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5,2008
《林保華專論》司法迫害﹐人權倒退
馬上黨國威權復辟,果然開始像共產黨那樣利用司法媒體超限戰鬥爭異己,無法羅織罪名的就直接收押判刑定罪,台灣號稱是民主國家﹐卻用公權力來實行對內鎮壓﹐真是太恐怖了!
文/林保華 陳雲林剛剛回到北京﹐警察向民眾“鎮暴”的是非引發民眾對白色恐怖回潮的憂慮﹐並且爆發新一波的學運﹐以“野草莓”代替十八年前的“野百合”﹐要求修改集遊惡法﹐以保障人權。但是在同時﹐司法部門在沒有公佈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又以手銬羈押陳水扁前總統﹐以致引發新一波的爭議﹐深化白色恐怖回潮的陰影。
文/林保華 陳雲林剛剛回到北京﹐警察向民眾“鎮暴”的是非引發民眾對白色恐怖回潮的憂慮﹐並且爆發新一波的學運﹐以“野草莓”代替十八年前的“野百合”﹐要求修改集遊惡法﹐以保障人權。但是在同時﹐司法部門在沒有公佈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又以手銬羈押陳水扁前總統﹐以致引發新一波的爭議﹐深化白色恐怖回潮的陰影。
陳前總統的海外存款問題是怎麼一回事﹐就是綠營的支援者也想搞清楚。他們並不願意有政治人物假借“本土”之名﹐行謀私之實。這就需要司法秉公處理。處理正確﹐是非明白﹐有助於台灣內部的團結﹔否則勢必加深內部的裂痕﹐馬英九所謂“全民總統”之說﹐也只能是一場泡影。也許﹐馬英九根本就不在乎總統稱號﹐以“先生”為滿足﹐所以打從陳前總統海外存款案一爆發﹐遠在海外的馬英九就以政治力介入﹐吃定這是一樁貪污案﹐是菲律賓前總統馬可斯性質的貪污案。須知﹐這不是馬英九對突然事件的反應﹐因為他老早掌握這個情資﹐只是暫時按而不發﹐等待為提升自己的民調而拋出後所作的深思熟慮的講話。
不幸以後事態的發展﹐也按照他的政治目標行進。於是有監察院長王建(火宣)指民進黨專做“狗屁倒灶”的事﹐還有法務部長王清峰變成名嘴就此案繪聲繪影在電視台講解。完全違背“無罪推定”的辦案原則。而國民黨政治人物更無時無刻不在爆料﹐以致涉案金錢額短時間內從三億暴升到三百億元。更離譜的是﹐有週刊像刊登連續劇那樣﹐每一期有特偵組提供的新鮮熱辣的案情新發展﹐完全違背“案情不公開”的原則。在壓力下﹐詢問過幾位記者消息來源應付﹐當然結果是不了了之。記者可能出賣他們的深喉嚨嗎﹖為甚麼檢調不進行內部調查﹖例如測謊。這些爆料的人員﹐有沒有因為提供這些情資獲得不法收入﹖難道為了打垮綠營就可以不擇手段﹖
還顯然的是﹐他們不以對付陳水扁一人為滿足﹐打垮整個綠營以恢復國民黨的威權體制才是他們的目標。因此“打擊一大片”就勢所必然。從九月二十五日﹐收押扁家出納陳鎮慧開始﹐包括前官員與現任地方首長﹐以及第一家庭親屬前後有九個人被收押﹐到十一月十二日早晨收押陳前總統﹐是第十個。馬政府是否認為這已經是“十全十美”﹖恐怕不會。
靠收押大批人來釐清案情﹐除了顯示檢調無能﹐恐怕也還是給綠營支援者來個殺一儆百。如果有一定證據﹐大可起訴收押。現在沒有拿出證據﹐而是靠統客﹑統媒的爆料來收押﹐難免就是“收押取證”。這就如中國懲治貪官的“雙規”(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交代問題)﹐這是中共在行使“家法”﹐尤其借此取證來進行黨內鬥爭。台灣號稱是民主國家﹐卻用公權力來實行對內鎮壓﹐不是民主與人權的倒退是甚麼﹖更有甚者﹐能與第一家庭掛鉤就盡量掛鉤﹐不行就另闢罪名。嘉義縣長陳明文與雲林縣長蘇治芬就是這樣被整治的。尤其是蘇治芬﹐連被約談都沒有就在一清早被闖入家門逮捕﹐就像對付江洋大盜陳進興與張錫銘一樣。看看臺灣還成甚麼世界﹖
這種司法怪獸已經搞得人人自危﹐連藍營人士也有保留。最早偵辦國務機要費的陳瑞仁檢察官﹐及親藍的“壹週刊”社論﹐都對“群組化”的司法表示憂心。這難道不是“溫良恭儉讓”的馬英九上任短短幾個月內的赫然政績嗎﹖當然﹐台灣人也不會傻到連馬英九為甚麼要這樣做﹐而且還不斷掩飾都猜不透他的用心。
現在﹐台灣人以絕食﹑自焚等行動來抗議馬英九的暴政。這種“自殘”﹐表示了民不畏死。這是對馬政府的嚴重警告﹗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臺灣時報 2008-11-14
延伸閱讀:
美國律師江建祥談陳水扁遭收押案《南方快報》2008.11.15_00(北京語)
http://www.southnews.com.tw/videos/specil/00/00134.htm
不幸以後事態的發展﹐也按照他的政治目標行進。於是有監察院長王建(火宣)指民進黨專做“狗屁倒灶”的事﹐還有法務部長王清峰變成名嘴就此案繪聲繪影在電視台講解。完全違背“無罪推定”的辦案原則。而國民黨政治人物更無時無刻不在爆料﹐以致涉案金錢額短時間內從三億暴升到三百億元。更離譜的是﹐有週刊像刊登連續劇那樣﹐每一期有特偵組提供的新鮮熱辣的案情新發展﹐完全違背“案情不公開”的原則。在壓力下﹐詢問過幾位記者消息來源應付﹐當然結果是不了了之。記者可能出賣他們的深喉嚨嗎﹖為甚麼檢調不進行內部調查﹖例如測謊。這些爆料的人員﹐有沒有因為提供這些情資獲得不法收入﹖難道為了打垮綠營就可以不擇手段﹖
還顯然的是﹐他們不以對付陳水扁一人為滿足﹐打垮整個綠營以恢復國民黨的威權體制才是他們的目標。因此“打擊一大片”就勢所必然。從九月二十五日﹐收押扁家出納陳鎮慧開始﹐包括前官員與現任地方首長﹐以及第一家庭親屬前後有九個人被收押﹐到十一月十二日早晨收押陳前總統﹐是第十個。馬政府是否認為這已經是“十全十美”﹖恐怕不會。
靠收押大批人來釐清案情﹐除了顯示檢調無能﹐恐怕也還是給綠營支援者來個殺一儆百。如果有一定證據﹐大可起訴收押。現在沒有拿出證據﹐而是靠統客﹑統媒的爆料來收押﹐難免就是“收押取證”。這就如中國懲治貪官的“雙規”(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交代問題)﹐這是中共在行使“家法”﹐尤其借此取證來進行黨內鬥爭。台灣號稱是民主國家﹐卻用公權力來實行對內鎮壓﹐不是民主與人權的倒退是甚麼﹖更有甚者﹐能與第一家庭掛鉤就盡量掛鉤﹐不行就另闢罪名。嘉義縣長陳明文與雲林縣長蘇治芬就是這樣被整治的。尤其是蘇治芬﹐連被約談都沒有就在一清早被闖入家門逮捕﹐就像對付江洋大盜陳進興與張錫銘一樣。看看臺灣還成甚麼世界﹖
這種司法怪獸已經搞得人人自危﹐連藍營人士也有保留。最早偵辦國務機要費的陳瑞仁檢察官﹐及親藍的“壹週刊”社論﹐都對“群組化”的司法表示憂心。這難道不是“溫良恭儉讓”的馬英九上任短短幾個月內的赫然政績嗎﹖當然﹐台灣人也不會傻到連馬英九為甚麼要這樣做﹐而且還不斷掩飾都猜不透他的用心。
現在﹐台灣人以絕食﹑自焚等行動來抗議馬英九的暴政。這種“自殘”﹐表示了民不畏死。這是對馬政府的嚴重警告﹗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臺灣時報 2008-11-14
延伸閱讀:
美國律師江建祥談陳水扁遭收押案《南方快報》2008.11.15_00(北京語)
http://www.southnews.com.tw/videos/specil/00/00134.htm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584159
回應文章 

難怪多位哈佛學者一直宣稱馬區長考了5年N次以上的律師執照(每年2月7月各一次)都沒有考上,原來讀書讀假耶。
http://wildmic.npust.edu.tw/sasala/human%20rights.htm
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 第217A(III)號決議通過並宣佈
平等原則
第二條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
公民、政治、權利
第三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Posted by 小昭
at November 16,2008 01:28


















