的生命?她是否後悔,無法與麥克柏格戀愛?至少,在濃霧完全籠罩他們之前,愛情有一度是可以站在他們這一邊的⋯⋯假如韓娜施密茲和麥克柏格一樣想要的話?
這次,在期待許久的《我願意為妳朗讀》電影上映之際,我們特別邀請韓娜施密茲與麥克柏格兩位小說主角,來談談小說幕後種種不為人知的情感轉折,以及事隔數十年之後,他們仍然想要一吐為快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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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arbluefact at 樂多Roodo!12:12回應(1)引用(0)

March 2,2009

「後青春期」的兩種形式.樂多線上誌專欄

《電影小說》(村上龍,大田出版,2008年12月30日)

不久前,我和雜誌社同事一起去中山足球場看五月天的《後青春期的詩》演唱會。 我對五月天幾乎沒什麼認識,除了《志明與春嬌》之外,其它任何一首歌的歌名也說不出來。不過他們來公司攝影棚幫我們拍了雜誌封面,人看起來非常好的樣子,而且我也很久沒去聽戶外演唱會了,於是便懷著有點不信任好不好聽,而且覺得一定會擠到令人生起氣來的緊張心情跟著去了。
因為是發行新專輯附帶贈票的大型演出,並且在周末連續舉辦兩場,所以媒體公關票方面似乎比較餘裕,大方地給了我們幾張。話雖然這麼說,但是果然不愧是五月天啊,據說第一場演出的前一天,排隊等著拿票與歌詞本兌換進場用手環的人龍,環繞了整座中山足球場有四圈之多。我當晚有事偶然要經過附近時,計程車司機面有難色地說:「有五月天的演唱會,要繞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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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7,2009

18歲的世界裂開了.樂多線上誌專欄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村上春樹,時報出版,2008年11月3日)

因為是村上春樹的關係,所以想寫一些私人的瑣碎事情。
我是18歲的時候開始讀村上春樹的,那是1990年,《挪威的森林》已經在日本出版三年了,對他本人來說非常不可思議地賣出了四百萬冊以上,他從歐洲長居回國後,深陷於大規模的促銷廣告與邀約活動之中,還覺得相當不適應。「最高興的是,很多讀者對我的作品很熱心。換句話說『十個人中有一個人』確實會回頭再來讀……這對我來說是理想的—至少是非常舒服的—狀況……雖然《挪威的森林》賣得出乎意料之外的好,使得這種『好心情』的狀況被迫有一些改變……」(《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p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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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arbluefact at 樂多Roodo!11:31回應(0)引用(0)

November 24,2008

人生也不算太爛

評《往下跳》

尼克‧宏比著/張雲塵譯
泰電電業公司


乍看之下,《往下跳》是本有關人生一團亂,即使想自殺看看也不足為奇的小說,若說裡面是否有些教訓意味,卻幾乎是沒有的。什麼樣的自殺會有教訓意味呢?舉例來說,二次大戰末期美軍進攻沖繩島時,一些島上婦女聽說美國大兵會姦殺投降的女人,紛紛抱著幼兒絕望地從懸崖往下跳。有時母親摔死了,幼兒卻因為被母親緊緊懷抱著沒摔死,只好在岩石上唉唉叫,過了好幾天才會死去。美國軍艦試圖救援,但海面屍體過於密集,就算螺旋槳都把屍體攪得稀巴爛了,也沒辦法靠近。像這樣的自殺,不管是從哪一邊來說,我想都很有教訓的意味吧,非常哀痛與沉重,裡頭可以辯論詰難的思想也相當多,然而這些東西在《往下跳》裡幾乎是沒有的,這應該是這本小說最棒的地方了。

四個淺顯易懂的好萊塢式戲劇化角色,各自因不同緣故選擇於除夕夜從同一棟大廈樓頂往下跳;但又因為隨便尼克‧宏比愛怎麼編就怎麼編的理由,當晚統統沒往下跳,反而展開一連串請你自己去看了就會知道,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寫到哪算到哪,反正誰的人生不都是一團混亂兼沒頭沒尾瞎扯的故事情節。最後,除了一個不知道為了什麼真的往下跳的路人甲之外,一個人也沒跳死。

鬆散自由的結構布局、揚棄吊人胃口的懸疑性,加上全書維持節奏輕巧,人人坦白從寬的淺白敘述形式,使得《往下跳》成了一本「反正人家就是要這樣東寫西寫,你乾脆腦袋空空放輕鬆讀」的小說,一口氣讀下來,看角色之間的熱烈鬥嘴和做不完的蠢事,非常過癮,就和看好萊塢電影一樣。所以與其說是在讀一本有關自殺的小說,不如說跟去參加派對比較像。

然而純粹就我對讀小說的期待而言,讀完後的確有種被欺騙的感覺。尼克‧宏比自己也爽快承認了,跟那個真正跳下去的人比起來,「只是讓腳在天台邊晃根本不算什麼,除非你真的跨出最後那五公分,而我們沒有人做到」。但是問題就在於,我想讀的正是最後那「五公分」或「二點五公分」究竟是怎麼回事,到底是什麼造成了這一點點距離的差別?小說全部的高張力就應該在這稍縱即逝的差距之內拉扯,而尼克‧宏比似乎卻閃掉沒寫了……

其實,他還是忍不住對這差距說了點什麼,那就是「無狗」所說的話。這個只出現在最後幾頁的小角色以一套天外飛來的說法:「如果生命之神想要你,你就會活下來;如果死亡之神要你,那就活不下去。」讓叛逆少女潔西開始後悔前幾個星期做的事,而且「由於無狗的教導,我有智慧接受這一切……」老實說,無狗到底是什麼玩意兒啊,能夠像個救世主,神來一筆給小說結局來上一段平凡註解,角色們居然還買單──「那,」潔西說,「有人想跳下去嗎?」沒人開口,因為這已經不再是個認真的問題了,我們微笑──非常好萊塢電影的結尾……但是好吧,我想起我那些自殺死掉的朋友,如果真有「一個也沒死」的人生也不算太爛。
【2008/03/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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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2008

我的孤獨而華麗的超市時光(發表於《城市中國》5月號)

「唉,那就買水果吧⋯⋯」她說。
女朋友要去舊主管家聚會,考慮了許久總算決定買些水果當伴手禮。我心裡鬆了口氣,因為之前我想破頭幫她出主意,真是麻煩到快吵架的地步,那麼,既然要買水果的話,應該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了吧⋯⋯非常遺憾,並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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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arbluefact at 樂多Roodo!21:14回應(0)引用(0)

August 21,2007

「先講究好看,再講究顧身體。」的《大明王朝1566》

所有的中國歷史小說,特別是跟皇帝、共產黨和蔣中正有關的,不管是哪一朝,地點在洛陽、北京還是台灣,幾乎都脫不了幾種角色設定:沒一個能活到萬歲就非得葛屁的皇帝、辦公時講沒兩句就跟人吵架的賢臣、常常跟前面那個吵架的貪官、傻不攏咚連兒子都當不好還想當皇帝的太子、一臉奸樣又好女色的人妖太監、比恩客還聰明100倍的妓女、比太子聰明500倍的妃子、老是把「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掛在嘴上的將軍,和一個,(切記,一定是只有一個⋯)斷案如神,老是一臉裝得「我最清高、最不愛錢,所以大家都要欺負我⋯」的芝麻小官。光看這種角色陣容,就知道除了武俠小說和科幻小說之外,這世界上再也不會有那麼扯爛,又扣人心弦的故事了。(以故事情節扯爛的程度,依次是武俠小說、科幻小說、歷史小說、台灣政治) ...繼續閱讀

Posted by farbluefact at 樂多Roodo!13:58回應(3)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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