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8,2009
March 25,2009
March 18,2009
March 13,2009
March 4,2009
轉載-放下「自我」的幻覺 文/聖嚴大師
放下「自我」的幻覺 |
一般人認為,活著的時候,自己的生命就是「我」;死亡以後,雖然身體消逝了,但是靈魂還在,就轉而把靈魂當成「我」。但是,狗有狗的靈魂、貓有貓的靈魂,人也有人的靈魂,即使是人的靈魂,也有男人、女人之別。所以,在一次次的生死輪迴之中,靈魂並不是絕對不變的,只要靈魂一變化,「我」也就會跟著變化。因此,佛法雖肯定身體、靈魂的存在,但它們都不是固定不變的,因此,我們也可以說,沒有一樣東西可以稱為「我」。 第一次接觸「無我」觀念的人,大都會感到害怕,其實「無我」才是對自我真正的肯定。讓我們仔細想想,「我」究竟是什麼?是心?是身?還是身心之外所擁有的事物?所謂的思想、財產、名譽、價值判斷等,就是「我」嗎?或者只是「我的」罷了?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我的名字叫做「聖嚴」,但是在台灣,就有五個名叫「聖嚴」的出家人,所以將來如果有人提到「聖嚴法師」,究竟指的是誰?還有,我曾經在大英歷史博物館看到敦煌出土的古代經卷,裡面就有一位唐朝的法師與我同名,巧合的是,這位法師也姓張,和我俗家的姓一樣,也叫做「張聖嚴」。由此可見,歷史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我的名字並不就是「我」。同理可知,我的身體不是我、我的名譽不是我,其他與我有關的一切也都不是我。因此,現在一般人所講的「我」,都是虛幻的我,並不是真實的。 但是一般人還是很怕無我的觀念,因為一講到無我,就覺得自己的價值、立場、目標、方向似乎都消失了。曾經有一位美國教授跟著我打禪七,在打坐狀況非常好的時候卻要求回家。我問他:「你為什麼不坐了呢?」他回答:「我愈坐愈好,覺得這個世界愈來愈空虛、不重要。但是這樣不行,我還有一個太太,我怕我一開悟,進入『無我』的境界,就可能不要太太了。我可以不要太太,但是太太不能沒有我,所以我想回家了。」他表示,基於慈悲的心理,他要回家幫助太太,所以他不想打坐、開悟了。於是我告訴他:「你好愚癡啊!成了佛、開了悟的人,雖然沒有自私自利的我,卻有大慈大悲、大智大勇,也就是把小我擴大成無限、廣大的我,不僅可以幫助自己的太太,還能救度更多眾生。」 佛教認為,一切有形、無形的現象,在我們身邊不停地變換著,生活在這個變動不已的幻境當中,我們常常為自己編織苦惱的生死之網而毫不自覺。明白「無我」的道理,就可以幫助我們練習放下自我的幻覺,積極修行菩薩道。 雖然眾生看佛是有「我」的,例如在《金剛經》中,釋迦牟尼佛就常以「我」自稱,但是在其他佛經裡,如來也常說:「我是佛」、「我在說法」、「我在度眾生」,這些都是「假名我」,是為了讓眾生瞭解佛所說的法,才必須有個指稱的對象。事實上,佛的「我」就是「無我」,拿掉凡夫的自我,只剩下佛的無我,才是究竟的我,也才能在這個世界上,發揮絕對正面的影響力。 本文摘錄自《人生雜誌-第29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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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0,2009
轉載- 佛教徒如何發願? 文/聖嚴大師
| 佛教徒如何發願? |
| 每個人一生都應該要發清靜的願、遠大的願,而不要發愚蠢的願、不切實際的願,佛教徒當然也不例外,但佛教徒更應該要發願以佛法來成就他人、成就自己。 |
因此,我發了一個願:我能夠懂多少佛法,就告訴他人多少;用我的口、用我的筆,用一般人都能理解的方式,將佛法的好告訴大家。我並不奢望我說出來或寫出來以後,所有人都覺得很有道理、都能認同,因為願意接受我的人有多少,是我沒有辦法控制的事。
我不會想,要把全中國的人都變成佛教徒,把全世界幾分之幾都變成佛教徒;或是幾年以後,我要完成多少大願、收多少高徒。如果那樣想,是狂想、是做夢,因為這些因緣都不是自己能夠掌控的。
所以,一個人願意聽也好,兩、三個人,五、六個人願意聽,我也歡喜;人多也好,人少也好;一切看因緣,也就是隨緣。但隨緣不是被動地等待因緣,反而是主動地促成因緣,只是不去擔心和煩惱因緣可以促成多少。
對在家居士來說,每一個人都有家庭、有父母、有親戚朋友,還有一起工作的同伴,其實我們不需要影響大多人,從身邊的人影響起即可。我們可以發願;我願所有和我一起生活的人 ,都可以過的很幸福愉快;我願用盡一切方式讓他們身心健康、沒有煩惱;我願盡自己最大的力量來為他們奉獻。我想這些願,每個人應該都可以做得到。
不要以為這個願好像只在自己的周圍繞圈圈,就覺得這些願不大。這個願雖然小,卻是大願的基礎。照顧好自己的小家庭,是菩薩行的基礎;如果能再擴大一些,以一切眾生煩惱為家,擔負起「如來家業」,那就是更深廣的菩薩行願了。
所以,我們不能以實質的東西或數量來衡量願的大小,例如別人布施一百萬,那我就要發願布施一千萬。同樣的,在發願時,也不要陷入數字、數量的框框中,否則框框過大,那會變成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流於狂想、空想;框框過小,則又局限了各種可能性,又流於個人的小願。
人不要被框框局限,但要有大方向,從人道、天道,解脫道,菩薩道到佛道,層層超越。從近而遠、從小而大、從微而著,有次第、有彈性地不斷進步,這才是佛教徒標準的發願方法和心願。
做為一個佛教徒,狂想不能有,但宏願不能沒有。或許自己微言輕,沒辦法登高一呼使得萬山相應,但還是要有為社會奉獻、希望影響整體社會的大願心。
●本單元文章同步刊於法鼓山全球資訊網 >首頁 > 聖嚴法師
本文摘自自法鼓文化出版「祈願、發願、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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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7,2009
轉載-基督教與佛教的影響及價值 文/聖嚴大師
(一)宗教價值的衡量
宗教的價值,應由兩方面來衡量:一是信仰所產生的精神寄託,一是信仰所賴以成立的理論基礎。如果僅就精神寄託的價值來說,信仰宗教實即是自我安慰感的昇華,可以不藉理論的基礎而得到宗教的安慰,這是神教所特別強調的;信到篤實真誠時,就會得著信的效果。其實,信是自己信,信的力量仍由自己所發出,至於他力的「神」或佛菩薩的感應接引之說,站在宗教的立場,絕不應該否定,但這他力的感應,必須先出於自力的要求。
人在宇宙間,不是孤立的,我們的神識依附我們的身體,我們的身體依附於大地,大地依附於太空,太空依附於宇宙,這是一個大實在、大依靠。從精神方面而言,我們自己依附於家庭,家庭依附於社會、國家,乃至世界,也是一個大實在和大依靠。
那麼,我的信仰心,就沒有東西可資依附了嗎?下愚者依附上智,上智者依附神明,神明依附宇宙的自然律,自然律是什麼?在佛教說是「法」。法是自然存在的,不由造作的。完全順應於法,便不違法,既不違法,就能不受法束縛,不受束縛,便是解脫,解脫了的人,便是聖人,聖人的存在,是存在於宇宙、自由於宇宙、充塞於宇宙,而又超越於宇宙的大人格。所以聖人的感應力是無所不遍的,只要我們以合乎「法」的心去求合乎「法」的事,必然能有感應,這在現代名詞稱為宗教經驗。
(二)宗教信仰與宗教效驗
因此,信仰有沒有效驗,乃在於人生局部的能不能合於「法」的要求;信仰的能不能解脫,乃在於人生全部的是否已經合於「法」的要求。
放下物欲私情,當下便合於自然律的法,所以求得信仰效驗並不困難;如要一次放下、永久放下,那就要看你的工夫如何以及方法如何了,所以求得解脫的境界並不容易。
一個宗教的好或不好,不必從其現狀上去過分責難,但問它是否能使人得到信仰的安慰以及信仰效果,如果可以達到這個要求,那麼,毫無疑問,它是值得信仰的。當然,一個好的宗教,也必有其好的外形,所謂存乎內而形乎外。雖然由於人為的不臧,也能使得珍寶蒙於糞土。
其次考察一個宗教的是否能夠使人解脫,那就要看它的方法如何了。信仰力是暫時的、斷續的,一時信一時有用,一時不在信的念頭上,一時就不起作用。唯有轉變此一信仰力的功能,保持住經常不絕,那才算是解脫工夫的著了力。怎樣達到如此的境地,那就是修持的工夫。
這種工夫在基督教也有說到,那就是他們所稱的「靈修」,靈修的主要工夫是祈禱和默想,這種工夫幾乎跟印度的其他宗教類似,所以,我相信基督教的靈修工夫得了力,他們會有若干禪定境界,以及由禪定而生的少許神通作用,這在他們稱為「神蹟」。
然而,在佛教的修定方法很多,小乘七賢位的五停心觀,就是修定的入門方法,所以修定是修學佛法的一種基本工夫。
可是,定的工夫有大小,境界有高下,佛教的九次第定,就說明了這一事實,九次第定的最高定──滅受想定,才是真的解脫或永久解脫,其餘八種,都還是暫時的解脫;其實並沒有解脫,不過是相等於信力作用的延長擴大,卻不是絕對延長與絕對擴大。
如何求得滅受想定的境界,那就要看你對「法」的原理有沒有徹底辨明。法的原理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雜阿含經》句)。這是什麼意思?無他,「緣生」而已。法無實體,「緣」聚則有,「緣」散則無。這就是萬法緣生而本性空寂的道理。
緣生的法,是空如的「實在」,「實在」,乃是無法可求的境界。看到了法的原理,就能把人我、心物、內外、善惡等等一切相對矛盾的偏見,一掃而光。到了沒有一絲偏見可資我們的憑藉與取捨之時,這樣的心境,當下便是解脫。所以,佛世的羅漢之中,有些人是未曾經過修定的工夫,一聽佛陀說法,他們就當下見道──明辨了解脫之道,而證道──親自實證了解脫之道。因此,解脫的主要問題,是在能否明辨宇宙的自然律──法。
當然,佛教講究根性,根性是指由過去世中帶來的基礎。唯有打有深厚基礎的人,才可一下子見道、證道,否則的話,修持的工夫是非常的要緊。注意!佛教的證道是指親自證實而入於解脫之境;耶教也說證道,卻是指他們的生活經歷的說明,所以兩者的內容截然不同。
(三)成佛與生天
佛教的修持工夫,是戒、定、慧的三聯鎖,稱為三無漏學。由戒、定、慧的修為與恆持,來克服貪、瞋、癡的身心煩惱。修定的必先持戒,否則便會落於魔境的邪定,於己於人,有害無益。佛教戒律,主要是不殺生、不邪淫、不偷盜、不妄語(欺騙)、不飲酒的五項。由定的工夫,能啟發智慧,這與沈思默想有相通處。再由智慧的引導,進入無漏的解脫境界。有關佛教的戒與定,不妨參閱拙著《戒律學綱要》及《怎樣修持解脫道》,這兩書是比較通俗的。
這是說的解脫道,如要成佛,尚要修行菩薩道。菩薩道是自救救人,也就是以解脫的究竟為目的,以更深廣的入世為手段,這是基於解脫的要求來做利他的工作。從事布施、救濟、社會福利,並以說法教化,提高人類的道德,促進世界的和平,便是利他的工作。利他的工作配合了解脫道來實行,是菩薩;如果僅做利他的慈濟事業而不配合戒、定、慧的解脫工夫,那便是人天福業,來生為富貴的人或生到欲界的天堂享樂。在佛教,每說「功不唐捐」,凡做好的工作,修善的事業,有怎樣的努力,必定也有怎樣的成果。回過頭來再談基督教。
基督教在本質上與佛教不同,佛教的「法」是指的自然律,基督教的自然律是「神」,神雖可以說成真理,神的本身卻是人格的萬能者。佛教的「法」的本身,則是空如的實在,既不被造、也不造物,佛教看此萬物現象的存在是幻有暫有的,是由於眾生的業感所成、業識所現的,不承認是由於萬能上帝的創造所賜。基督教上帝的「權威」、「大能」,在佛教已將其分配於每一個眾生來分別負擔、共同承受、相互影響的集體「創造」了。
因此,佛教可將諸法的本相看成空如的實在,可以對之不起偏執分別之見;基督教則必須對此造物的人格的神,存一依賴,無論如何也放不下的,否則,基督教的信仰所寄,便將兜底破產。
佛教在解脫工夫的方法上,有理論、有步驟、有層次、有目標。信仰力、禪定力,不過是解脫工夫的入門方法,最後則須放下了信仰,也放下了禪定,才是真正的解脫。
基督教的工夫,初則是信仰力的啟發,繼則是禪定力的探求,禪定是什麼?他們並不知道,但他們卻認為由於那種神祕經驗的媒介而能認識或親近到他們的神。其實,他們自以為認識或親近的神,往往還不是定境的神通而是心底妄想所幻起的一片幻影。以此幻影為神蹟,在佛教的工夫上說,那是認賊作父的「魔境」。也許有人真的由定力而感見了神明(天神、空神、地神),但在宇宙律中,不可能有一個人格的創造神。
因此,信仰基督教的功能,如果多做社會福利的慈濟事業,在佛教看來,那也的確是求生天國的最佳途徑。可是佛教的目的不在求生天國,所以,想藉基督教的信仰而使人解脫一切的苦惱,乃是不可能的事。
是以,佛教能夠承認,信仰基督教,的確有其可得的宗教價值。雖其曾經留下的歷史,有很多的污點,那當又是另外一面的問題。基督教若能革除那一面(魔性的),增長這一面(人性的),當可為我們人類帶來光明而給「上帝」顯出榮耀。
(四)諒解與仇恨
在宗教理念的標立上,在人生宇宙問題的疏解上,基督教的確及不上佛教的明朗、客觀、徹底、和善,但在道德倫理的基點上和宗教信仰的安慰上,基督教與佛教,則有不少的相通之處,甚至我們也可承認基督教的那些部分──布施、忍辱、刻苦、助人、祈禱、默想等等,也是佛法,縱然那不是純粹的佛法。這個真像陸九淵的話:「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所謂「千聖同心」、「萬法共軌」,縱然此一聖人不同彼一聖人,站在人的立場,嚮往總會有其共同之處。所以,作為一個佛教徒,他是不會敵視基督教的,因為佛教的基本原則,連對一個微小的動物,都不敢敵視,豈會敵視基督教徒?
基督徒看我們佛教徒以及所有的非基督徒,在態度上不一定表示仇恨,並且在存心上是「愛」意的,但在原則上是敵視的:當他們處身於不如意的環境之中,處身於異教徒的環境之中,就覺得是處身在魔鬼群中了,他們相信,異教徒不一定是魔鬼,至少是受魔鬼迷失了心的一群,他們視魔鬼為仇敵,異教徒是仇敵的伴黨,如果異教徒也有一種信仰的對象,那個對象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他們心目中的魔鬼。比如天主教的《聖號經》,它的要求,有點像佛教徒念的「南無阿彌陀佛」或者「南無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這在佛教是沒有仇敵觀念的,天主教則不同,且看:「以十字聖架號,天主我等主,救我等於我仇。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者。亞孟。」他們是求因了十字架的神聖標記,共藉天主聖神之名而從仇敵的手中得救,他們的仇敵是誰?不用說,就是「異教徒」了。
在原則上,基督教徒服膺耶穌的話:「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四至四十六節)這在基督徒們處於逆境的時地,的確能夠做到,而且極其感人;但在他們處於優勢的時地,就很自然地要使上帝的「榮耀」顯出來,將「震怒」加在異教徒的頭上了,就以一九六三年越南發生的宗教迫害為例,那位「第一夫人」叫作陳麗春的天主教徒,見到佛教的僧人因抗議迫害而用汽油自焚後,竟然毫無同情,且說:「用進口汽油吃醉和尚的烤肉」,同時主張鞭打殺戮是對付佛教的正當方法。
總之,基督教在「愛之也深,責之也切」的態度上,表現得非常的明朗。又如他們將凡是非基督教以及基督徒之中未被上帝選上的人,一律要在末日審判後擲進煉獄中去永遠受苦,這在非基督徒看來,乃是咋舌驚異的事。然而,要知道,基督教為了希望獨攬全人類的信仰,一網打盡全人類的精神依託,所以不得不如此地劃分開來,這在民智不大開明的時代中,確是非常有效的特效藥,如想僥倖地不下地獄,那就乖乖的皈依基督。《新約》的著者們沒有考慮到除了耶穌的教訓,尚有其他聖哲的智慧結晶和倫理建設,同樣也適合進入天國的要求,這是基督教的獨斷信仰的病徵,也可謂是很大的不幸。至少,佛教在這方面是寬容的,所以我希望給基督徒們疏導一下。
(五)正信與迷信
當然,若想從佛學與神學的根本問題上疏導,永遠也疏導不通,除非佛教放棄了緣生論與解脫觀,或基督教放棄了神造論與贖罪觀。
事實上,除了「神」的角度,無論從什麼角度看我們的宇宙,緣生論要比神造論更合乎科學實證的原則,從一個原子到整個宇宙,無不是聚散生滅,變換運動的緣生規律。雖然從現在的解釋中,佛教主張「業感緣起」或「賴耶緣起」等,也是不可見的形而上的問題,也是「唯證乃知」的宗教實證問題;但它們是由各個眾生分別負擔了基督教的上帝的功能,無疑地,這也更合乎民主平等的原則。
所以,要求佛教放棄緣生論的宇宙觀,那是很不理智的事,至於基督教能不能接受緣生論?在其神學的基礎上,根本是不能考慮的,否則,勢必把自從耶穌、保羅、奧古斯丁、阿奎那等以來所建的神學堡壘,完全拆除了!再從人生問題的觀點上說,佛教的解脫觀是基於自我人格的昇華超脫,基督教的贖罪觀是藉著神的恩典而赦免。解脫道,只要工夫到了,那是可以兌現的;縱然不能即生兌現,努力於人格的建設與超拔,總比一味乞靈不可知的上帝來赦免實在得多,何況贖罪觀的邏輯問題,永遠都是神學上的一個死結。
然而,基督教的〈信經〉中,就是特別強調:「我信全能者天主聖父,化成天地」,「我信罪之赦」。若要否定他們的〈信經〉,那也等於否定了他們的信仰!
於是,我仍覺得,基督教與佛教之間,既然無法拉成一家人,最好的辦法,唯有彼此尊重、相互諒解。雖然,我們的諒解是著重於社會改革及倫理觀念的相通處,唯有重視共通點的發展,始能達成諒解的目的。
因此,我要請求那些基督徒的狂熱分子,不要再把佛教當作敵人,最低限度,佛教並不如基督徒所想像的那樣,是「為害人類社會的迷信」,佛教徒也不如基督徒們所以為的那樣「罪惡」。如果光說佛教的都是迷信,為什麼,就不自己檢討一下,基督教是否更加更加地迷信?如果說迷信的定義是「盲從的信仰」,那麼,基督教實在當之無愧。實際上,基督教所指佛教的迷信,根本不是指佛教本身,而是附從佛教而存在的多神信仰,那些多神信仰者把佛菩薩也看作神明之一而加以崇拜,因此而使正信的佛教蒙塵!基督徒們就抓起這些塵土當作是佛教的根本。
至於佛教的本來面目,如有興趣,不妨參閱一本拙著《正信的佛教》,我在那本書中,解答了七十個看來淺顯而實際重要的問題。
如果說唯有純理性的信仰才不是迷信,那麼,就以基督教的〈信經〉來說,究竟是情意的服從,還是理性的考察?
(六)基督教的〈信經〉
最困難的問題,在於基督教必須建立並牢固他們自己的信仰,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便無法使他們承認其他宗教的信仰價值,否則便對基督的信仰基礎,發生動搖。記得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中央日報》刊出了一篇董顯光的演講稿〈假如我是一個傳教士〉。他就說:「我要在每一個場合告訴眾人〈信經〉的內容,我將一遍又一遍地默讀。」同時他反對那些人說:「耶穌不是上帝的兒子,只是一個人,一個社會改革者,一位先哲。……基督教義中所應側重的,應該是其屬靈的和倫理的一面。」
董顯光為何要反對如此的觀念呢?他說:「我恐怕這種現代主義的觀點,將使基督教義貶為人生的倫理法則。我是一個基要主義者,相信《聖經》的真實性,相信《聖經》所載的奇蹟,相信耶穌為童貞所生,相信他的肉身復活和升天。倘使將這些去掉,基督教義將所存無幾,不復能再傳流千年,如果仍能存在的話,也將如同儒教一樣,其教義雖受人敬重,但其創始者已不為人所崇拜。」
「如果一個人相信〈使徒信經〉,他一定是一個有德操的人。」所謂〈使徒信經〉,天主教及新教的譯法雖互異,它們的原文是相同的,本書二三八頁引用的幾句是天主教的,現在再把基督新教的〈信經〉照抄如下: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瑪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門。」
這〈使徒信經〉,自西元第二世紀以來,即已根據《新約》的神話而告確定,被稱為基督教的要道,並為歷代傳統的基督徒所堅持和保守,雖然耶穌死後的一百年代,即已有基督徒對耶穌即是耶和華上帝的觀念發生懷疑;然而,除了〈信經〉即無基督教的信仰可言,所以基督徒的宗教安慰之獲得,也唯賴此〈信經〉神話為真實的力量。可是,〈信經〉雖是全憑神話而成立,它卻是獨斷而唯一的,如此一來,恰好把其他的宗教信仰一律否定:不經過基督教會不能成為基督徒,不是基督徒便不能得救,不得上帝之恩救,縱然你在倫理德操上毫無瑕疵,仍然是個有罪的人。所以在基督徒的口中說出釋迦牟尼是罪人,並且當接受耶穌基督的末日審判,那是「順理成章」的事。
(七)結語
因此,要希望基督教諒解並尊重佛教的信仰價值,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真不知應該如何下結論,這是人類的福音呢?抑是人間的不幸?基督教除了由神話組成的〈信經〉之外,它的教義便「所存無幾」,基督教卻非藉神話的信仰而來否定其他的宗教不可,這不是蠻橫強霸,又是什麼?正像耶穌所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四節)如果正同董顯光所說:信仰神話的安慰,便可成為有德操的人,這種德操的標準,豈能不使一般的人懷疑?無怪乎教會的人,對內對外存有兩顆截然不同的心!
也許基督徒比佛教徒知道得更加清楚,近世反對基督教的,把基督教的教義教史,批判得七零八落,攻擊得體無完膚,嘲笑得醜態畢露,那並不是佛教徒,甚至也不是東方人。我曾見到好些西方人批評基督教的作品,那些作品,東方人之中也很少能夠寫得出來,那些西方人,卻都是思想深邃而享名國際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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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0,2009
轉載- 以布施對治貪念 文/聖嚴大師
| 以布施對治貪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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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2,2009
轉載- 師弟之道-傳道 文/聖嚴大師
| 師弟之道-傳道 |
| 我們生存於天地之間,不會沒有父母,也不能沒有師長。父母者,生我育我;師長者,教我導我。人可以不必自以為師,但卻不能不做他人的弟子,儘管有人不曾有過名義上的師弟之禮,但終不會沒有教學授受的師弟之實。孝養父母,是人之大倫,尊師重道,也是人的本分,所謂飲水思源,才可不愧人之所以為人,尤其是學佛的人。不過師弟之道的建立,是在師弟雙方的責任,今試論之。一、傳道師弟之間的相處相待,在目前的社會,教育授受而成為交易式及商業化的型態之後,已經少見有所謂道的存在。本來,如韓愈所說:「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為人之師,首在傳道,其次授業,再次解惑。道者道德、德性、德行或品格,也就是以身教為主,以德育為主,使得學生先在師德之陶冶薰習下,養成一個完美人格的基礎之後,其次才可談到授業和解惑。否則學而無品, 學而無德者的處身於社會,不唯無益於社會,且將成為社會之毒。但是今日社會的教育,求學的人,固不希望學道,教育的人,亦多無道可傳。所以師弟之間的關係,沒有情誼,沒有恩惠,所有的只是經濟價值的各取所需。 在佛教,佛弟子一開始學佛,便成了三寶弟子,對於佛法與僧,即須執弟子之禮。學佛的目的,是在求法,是在學道。法由僧說,道由僧傳,所以佛陀入滅之後的佛教,雖稱三寶,但三寶之總持,三寶之代表,三寶之主體,全部結集於僧寶之中。故此皈依三寶,而以三寶為師,實際上則以僧寶為師,學人之執弟子禮的實際對象也在僧寶,可見僧寶之地位,也就是導師的地位,僧寶的尊嚴,也即代表了三寶的尊嚴。因此,僧寶之在佛教中,應該是極其神聖也極其崇高的。不過,皈依佛教,要向僧寶執弟子禮,要恭敬供養僧寶,目的是在學佛,是在求學成佛之道。成佛之道的道行的具體表現,乃是戒定慧的三學。那麼,戒是什麼?定是什麼?慧是什麼?戒是不行惡,定是放得下,慧是看得透。然而,我人之學佛,並不是從看得透開始的,而是從不行惡開始的,如果既在為非作歹,又是利欲薰心,那裡還能看得透事物之真理所在呢?所以僧寶之為人師表,首要工作不在其他,乃在個人之德行──戒行之表現,以身示範,不唯消極的諸惡不作,更要積極的眾善奉行,然後則持之以定(放得下),示之以慧(看得透)。由 於僧寶之能戒、能定、能慧,僧寶導之於前,學者自可隨之於後。這是什麼,這就是傳道與學道之相互為禮,彼此為用。傳道的人,必先有道可傳,及其傳道的對象;學道的人,必先有道可學及其學道之依準,師弟之關係,端在道之授受。是情誼的感通,也是理智的交融。否則的話,此一師弟之關係,便不能落實。如果說學人之學佛,目的僅在聽法,僧寶的責任僅在說法,學人為了聽法,所以供養僧寶,僧寶為了利養,所以講經說法,僧寶可以不負身教的責任,學人可以不學僧寶的行為。那麼,僧寶變成了播音器,學人變成了錄音機,還有什麼成佛之道可言?同時,人若言行殊途,他的言詞,也必無從達意,沒有在行持中所得佛法的體驗,他所說的佛法,也就無從著力,無處落實。◎圖: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 禪堂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學佛知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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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7,2008
轉載- 倫理是基本修養,心安才有平安 文/聖嚴大師
主旨:2008/12/4 年代「聚焦360度」專訪聖嚴師父
地點:雲來寺
一、倫理是關懷、付出、照顧、奉獻
倫理是什麼?過去講的倫理,常常是指天倫,主要是父母及兄弟之間的關係,但是在現代社會來講,這種倫理範疇則顯得狹隘了。因此我們推動心六倫,即家庭倫理、校園倫理、生活倫理、自然倫理、職場倫理和族群倫理,就是倡導在各種關係與關係之間,從自身做起,盡責盡分,並且主動付出愛心、照顧、關懷和奉獻;不僅僅是對人對事如此,就是我們跟一草一木之間,也有一份倫理關係。
換句話說,以我們的良知、誠懇心出發,去對待周遭環境裡的所有人,乃至於一草一木,都是主動去付出、關懷、照顧與奉獻,便是心六倫的核心價值。
二、家庭倫理是基本修養
心六倫的基礎在於家庭倫理。家庭的倫理教育,是一個人的基本修養,主要是由父母、子女和兄弟姊妹在生活之中實踐和表現的。也就是家庭中的每位成員,都站在責任心的立場,每個人都對家人盡責、負責,對家庭用心照顧、愛護。若能如此,則在家裡一定是受歡迎的,也能夠把家人保護得很好;出門在外與人相處,同樣也讓人感受到一種安全感,讓人覺得舒服、有禮貌,感受到跟你在一起很放心,很有安全感。反之,如果一個家庭不重視倫理教育,家庭很難能夠融諧,甚至家中的成員到了社會上,往往會是各種問題的製造者,引來各種各樣的麻煩。
因此,倫理教育一定是從家庭開始,在孩子小的時候就要幫助他建立基本的修養。有了家庭倫理的教育,孩子成長以後,不管到任何地方,或在任何的倫理範疇上,相信都會同樣用心,盡心盡力做到最好。
三、校園這個大家庭需要大家來照顧
校園倫理,主要是學校的師生、同學和家長之間的互動,在彼此互動之中,克盡自己的一份責任和義務。其實校園就是一個大家庭,在這個大家庭之中,不論是擔任師長、學生或者家長的角色,都是這個大家庭的成員。有的人認為把孩子送到學校讀書,自己就沒有事了,不管孩子在學校發生什麼事,要管教也是學校來管教,跟家長沒有關係。這是絕對錯誤的想法。
人之所以沒有安全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自己沒有盡責。比如在學校裡不負責任,自己就沒有安全感,自己沒有安全感,也會讓其他的人沒有安全感。一個和諧安定的校園,一定是從學生個人做起,從師長個人做起,從校園裡的每一個成員本身做起。每一個人打內心起愛護學校,打內心起照顧學校,打內心起為學校服務。其實,學生來到學校不僅僅是讀書,也要盡義務的。在學校裡面,不論大事、小事,你的事、我的事、他的事,只要是學校的事,都是我的事,我都要盡心盡力去照顧。
前陣子有位退休的大學校長跟我說,一個學校若要辦得好,首先在於辦學的人要誠懇、要有愛心,必須以身作則,就算是有一些人不愛護學校,辦學的人一定要率身先行,把校園裡的師生當成是家人般地愛護和勉勵。可能剛開始的時候,老師和同學門們會覺得奇怪,怎麼校長一見到人就熱絡打招呼、擁抱,但是這位校長馬上告訴他:「我跟你打招呼、擁抱,你能不能也回我一個招呼、擁抱呢?」後來漸漸的,整個校園氣氛都改變了,學校裡的老師和同學一見面就熱絡招呼:「老師好!」「同學好!」有的人甚至還擁抱一下,雖然這種風氣在目前台灣的校園尚不普遍。
我們希望校園裡的每一個成員,彼此都能親如家人,雖不是父母而是師長,雖不是子女而是學生,大家互相地愛護,互相地關懷,這樣一來,大概彼此怨罵的狀況就少了。他要罵你,你給他抱一抱;他要打你,你也給他抱一抱,就打不起來也罵不起來了。校園倫理就是要凝聚一種緊密的情感,讓大家互相地感化、感動;用觀念來感化改變自己,用行為來感動影響他人。
四、從心啟動「心六倫」
心六倫,雖然是六種倫理的範疇,但如果能把其中的一項做好,比如落實家庭倫理,或者盡到校園的倫理,就能相互地貫通,也把其他的倫理做好了。「心六倫」的要義就在於發自內心,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不論在哪一個身分,都是盡責盡分,自然就會用心扮演好每一種倫理關係裡的角色。
我曾經見過一個人,他家裡種了很多花花草草,這些花草都長得欣欣向榮,繁密茂盛。因為他每天早上起來都會跟這些花草打招呼,一邊打招呼,一邊澆水,必要時加點肥料,偶而也輕拍它們,就像是跟它們說話,問它們好嗎?因此當他回到家裡,這些植物看起來都在震動,就好像是歡迎主人回來似的,家裡氣氛非常融洽,連花草樹木都融在其中。
五、心安就有平安
現在的台灣社會,普遍有種不安定感,這種不安定感是由每一個人所形成的。所謂平安,有心理的平安、生活的平安和生命的平安。如果心不安,很容易就被環境牽動,一旦環境裡產生變動,或者因他人的一句話、一個動作,甚至是媒體上的一個訊息,自己的心馬上就跟著起伏;起初是心不安,接著影響生活不安,最後連生命也不安穩了。而這些不安,一樣一樣重疊起來,有點像漩渦一樣的,會一個帶著一個、一個牽動一個,導致結果愈來愈嚴重,愈來愈麻煩。
•正視現實
雖然心不安,常常是受環境影響,但有的時候是因為自己疑神疑鬼,胡思亂想,結果愈想愈可怕,愈想愈糟糕!嚴重者會造成憂鬱症,甚至自己自殺或者攜子自殺,這都是緣於心理不安而影響了生活與生命的不安定感。
如何的安心?首先要正視現實。就像是一個人在夜裡趕路,一路上沒有燈,黑漆漆的,愈走愈害怕。怕什麼呢?怕黑夜裡有鬼,怕黑夜之中突然跑出什麼野獸攻擊。但如果是打了燈,或者幾個人結隊一起走,就不會覺得不安了。
當自己覺得不安的時候,要反問自己:「不安是為了什麼?」比方說夜裡有人在你背後吹了一口氣,你感到害怕,開始胡思亂想,而你往後一看沒有人,就更加疑神疑鬼了。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可以找別人來看一看,是不是真有什麼看不見的東西?可能是沒有的,而是自己的心理作用。遇到任何不安的狀況,如果能夠面對它、正視它,問題往往也就消失了。
•懷抱信心
除了正視問題,也要對未來懷抱信心。我有一個信眾,原來是個建築公司負責人,有一陣子經商失敗,資本被套牢,全家頓時陷入絕境。但是孩子還是要上學,日子還是得過下去,怎麼辦呢?他搬離原來的住處,改租一間幾坪大的房子,全家人擠在一起,一天只吃一把麵。他們還是撐過來了,現在全家人過得很好。
這就是說,當你心理上覺得已經走到絕境、無路可走,不敢往前走,也不想往前走,這種心態非常危險,會把自己的未來和整個家庭帶入絕境。如果說心態調整一下,相信天無絕人之路,相信今天能過,明天也一定能過,相信今天只吃一把麵,明天應該也可找到一把麵吃──永遠對未來懷抱信心與希望,這樣的時候,人生就會跟著改變。
•心平氣和處理事
有的人經常在抱怨,抱怨這樣、抱怨那樣,對這個人不滿意、對那個人批評,好像什麼事都不順心、不滿意,為什麼呢?因為自己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的原因,可能是曾經被某一個人或在某種些狀況下傷害,從此缺少安全感。其實抱怨、批評,或者反擊,往往只會造成自己更大的傷害,使得生活環境更加混亂,對事情沒有幫助,也不能解決問題。
該怎麼辦呢?要練習心平氣和地處理事,試著去理解事情發生的可能原因。比方說有人對我不友善,一定是有原因的,也許真是我給他的打擊,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所致。而如果是我帶給他麻煩,那我要向他道歉,是我對不起他;如果不是因為我,而是另有其他因素使他煩惱,那我更不需要反擊他、埋怨他,反而要看看還可以怎樣地幫助他。如果是這樣子,我們的心經常就是安穩的,生活是安定的,人生也一定是平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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